东方游龙-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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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华舒了口气最后还是决定放弃继续想下去了,手头上掌握的线索太少了,没能够将事情窜连起来,或者等到找着师傅了,一切问题就会真相大白了。可是,到底怎么才能找到师傅呢?
突然间,刚才还站在那里的孙华仿佛人间蒸发了一样,完全失去了踪影。下一刻,他出现在别墅的花园里面了。
别墅自从上次的人被击毙后,陶旭竹仿佛已经放弃了这一块阵地,再也没有派人进驻这里了,所以此刻孙华根本上不用再避谁的耳目。
他再次来到这儿,是为了想寻找点什么,师傅在那种情况下竟然还叫古叔将那条石椿路破坏掉和砍倒一棵葵树,绝对不会是随意而为,他一定是想留下一点什么信息下来,他一定是想告诉自己一点什么的。所以他决定再次回来这儿走走,看能不能发现那隐含的意思。
只是他在那条石椿路上走了几个来回,似乎还想不通是什么意思。师傅的这个哑迷给的资料实在是有点少,还有那棵现在只剩下一个树椿的葵树,也不知道它想述说着什么。
孙华感到有点茫然,经过卡纳科技开发的脑惑,他相信在地球上应该没有人能跟自己的大脑与之相比,但他还是想不通里面的意思,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无奈之下,他唯有宣布放弃,也许,在适当的时候谜底就会自动的揭晓了。至少目前应该知道师傅不是在那反骨仔的手上,那他的安全应该能得到保证。
回到庄园后的孙华还是禁不住思绪,最后睡不着了就起来在大厅中走来走去。无意间见到那本之前从别墅里带里来的诗集。心中一动,随手将其拿了起来翻看着。可是无论他怎么翻,这本书还是很普通的一本书,根本没有任何特别之处。
他又不死心的拿起来翻开一页,然后举高对着灯光仰看着。那白花花的纸张在灯光的映照下显得有点透明,但是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有任何特别事情出现了。于是他又从旁边拿出来一只打火机出来,打着了火后对着页面轻烘着。完了又撕下其中的一角,将之放到了水中看能不能有字显现出来。可是结果还是一如既往的令人感到失望。
经过了一切努力后,依然看不到有那些期望中的结果出来,孙华不由得感到一阵无力感,看来这本书只是师傅随手放在那里的,根本就没有任何参考价值。
他就这样跌坐在椅子上面发愣着,有点无聊的再次翻着诗集,其实他不太明白师傅为什么那么喜欢李白的书,他说诗里行间能充分地体现到李白之人年少轻狂,为人洒脱之情,但自己无论怎么看,还是没能感觉到出来,他唯一能说好的是,这些诗读起来都很顺口,至于是什么什么之情他是完全没能明白过来。
突然间他眼神一凝,停下了手中翻页的动作,定定的望着眼前的诗篇,细细的品味着字里行间的意思,遇到有看不懂的猜不着意思的便立刻去找古驰要了台手提电脑,通过无线上网去搜寻着。
随着时间的流转,天似乎慢慢的开始放亮了,而孙华却越发的显得有精神,如果此时有人能跟他对望,必定会发现他眼神中充满着兴奋之情,看样子,他似乎找到了点什么,只是他现在也不太敢确定,他立刻掏出了电话来拔了个号码,“喂,神五,你立刻发电回小岛,着他们用最近研制成功的超微波卫星给我在O城附近的地方搜索一个人,那个人的特征是。。。。。。”
挂上电话后的孙华又开始陷入了沉思当中,照目前的情况看来,如果自己没有猜错的话,师傅现在安全得很,至于他是怎么离开别墅的,那相信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现在一切都要等找到他老人家再说,自己还有很多问题需要当面要他解答的。
而且O城这里,陶旭笙是一定要解决的,月涧绝对不能任其控制的,这几天等那些人的磨合期一过,就可以大张旗鼓的去将他们收拾掉了。
孙华是打定主意,这里事情一过,O城里绝对不再允许有其它帮派存在,趁此机会一举将这里的黑道清洗一次,月涧,将一定会是O城的地下法则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其它帮派不加入来即会被消灭。
第一百五十二章
在O城里,除了赌场和酒店外,另外一样特色就是夜总会。和前面两项一样,整个O城的夜总会因势而生,跟着其壮大而壮大,数目如雨后春笋般开了一间又一间。
当夜幕降临,华灯初上之时,正是这一行业赚钱之际,尽管夜总会的消费奇高,但是每一天这儿都是顾客盈门。
这个世界,穷人是不少,但也不缺乏有钱人,能来到O城的,谁身上没有三几个钱,谁不是抱着游玩的心态过来的,所以对于用钱方面他们都是非常的舍得,而假如在赌场里赢了钱,那用起来就更加大方,大口大口的喝酒,大把大把的甩钱,对他们来说,这是一种荣耀,这是一种像征,很有自豪感。
莫斯奇诺华街位于O城的中心地带,附近有着几家大型赌场,因此这条街上的夜总会生意奇好。
这条街是野狼帮的地盘,野狼帮在O城来说算不上是什么大帮,其实所谓大不大,那只是根据人数来定的,论实力,他们绝对算得上中上水平。这个帮派全都是由南越人组成,他们的前身就是所谓的南越帮,上世纪中期,强大的星国远渡海洋而来,曾对南越进行了大规模的地面战争,结果在对方的奋力抵抗之下而落败,当然还有一个更大的原因是他们的兵源补充不上,再加上对南越地形缺乏了解,对其气候也没有过多的研究,战争最为讲究的就是天时地利人和,而星国却全部失去,所以失败那也是理所当然的。
战后令到南越国出现了大批有战争经验的军人,虽然说单兵作战的实力水平跟好些国家比还是比不上,但是如果跟平民百姓比,那又是另一种说法了。
因为战争令到本来就已经资源贫乏的南越国显得更加捉襟见肘了,而南越的邻国中华此时正值经济建设的年代,一切都显得生机勃勃,百姓的生活水平也日渐提高。于是有大批的退役军人开始了亡命的偷渡行为,目标就是沿海最为发达的龙港和O城。而远离家乡的南越人在外面经常会受到不同程度的逼害,于是他们自发的团结起来组成了南越帮抵抗一切冲击。
那个年代,南越人凭着他们手中的拳头,硬生生的在O城杀出一条血路,创造了属于自己的地盘。他们打架是出了名的狠,出了名的疯狂,往往有什么事端发生,他们都会不要命的去拼斗,俗语说得好,好人怕坏人,坏人怕恶人,恶人怕不要命的人。因此他们打出了自己的名堂后,即使强如月涧,也不会轻易去招惹他们,对其它帮派来说,南越帮就是一条疯狗,一旦被其咬上,那是不死不休的局面。
随着时移世易,那一派打江山的人死的死,老的老,无论是什么时候,世界总是属于年轻人的。当年轻一代的南越人接手南越帮后,他们第一时间就是将帮名改掉,他们都是在O城出生的,在O城长大的,虽然觉得有那么一部分的南越血统,但是他们更多的是以O城人自居,那个遥远的国度只有贫穷,他们对其没有一丝归属感。因此从那以后,南越帮正式更名为野狼帮。
纽易唐是莫斯奇诺华街中心位置的一间夜总会的名字,咋听那几个字,很多人第一个感觉就是别口,想不透其中的意思,当然,也会有人忍不住去问一些在里面工作的人,可是当然也得不到他们想要的答案,因为即便是起这名字的人也只是一时兴起,随便凑合几个字组成的。个中根本就没有其它人所想的那么复杂,也根本就不存在着什么意思。照他的说法是,名字虽然别口,但却比较特别,即使你记不起这家夜总会叫什么名字,也会记起在莫斯奇诺华街里有着这么一家奇怪名字的店。
今天晚上跟往日一样,纽易唐里的生意依然是非常的好,里面几乎是座无虚席,在那不算光亮的灯光下面,一对对男男女女在喝酒调笑着,一副副淫菲的景象。
当中华国刚刚开始有夜总会的时候,那里只是提供中式晚饭或饮宴,部份设有舞池供顾客跳舞;而表演主要包括歌手演唱中西流行歌曲、或粤剧等演出,表演性质较为健康,适合成人及儿童欣赏。一些团体或商业机构的大型活动如周年晚宴等。但是演变至今,已经开始慢慢加入了很多其它的元素,而最为人们所熟知的当然就是色情。
在夜总会里总会有着一大群的女人,俗称小姐,她们的工作就是三陪,只要你出得起价钱,无论你的要求有多古怪,她们都会顺从的为你服务。因此,现代夜总会似乎成为了妓院的代名词,一提起这个名字,人们很自然就能想到你是去那里找小姐。
纽易唐的大厅中央摆放着一架豪华的钢琴,此时正有一个身穿白色连衣裙,样貌清纯的女子在那里弹着钢琴,琴声悦耳,余音缈缈。只是跟场内的气氛格格不入。当然,双方都没有介意这种分别,依然是你有你聊,我有我弹,各司其职而已。
很多夜总会虽然提供色情服务,但他们也不愿意丢弃诸如钢琴这类型的设施,对他们来说,玩钢琴是高雅的玩意,摆上一架在那里,请上一个人去弹几曲,就表示他们的店并非人们所想的那样淫秽。标准的既想做婊子又要立牌坊的掩耳盗铃行为。
夜总会里的格调和气氛看上去似乎不是太和谐,但起码还算平静,可是这片平静很快就被打破了。
从大门外冲进了一批穿着黑衣服的人群,手里都拿着明晃晃的长刀,带头的一个一脚踢开看门倌后一马当先的冲了进来。
“不相关的人立刻给我离开,否则别怪我们伤及池鱼。”
洪亮的声音打破了里面的宁静,无论是客人还是小姐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吓倒了,当回过神来立刻发出尖叫然后夺门而出了。
此时的场面显得相当的混乱,而黑衣人也没有阻止他们四散逃跑,他们这次的目标并非这些无辜的客人,正主儿还没有出来,那他们就站在那儿耐心的等候着。
下面的混乱情况很快就被人报了上去,对方的反应速度也不慢,不到一会的功夫,从四面八方涌出了一大帮人,走在最前头的一个年轻人,头发染着黄绿两种颜色,脸尖眼小,两个耳朵都戴着明亮的耳环,下巴也挂了一个,最让人觉得好笑的就是他的鼻子上竟然也穿了一个环,这年头还真是有人想做牛了。
他样子虽然打扮得古怪,可气势却一点也不输给别人,远远的就听到他大叫着:“哪里来了不长眼的了?不知道这儿是野狼帮的地盘吗?竟然敢到这儿来捣乱,寿星公上吊嫌命长吗?”
黑衣人根本就没有将他放在眼内,他们今天敢上门,本身就是打着惹事的心思来了,对方的反应绝对下常,而且也在他的意料这中。
这时他后面的其它黑衣人也冲了进来,黑压压的站在他的后,不用细数,怕有好几十人。
“我就是知道这里是野狼帮的地盘,所以才会进来。不用说太多了,兄弟们!上!”带头的黑衣人冰冷的说完后,立刻一马当先的冲了上去。
他后面的其它同伴也没有再过多的说些什么,挥舞着手中的长刀一窝蜂的冲了上来。
那个染发男还没有回过神来,立刻就首当其冲的被他连捅几刀,连惨叫声也没有来得及发出就已经滑倒在地上了。
其它野狼帮的人也没想到他们说打就打,刹时间就被砍倒了几个。黑衣人的身手了得,而且出招毫不留情,仿佛对方就是他们的杀父仇人一样,阴狠之气四溢。而对方虽然也有一定的人数,可是一来他们仓促间集合起来,形成不是什么大气候的战斗力,二来他们大部分人手中并没有武器,往往这边挡住了对方一刀,但另一把刀就已经无声无色的从身后面穿透而过。一时间战斗程一面倒的形势。
看到对方那狠辣的身手,即便是以狠出名的野狼帮也受不了,没能抵挡几个回合,他们就已经溃不成军,死的死,伤的伤,逃跑的逃跑。不到一刻钟,胜负似乎已经决出了,倘大的夜总会里除了那此黑衣人,就再也没有其它人了。
刚才带头的人一挥手,身后的那些黑衣人立刻有序的四散开来,到夜总会的各个角落里寻找着看有没有漏网之鱼。楼上楼下每一寸地方都没有放过,碰上倒在地上还有气的,他们就毫不犹豫的补上一刀。杀人对他们来说,根本就不需要什么理由,也没有过多的顾忌,出发前他们的大哥已经发话了,绝对不能留情,要杀出自己的气势,只不过当时大哥也曾强调,这种杀气只能用于野狼帮身上,对那些无辜的客人则只能驱赶。
可是在这些人当中,谁的手上没有三两条人命。杀起人来他们哪还能刹得住手,管他是客人还是野狼帮的人,反正到时候问起来就说以为对方也是野狼帮的人不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