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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重生之枭后风流-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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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下的实在大,又是在马上,回到王府,宋汐身上已经湿透,湿漉漉的头发贴在脸上,此时天已经转凉,感觉真不好受。

    张管家见了,大吃一惊,惊呼道:“宋公子,您这么淋成这个样子?赶快回去洗澡换衣服,仔细别着凉了。”

    风宸崇信宋汐,在王府里早已不是个秘密,连带着王府的人,也对宋汐客客气气,乃至于当半个主人侍奉。

    “多谢张伯关心,我这就去,这事儿你别跟王爷说,省得他担心。”

    张管家失笑,“哎,晓得了,您快去吧!”宋汐回到屋子里,早有人端来浴盆,正在往里倒着洗澡水,想是张管家吩咐了,这个老头,办事倒是效率。

    洗完澡擦干头发,宋汐见天色已晚,担心风宸已经睡下,加之自己淋了一通雨,当真有些疲累,便想早些休息。

    掀开被子,正想往上躺,无意间瞥见一个白花花的事物,宋汐一惊,待看清了那是什么,顿时气笑了,伸出手,戳了戳那白花花的一陀,懒洋洋地问道:“白团,你不是在风宸屋睡的好好地么,怎么又跑回来了?”

    时至今日,宋汐对白团的态度已经好了很多,至少,不会动不动就对它拳打脚踢。一来,“日久生情”,即便是潜移默化,她也已经把白团归为自己的宠物,对它好一些也没什么。二来嘛,它救过风宸的“命”,她对它存了一分感激,便也冲淡了她对它无能的厌弃。

    便如此时,它躺在了她的床上,她也没有发脾气把它一脚踹开,一巴掌扇开什么的。

    很奇怪啊,即便知道它是一只畜生,宋汐还是忍不住对它说话,觉得它即便说不出,也听得懂,这便够了。

    白团仍旧缩成一团,连脑袋都被尾巴圈住,看起来真像一堆白面团。

    宋汐仔细看它,好像在发抖啊!生病了吗?有些动物生病喜欢来主人这里找安慰。

    正想扒开它的尾巴仔细瞧瞧,天空忽然响起一个炸雷,“轰隆隆”一声,一瞬间,屋子里都被照亮了。

    白团发出“吱”得一声尖叫,抖得简直要跳起来。

    它也确实跳起来了,却是嗖的一声,直往宋汐怀里钻。

    这钻了还不够,还用爪子扒拉宋汐的衣襟,想往里面钻。

    宋汐先是一愣,反应过来,提着它的尾巴就把它拽了出来。

    打雷而已,有必要害怕成这样?

    宋汐要是知道,白团以前差点被雷劈成焦炭,就不会这么想了。打雷,尤其是这种大雷,对白团来讲,绝对是一生的噩梦啊!白团在空中使劲扑腾,还想往她怀里钻,好像她怀里是最安全的所在,那张狐狸脸上的表情,简直惊恐到狰狞了。

    窗外还在打雷,每打一下,它的身体就剧烈一抖,抖的都要痉挛了。

    宋汐看它可怜,便将它抱在了怀里,“害怕?”

    白团只是一个劲儿地往她怀里拱,再鲜明不过的答案。

    宋汐想到它住在风宸屋里,害怕了却第一时间往这里跑,可见也是认自己这个主人的,心里一软,便叹了口气道:“今夜便允许你和我一起睡,不许在我怀里捣乱,不准钻入我的衣襟,否则,把你扔出去。”

    怀里的白团抖了一下耳朵,将脑袋埋得更深了。

    不过,几乎在她说完这句话,白团的身体抖得没这么厉害了,就好似得到了某种强有力的庇护,让它得以心安理得。

    这一夜,白团就睡在了宋汐的被子里,蜷缩在她的怀抱里。

    一人一兽,第一次离得这么近。

    不知何时,他停止了颤抖,在她的怀中安然入睡……

    后半夜,雷雨方歇,没有月亮得夜晚显得异常黑暗,一道黑影飞檐走壁,悄然逼近宸王府。

    正当要跃上宸王府的屋檐时,身后蓦然响起一个陌生的嗓音,带着些戏谑和调侃,“我说兄弟,大晚上的出来散心可以,越界了可不就不好哦!”

    宋翎身形一顿,猛地回头,长剑在黑暗中带起一道冷白光芒,凶光四溢,杀气凛凛!

    他出其不意,身后那人也退得飞快,身形轻飘飘地落在对面的屋檐上,可见轻功之妙。

    宋翎皱眉,死死盯住对面的青年男子。若他恢复到从前的速度,这人哪有躲闪的机会,只怕早已是他刀下亡魂。

    黑暗中的青年隐约是个俊模样,笑嘻嘻地说道:“我好心提醒你,你却恩将仇报,不太好吧!”

    宋翎嗓音冰冷,“多管闲事!”

    青年叹了一声,“宸王府内蛰伏了很多武功高强的暗卫,我只是不忍心见一条好汉因为擅闯王府,就这么交代在这里。你若是王府的敌人,望你知难而退,若是朋友,不妨走走正门。若是不方便,在下代劳也可以啊!”

    他说的好心,眼中却精光暗藏。

    宋翎眸光锐利,“你到底是谁!”

    “我啊!”青年嘻嘻一笑,眼中异光闪烁,“我是王府的朋友,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尉迟狂歌!”

第76章 伤哪儿了,严重吗?() 
宋翎眉头微蹙,尉迟狂歌,这个名字完全没有半分印象,难不成,是过去挑战他的人之一?挑战他的人这么多,他没有印象也是正常。

    却听得对面的青年问道:“敢问阁下高姓大名?”

    宋翎十分干脆,“宋翎!”

    反正接下来进王府,也要知道的。

    青年盯着他上看下看,有些讶异道:“姓宋啊,我以为你姓孤呢!”

    宋翎眼眸一冷,几乎在这一刻动了杀意。

    却听得青年嘿嘿一笑,状似无意道:“你长得跟我知道的一个人很像,不过,那人已经失踪一年有余,想来也不会突然出现在此处,在下唐突,望阁下海涵。”

    他说的客气,语气中不乏可惜,想来不是怀疑他的身份,而是真的以为遇到了相似之人,宋翎握紧长剑的手微微一松。

    青年话锋一转,又道:“想当年,那人横扫漠北,从无败绩,被漠北称之为剑神,更有天下第一快剑之称。我慕其良久,一直期望能与之切磋,可惜身在中原,一直无缘得见,等我能找他的时候,那人却已经不在了。都说他已经死了,连他的家人也这么说,甚至还给他办了丧失,只是我一直不相信那样的人会这样不明不白地死了,怎么就死了呢!”

    字里行间皆是对那人的向往可惜,不过,对于决心埋葬过去的宋翎,只觉得反感。

    他以为到了中原,耳根子会清净一些呢!

    是以他的面色如覆冰霜,寒冷得紧,“你说够了没有。”

    被驳了面子,那人也不不生气,依旧笑嘻嘻的,“你还没告诉我你是王府的敌人还是朋友呢!若是朋友,我可以带你进去,免得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双方都不好看。若是敌人的话,只怕我不会这么让你离开,因为我是王府的朋友。”

    说到最后,他虽还是笑着的,眼中却划过一道寒芒。

    宋翎本懒得再跟他废话,想直接动手解决,他若是决定做一件事,向来都是我行我素,雷厉风行。但是青年的话,让他犹豫了。

    宋汐若真在王府,造成伤亡,无论是哪一边,她都会感到为难的吧!

    宋翎遂道:“既非朋友,也非敌人,我是来找人的。”

    他来找宋汐,整个王府,他也只认宋汐一个,并非是风宸阵营,自然算不得是王府的朋友。

    青年似乎很高兴,“如此,我就可以带你进去了,说实话,我真不想和你动手。虽然我们是第一次见面,但你让我一见如故。”

    宋翎默许了他的提议。

    青年又建议道:“时间还早,只怕你要找的人还在休息,不若我们先找个地方喝两杯?”

    宋翎对喝酒没半点兴趣,但是考虑到宋汐可能在休息,遂动身跃至对面的屋檐之上,简洁道:“走!”

    青年道一声爽快,便在前带路。

    大雨方歇,街道上湿漉漉的,清清冷冷,酒馆里透出的灯光便尤其显得温暖,暖黄色的灯芯,活像被压扁的鸡蛋黄。

    两人在棚子下的木桌上桌下,宋翎方看清了此人。

    这人不过十**岁,气质却很沉稳。生的一双龙眼,单眼皮,宽额,粗眉,高鼻,唇色红润,上唇稍饱满,皮肤是常年磨砺所沉淀出来的健康白,包裹在棕绿色衣袍的身体,一看就很结实,手上布满了老茧,不是惯用刀就是剑。整个人给人的感觉,就是个阳光爽朗俊俏少年郎,且他笑的又是这样亲切。

    最让宋翎侧目的是他的佩剑,别的人大多用质地轻薄的长剑,便于别在腰间,这人却背了一把规模甚是壮观的重剑,被剑袋牢牢罩住,也不知是和模样。

    尉迟狂歌熟练地点了两碟下酒菜,温一壶水酒。

    尉迟狂歌主动为两人斟了酒,一边抬眸笑道:“你来王府里找的难道不是风宸?”

    “不是!”宋翎端起酒碗,喝了一口酒,温酒一下肚腹,身上都跟着暖起来。

    “那是找谁啊?”尉迟狂歌八卦地开口,笑容亲切,让人很难拒绝。

    宋翎警告地瞥他一眼,“不关你的事!”

    青年讪讪地摸了一下鼻子,“或许我认识那个人呢,我可以帮你。”

    宋翎毫不留情地打击他,“你不认识,也不必!”

    “我也对你找的那人感兴趣,到时候你替我引见引见。”尉迟狂歌却不肯死心。

    这人气质凛冽,干净利落,他要找得人,也非同一般。

    宋翎对这个人的自来熟很是无语,没有回答,只顾低头喝酒。

    尉迟狂歌却还在滔滔不绝,“有人说,能这么一起喝酒,不是敌人,就是朋友,我们也算是朋友了吧!”

    宋翎抿唇,另一半敌人的可能就这么被你自动忽略了吗?

    似看穿了他的想法,尉迟狂歌笑着解释道:“我们这么和谐,怎么可能是敌人呢!”

    宋翎都懒得搭理他。

    尉迟狂歌从碟子里捏起一粒花生米,指腹一摩挲,薄薄的花生膜就被揉碎了,他也不吃,只是捏在手里把玩,眼中神色莫测,“我对你一见如故是真的,也许是因为,你长的很像那个人,我无缘再见他,却希望他能够活着……”

    故而才对你另眼相待,他尉迟狂歌可不是对每一个陌生人都这么热情好心吶!

    想当初,在胶州王府,对那个可怜的少年,他也没有伸出援手,当然了,他当时有事在身,也不宜节外生枝。不过,如今想想,若那人换成宋翎,他会拦下这个麻烦也说不定。谁会忍心一个和你的偶像长的如此相似的人流落到那种境界,当然了,真正的孤承碧宁死也不会让自己变成那样吧!高手的尊严,不容践踏。

    “为什么?”宋翎终于开口,眼中有一抹异色。

    “你的剑术也不差,应当能理解一个剑痴的心,期望与心中偶像一较高下。即便不能赢,一偿所愿,也足以慰藉平生。”他的眼中有一种深深的怀念,以及向往,“我十四岁那年,我随父亲去漠北,当时,父亲军务在身,我便有时间闲逛。时至漠北三年一度比剑大会,是各大剑手切磋技艺的平台。真正的大家不会参与这样的比赛,却会作为评委见证比试,故而,这是新人们崭露头角的大好机会。我自小爱剑,能有这么个机会见识漠北的剑术,自然十分高兴。

    就是在这里,我第一次知道他。

    那是我第一次见他,简直难以相信,那个剑术超群的人,是和我一样大的少年。

    他十四岁,剑术已经精妙至此,那些比他十岁,二十岁的人,在他面前不堪一击。

    我十四岁,只能在府里与父亲请来的教习师父切磋技艺,他们顾着我,让着我,让我不知天高地厚,真正见到高手的对决,我却成了井底之蛙。

    场上的人都惊艳地看着他,他一战成名。

    我真羡慕他,想成为他那样的人。

    我亲耳听见漠北的大宗师说,此子必然会成为漠北剑坛新星,将漠北剑术引领至一个新的境界,不出十年,他的剑法必然达到登峰造极之境。

    事实上,他只用了五年,已然荣登漠北第一的位置。

    许多大宗师都拜倒在他的剑下,他成了漠北唯一的剑神。他是个剑痴,也是个剑狂。

    他接受所有的挑战,一天接受挑战,最有有几十场。

    成名十年间,所受挑战将近万次,别人说他是”万人斩“呢!

    他将比试当做练习,从容而对,从无败绩。

    他没有踏出漠北一步,除却挑战,不参加任何名利性质的集会。但他的声名却传遍漠北,乃至于中原,他就是孤承碧。”

    宋翎不答,只是一杯一杯地喝着浊酒。

    第一次被提及过去,他尚有些不高兴,如今却已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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