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金裘-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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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看的痴了。
明珠看着他那痴痴的眼神,反倒不觉得惊慌了,她竟然笑了,可看在王维的眼里,她这带泪的一笑,就好像划破了黑夜的第一道曙光,直直的就照进了他的心里。
明珠拭了拭脸颊上的泪水,笑望着王维:
“我突然哭起来,吓到你了吧?”
“没有,是我不好,惹你伤心了,”王维仍旧紧紧的盯着明珠,脱口而出,“你真美”
恐怕现在就是西施在世,昭君重生,听到一个如此级别的大帅哥如此高级别的夸赞自己,也会含羞带笑的谦让几句。
可是人家方大小姐只是很淡然的笑了一下:
“这你就觉得美了?你还没见过我更美的时候呢,那时,所有男人看见我都会丢了魂魄。”
“我相信,肯定会的。”
这倒好,一个超级自恋加上一个超级忠厚,配在一起,实在是经典。
这还真是有心栽花花不活,无心插柳柳成荫。经过了这一场意外的风波,反倒是突然就拉近了明珠和王维的关系。现在,王维就正和明珠在花园中漫步。明珠已经洗去了脸上的泪痕,重新梳了头发。明珠站在花荫深处回眸相望,王维的心不禁又是重重的一跳。
此时明珠正站在一堵花墙的前面,花墙上是密密匝匝的藤萝,组成了一道碧绿的风景,头上的阳光照在叶子上的露水上,再反射到了明珠的身上,让她的绸缎衣服上多了很多炫目的光斑,看的人眼花缭乱。
王维看到,明珠的全身上下没有一件首饰、一粒珠宝,连最起码的簪子和耳环都没有,脸上也没有那些脂粉的痕迹,整个人都是那么的清爽自然,像绿叶、像露珠、像阳光,是人世间一切纯净不染杂质的东西!
“你看什么呢?”明珠问道。
“我在想,你每天都制作出那么多精美的饰物,为什么就没有想到要给自己戴上一件呢?”
明珠咯咯一笑:
“因为我已经足够漂亮了啊,所以不需要那些多余的妆饰!”
“那倒是。”王维由衷的说道。
‘唉,’明珠在心底哀叹了一声,‘这个帅哥也太厚道了,这多不好玩儿啊。’
没办法,明珠只好又说道:
“其实也不是那个原因啦,我是觉得,首饰这种东西呢,是戴起来给别人看的,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价的,我现在还不需要给别人看,所以就不去操那个心。等有朝一日,我真正走到众人之前的时候,我一定要精心为我自己打造全部的首饰,好好打扮好自己,让他们所有人的都为我倾倒!”说话间,明珠的眼中又焕发出了那种最让王维着迷的梦幻般的神采。
王维觉得,自己最缺乏的,也是他一直以来最渴望的,就是明珠身上随时都会展现出来的那种倔强和顽强,还有自信,和对未来的热切期望。在王维看来,明珠就是完美的化身,说句不敬的话,这样一个女孩子是应该像则天女皇那样去君临天下的,自己是何等的幸运,竟然有机会认识了她,还能和她成为朋友,一起漫步在这暮春的花园之中!
王维只觉得好像明珠身上的光明和火热也辐射到了他的身上,让他也不自觉地对未来,对生命自信了起来。
王维望着明珠:
“对了,我还没有问你呢,你母亲到底出什么事了,我能帮助你吗?”
明珠忘了王维一眼,感激的微笑了一下,但是却摇了摇头:
“那件事太复杂,你至少现在还帮不了我。”明珠说的是实话,现在王维自己都还只是一介白衣,又怎么能来帮助她呢?
可是明珠没有想到,她这一抹清风似的滑过脸颊的笑容,和那个礼貌的谢绝,却刺痛了王维作为男人的那根最敏感的神经!
在那一瞬间,他感到了一种深深地无力感,对于男人来说,可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在乎的女人受苦却无能为力,是最残酷的折磨!
王维的眼中射出了一道仿若岩浆般的光芒,这光芒好像给眼前的整个花园都镀上了一层血红色,让王维感到自己已经置身于了战场!
没错,就是战场,从现在起,他就是要把长安当成战场,而他则要凭借自己的才华和智慧,去功成名就,然后好帮助明珠,保护明珠!
‘放心吧,明珠,我一定会成功的,我一定能接下你肩头上所有的负重,我一定要亲手为你缔造一个只有幸福没有悲伤的乐园,让你今生都不会再流泪,不会再伤心!永远无忧,快乐!’
后来名震千古的大诗人王维,就在这个花园中许下了自己今生最重的一个誓言!
明珠哪里知道,才一个早上的功夫,王维的心思已经发生了如此天翻地覆的变化。她现在仍旧在念念不忘碧鸾交给她的使命:
“王公子,你还走吗?”
“不走了,我留下来,留在长安,等待新的机会。”王维加重着语气,希望明珠可以从这些话语中听出他心中此时的激荡和坚决。
只可惜,明珠并没有朝着那个方向想,她在想另外一件事情:
“你如果决定了,就赶紧去告诉碧鸾姐姐一声吧,她为这件事可牵挂了。”
“去告诉她?”王维有些茫然,他不知道这件事和碧鸾有什么关系,他是为了明珠和自己的未来才留下来的啊。
“当然要去告诉她了,”明珠觉得王维有时候真的很木头,怎么这么简单的问题都想不明白呢?
第29章 人妖难辨()
第31章人妖难辨
“是碧鸾姐姐费尽心思,才把你留下来的,要不是她来找我,我怎么会知道有你这件事情,又怎么会认识你呢?现在,你既然决定留下来了,当然应该去告诉她一声啊。让她也高兴高兴。”
“好吧,我去。”王维觉得明珠说的也有道理。可是一转念间,他又想起了一件很关键的事情,因为他突然想起来,碧鸾对自己有情,而且她又住在平康里那种地方,现在自己公然出入平康里,去见一个对自己有情意的女人,这是不是不太对呢?
想到这些,王维有些心虚,他偷偷看了看明珠,见明珠倒是很平静,没有显出介意的样子。于是试探着问道:
“明珠,你知不知道碧鸾住在什么地方?”
“平康里啊?你不知道吗?不会啊?”明珠忽然睁大了眼睛,“啊,我明白了,你是看不起碧鸾姐姐对不对!”明珠忽然义愤填膺了起来,“你怎么能这样呢?碧鸾姐姐虽然出身于娼家,可是对你却是一往情深,你说什么也不能辜负了她对你的这一番情意啊!”
明珠说的振振有词,而王维的心却像是一下子就从盛夏的骄阳中跌到了寒冷的冬夜了一样,充满了一种又冷又疼又酸楚的感觉:
‘她竟然不让我辜负了别的女人?难道,她的心中就一点儿都没有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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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的心在向下沉,沉,还是沉,此时,王维觉得自己彻彻底底的明白了一个词——沉沦!是啊,沉沦,如果只是沉,那就一定还有重新漂浮起来的那一刻,可是,如果沉沦了,那是不是就再也不会得到救赎?
王维少年成名、恃才傲物,又正是心高气盛的年纪,再加上自从初解情事以来,一直都是各色出众的女子脉脉含情的环绕在他的身旁,期待着能得到他的一次青睐。可他却真的还没有过于关注过任何一个女子。
而这一次,他那颗从不肯为凡俗女子而悸动的心,终于融化了,他心甘情愿的把自己的心、自己的情、还有自己这一生一世都交托给她,可是她竟然对自己的情意浑然不觉!
王维的心中被无边的挫败和凄凉填满了:
‘罢了,既然她的心里根本就没有我,我又何必这么自作多情!权当是一场梦吧。’
王维掩盖起了心中的万千惨淡,脸上绽出了一抹洒脱的笑容:
“好,我听你的,这就去找碧鸾,告诉她我留下来的事情。”
“好啊。”明珠依旧那么明媚,丝毫也不知道,她那快乐的笑容所意味着的毫不在意的态度,就好像是一大缸子又酸又苦的醋,硬生生的就灌进了王维的嘴里,一直就酸到了他心深处。想想也真是可笑,明明是自己要去见别的女人,可是醋意勃发的却是自己。看来,在爱情中,不在于谁干了什么,而在于谁是更在乎的那一个!
王维走出了方家,朱雀大街上熙攘热闹的繁华街景,在他的眼中却都像是无声的、黑白的,因为他的人虽然出来了,可是他的心却留在了方家、留在了明珠的身旁!
的确,感情真的是不能勉强的,他不能勉强明珠爱自己,可是也无法勉强自己不爱明珠!
明珠解决了王维的问题,又顺带着认识了这么一个大帅哥,心情大好。她一边哼着歌儿,一边蹦蹦跳跳的满院子乱跑着——唐栗子把她这种行为称为乱跑。其实明珠是在做运动,她一直就有每天运动的习惯,她总觉得,运动可以让她保持活力、保持青春、保持体形
明珠忽然停了下来:
‘坏了,自己怎么忘了?现在自己不需要减肥了,而是需要增肥,按照唐朝的审美观,非得是那种丰腴饱满的女人才是美的。’
明珠估算了一下,要是按照自己现在的身高和年龄,怎么也得长到一百二三十斤才能显得漂亮。
‘我的妈呀!’明珠惊呼了出来,‘一百二三十斤!那得多壮观啊!’
明珠想象了一下,自己长成那副身材后走在朱雀大街上的情形,倒是也挺神气的。
所以说什么都有一个习惯,明珠回到大唐还没几天呢,就已经看那些丰满的女人很顺眼了,相信过不了多久,她就会彻底忘了骨感美人是怎么回事了。
好了,现在减肥是不用了,增肥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那就护理护理皮肤吧——总之,她就是闲不住。
明珠在现代的时候,并没有太关注过保养皮肤这种事情,可是最近保养头发的效果太明显了,所以,她决定尝试一下皮肤保养,亲身试验一下,现代美容杂志上写的那些护肤方法,是不是真有让人脱胎换骨的的作用。反正这里有满院子的鲜花还都是无污染的,不用也太浪费了。
明珠又忙碌了起来。
红歌正在自己的住处检点着行装。她已经决定了今晚就去摸一摸那个方明珠的底细!
虽然对临淄王动了情,可是红歌毕竟是武将之女,而且从小就接受了成为一个女武士的训练,所以她的性格中自有她强硬的一面。她可以为情所困、所伤,可是却不会整天都沉迷于哀怨之中,至少,她能够把自己的哀伤深深的隐藏起来。
就像现在,她的面容分外的平静,眼神分外的安详,任谁都看不出来,她心底的情潮,也看不出她很快就要去干飞檐走壁的勾当。
红歌本来已经安排了一个手下,以打首饰的名义去了一趟方家了,可是一无所获。所以,她就决定不再侧面试探了,干脆正面出击。昨晚,她已经探了一回方宅了,摸清了方明珠睡觉的地方。而且她很惊异的发现,偌大一个方宅,竟然只住着方明珠和唐栗子两个人!这就显得比较与众不同了。
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就敢就这么着守着一座如此的豪宅,连个看门守院的都不雇!
‘难道,这一双少年男女真有什么特殊的地方,以至于艺高人胆大的到了如此程度?’
红歌想到这种可能性,也就不敢大意了,所以她为今晚的行动做了充分的准备,兵器、暗器、迷香全都带上了,至少得保证自己全身而退才行。
其实红歌哪里想到,明珠并不是什么艺高人大胆,她就是不想让闲杂的人泄露了她的底细,所以才不雇人。至于说到安全问题,她方大小姐是从现代回去的,是西西里黑手党总部长大的,所以在她看来,长安城的治安真是太好了——没有持枪抢劫、没有聚众火拼,那还有什么需要防范的呢?
再说了,她家现在既没有大额现金,也没有大量珠宝(就一点儿客人的金银,那也不值得偷啊),没有债券,说白了,就这个院子和这些家具值钱,那个贼脑子秀逗了会来偷家具呢?
当然,还有采花大盗劫色的可能,可是明珠虽然对容貌很是自负,可是也还是认为,就目前而言,采花大盗暂时还是不会来骚扰她的。
明珠是这样理解安全防御问题的,而栗子更是天生的天不怕地不怕。所以他们就两个人坦坦然然的住下来了。
只是谁也没想到,他们这一坦然,却给红歌造成了一种心理负担——红歌就认定了,她今晚在方宅一定会有一场恶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