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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不识明珠不识君-第1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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悯有点起疑。

    “嗯,有鞑靼流兵很正常,他们经常进北疆扫荡。我们的绿松城固若金汤,不怕他们。”

    崔悯眼光略沉。奇怪,萧五本身就是鞑靼人大将军,还有鞑靼流兵来抢劫他的寨子?奇怪了。难道鞑靼军不知道这是萧五的城坝。

    王芸子仰头傲然地说:“绿松城的乡勇有很多从蒙古逃过来的鞑靼人,也有大明边民。不论他是哪儿边人,大家都是为过安稳日子才聚到一处的。所以不管敌人是鞑靼流兵,还是北方军,和沙匪们,想抢劫我们的就是敌人。萧大叔和祖父会领着我们打败他们的。”

    原来他们是三不管地带。崔悯恍然,这个聚集了五千军卒力量的绿松城,有年产万担的军粮,有刀械马匹的配套武器,还有神秘的王氏家族代管,受那名“鞑靼人百户”留汉人发髻穿汉服的萧五萧君吾的管辖。却谁的帐也不买。看来绿松城萧五对鞑靼军和北方军都有些敌对姿态。

    这个人有点意思。崔悯的嘴角微翘。

    王芸子脸上含笑,她知道崔悯没有放弃暗中调查绿松城,却不在意。他想试探他们,他们还想试探他呢。

    她仔细地瞧着他的脸,问出了心中的疑惑:“那时候,我以为你会趁着混乱逃走的!后来你没有逃,还拿着兵器帮我们打沙匪。大家都很惊讶。你可不像穷凶极恶的锦衣卫啊。”

    崔悯也坦荡地说:“任何人看到了匪徒抢劫屠城残杀平民的行为,都会伸手帮忙的。与锦衣卫没关系。”

    保护平民、制止屠城、保护人们正当的财富与生活才是最重要的。芸子脸露钦佩之色。

    其实崔悯的话半真半假,他确实是为了平民着想,但以他的重伤,想逃出绿松城也不太可能。要先杀掉数名看守,再杀掉一帮沙匪,抢回赤辉宝马,再千里迢迢地横渡过雁北大荒漠,回到北疆的州县。这条路太难走了。干脆就大方些,帮助绿松城百姓共战土匪。王头人父子是豪爽直率的西北汉子,恩怨分明,不会放他走,也不会再把他当囚徒了,会放松对他的监禁。

    青裙少女扬着娇俏的面颊,笑容如小草花般璀璨,嫣然一笑:“崔大哥,你根本不像是南边朝廷来的贵族大官,倒是像我们北方人,有一股刚猛侠气。你家祖上是北方人吗?嗯,我跟祖父说过你是个好人,果然没看错你。”

    “抱歉,我从未到过北方。你怎么分辨出我是好人?”

    少女脱口而出:“你长得这般好看,可不就是好人了?我很喜欢你啊。”

    白衣美少年哑然失笑了。这位绿松城姑娘天真烂漫,性情爽利。跟她说话比跟另一位姑娘省心省劲多了。这世上怎么能光凭长像就确定人的好坏?就能喜欢上人呢。她已经前后两次称赞他长相好看了,明显对他有好感。崔悯半开玩笑地说:“如果说长相,那位北疆之王小梁王朱原显的长相要更好看些。姿容瑞丽,气宇轩昂,出身于北方贵族,更有男子汉气概更有人君气相。你该更喜欢他才对啊。”

    芸子一句话脱口说出,脸颊涨红,心砰砰乱跳。她也没想到自己会脱口说出大实话。见崔悯没在意,才放下心,摇头娇笑着:“才不呢,他是个大坏人!他们的北方军多次想攻下这片绿洲。被我们又推诿又抵抗的,才没得逞。你这般赞扬他,他是你的朋友吗?”

    “不算是。我们一见面就想杀死对方,却偏偏都有顾忌,都不好下手。大家心里都很郁闷。”看少女明朗可爱,崔悯不知不觉的话也多了。

    “我知道你是个好人。但是像你这样的人,为什么要跟那些混蛋的北疆藩王和皇帝老头儿混到一起呢。要不然你别做锦衣卫了,来我们绿松城吧。又轻松,又自由,还没有烦心职务。以你的本事可以在北疆做个自由自在的城主。”少女的眼光满是倾慕和肯定。

    崔悯微笑了。他眺望着远方的城外荒漠,又看看脸颊如苹果般艳红的少女:“我也不想理这些职务政事,可是不能这样简单的想或做事的。你不懂,唉,他也不是很坏的皇帝,只是有些身不由已。有很多事他想做主,却做不了主。有些事他不想做主,却偏偏逼得他做主他也很难为”

    土墩子上一阵沉默。

    芸子姑娘也意识到自己太天真了。竟然想劝一位朝廷的锦衣卫指挥使丢下官职,跟他们这些荒漠平民混在一起。太可笑了。可能他出手相助感动了她。

    少女调皮地吐了吐舌头,转变了话题。从怀里掏出了一个粉红荷包:“这是你的吗?”

    一串珍珠项链。

    崔悯大喜:“多谢你,我还以为丢失在大漠里了。它对我很重要。”

    “你把它压得很紧,为你治伤时我们很费劲地从你身上取出来。它是很重要的信物吗?就还给你吧。”

    “多谢。这是我家祖传之物,白玉牌是后来加上去的。”崔悯盯着这串珍珠和白玉牌,心情喜悦,手指在上面轻轻划动着,脸上流落出了复杂的感情:“是我出生时母亲为我刻的。后来我不小心输给了一个人,他又转送了一个人,经过了很多人的手。没想到最后又兜兜转转地回到了我手里。真是一个惊喜。”

    芸子仔细观察着他的神情,心中一动:“最后得到珍珠珠链的,一定是个姑娘。”

    “你怎么会知道?”

    芸子笑了:“果然如此。”她的心里突然有些不舒服,脸上却带着笑:“你说话时脸含微笑,眼神也很温柔,那么最后拿到珍珠链的一定是个年轻漂亮的姑娘。”

    崔悯不由自主地回想起她:“还行吧。她长相秀气,性格却比长相更突出些。”

    也许是身在荒漠,也许是大难后死里逃生,又与一位满怀善意的陌生姑娘相坐谈天。崔悯的心情很放松,紧锁的心扉也敞开了一条缝。他看着粉色珍珠,手指依恋的一颗颗地拨动着珠子,口气平和悠长,实话实说:“她的性格也不算好。心机重,性情多变,办事很莽撞。有时候精明无比,有时候尽办蠢事,却汇聚成了一股奇异的魅力,让人挺感动的。嗯,她其实是个心地善良,讲义气的好姑娘。”

    芸子瞧着他的浅笑,心里有些酸意。她明白他们定是相识很久渊源极深,才会这般了解地诉说她。她的性格直爽,立刻就放下了这念头。银铃般地笑了:“我真想见见她。”

    “以后有机会,一定介绍你们认识。”

    王芸子慎重地点点头。站起来,与崔悯一同下台阶回去了:“走吧,崔大哥,这几天绿松城附近很不太平,你不要乱走。现在,城外面有沙匪,有鞑靼流兵,好像还有北方军在搜寻清剿着城镇。我们得抵防住三拨人马。北方军不会屠城,他们也会经常来收税,找事,爷爷怕他们会趁机抢占了我们的城池去。现在他们那儿出大事了,北方军才到处清剿着不安全地方。听说北疆小藩王要成亲了。”

    “什么?”崔悯猛然间抬起眼,面色煞白,诧异地瞪着她,被这个消息震住了:“他要成亲了?”

第一百四十二章待嫁() 
芙叶城和周边城镇经过了紧急地清理,变得焕然一新。城外驻守着严阵以待的北方军,城里的每条街道都打扫干净,每座房屋都张灯结彩,充满了喜庆气氛。太守府颁发了喜讯,给每户居民发放了一两纹银的喜钱,百姓们均欢天喜地的。连城中乞丐也被招待着饱餐一顿,施舍给铜钱,赶出了城。免得影响观瞻。太守要求全城以最喜庆的面貌迎接小梁王的成亲典礼。

    梁王的喜讯传出来了。要求不繁琐,不劳民伤财,尽快地在芙叶城成婚。使所有人感到很意外。不久,小藩王为了范小姐不遵从亲王藩令,执意在芙叶城娶亲的谣言就传遍了全城。谣言虽盛,人们也只能遵从梁王命令,两日后成婚。

    婚期是朱原显随意定的两日后,一个微凉干燥的秋日。官大一级压死人,小藩王定下日期,没有人敢说那不是吉日。从甘兰寺请来的高僧和本地道观的道长们齐心协力,查阅经书道典,把“诸日不宜”的日子解读成“宜婚嫁宜重逢大喜大乐的”良辰吉日。他一句话,他们就要为他查遗补漏,收拾好残局。

    剩下的就是结婚典礼了。

    古时结婚,要遵守着礼记里记载得“三书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告期、迎亲等成亲程序。一国藩王的成婚仪式更是隆重,只比大明皇帝娶皇后的典礼低一级,要经过送聘金黄金千斤,纳采雁、璧、乘马、束帛无数。多次祭祀天地,上敬天地下告黎民,才能完成繁琐奢华的成婚大典。

    而北疆藩王的婚礼,一方面是他个人的事,一方面也是北疆朝野的大事。梁王命令简单行事,但是再怎么简单也得像样子。必须在极简和极奢间找一条平衡之道。

    婚事在凤景仪和许规的安排下,把最开始的提亲、定聘纳采纳吉等过程去掉了。请媒人说合定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批八字推生肖;定聘写“婚书”整理好礼金礼单;送礼金布帛绸缎纱罗等物;以及女方家备好礼金嫁妆等也去掉了。

    只留下了最重要的迎亲、行礼的两项大典。派出人马鸣炮奏乐地发轿迎亲,叩拜成亲,致敬天、地、祖宗和朝野万民。准备洞房,把充当藩王洞房的太守府弄出奢华喜气。遍地裹满红锦,金银箔贴壁,备好古玩珍宝等物,把成婚大堂和洞房布置得富丽堂皇。

    婚礼要简洁,又要隆重,还要在两日内完成。很考验凤景仪和许规的本事了。他们也尽力地办差。至于二人心里是满心喜悦地办差,还是满腹怨恨地敷衍,就没人知道了。小梁王只要求尽快成婚。

    ***

    外面诸事由凤景仪和许规等人安排,里面有芙叶太守李夫人、益阳公主和养娘李氏等人打理。明前呆在豪宅里用心听着太守夫人向她讲述着婚礼过程,牢牢记住,准备照本行事就行了。

    益阳公主也来探望明前。端庄的面容带着笑,轻声细气地说:“没想到你这么快地要成亲了,真让人羡慕啊。”

    她的态度也很复杂。对这婚事既不待见,也不想从中做梗了。“烂锅自有烂盖配”,暴戾的皇堂弟和奸诈的范明前是天生一对,他们结婚后是不会有好下场的!肯定不是一步登天,是掉进了地狱。她有些兴灾乐祸地想着。但是看到明前这么顺利地嫁给小梁王,还是有点羡慕。还有一丝隐隐的喜悦。

    她嫁了人,就不会与崔悯有瓜葛了。不管崔悯是死是活,她都永远不想看到范明前与崔悯有一丝牵连。于是在自己被迫和亲的凶险里,她半真半假地替明前“高兴”了一回。

    公主和太守夫人走后,李氏还在屋里整理着银箱、首饰和衣物。她忧心忡忡地说:“没有嫁妆,没进西京,也没在梁亲王和杨妃面前行大礼。就这样成婚。太委屈你了。”

    明前坐在窗前,身形稳当,脸色如常地道:“进西京祭祀天地行大典,和在这里拜天地举办小仪式,都是一样的,都是嫁人。我没受委屈。”

    李氏有些焦虑。这孩子总是一幅冷静淡薄的神态,不知道这事多么仓促古怪。她就像漠然地站在山顶看风景,站在城外观火,没有一丝新嫁娘的娇羞担忧和嫁入藩王家的欣喜或忐忑。只有一派冷静。

    这一趟北行,所有人都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了。明前变得最多,她不再是一个对未来有点天真、有点憧憬、有点忐忑的少女了。

    李氏的心揪起来了。她坐在养女身边,仔细地看她的脸,握住了她的手:“明前,你真的想嫁给小藩王吗?”

    明前的脸上露出惊讶:“当然想嫁了。养娘为什么这么问?”

    李氏的情绪有些不佳:“因为你的样子不像是发自内心的高兴啊。傻孩子,我能看出来,天底下的女人盼望成亲时不是这样子。女人们确实想嫁给有权势的夫婿,但是也有人喜欢平淡、自在的生活。日子是要一点点熬的,金钱富贵撑不起婚后三、五十年的漫长时光。必须要自愿开心地过下去。成亲,必须得心甘情愿才行。”

    “我觉得你有些委屈了。”她世故又精明地看着她,伸手抚摸她的脸颊。忽然笑了:“小时候,我爹也曾经逼着我嫁给邻镇土财主的三儿子,我还不是跟着长工的儿子跑了。虽然后来的日子过得很艰难,还惹出了那么样的滔天大祸。但是跟他成亲我不后悔,我过得心甘情愿,我只后悔没有拦住他做蠢事。”

    她深深地看着明前,一脸疼爱:“成亲的理由千万条,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心甘情愿。这样才能在以后的日子里不怨不悔地过下去。不行就算了吧,别硬撑着。我受不了你难受。”

    明前有些惊讶,也有些感动,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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