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制造家-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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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志原来的打算是,慢慢的,比较文明的一点一点的融入南荒野人的世界。随后,再用丰盛的食物和美酒来打动他们,最后再用先进的技术征服他们。
现在,这一切都成为过去式了。
因为,余志没有那个时间去做那水磨工夫。
余志必须得快,所以,手段也就更凶狠!
一群野人而已,崇尚实力至上!在他们面前展现出强大到无法抵抗的实力,就足够让他们臣服了。
余志嚣张的驾着火凤凰,飞到第一个被他选中的野人部落上空,哈哈大笑道:“下面的凡人,可愿臣服于我?”
野人部落的年轻人们,正准备出去打猎。一群人看着天上那个不太大的人影,心中忐忑不安。不知该怎么办。
幸好,余志说的话,野人们也听得懂。不多时,几个长老模样的老野人出来了,对着余志不停的跪拜,表示臣服。
余志笑了。这样的出场的确能镇住一些愚昧无知的野人。但是,这种臣服,只是表面上的。光是飞在半空中这点威力,那是不够的。
余志下令:野人部落的所有人,都走出茅屋,到外面的平地上集合!
在野人部落长老的指挥下,这个野人部落里的七八百人,都颤巍巍的来到了村落外面的一块不大的平地上,等待着天上那人的发落。
余志降落在平地上,指着数个看起来稍微干净点的女野人道:“这个,那个!这几个女人,我要了!给我送过来!如若不然,别怪我不客气!”
野人部落里顿时嘈杂起来,几个长老面色难看,野人部落里的青年男子们更是火气十足。尤其是那些被余志挑选了女人的家庭,十几个野人已经拿着木棒和兽骨武器,朝着余志冲了过去。
野人部落的长老们没有阻止,他们想称一称余志的分量。
余志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并不是那几个女人长得如何沉鱼落雁,余志只不过是想要看看这些野人的血性是否足够!另外,余志也需要一件突发事件,好动用更强大的力量,让这些野人彻底臣服,不敢生出反抗之心。
换句话说,余志需要展示力量!
野人战士在猛冲,余志轻轻一挥手。
“啊哦”
一声震天巨吼!
一个三眼巨人凭空出现在野人部落的前面,手拿着巨大的木棒,狠狠的盯着野人们。
所有的野人都吓呆了,这么高大的巨人,还有三只眼!谁能扛得住!
不光有三眼巨人,还有一排霸王龙!整整一百只!
一百只霸王龙在余志的指挥下,将野人部落的七八百人通通包围起来,一个个张开血盆大口,流着口水,凶巴巴的。
野人们这次真的吓呆了,十几个野人战士双腿颤抖,缓缓后退。
野人部落的长老赶紧站出来,朝着余志又跪又拜,汗如雨下。
余志笑了,要的就是这效果。
余志大笑道:“不要紧张,我只是跟你们开个玩笑罢了。只要你们从此以后效忠于我,我是不会为难你们的。美女什么的,开玩笑罢了。哈哈”
野人部落的人胆战心惊,不决的看着一群霸王龙,生怕这些凶猛的从没见过的野兽,兽性大发,生吞了他们。
部落长老陪着笑容,小心翼翼的陪着余志身边。
余志道:“臣服于我,我是不会亏待你们的。让你们的人把所有的东西都收拾好,跟我走,搬家!”
啊?搬家!
哎,不得不搬啊。形势所迫。
野人们郁闷愁苦的收拾东西,搬家。
余志很有耐心,点了一炷香。一炷香之内,还没有收拾完毕的,直接烧茅屋!
野人长老们浑身上下都被汗湿透了。几个老年野人,差点熬不住,晕倒过去。
这样木碗舍不得,那块熏肉也舍不得。
折腾了老半天,野人们才勉强收拾了一部分物资,在平地上集合。
余志下令,老人,小孩儿和女人,可以乘坐龙狼行走。
龙狼?
野人们议论纷纷。忽地,他们面前又多了数百只长着翅膀的野狼,双眼赤红,凶光外露!
野人们张大了嘴巴,这种野兽,也能乘坐?
这个人,到底是人还是神?怎么有这么多野兽听从他的指挥!
最终,在余志的呵斥下,老弱病残和女人战战兢兢的坐在龙狼的背上。男性野人提着棍棒武器,跟着队伍两旁,朝着余志指定的方向前进。
三眼巨人在前面开路,推到了一排排巨大的树木,看得野人们心惊胆跳。这种怪物,果然是不可战胜的!
霸王龙走在队伍的四周,监视着野人,免得有人逃跑。顺便震慑周围的野兽,没有谁敢出来骚扰这支人类喝怪兽组合的队伍。
走了小半天,眼前豁然开朗,野人们看到了让他们终身难忘的一幕。
第97章 一号试验城()
这里有一条蜿蜒流过的小河。小河的南边,一大片森林已经被荡平,数十个三眼巨人正在那里拔树,打滚,将那里平整为平地!
这场面,实在是太震撼人了!那么多怪物巨人啊!
然而,让他们更加难以忘怀的一幕,即将诞生。
余志命令三眼巨人们站在一边,大手一挥!
一座标准城池,瞬间出现,坐落在三眼巨人们刚刚整理出来的平地上。
“轰隆隆”
地动山摇的感觉,尘土飞扬!
片刻之后,一座雄伟的城池,出现在野人们面前,那高达十米的城墙,那巨大的箭塔,那高耸的城堡!一切都是那样的雄壮,那样的新鲜!
这,这是房子吗?
如果这是房子,我们以前住的是什么啊!
野人们在长老的带领下,对着余志顶礼膜拜。在他们看来,有着这样的能力的余志,不啻于就是神!
神在他们面前展示神迹,必有福佑降临!
果然,野人们听见余志和蔼可亲的说道:“以后,你们就住在这里面了。这里,就是你们的新家!”
野人们痛哭流涕,若是以前有了这样坚固的房子,他们会被森林里的野兽们在半夜里冲进来吃掉吗?不会!
野人长老不住的拜谢,叫道:“感谢真神!”
野人们一起高喊:“感谢真神!”
余志虽然很需要野人们的效忠臣服。但是,他还没有自大到自称为神的地步。余志笑道:“我不是神!我只是你们主人!只要你们效忠于我,我就会给你们带来幸福!”
野人们连连称是,感动莫名。
余志见他们已经彻底被震撼臣服,便将三眼巨人和霸王龙都收了。带着野人们向城门处走去。
城门缓缓推开了,两队约德尔人,背着长弓,腰挎狗腿刀,拍着队列,站在两旁。
余志走了过去,站在大门前,微笑着看着不知所措的野人们。
这是,这是一群兔子军?
一个白胡子的野人长老想了一会儿,下定决心向城里走去。当他刚刚靠近约德尔人的队伍时,零零一高喊一声:“杀!”
所有的约德尔人都把狗腿刀拔了出来,进城的道路两旁,刀光闪闪,杀意盎然。
野人长老被吓了一跳,脸色阴晴不定,用乞求眼神看着余志。
余志没有说话。零零一高喊道:“凡进此城,必须向我主宣誓效忠,服从我主的法令,不得随意杀人,抢掠,强奸,纵火,破坏。如有违背,格杀勿论!”
约德尔人弓箭手们高声喝道:“杀!杀!杀!”
这是余志想出来的,约束国民的基本法律。在这个时代,余志就是法,余志就是神。所以,法令不必要整得太详细,只把最基本的要求讲明白就可以了。再说了,野人们靠的是部落式的管理,在日常管理中各个部落的长老才是裁决一切的基本法官。余志这么做,目的就是要在即将入城的所有野人心中,树立起余志不可动摇的主人地位。为将来的建设统治,打好基础。
野人长老们纷纷点头称是。只是,不知下一步,该怎么办。
零零一喝道:“愿意进城为我主臣民的,现在站到这边来,跟我宣誓!”
所有的野人都站在零零一指定的位置上,他们能在南荒森林里活下来,没有一个野人是傻瓜!
零零一喊道:“我宣誓!”
一群野人跟着喊道:“我宣誓!”
零零一的眼中闪烁着激动的光芒:“永远效忠我主!服从我主的法令,不得随意杀人,抢掠,强奸,纵火,破坏。如有违背,格杀勿论!”
野人们也大声的宣读:“永远效忠我主!服从我主的法令,不得随意杀人,抢掠,强奸,纵火,破坏。如有违背,格杀勿论!”
宣誓完毕!
零零一挥挥手,所有的约德尔人都收了狗腿刀,默默的注视着余志的新城市的第一批市民。
零零一道:“你们,可以进城了。自由选择房屋居住,城门口,有一天的干粮可以领取。看见了吗,就是那边木板车上的鲜鱼,每人两条,随便拿。这是我主臣民的基本待遇。还有什么要求,都可以提。”
野人们满意极了,不用干活,也有吃的!这主人,真好!哪里还会有别的要求!
一群野人在长老们的带领下,战战兢兢的走进了城池。千恩万谢的拿走了余志发给他们的鲜鱼之后,迅速扑向了他们眼中的“豪宅”,标准城池里的普通三层民居。
野人们的集体意识很强,迅速霸占了一个小区的房屋,宁肯几户人家挤在一间民居里,也不远离开部落,到另一个民居小区去住。
余志看得直乐,这倒好,省事儿多了。还不占房屋。
第一批野人,成功的入住余志的城池。
当然,余志也不会白养他们,余志还是会安排相应的职业跟他们做。但,那都是以后的事情了。现在最主要的事情是,搜刮周围的野人,入住城池,成为余志的臣民。
在余志的巨人加鲜鱼政策下,几天之内,周围数百里的野人部落,统统被余志收服了。余志的城池里,人口暴增到了十余万!
这座城市,被余志命名为一号城市。这名字取得,实在是太懒了。没办法,余志才懒得去动那个脑筋呢。至于,以后野人们会怎么称呼这个城池,那是他们的事。在余志眼中,这里,就是一号城,第一座试验城。
人口一多,问题就出来了。野人们原来因为南荒森林里交通不便且野兽众多,很少和外面的部落有来往。如今可好,一下就出现了十万个同类,彼此之间忌惮万分,同时又恐惧不已。
幸好,他们都被余志的神迹所震撼,几天里都没有擅动,相安无事。
余志也派出上千约德尔人弓箭手在城里巡逻,充当一号城的警察。小矛盾不管,一旦出现大冲突,约德尔人们的弓箭可不是吃素的。更何况,他们的身后站着伟大的主人:余志。
为了不让他们闲的没事干,到处给余志找麻烦,余志准备开始给他们安排工作。
第98章 分派工作()
余志将自己收服的各个部落的长老们都叫到内城的城堡内开会。为了给他们留下深刻的印象,余志在内城里摆下了一万约德尔人弓箭手部队,个个背着生铁弓,腰挎狗腿刀,杀气腾腾。
长老们虽然才来几天,但是他们早就对余志心生恐惧,一个个老实得不得了。
余志下令,将每个部落里最强悍的战士,都抽出来,组成专业军队,只负责训练和打仗,不用去打猎生产。战士们训练时,由余志发给食物,不光战士们管饱,还负责让战士们的家人也吃饱。
管饱这两个字很有吸引力,要不是余志下令说年纪太大的不要,在座的部落长老们都会跳出来说,我就是咱们部落里最强壮的战士!
的确,这些能做到部落长老的野人,哪一个年轻时不是强壮的战士!
可是,即使的他们最强壮的时候,也不敢说让家人顿顿吃饱!南荒森林里求生太难。
现在余志这么说了,他可是神一样的人物,长老们都不怀疑余志说的话的可能性。
其次,余志也不能白养着部落的人们。效忠于余志,就要给余志干活。
余志也不是那种索求无度的主人。给主人干一天活,休息一天。休息的那天,可以给自己干活,储存财富。一天干活的时间也不多,只干八个小时,上午四个小时,下午四个小时。轻松极了。
但是,给主人干活的时候,严禁出工不出力。若是被约德尔人巡察发现,立刻关进监牢里,口粮扣除一半,严肃处罚!
野人们都很老实,应该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更何况,给主人干活,是有报酬的,主人发食物!一般人每天只有基本口粮两条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