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制造家-第1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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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战开始之前,余志凭着血勇朝着强尼森猛砍了十几斧头,却未能成功。那时,余志就知道,自己本身的实力太差了,需要好好训练一番,方能实战。然而,混战之时,余志仔细想了想,自己在这个世界最大的依仗是什么?是自己武功超绝?还是智慧无双吗?不是!不是!武功,余志现在只算是末流。智慧,虽然有着超越这个世界上千年的科技知识阅历,但是,那些东西,余志知道它们,它们不认识余志啊!最终,余志想明白了,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最大的依仗是那伴随着穿越而来的福利:魔法!
只会造食术这个魔法,看起来没有一丝攻击力。但是,同样的东西,用在不同的地方,效果完全不一样!就像现在!余志可以控制魔法面包和魔法水球出现的位置,不过,控制的距离很近,不超过三米。但是,有三米的距离,足够了。
乾坤一掷只是虚招,真正的绝招在魔法水球的攻击上!虽然,一个两公斤左右的魔法水球,砸在任何人身上都不会太痛,但是,只要砸的地方很关键,一样能发挥意想不到的效果!
强尼森可以无视银币砸在脸上的感觉,但是随之而来的突兀出现的两公斤魔法水球直接砸在他的眼睛上,除了眼睛生痛发涩之外,四溅的水花遮蔽了强尼森的视线,眼前一片模糊!
强尼森大惊,中招了。早已没有后路的强尼森无法后退,怒喝一声,朝着记忆中余志的方向猛冲过去,手中的单刀狠狠的劈下,打算拼个鱼死网破。
但是,余志如何能让他得逞!早已经计划好的余志在魔法水球击中强尼森的同时,飞速扑了出去,在距离强尼森两步远的地方,一个三百六十度右转身,转到强尼森的背后。在转身的同时,余志手中的斧头高高举起,转到强尼森背后的同时,斧头瞄准强尼森的后颈,狠狠的劈下去!三百六十度右转身动作,是余志在学校里打篮球时常用的带球过人动作,熟练无比,只是现在变成了带斧过人。举起斧头狠砍强尼森的后颈时,余志心里牢牢记住了快、准、狠的三字真言,一气呵成,毫不拖泥带水!在这个世界将近一个月的流浪生活,早已经让余志心里对杀人这个事儿的最后一丝恐惧都磨砺干净,剩下的只有生存下去,好好的生存下去的野心!
手起斧头落!强尼森惨叫一声,半个脖子被砍开,鲜血直冲天际,飚出三米高!
“轰隆!”一声巨响,强尼森那庞大的身躯带着浓浓的不甘,倒在汉人贫民区肮脏的地面上。金色的头发沾满了自己和同伴的鲜血,脸上涂满了泥浆,碧蓝的眼睛里最后一丝神光,看见的是手拿斧头一脸冷笑的余志,高傲的扬着头。
强尼森死了!被余志干掉了!周围的汉人一起呐喊!随后,汉人佣兵们纷纷找准了自己的对手,那些还躺在地面哼哼唧唧的白人流氓地痞!紧接着,又是一连串的惨叫声,所有的白人流氓地痞都被彻底的干掉了!
强尼森一伙死光了,周围的汉人们心中却没有高兴,不少人甚至失声痛哭起来。汉人们这一千年来,受到的压迫实在是太深了!这一次虽然奋起反抗,但是心中积累多年的怨愤,岂是杀这么几个白人流氓地痞就能解决的事情!
更有一些悲观的中老年人,他们担心自己这一族的汉人动手反抗,爽是爽了,但是明天,迎接他们的将是更多的白人残酷的报复!极有可能,自己这一族汉人从此便会消失殆尽!
汉人们痛哭的声音传出很远,嘤嘤呜呜的,黑色的夜空,一群夜枭在嘶鸣,整个汉人贫民区愁云惨淡。
余志皱着眉头,看着哭泣的汉人们。尤其是有不少汉人佣兵也在哭泣,心中叹道:“看来想要振兴我大汉民族,任重而道远啊!”
第290章 汉人长老()
哎,要是我真的是修士那就好啦!有道术,会魔法,搞定这个世界的一群土著,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好像记得,在梦中,哥哥我还有一个什么神秘的乾坤来着?到底是什么呢?
清心咒依然在不停的浮现:大道无形,生育天地;大道无情,运行日月;大道无名,长养万物
这玩意儿,还在闪现。难道,哥哥我真的是穿越到了仙侠世界?而现在所看到的一切,只是一个幻境?!
余志忽地苦笑道:“不太可能吧。哪里会有这么清晰感受这么真实的幻境啊!”
余志将手里的斧头擦拭干净,将霍莉和七个小队长都叫了过来。必须得安排好后面的事情,接下来的路怎么走,作为首领,必须好好考虑。不过,在考虑之前,先收拾残局。
余志让机灵的朱海,率领他的小队和龙杏等三个女子小队共计四十人,立刻前往汉人贫民区的所有窝棚,帮助所有汉人居民收拾包裹,准备离开霍洛伏尔城。在这里杀了白人,不管谁对谁错,汉人们肯定讨不了好。而且一次性杀了三十几个白人,这性质等同于造反!收拾行李时,只有一个要求:每个人只准带一个包裹!并且,朱海和龙杏他们还要负责告诉所有汉人居民,跟着余志走,保管天天吃饱饭!
黄一龙和柯明春两个小队二十人负责将死去的强尼森一伙人拖到后面的窝棚里去,挖个坑,埋了,以免后患。同时还要注意清扫血迹和现场的打斗痕迹。
卢俊河小队十人,分成五组,悄悄潜伏到汉人贫民区周围,监视周围白人贫民区和城主护卫队的动静。
余志呢,他现在需要静静的想一想,接下来该怎么办。余志将霍莉叫了过来,让她把最有见识的汉人长老叫几个过来,到霍莉家的窝棚里商讨一下。
霍莉点头转身而去,余志的身边又空荡荡的了,只有一些好奇的小孩儿,睁大着双眼看着站在篝火前的余志。火光照耀下余志的身影显得很强大!
余志看着忙碌的汉人佣兵队伍,鲜血被尘土掩埋,尸首被拖走。这就是开始吗?一个民族的崛起,势必要以其他民族的鲜血和尸体来铺路吗?!没有其他路了吗?可是,若我大汉民族不崛起,整天被当做贱民如此欺负!如何忍得下这口气!他们,强尼森他们,今天的下场是他们应得的!有我在,大汉必兴!
很快,霍莉便带了三个老者来到余志面前。这三个白发苍苍的老者,均是瘦弱不堪,衣衫褴褛。汉人贫民区内的智慧老者尚且生活如此,其他人,更是不堪。
余志心里又是一阵感叹,招呼三位老者到窝棚里坐下。三位老者中留着山羊胡子的名叫王三军,听说他年轻时出去闯荡过。长着猪腰子脸的名叫黄四海,曾经给城里的贵族老爷打工。留着小胡子,牙齿缺了一半儿的名叫何德胜,曾经在城里的酒楼当过店小二。
看着这三个所谓的智慧长老,余志不由得皱起了眉头。这个世界的汉族真的已经沦落到这个地步了吗?连一个像样的人才都找不到?
霍莉悄悄的立在一边,趁着三老不注意,轻轻在余志耳边说道:“先生,最聪明的应该是卢家的长老卢一元。只是,他不肯来。”
余志却没有那么多顾虑,直接大声答道:“为什么?”
霍莉有些无奈的回道:“不知道。卢家是个大家族。先生,我,我”
余志看着霍莉有些委屈无奈的样子,心中不忍。忙道:“不来算了。以后再说。”
嘴上虽然不说,余志心里却是充满了愤懑:“难道,在这个汉人低贱如此的世界,还有所谓的世家存在?!看来,自己的这点实力,大家族的‘聪明人’还看不上!他们宁愿甘当白人的奴隶,整个世界的贱民,也不愿意随我作出反抗么?或是,他们还要观察观察?”
忽然间,余志再一次感到自己的救世之路,任重道远!
既然,真正的智慧长老并没有来,来的这几个老头子,见识有限,还能指望他们出什么好主意么!
王三军说北方有个斯克迪城,哪里的城主阿兰德伯爵对待汉人很公平,可以去哪里避难。
余志心中冷笑道:“很公平?公平到什么程度?当那个阿兰德城主听说了我们杀白人的事情之后,他还会包容庇护咱们么?他会讲道理吗?将自己的命运操在他人之手,老子不放心!”
黄四海却说,霍洛伏尔城的城主迪亚斯伯爵是个仁心君子,咱们这些汉人大可不必害怕,强尼森他们为非作歹,迪亚斯伯爵会秉公处理的!
余志无奈的摇着头:这些老头,太天真了吧。汉人贫民区里早就闹翻天了,可曾见到一个巡防的士兵前来询问?显然,强尼森他们早就跟士兵们打好了招呼。期盼迪亚斯伯爵的公平决断,绝无可能。
何德胜唯唯诺诺的,说不出什么来,只是嘀咕,跟着叶先生走,跟着叶先生走!
余志无奈的摇摇头,这些人果然指望不上。不过,余志还是从他们口里探听到了一些有用的信息。霍洛伏尔城的常住人口大约有三十万,在整个库吉斯公国也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大城市了。迪亚斯伯爵手里的常备护卫队有三千人!在整个库吉斯公国实力排行榜的第三位!平时有一千人马在外巡视迪亚斯伯爵的领地,两千护卫队守卫霍洛伏尔城。
余志心中倒吸了一口凉气,两千人马!自己这支汉人虽说共有三千人左右,可大多是老弱,真正有点战斗力的还是那七十个才训练了一天的佣兵!硬拼,果然是不行的。
既然不能力敌,为今之计,只有智取。趁着强尼森他们覆灭的消息还没有传开,悄悄摸出城!在迪亚斯伯爵的士兵发现强尼森的问题之前,带着大家一路向南!
没错,向南!向南有华伦大陆四大绝地之一的毒瘴森林!而且,距离霍洛伏尔城不过五天的距离!可是,为什么不向西呢?向西三天的路程就能到大漠!完全可以躲过随时可能出现的追兵!大漠?大漠里都是黄沙,如何安身立命?余志想要的不仅仅是暂时的躲避追兵,更是为了汉人长远的发展!
第291章 准备南逃()
虽说南方的毒瘴森林是四大绝地之一。但是,余志不怕。传说,毒瘴森林里有着无数的凶禽猛兽,这还不算,最要命的是那无尽的瘴气!来无影去无踪,杀人于无形!据说,毒瘴森林最外围的一百里,瘴气最少。这百里,是猎人们打猎谋生的地方。虽说只有百里之地,也足以让华伦大陆的猎人们满足一生温饱。超过百里之地,瘴气横行,人类在那里面,寸步难行!
凶禽猛兽,可以用刀箭猎杀。瘴气,哼哼,这还是问题吗?三国演义余志已经看过无数遍了,对于如何对付瘴气,了如指掌。这次到毒瘴森林里寻找安身立命之地,不敢说百分之百能战胜瘴气,但是,余志至少也有五成的把握!而且向南只需一天,就可进入汗德自由联盟的版图!到时候,迪亚斯伯爵的人马就算是想追过来,他也要顾忌汗德自由联盟的反应。
落脚之地选好了,接下来,最重要的是这五天路程的安排!首先是,天亮时,出城!如果护卫队的士兵们将汉人们拦下来了,怎么办?硬闯?贿赂?余志掂量了一番自己的荷包。搜刮了强尼森他们的荷包之后,余志现在的钱包是鼓鼓的。若是被护卫队拦住,先贿赂。真金白银砸过去!钱没有了,还可以再赚嘛。人若是死了,就活不过来了。若是贿赂不成,放手硬闯。据说,每个城门处守卫的士兵不过才二十人。余志手里的汉人护卫队有七十人,藏好武器,突然动手,能有七成把握将守门士兵统统拿下!再让汉人居民们多带一些柴火和引火之物,闯门之后,堆上柴火,放火烧城门,至少能阻止敌人一两个小时。
出了城门,接下来的五天里,余志的队伍至少要面对十几支马贼队伍的袭扰和随时可能出现的迪亚斯伯爵护卫队骑兵!不论是哪一样,都是余志现在的队伍无法抵挡的。所以,这五天的逃亡之路,只有一个要诀:潜行!余志决定带着汉人队伍昼伏夜行。出了城门,急行十里,随后便隐藏在半人高的草原里。直到天黑之后,摸黑行进。哪怕赶路的时间多一些,也无所谓,安全第一。除了佣兵队的,每个汉人每人一支木棒。若是真的被骑兵队或是马贼围住了,所有人,提着木棒上!置之死地而后生!除了人类这种敌人,草原里还有无数的草原狼!这些野生的动物,它们的危险程度并不比人类低!余志独自一人从狂野城跑商来到霍洛伏尔城,一路上风餐露宿,没少见过草原狼!不过,草原狼群一般不大,几十只到一百来只一群。余志的队伍有三千人,一般的小狼群不敢惹他们的。即便是被几支乃至几十支狼群包围了,还是那句话,操起木棒上!拼了!
余志将王三军他们三个老头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