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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史上第一坏蛋-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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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上的伤经过半天的疗养有所缓解,唯有腹部的伤口还隐隐作痛。

  我慢悠悠打开那扇地下酒吧的木质大门,那是两扇有些腐朽斑驳的木板,推开的时候还会发出“吱呀”的声音。

  刚进去,就从门后闪出来一个黑影。妈的,又是那个黑衣人。

  我反应过来,身上已经又添了一道疤。但随即我就进入状态,和白天相比,我的警惕性已经有所提升。但腹部的伤口让我做出幅度比较大的动作的时候就会很痛,以至于尚未结痂,再次溢出了血水。我龇牙强忍住,面上的表情一定很丑陋。

  恍惚中我察觉到大妈就坐在吧台的后面,正用隔岸观火的表情注视着这边。丽丽也在,她就显得紧张多了,担忧之色溢于言表。

  在美女面前我可不能认怂啊!这样想着,我决定做出反击。白天在我房间施展不开,眼下周围空间足够,无论是攻是守,都有足够的余地。

  在逆境之中,人会爆发出无穷的潜能。况且这根本算不得什么逆境,小爷我又不是没打过架,没受过伤,没住过院。

  转眼间我身上又多了几道口子,我想要钳制住他的手腕,却发现竟无法近他的身。不得不说,这货反应就是快。

  这次的偷袭是以我的肚子被他踢中一脚而告终。那一脚正踢在我伤口处,疼得我根本站不起来。

  他这才收回短刀,扬长而去。

  丽丽跑来搀扶我,在我喜欢的女孩面前如此狼狈,这是我不愿看到的事实。

  我算看出来了,那黑衣小子随时随地都有可能抽冷子偷袭我,而且下手没有分寸。那一脚揣地我就剩下半条命了!

  妈的我也得准备一把匕首才行,凭什么只需他捅我,而我只能空手接白刃?

  于是我问:“大妈,你有水果刀么?”

  大妈说:“你想干嘛?”

  我说:“我要杀了他!”

  大妈说:“想杀他你还得练三年。他是帮里人称‘黑风煞’的鬼才,是个狠角色。动作迅捷,敢于拼命,没几个人是他的对手。”

  我说:“那我岂不是死定了?”

  大妈抄起一把水果刀丢给我:“拿去吧,不用了记得还。”

  我忍痛把它揣在怀里。与此同时,丽丽取出了医药箱,给我细心地包扎伤口。她的指尖偶尔从我的皮肤上划过,传来凉滑的触感。

  我真想在她光洁的额头上亲一口。

  但碍于身边有个大妈,我不得不选择自我克制。也不知道丽丽跟大妈是何关系,但从大妈对她呼来唤去的口气我能猜出,她们之间应该没有血缘关系。

  趁着大妈在举目看电视的空挡,我悄无声息地低头,在丽丽的额头上吻了一口,整个过程如蜻蜓点水一闪而过,又像羚羊挂角不着痕迹。

  之所以我敢这样做,是因为我确信丽丽是不会叫喊出来的,要知道她是个哑巴,有苦也说不出。

  只见她抬起那张俏丽的小脸,先是不可思议地盯住我看了良久,并且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那双眼睛,是我见过的世上最黑最亮的眼睛了。毫无杂质,纯洁的好像一颗黑色珍珠。

  过了片刻后,她似乎反应过来,娇羞地冲我一笑,有如一朵盛开的百合花。

  这笑在我心中一住好多年,是我见过的世上最纯洁最干净的笑容。

  她还只不过是个孩子呢,也难怪她不会生气。若放在马晓晨那样的妮子身上,肯定免不了一顿拳打脚踢。

  接下来她用手指比划了一阵手语,我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我掏出自己的手机,对她说:“你想说什么,写给我看。”

  她没有接我的手机,而是微笑的摇了摇头,继续给我包扎伤口。

  电视上正在播放《爱情公寓》第四季,气氛显得和谐而轻松。曾小贤和胡一菲自打认识到现在,二人的关系终于有了质的发展,他们终于是接吻了,但并不是以爱人的身份。

  虽然诺澜才是曾小贤的正牌女友,但所有观众都希望他和胡一菲在一次。曾小贤在这两个女人之间徘徊不定,估计还能再演五百年,演到第二十季第三十季,估计曾小贤还在和胡一菲谈恋爱,等观众们都老了,他俩还是纯洁的男女关系,没做过爱。

  反观我本人,没有一个女友,只能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对一个不会说话的少女动手动脚,真是又可怜又可恨。

  我真他妈的不是东西!不过这倒也印证了那句古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丽丽给我包扎完毕之后,用纱布在我腰上绑了一个蝴蝶结。我感觉自己又满血满蓝满状态复活了,腹部还有隐隐的温暖,那是丽丽对我细心地照料。

  虽然我单身,但奇怪的是在我每次受伤之后,身边总有一个女孩照料着我,用自己的一双手加热我寒冷的心房。

  如果没有她们,我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也是因为有她们在,我才觉得这个世界还是有美好的东西存在的。

  满血复活以后,我吃了晚饭。这是丽丽的手艺,红烧鸡块盖饭,味道还算不错。正吃着,木门“咯吱”一声被打开,猴一溜烟跑进来,见我在吃红烧鸡块,他也要了一份。

  我说:“郑大钱怎么没来?”

  猴说:“不知道,门关着,不晓得在干哈。”

  我一直听不习惯他的东北口音,所以简单的聊了几句后,我擦擦嘴向外走。并且精神处于高度紧张状态,以防止那个出手不分轻重的混蛋又从哪个黑暗的角落出现。

  我握住水果刀的刀柄,只要一有变故,瞬间就能从塑料刀鞘里拔出来。

  小心翼翼出了木门,看什么都是风声鹤唳,包括那只不知是谁家的白猫,它正在墙头悠闲地迈着猫步。

  安全地回到卧室,在确定一切安全的状态下,我深深松了口气。郑大钱的房门始终是关的,这时候“啪啪”声已经绝迹。我敲了敲他的房门,问:“妹子,你干嘛呢?”

  不一会从里面传来郑大钱的声音:“没事,进来坐会呗。”

  我开门进去后,发现他正和柔柔俩人勾肩搭背靠在床头。郑大钱悠悠抽着烟,地上还有一滩恶心的用过的卫生纸。柔柔裸露着躯体,胸前一对大白兔红润而有光泽,仿佛稍微一动就会波澜起伏起来。

  郑大钱说:“得买个纸篓了。”

  我点点头,表示赞同,说:“明天你去买吧,顺便给我捎一个,我不能出大门。”

  郑大钱说:“行。”

  我在那张椅子上坐下,说:“再给你女人买身衣服吧,总不能这么一直光着身子。”

  郑大钱说:“我也是这么想的。”

  房间的烟味呛得我有些难受,他发觉我脸部的划伤后问:“你脸怎么了?”

  我挥了挥面前的烟雾,咳嗽了一下:“噢,是那个长头发的小子干的。”

  郑大钱这才想起了那个人:“是那小子啊,听苗豆豆说是来教你功夫的,他都交了你什么?”

  我无奈地摇摇头:“教个屁啊,差点被他弄死。”说着我撩起自己衣服的下摆,露出丽丽给我包扎的绷带,从伤口的位置渗出一抹氤氲的红色,犹如一朵看不出轮廓的红色花朵。

  郑大钱没有对我的受伤表示同情和关切,反而醋意甚浓地说:“哎,苗豆豆对你可真好,看来是把你当重点培养对象了。她好像对你有意思。”

  我明知故问道:“什么意思?”

  郑大钱说:“你名明知故问。”

  他裂开嘴笑了一下,比哭还难看,拍拍我肩膀:“好好干吧妹子,我以后就跟你混了!”

  我心说你笑的这么恐怖,活该一辈子单身。但我嘴上却说:“咋不吃饭去呢,不饿么?”

  郑大钱说:“这就去。妈的,老毛病又犯了,胃疼的不行。”

  郑大钱的胃病正如他说言,是老毛病了,好像是胃溃疡还是什么的。这都是不按时吃饭的下场。

  我临走前问:“这玩意……我是说柔柔…好用么,回头我也买一个。”

  郑大钱坏笑着道:“怎么,你也想试试?要不借给你玩玩?”

  我说:“我怎么能上你的女人呢?朋友妻不可骑,你留着自己用吧。”

  其实是我有点洁癖,一想到柔柔已经被郑大钱那肮脏的枪具蹂躏过一遍,我就对柔柔敬而远之了。

  我说过,别人的女人就是一破鞋,对一双破鞋产生幻想,是一件十足龌龊的事情。

  出了郑大钱的房间门,在进我房间之前,又变得小心翼翼起来。虽然门是开着的,里面的灯也提前被我打开,但仍旧有心理阴影在作怪,好像在进入我的房间之后遇不到那个不说话的小子我就不肯罢休,直到遇见他才安心似的。

  我就这么提心吊胆的艰难度过了一个月的光阴,期间那人无数次的偷袭我,而我的伤疤好了旧的,又添了新的。

  不过,我也在他身上留下了一些记号作为纪念。他砍中我五刀,我只能砍中他一刀。

  
 第19章 赵萌萌 '本章字数:3154 最新更新时间:2014…03…16 23:33:31。0'
   可随着光阴的度过,我非但没有长进,反而被他砍中的刀数有增无减。后来才知道,是因为体内的金坷垃逐渐消耗,导致自己的力量和速度逐日降低。

  也就是说,真正实力状态下的我,在那厮面前就是一废物。

  想想苗豆说我迟早会爱上金坷垃,看来这话说的很有先见之明。

  经过一个礼拜的被人鱼肉的遭遇,我逐步掌握了那厮偷袭我的规律。每天他偷袭我的次数都保持在三次。不是在我推开房门的一刹那,就是躲在酒吧大门后守株待兔。甚至在厕所里面也能遭遇他的毒手。

  而我每次被他划伤后都很不甘心,反正也不能踏足院外。索性没事我就去找郑大钱让他帮我做陪练。

  具体的做法是,我在网上订了许多把木剑,和郑大钱对练,以此训练我的反应速度。

  甚至还在某个特殊的网站订购了一张弓,让郑大钱弯弓射箭,而我所要做的就是试图去抓住他射过来的箭,以此来锻炼敏捷程度。

  于是我每天只干四件事情,一是吃饭,二是上网,三是和郑大钱对练,四是被那厮偷袭。

  如果还有五的话,那就是找附近唯一的小美女丽丽,逗逗她,看到她那纯洁而干净的笑,我的心里也很欣慰。

  丽丽是属于那种萝莉以上,少女未满的女孩。虽然和她交流起来有些吃力,但我能体会出,她是个感情丰富的女孩。在我面前,她都保持着不掺杂质的笑容,可有一次,我去厨房找她,发现她正蹲在墙角里抱膝而哭。这让我觉得,丽丽的开心是装出来的,她的身上恐怕有许多不堪忍受的悲伤,逆流成了河。

  比如说大妈对她的指手画脚,又比如她是个哑巴不能像正常人一样交流,还比如这么小就干那么多的体力活。

  我们所有人的一日三餐都是丽丽准备的,可见她工作量之大,这不该是她这个年纪的小女孩该做的事情。

  她应该是一个温室里的花朵,每天受尽父母的溺爱,以及男同学们色眯眯眼神的洗礼。并且对他们暗送的情书不屑一顾,晚上会抱着不知道谁送的毛绒玩具安然入睡……

  我很想帮丽丽做些什么,于是每次去酒吧都要和她玩耍一阵,像她这样年纪的孩子还是很贪玩的。我每次都用逗小孩的方式对她进行调戏,并且屡试不爽。

  丽丽也偶尔会从酒吧里出来,到我们的卧室做客。郑大钱的房间里有柔柔,有用过的卫生纸,还有无尽的烟屁股,所以郑大钱从没让丽丽进他的房间。而她每次来的时候,猴都在专注于玩游戏,对于丽丽的到访浑然不知。因此,她每次都只会到我的房间里来。

  我每次都会把房门一关,并且反锁,然后将窗帘拉住。这样一来,无论房间里发生任何事,都不会被旁人看到。特别是那个长发黑衣小子。

  当然,丽丽她还只是个孩子,我怎么可能对她做出那样下流龌龊的事情来。我对她做过的最亲密的举动,无非是亲亲她的小嘴,抱住她还没怎么发育的身体转圈,等等。

  至于练剑,在网上订购的木剑是用竹子制作的。因此,抗击打能力有限,练两三次后就会发生形变,时间一长,卧室客厅的一角就堆积了一大捆柴火。

  我的反应灵敏度终于在这一次次的偷袭,一次次的训练和一次次的受伤当中有所增进。

  随之增加的,还有我对苗豆的愤怒。要不是她命令那厮这样做,我也不至于狼狈如此。她的心思,就像刘谦的魔术一样叫人难以捉摸。有的时候,你会觉得她像一个小鸟依人的女朋友。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变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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