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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语戏长安-第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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劈啊,怎么突然就知道这些事了?我只听说过前世的记忆。怎么,现在的世界已经神奇到可以让人看清后世种种?”
  他也笑了,干净的面容千年未改:“前世后世,有什么区别吗?”
  一滴泪水渗进眼眶,日落黄昏中我目送他们渐渐远走。

第四十七章 林眠涧风花想容(三)
更新时间2011…6…10 17:51:54  字数:2749

 送走他们一行人,我已经没法赶在天黑城门关闭前返回江陵城。
  回到大路上找了一家驿站歇过一宿,天亮时我趁着晨曦重新踏进了江陵,却得知子言已于拜访齐府的隔天离开,去向不明。
  虽然在江陵城只逗留了短短一天、虽然他大部分时间只在齐府、虽然除了齐家就没有多少个人见过他的面——但这依然无妨他在江陵城里掀起莫名其妙的超高人气——据说在他走后的整整半个月里齐府有幸与他接触过的仆从们成了城市八卦圈的最受欢迎人物,他们不厌其烦地一遍遍描述有关韦子言的一切,从外貌到举止到穿衣打扮到说话走路、甚至一个打喷嚏的动作都能美轮美奂宛若仙人——所以说,事实传三遍就顶多是个故事了。
  因为子言的缘故,齐府的其它花边也趁着这个机会被整个江陵城好好地八了一八。在满城的闲言碎语里,我大概地组织出了海豚在婚礼前一天从未来亲家的府里跑掉的真相——乖乖,居然是嫌过程太繁琐仪程太复杂自己觉得忍受不到最后干脆不要失礼于人前——我想说的是,海豚你真有种。据齐天赐身边的人对当天情景绘声绘色的回忆,齐天赐在被告知海豚不告而别后,一个人在房间里忍了好久好久,但终于没忍住把伺候海豚的所有人劈头盖脸狂骂了一通。唉,真是罪过。
  当然了,比起海豚的事,我还是更关注韦帅哥。我真的很郁闷,你说在长安那边我好歹还能把韦子言的受欢迎归功于狗仔队的发达以至于不断有新的消息刺激人民群众的神经末梢、从而可以让他们持续不绝毫不厌倦地追着韦子言的衣角跑,这都到江陵了,烟柳繁华地的淫民们怎么也算身经百战见多识广,怎么也跟风捧他捏?
  百思不得其解,所以我决定不思了——还是先填饱肚子比较重要。就在这万年不变的阳春面摊摊上,人民群众的聒噪终于还是解开了我刚刚放下的疑问。
  “你们干嘛一天到晚谈论那个韦郎中,又不是三头六臂,至于这么受欢迎!”
  “你看你,都半个月啦,还这么消息不通!人家那郎君,不仅BALABALA,更BALABALA,还BALABALA,最重要的是,他实在是个痴情种。据说他不远万里地从京城赶过来,就是为见那个因误会而悔婚出走的未婚妻。咱们的郎中不顾前程家庭事业责任,抛去荣华富贵锦绣衣食,千山万水就为了带心上人回家。唉,可惜,那个不长眼的女人,居然还是狠心地离他而去。”
  你不长眼,你全家都不长眼!
  “你说,咱家闺女怎么就没有这么好命呢!”
  “得了吧丁一,想做郎中的岳父,下辈子再做梦去吧!”
  “你们都是咋知道的?”
  “韦郎中自己亲口说的,当时的情景据说听的人都忍不住掉了泪。”
  ……
  囧啊……我说这戏怎么能唱这么久,原来人家韦导一人身兼导演编剧主演,亲自操刀上阵,要还不卖座还真对不起他。
  我单手撑脸,无语望苍天,实在不知该对他匪夷所思的行为作何评价。但有一点我是知道的——笠翁的提醒没错,不管他到底想干神马,我都必须赶快回去,过时估计人家不候。
  “可是我不想回去啊,回去会被关起来啊,关起来我会无聊啊,无聊我会死啊。”我一边嘀咕一边摸摸自己的肚皮,吃饱喝足的时候居然开始困了。算了,还是就先找个地方睡一觉,明天起来再寻他去吧,嗯嗯。
  借口找寻完毕,我满足地沿街边逛去。某个角落突然传来一个熟悉的曲调,隐隐的乐声将我引出热闹的人群,循着声来到一个正自在吹笛的乞丐爷爷面前。
  察觉到一个人站到他跟前,他略略抬起一侧眉毛,随即又一脸陶醉地自我沉溺。这首曲子叫《落花》,据说好听不好吹,衣子缄曾有一段时间为了练好它天天练习早晚不辍,直到有一天我终于忍不住拿鞋底扔他脸上,那半死不活的喘气声才彻底从韦府的空气中消失。
  想起往事,我不禁有些发愣,直到一曲罢了,才终于回过神来。但乞丐爷爷依然没有看我一眼,潇洒地拿起跟前破碗,一唱三叹地径直扬长离去。我无奈地耸耸肩,不知哪根筋抽了往乞丐爷爷刚刚坐过的地方BIA了一个刚剪的红牡丹,才学着他背起手扬长而去。
  由于不打算长住,我对旅馆的挑选也比较随意。最后看见一家家庭旅馆挺顺眼,便不问价格就住了进去。院里挺干净,住着许多长期租屋的人。他们看见一个风尘仆仆神色略微有点小郁闷的女人独自住店不免好奇,自我甫进院起就毫不掩饰地对我行注目礼。老板是一对和气的老夫妇,丈夫客气地把我迎进屋,交待几句才退出去。我随便看了一眼房子,又掏出一朵牡丹BIA到窗户的角落里,收拾洗漱一番准备休息。
  当然,鉴于本人的比较磨蹭,这一收拾,三四个钟头就过去了……
  咳咳,其实我动作蛮快的,嗯嗯,只是不知道为啥时间突然就没了鸟……。
  就在屋子内的我波澜不惊地耗时间时,屋外的一直追着我跑的人们掀起了惊涛骇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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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镜头切换,某猥琐女唾沫横飞)没错,正当本文的女主角在旅馆的房间里磨叽时,一路追踪而来的人们的生活也因为的她兴之所至的乱跑而发生了有大有小的改变。还记得那位爷们的花想容么,在与易过容的林涧风各种漂泊后,她同样来到了石头城,而且几乎是与程子语前后脚进了这一座风花雪月的城市。
  至于林涧风,在渡口和花美女依依惜别后,随便找个地方把妆卸了,继续堂而皇之玩跟踪。
  话说花美女看到河边一溜红灯区时还是灰常亲切的,但久经欢场的她自然比某女淡定得多,所以第一件事还是放在了——阳春面——奇怪,这些人怎么都喜欢吃这光溜溜白花花清汤寡水要嘛没嘛的阳春面呢?
  灰常巧,她和程子语坐到了同一张桌子;灰常巧,她听到了江陵城半月来最大的八卦。于是花美女宛若被打了一针强心剂,一碗面下去后小宇宙瞬间爆发,抓了一把钱豪气地拍到桌上:“不用找了!”声若洪钟中气十足,把隔壁桌上正优雅喝汤的林涧风硬生生地呛得喘不过气。
  花想容心急想去找程子语留下的标记,匆匆地走了。林涧风也不着急追,慢条斯理地放下碗擦过嘴,招呼老板结完帐。起身要走时眼睛扫过刚刚花想容坐过的桌子,脑海中闪过刚刚的画面,他无奈地笑笑,异样的情愫突然在心间升起,把他还未完全褪去的笑意凝固在嘴边。
  他强力制住心中的念头,有点失措地拐到街角,向来去无踪的手下布置了几句,便循着花想容消失的方向走去。
  其实,早在半月前韦子言和程子语齐府相遇而当晚程子语又溜号后,他们的任务早已变成死跟子语。但即使知道已经找到了程子语的行踪,林涧风依然守在花想容的身边,心念之固执让他都惊讶。更诡异的是,对于林涧风这种近乎抗命的行为,韦子言知道后也只是淡淡一笑,不再过问。
  对此,墨影堂一致的结论是——这一二号人物,都抽了。
  但抽也好不抽也好,都无妨花想容循着程子语留下的极其明显的标记找到那家客栈。当然,此时天已经比较黑了——不管怎么样,江陵城还是比较大的么。
  既然花美女到了,林帅哥自然也就到了。不仅到了,还动手了——在花想容看到窗角的剪纸而兴奋地要大叫时,林涧风突然出现捂住花美女的嘴,一把把美人掳走了!
  嗯嗯,至于手下人把这客栈不动声色地围得跟铁桶一样啦,快马加鞭向韦子言报信啦神马的,那都是手下人的事儿了。

第四十八章 林眠涧风花想容(四)
更新时间2011…6…10 18:25:04  字数:2451

 踏遍千山万水,受尽无数苦累,连自己都搞不清楚坚持的是什么,所以各位可以想象,在终于即将看到程子语的那一刻,花想容心里该有多激动、多欣慰。
  万里长征终到头啊,那些累得跟狗一样却还不得不在路上奔波的日子终于可以白白鸟~花美女已经不会用言语表达此时的喜悦。
  只可惜,林涧风的突然出现把一切都毁了。
  瞬间从天堂跌到地狱的花想容还没搞清楚怎么回事,便被五花大绑地带离现场、驾在一个男人的肩膀上飞快地远离大半年来苦苦寻觅的那个人。
  “王八蛋,放我下来!你谁啊,敢这么对我。告诉你,爷可不是好惹的,头可断、血可流……唔唔……”
  林涧风不想听这种话从花想容的嘴里说出来,干脆把她的嘴堵上了。
  。
  少刻,他扛着花想容来到一座黑洞洞的房子前,此处是他每次出任务时在江陵城的落脚点。虽然黑灯瞎火,但他依旧轻车熟路地开门、进屋、准确地把乱扭了一路的花想容放到床上,再转身点起灯火。房间瞬间亮了起来。短暂地适应过后,花想容终于能看清到底是谁这么混蛋,把好不容易为找到人而松口气的她在距离目标只有0。01秒时掳走!
  即使刚刚在他背上能感觉到那股干净利落的气息,但看清林涧风的容貌后,花想容还是露出惊讶的神色,随即又皱起了眉头。
  林涧风将她的神色变化看在眼里,上前扯掉堵在花想容口里的巾帕,问:“怎么了?”
  花想容:“我不记得我见过你。”
  男生耸耸肩:“你的确没见过。”
  “那你干嘛要抓走我?”
  “你在那里会妨碍到堂主和程子语。”
  听到这个话,花想容有点不明白,略一思索,她试探着问:“堂主是韦子言?”
  林涧风好奇地问道:“你为什么会猜是他?”
  “感觉吧。”
  “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
  林涧风追究的态度让花想容不太舒服,但还是答道:“可能是觉得你和他的气息比较像吧。”
  听了这句,林涧风不由得联想到花想容这种对人的敏锐感觉来自于她的出身,心里有些不痛快,脸色便沉了下来。花想容不知道自己的话怎么就惹恼了他,不敢再出声。林呼了一口气,使劲拍拍自己脑门,让自己不要乱想,然后对花想容说道:“没错,的确是他。”
  花想容露出了然的神色,情绪随即安定下来,淡定地躺倒在榻上:“是这样,我明白了。”
  女生突然的情绪转变有点出乎林涧风的意外,看着她脸上平静的神情和渐渐散发出的安然的气息,他有点忍不住:“你不害怕吗?”
  花想容好笑地问她:“怕什么?难道你会对我怎么样吗?”
  之前曾在心中无数次翻涌的情绪因为这句话再次涌上心头,而现场孤灯昏黄、孤男寡女的特殊环境更让心底某种自然的欲望忽然蠢蠢欲动。
  林涧风猛地转过身背对花想容,动作之大撞翻了榻边的小桌,叮呤哐啷的声音吓了美女好大一跳。但林涧风根本不管、更不言语,只是快步走了屋子,把门狠狠地摔在身后。
  花想容莫名其妙地看着被摔得摇摇晃晃的门,心里吐槽“有毛病”,随即想起来自己还处于被五花大绑的状态,当下急得大声吼道:“混蛋,回来给我松了绳子再说!”
  早已经跑得远远的林涧风当然不会听到花想容的咆哮,他自己也压根儿忘了花想容还处于裹尸中。八过林帅哥到底为神马要跑呢?生气?NONONO~~~
  要追究起林哥哥对花美眉的感情,这就得算到很久很久以前,久到两个人都还是正太萝莉的时候……
  。
  某天,当因为北边可恶的劼利叔叔带来的战争把小花花彻底变成了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孤家寡人后,小花花童鞋也终于面临了出生以来最大的考验——兵荒马乱的年代,一个小萝莉的餐桌是个攸关生死的问题——她虚弱地蹲在路边,感觉自己已经离爹娘不太远了。就在这时,自小家境不错而且喜欢乱跑的林正太从她身边经过了。等里格登、等里格登,他手里拿着小皮鞭呀,心里正得意,可惜不知怎么的,几个人从他身边快速跑过,踩着泥水坑里溅起的水哗啦啦啦啦,甩了有洁癖的正太一身泥……
  呃欧~~事情大发鸟,爱干净的正太无法忍受身上的泥巴,可是仆人恰好没在身边,手头连个布头都没有——心理还远没有以后这么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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