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继阁小说网 > 武侠电子书 > 无良仙灵 >

第177章

无良仙灵-第177章

小说: 无良仙灵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昊空城真是不错,那么多传送阵供她挑选,按照地图上标明的方向,她二话没说,掏了大把灵石付了费用直接便往西而去。(未完待续。)

第三五三章 我雇用你

    为求扮得像个邪修,钟珍还特地弄了些黑烟,时不时地从身上散发出来,旁边那些正道修士一个个捂着鼻子离得老远,生怕黑烟会有毒。

    任何一个修仙城都禁止打斗,本着一视同仁的态度,有入城费就赚,进了城就得卖东西住宿,各种花销不小。邪修没有正道修士多,但是手里的灵石未必比他们少。

    甚至会更多。

    比如这位看起来很豪气的矮胖子女邪修,掏灵石的速度简直快得让守传送阵的筑基修士咂舌,真是有钱人啊。

    鬼见渊捡来的两个储物环都是属于金丹修士,虽然不能让钟珍马上富得流油,灵石却大把。

    金丹修士们都是有家底的人,绝大部分人都是门派长老,有洞府有弟子,不可能将全部身家都带在身上。然而恰逢需要花钱的时候,肯定不能显得太寒酸,因此灵石不少。

    钟珍连气都没敢喘,凡是还开着的传送阵,不拘到什么地方,就算不是往西,需要绕一下路,她毫不犹豫干脆果断地跑。

    已经过去了差不多十来天,终于到了最后一站,马上就可以去西荒城了,她松了一口气。

    途中她略微耽搁了点时间,卖了点灵草,如果要萧不凡追来,已经追来了。看来玉简上说得没错,距离远了,认主的印记就感应不到。

    最让钟珍觉得十分气愤的是,即使她都跑了不知道几十万里路。竟然隔些时间就想回到萧不凡的身边,好似缺了他心里空洞洞的,有一种奇异的不安全的错觉。

    亏得她不是那只白鸟。身上只有极少的一点点鸟元神,只需要一些自我的坚持就能迈开脚步不回头。不然就如同四脚蛇和红鸡一样,哪里都去不了,一辈子忠心耿耿,死都要死在萧不凡身边了。

    灵石已经掏了,交到守传送阵的人手里,钟珍刚打算踏进去。袖子一紧,被人从后面拉着。

    她回头一看,脑子一片空白。有一种回到乾坤镜里错觉,彻底傻眼了。

    眼前的青衫修士,让钟珍惊异得厉害,比看到萧不凡追来还令人惊异。

    青衫修士很客气地说道:“这位道友。打扰你实在是对不起。请问你要不要雇人帮忙做些事?我不帮人报仇杀人。其他什么都做。力气很大能背得起半个小山,飞得特别快,在没有传送阵的地方,有我这个人形传送阵肯定特别好用。酬劳的话,支付眼前这个传送阵的灵石就可以了,不要多的。”

    钟珍连半息都没考虑,飞快地说道:“好,我雇用你。”

    她另外取出一份灵石交上去。两人同时踏入传送阵里。

    管传送阵的修士目送这人影消失后,自言自语地说道:“金丹前辈混到这个份上。穷得连传送阵的灵石都付不起,他也真是少见。”

    旁边一个跑腿的插嘴道:“看着真可怜,衣服都是破的,还是凡人的衣衫,比我都不如。刘师叔,你说他的修为是不是假的。”

    “胡说,修为怎么能有假。你没感觉到他释放出来的威压吗?”

    “没有。”

    刘师叔也觉得纳闷,“其实我也没有感觉到威压,不过我的探灵术从来不会出错,绝对就是金丹后期修为!”

    “刘师叔,那个矮胖的女邪修是不是在逃命啊,问都不问就雇用了此人。她付账那么爽快手里似乎灵石不少,就不怕被人打劫了?”

    刘师叔语重心长地说道:“这你就不懂了,你们这些小修士年纪轻轻就满脑子的阴谋论,这世上毕竟还是好人多。这位前辈要是肯打劫还在这里求人雇,他肯定人品好啊,我要是逃命也绝对雇他!”

    青衫的金丹前辈,已经在传送阵旁边苦苦等了三天了,虽然不是逢人就拉着人家的袖子问,可是足足问了至少二三十个人。

    按说没钱使用传送阵,赖在这里不走理当驱逐。可是他一个金丹后期的前辈,谁敢出言赶人,只能由着他阻碍大伙儿干活。

    管理传送阵的几人松了口气,好在总算有人雇他,免得大家成天见了青衫前辈都得点头哈腰,一点都不自在。

    十几天内传了无数个城,钟珍已经头晕眼花,脚都站不住了,她在最后一站碰到这位青衫修士。

    这一站只通往两个城,一个是来的地方,一个是要去的地方。要去的城叫做西荒城,几乎是大陆西边最大的城了,十分偏远。

    这一站的路程很远,如果用飞的话,恐怕得一年的功夫,然而使用传送阵,一天就到了。

    价格自然也不便宜。

    青衫修士与钟珍已经到达西荒城,从传送阵的那间大石头房子走了出去。

    这里的规矩与别处极其不同,入城费不用即刻就交,可以在城里免费停留三天,倘若想要继续留下来,就得付十枚灵石的城费。十枚灵石可住一年,下一年如果还想继续住,还得续费。

    钟珍管传送阵旁边的站着的一个小修士介绍,简直惊讶极了。十枚灵石的城费,简直闻所未闻,就连人人都称道的天仙城都只要五枚。难不成这里的街道都是铺着上好的白玉,树上挂满了夜明珠。

    她打量了一下四周,传送阵的石头屋子装潢也不怎么样,夜明珠倒是镶了一些,刚刚够用来照明。其他并未瞧见什么很特别的,连上档次的名花名草都没有摆几盆,空空荡荡的,只有几个办事的桌子椅子罢了。

    走到外面就更加朴素了,石头屋子由大块大块灰扑扑切割得很方正的岩石砌成,楼本身也是方方正正,一点都不气派。

    不止是这座房屋,整座城都是差不多的。都是以坚硬的岩石搭出来的房子,大部分只有一层,偶尔有个两层的,也并不高。

    不过她不晓得,此地时常有沙尘暴风来袭,外面弄得太精美花俏没什么用,日子久了难免斑斑驳驳,还不如用本地特产的钢化岩来建房子。

    这是钟珍第一次来,上次与萧不凡到鬼见渊并未走西荒城,而是去了另外一个城,在边荒城的南边,与其他修仙城很类似,并未看到这样的格局。

    之前在传送阵那边,两人已经买一张西荒城的地图与一些基本的介绍,一路看着地图一路朝前走。

    看好了一处价格环境尚可四周房屋并不密集的地方,钟珍打算先住两天,略微休息一下再启程,反正逗留三天以上才会交城费。(未完待续。)

第三五四章 风骚的眼睛

    感谢打赏的新读者“yoyo889”,还有老读者“板砖v四块半”,“chloe佳“,“又是一场梦”!

    *******

    “前辈贵姓大名?”钟珍终于有空与青衫修士聊聊天说几句话。

    “慕青松!”

    几乎是不假思索,钟珍很爽快地讲道:“前辈,不是晚辈对您不敬,这名字听这不象真名。”

    “姑娘倒是个直爽人,慕青松这个名字我已经用了几百年了,就算当初是假的,如今早已弄假成真。不过只是个称呼而已,倒是无所谓真假了。”慕青松笑着说道,十分没有什么前辈架子,非常平易近人。

    即使钟珍瞧着是个邪修,似乎也没妨碍到他。

    不管如何,慕青松就算没有前辈架子,但的确是金丹修士,钟珍恭敬地行了礼,“晚辈钟珍,珍宝的珍。”

    慕青松哑然了片刻,忽然笑得很愉悦,“很好,珍宝的珍。不管你曾经是亲人眼里的珍宝,还是自己珍视自己,都很好。”

    钟珍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这点小心思从前倒是没有人发觉,倒是被此人看穿。

    从前在乾坤镜,每次介绍自己都会说“珍宝袋的珍”,到了外面修仙界,没有珍宝袋了,便将那个“袋”去掉,改成“珍宝的珍”。

    主要是名字太平凡,满大街的姑娘们名字里都有个“秀”啊“珍”什么的。因此她总是心有不忿,不得不在自己脸上贴点金。

    钟珍不是个轻易相信人的人。从来都不是。她见过一些所谓显得平易近人的人,比如说邓普斯,比如说暗墓门的傅掌门。不过那都是上位者居高临下的一种态度。

    就好象在告诉人家,他们不需要用身份去压人,她总觉得,这种种虚伪的平易近人才是真正的用身份在压制人。

    慕青松的平易近人是真的。

    如果是假的,那么这人演戏的本事很高,钟珍很希望去努力相信这个陌生人,因为他有一双非常奇特的眼睛。

    这双眼睛不知为何长错在男人身上。有点像个饱经风尘的女子,风骚得很,看着让她觉得很熟悉很熟悉。

    熟悉得好像看到她一位能够将性命相托的好友。那人当然是独孤破城。

    带着和蔼微笑的慕青松,一双眼尾上挑的风骚眼睛眯到一起,便显得没那么女子气了。

    倘若是别人,钟珍自然不敢轻易相信。然而她几乎肯定这个看起来穷得要命的人。曾经也富有过,并且还去天玄宗贡献了一滴精血。

    那滴精血必定进入了独孤破城的体内。

    没有人比她更加了解独孤破城的相貌,那张经常沾了灰尘的脸,盖着一脸的胡子,好似谁也不知道此人到底是个什么模样,然而她却在有限的几次,看到过刮过胡子并且洗得干干净净的独孤破城。

    对于人脸的记忆,相貌上的特征。很少有人能及得上她,钟珍有这个自信。凭着一面之缘。都能将人家画得**不离十。尤其是这么特别的一双眼睛,倘若认错了,她宁可自挖双目往后再也不绘丹青。

    倘若推测正确,精血的原主对乾坤镜中的人,不但相貌有些相似,性情上有些影响。倘若独孤破城有不少性情来自这位慕青松,那么他八成是个十分磊落之人。

    信任一个人很难,尤其是修行之人,但是在所有的朋友之中,独孤破城是钟珍心目中最为信任的人,没有之一!

    钟珍与慕青松走出传送阵的那间大石屋,便一边走一边闲话,顺便看看手里的地图。

    “慕前辈到西荒城是来游玩的,还是来赚钱的?”

    “来此躲开一些不想做的事,顺便做点其他想做的事。”

    钟珍胡乱猜测,随口笑言道:“难道是门派有什么任务叫给前辈,但是前辈却觉得强人所难,因此就干脆跑了?”

    慕青松正色答道:“正是如此!”

    “呃。。。竟然叫我给猜着了。”

    慕青松呵呵一笑,竟然真给这个女修给猜到,他的确是想避开门派要他做的某一件事,急急忙忙跑到南域最边缘的西荒城。

    路过城中心的城主那高大巍峨的雕像,钟珍不由自主地停下了脚步。雕像差不多有五丈来高,不知道是用什么材质所修建,似铁非铁,似石非石,灰黑色夹杂着点点金属的暗光。

    雕像材质带着非常厚重的肃穆感,让人不由自主地生出崇敬之意。

    边荒老祖的面容瞧着并不显得俊美或者奇特,仿佛是个随处可见的中年男子,带着一些悲天悯人的慈祥之色,瞧着就觉得心中充满祥和平静。

    不过他们二人的注意力很快就被远方的高声喧哗所吸引。

    因为这一群人真的很多,足足有几千上万人,全部围绕在一座足足有几十丈宽的高台周围。

    今天恰好这个月的头一天,是决斗的日子。。。

    西荒城又叫做“边城”,因其是离大陆边缘最近的一个大城,拥有传送阵的城绝对不小,但是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此城的城主是一位化神期老祖。

    如果是一个处于中心地带,灵气充沛的繁华超级大城,有一位化神老祖坐镇,倒也无可厚非。一般老祖也未必会住在当地,只是挂个名头收取供奉。

    然而边城却不同,虽然也有个马马虎虎的灵脉在地下,却不至于让化神老祖逗留,然而这位边荒老祖的确是住在城主府里。据闻还有人亲眼见过。

    因此边城的次序很好,规矩很大,物价也非常高。

    与所有的修仙城一样,城内不许打架,不许打劫,不许杀人。

    这个规矩是死的,人却是活的,许多修仙城渐渐都有些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是在打大街上公然杀人,避开了大家的视线,阴暗角落打架打劫的不少,谁也管不着。

    边城却不一样,规矩就是规矩,违者根本出不了城门就会被管城队的人当街砍死,从无例外。

    要打架可以,去城外解决,也可以到城中心那座高台去决斗。

    凡是选择决斗的人,一切纠纷当场解决,往后不可再行追究。倘若仍旧咬着不放,那么可以去边城管制堂去申诉,会得到严厉的惩罚。

    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