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情王爷:弃妃要休夫-第3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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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你是英雄……”云霄呢喃一句,伏在桌上睡去了。这酒后劲足,现在酒意上来,云霄不想醉,却先醉了。
司城玄曦还在嘟囔:“谁想做英雄,要是天下无战事,我情愿……情愿我只是个普通的平民,哪怕三餐不计,温饱不得,那也胜过现在,冷眼看皇兄皇弟之间为了一个位置搅风搅雨,踩着别人的白骨,成就自己的功名……你,你醉啦,哈哈!”
司城玄曦摇摇晃晃地站起,把云霄手边那半坛酒拿过去,对着坛口一阵猛灌,有酒水顺了嘴角流下,不一会儿,那坛酒也见了底。
司城玄曦放下酒坛,站在那儿凝视着伏桌而睡的云霄,眼中温柔怜爱之色渐浓,一个睡着,一个站着,就此不动,屋子里顿时安静下来。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清风透窗而来,吹动司城玄曦的衣襟,他晃了晃头,走过去抱起沉睡的云霄,歪歪斜斜走进内室,向床前走去。
醉后的云霄脸色酡红,如同桃花朵朵开,身子更是绵软温暖,此时在司城玄曦怀中,很自然地为自己找一个舒服的姿势,在他的怀里小猪一样拱呀拱的。
司城玄曦唇角泛着一丝宠溺的笑意,虽然脚下摇晃,却是向床的方向直线行走。终于到了,他轻轻地放下她,又拉过被子为她盖上,顺便就坐在床前,近距离地看着云霄的睡颜,满足而宠溺地笑着,有点傻气。
酒意终于也涌了上来,面前的云霄脸容时模糊时而清楚,似乎在笑,又似乎蹙着眉。他凑近去,凝神看着,又揉揉眼,傻呵呵地笑了笑,嘟起嘴,在她嫣红的唇上悄悄一吻,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再也撑不住酒劲,伏在床边睡着了。
散朝之后,司城丰元交代滕冲一些事情后,便回到恭帝灵前,却发现灵前已经有一个人。一阵低沉而压抑的咳嗽让他皱起眉头。
他冷漠地道:“三皇弟,你这身子骨,自己也不知道顾惜着点,别父皇还没入皇陵,又要为你办丧事!”这话恶毒之极,也老实不客气。
司城玄瑞并不生气,他因为剧烈咳嗽而喘息着,边喘边道:“多谢皇兄……关怀,我不碍事!”
“我倒是忘了,你这多病之身倒也牢固得很,不死不活不好不坏的一直到现在,想必你早就已经习惯。不过,若是你病发在这里,不免叫父皇九泉之下也心生不安,这便不是尽孝了!”司城丰元仍是冷冷地说着,语气里丝毫也不掩饰他的尖刻和恶毒。
司城玄曦站起,才一动,就似乎一阵晕眩,又跌坐下去,再一阵剧烈咳嗽,才艰难地爬了起来,弱声道:“皇兄教训的是,既有皇兄在此守灵,我便回府去了。”
“赶紧走吧,父皇这里,我自会安排六皇弟七皇弟守灵。你照顾好你自己就算帮了我的大忙了!”
司城玄瑞点了点头,想要出口的话被一阵咳嗽给冲了回去,又看到他眼神之中的厌恶,终于没再说什么,离开了灵堂。
看着他离开,司城丰元的眼神中一片阴鸷,他走到灵牌之后,掩开帏幔,看着棺中恭帝清瘦的脸,目光如刀如剑,似乎要将他切割开来一般。
过了良久,他才收回目光,心中恨恨地想,遗诏,传国玉玺,老东西,你这是玩我吗?我就不信我找不到传国玉玺。
东夏是我的,谁也别想抢走,遗诏?哼,遗诏所定之人是我也还罢了,若不是我,我必叫你司城家族人丁凋零,血流飘杵。我司城丰元,不,我顾飞才是天命所归,遗诏能耐我何?
他的思绪回到之前朝堂之上,他高高在上,所有人在下面都得仰望他,连司城玄曦,也不得不听他调遣,这种感觉,这种天下在握的感觉,这种唯我独尊的感觉,实在是语言难以形容的爽。
司城玄曦,八万人马,五十万石粮草,你的人有命吃完吗?
西路边陲,镇西将军陈东锋,那是我司城丰元的人,燕州驻防将军伍俊鹏,那也是我的人。还有云州守备温擎天及手下的六万兵将相呼应,整整二十四万人,还能吃不下他的八万人?
司城玄曦,或者你命大,你可以从重重追杀之中混入京城,但是,这次就是一个必死之局,我早已经传讯给陈东锋,你的八万人马,就当我送给西启的炮灰吧。连同你,烈炎战神,我呸,在我眼里,你不过一个死人罢了。
嗯,司城玄曦若死了,不知道蓝宵露会怎么选择。
他想到那张倔强而清丽的脸,那从容而淡漠的神色,突然心中一动,立刻撩开帏幔,走离棺前,走出灵堂,对灵堂外候着的甘文思道:“传令,让六皇子七皇子前来为先皇守灵。”
甘文思应声吩咐下去了。他自从当日朝堂之上公然倒戈之后,便不再遮掩,直接跟在司城丰元身边,他有眼色,又会办事,原本就是司城丰元安插在司城尚贤身边的人,现在用着也极是得力。
然后,司城丰元吩咐去燕王府。御林卫统领林谦带着一队御林卫相护。
当初他以贤王名动京城的时候,十分低调谦和,现下已经是储君之尊,那些演戏的工夫已经不屑于做了,直接用了玉辇。
这本是天子乘坐的,圆盖方座,辇盖为青色,四块圆版玉映着日光,威仪逼人,贵气无比,镂金垂云随着移动轻晃,映日生辉。帷上面绣着的金云龙栩栩如生,似欲腾空而去。
玉辇一出,又有御林卫开道,着实气派不凡。
在这样的排场之下,司城丰元甚是满意,他惬意地眯缝着眼睛,看着路两侧远远避开的的人群敬畏的眼神,心中的得意无限膨胀。
我,顾飞,从此以后就是东夏的皇帝。且看我诛太子,伐秦王,驱燕王,一步步清除所有威胁,一步步踏上巅峰!
古来成者为王败者寇,能坐在这个位置,能笑到最后就行,谁会在意用了些什么手段,耍了些什么心计?看,那些百姓的目光,如看神明。这才是我要的,这才是我应该得到的!
这种身为王者的好处,这种唯我独尊的感觉,不是喊口号,不是歪歪,而是实实在在真真切切。蓝宵露,你不是说我的七关游戏办不到吗?现在,我已经冲破一关了。
你可知道你喜欢的那个男人,那个你眼中的英雄,今天在朝堂之上,被我怎么逼迫怎么玩弄怎么搓扁捏圆吗?现在,你该知道你错了!
你以为你选对了人,你以为你很有眼光,可是你大错特错了,当年的那点小事你念念不忘,你记恨我,哼,现在你后悔了么?只有我,才是这世间独一无二的王者,也只有我,才能真正带给你无上的尊荣。
司城玄曦算什么?
我不动他,不是怕他,我只不过是不想费神费力而已。他不过是我驾前一把剑,只不过是我的一个工具而已,现在,我看这工具不顺眼,只需要嘴唇动一动,他就得乖乖去为我守边,乖乖地被我算计,乖乖地被我送去西启当炮灰。
他的结局只有一个,死!
第535章 司城丰元的执念
玉辇往燕王府而来,在迎接了太多敬畏的目光,在经过了几条街道,接受了无数的目光洗礼,以及深刻体会了天家之威之后,司城丰元的心情瞬间圆满。
他不是不感慨的,想当初他作为一个家道只是小康的大学生,虽然零花是有,可奢侈的本钱却没有,在酒吧里喝杯小酒,感受一下纸醉金迷的味道,也不能太过,和同学们一起出去时,也不敢抢着买单。面对那些**,面对那些富家子弟,他深深自卑,也深深羡慕。
可是现在,他什么都有了。
他不但有了地位有了奢侈的本钱,也有了让万人景仰的资本,甚至,他可以轻易地去掠夺别人的性命,真正地贯彻实行顺我者昌,逆我者亡那样的无尽风光。
人生之惬意,到这一步,已经算是发生了质变,所以当初最大的愿望到如今,只算是一步台阶,他有了更大的愿望和追求。
千古功业,万古留名,就让我顾飞,成为这个世界,这片天地的第一人吧。
不过,顾飞心中还是有遗憾的。
这个遗憾就是蓝小鹭。
想当初,他和蓝小鹭交往一年多,还仅限于牵牵小手,偶尔一次,他来她宿舍找她,她睡着了,他大胆地偷亲了她一口,那份满足,实在语言难以形容,接连几天都如同打了鸡血一样。
蓝小鹭在他的心中,是真纯美好的,是自尊自爱的,是女神一样的存在。所以,虽然他早就偷过香窃过玉,早就经历过了男女之间那点事,和一些酒吧女子经历过的一夜情几乎每个月最少也有一次。但是,他却愿意陪着蓝小鹭一直扮真淳。
在蓝小鹭面前,他比正人君子更正人君子,比处…男更纯情,比绅士更有风度,比情圣还真情痴情。
他也曾奇怪,为什么他一个穿过花丛沾了满身花粉的男人,在面对蓝小鹭时,会忍得住没有吃了她。后来他明白了,蓝小鹭符合他心中女神的所有条件。
蓝小鹭的父母是一家大型上市公司的老板,从身份来说,她是得天独厚的公主一般的人。但是,父母忙于生意,却把她丢给只喜欢乡下那种山野气息自然风光的爷爷一手带大。所以,她又有着农村女子的清纯。
她是富家公主,可她没有富家公主的骄横傲气,甚至,她从没有对别人透露过她的身份,顾飞本身,也是在一次听到她和她爸爸的电话时,才惊觉她的身份的。
她来自农村,却又没有农村女子的无知和木讷,她聪明,大胆,慧黠,敢于尝试。善良,勇敢,不怕吃苦。
不知道她的出身时,她是一朵空谷的幽兰,清香雅致,哪怕再不爱花的人,也会因为她而惜花。
知道她的出身后,他才知道,她是一朵水仙。
刘邦直有诗说:得水能仙天与奇,寒香寂寞动冰肌。仙风道骨今谁有?淡扫蛾眉一枝。
这首诗用来形容她,顾飞觉得再合适也没有,再贴切也没有。
不论是她的出身,还是她本身,都是让男人心动的。所以,与其说顾飞是尊重她,爱惜她,不如说他内心里,更希望的是拥有她,得到她,真真正正地得到她,这样,他既拥有了一个纯洁美丽的老婆,又拥有一个身家几十亿的岳父,可谓男人最美好的梦想了。
所以,只要蓝小鹭不愿意透露自己的出身,顾飞更是求之不得。只要蓝小鹭不愿意把自己交给他,哪怕顾飞再是心痒难耐,还是忍着自己兽血沸腾,另找发泄渠道,也要在她面前扮正人君子。
他从来都想早点得到她,在她身上打下他的烙印,可是,蓝小鹭对于男女之间这一道门槛,却是极传统的,他不得不在上蹿下跳无可奈何之中循序渐进。但也正是在这种循序渐进之中,让他体会到那种抛却****之后无比美好无比动人的感觉。
即使现在想起,他仍记得他偷亲她那次,看着她长长的睫毛覆盖眼帘,玉般润泽的青春气息的脸上那温润的触感,如果不是怕她生气,怕她难以接受,怕吓着她,怕自己苦心孤诣这么久的追求计划夭折,他哪会这么患得患失,诚惶诚恐?
那种感觉,难忘,此生难忘!
那种美好,刻骨铭心。
这不是那些给他身体的女子能给他的,也不是现在的宋秋宁能给他的。
还记得当初,好几个条件不错的男生都在追她,他也是其中之一,他想过很多追女孩的办法,比如像那些个男生一样,身着球衣在蓝球场上奔驰,挥洒着汗水,展示着强健的体魄,矫健的身姿,吸引女生的目光和尖叫。
但是他发现,那些对蓝小鹭没有用,蓝小鹭从不在蓝球场边停住脚步,哪怕场中再是热烈,她也是目不斜视。
于是他改变策略,从各个方面了解她。
他惊讶了。
这个女孩子,在大多数人在大学中挥霍青春挥霍时间尽情玩尽情浪费时间里,她竟然修着两个学位,但她又不是书呆子,让他好奇的是,她竟是学校极度冷门极度神秘的攀岩社的成员。
整个大学那么多的学生,那个攀岩社成员只有不到二十人。据说这二十人之中,又有极少的具有冒险精神的人组成其中一个小团体,他们不攀那些做好一切防护措施,只是玩票性质的岩,而是真刀真抢地去真正的悬崖上攀上去,体会那种险中求胜,汗水湿透重衣之后极度放松的喜悦和自己辛苦努力而获得的一览众山小的成就感。
而她,一个女生,是那个小团体中的一员。
他曾经打过退堂鼓,可是在那时候,他知道了她的身份,知道了她背后那身家几十亿的父母,他拼了。他流过汗,用过心,吃过苦,咬过牙,然后,真的进了攀岩社,又进入攀崖小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