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墓兽-第17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七百年前的镇墓兽,竟然死在二十世纪的黄金之上。
东海达摩山,恶龙镇墓兽盘踞的一百万两庚子赔款白银相同道理——镇墓兽知道金银的价值,它们为了墓主人的死后世界,甚至东山再起的怨念,都会占有和保存这些财富。
老金露出盗墓贼本色,卖力地清理成百上千的铁皮箱。
终于,硕大的石头棺椁露出来了。
老金率先摸到墓志铭,果然用汉文写成,开头冒出两个篆体字“大辽”。
辽?契丹?
“辽国不是在东北地带吗?”
秦北洋自然想起了内蒙古的契丹越国公主大墓。
小郡王兴奋地奔过来,却被阿尔斯兰镇墓兽的残骸绊倒,九色的琉璃火球飞过来,照亮镇墓兽残破的青铜外壳,有着密密麻麻的奇怪文字。刚才就发现了,但无暇细看,这些字貌似汉字,其实一个都看不懂,却又按照方块字的格局,笔画甚至比汉字还要复杂……
“契丹文?”小郡王拍了拍脑门,“没错的,这是一种死文字,至今还未完全破解。”
秦北洋继续释读墓志铭,终于有了发现——耶律大石。
“西辽?”
“辽国为金所灭,契丹人迁徙到中亚,建立强大的西辽帝国。伊塞克湖下的陵墓主人,乃是西辽帝国的开国皇帝,西域史志中的“哈喇契丹”的“菊尔汗”,成吉思汗之前的一代天骄——耶律大石。”
“这样就说得通了,西辽帝国的京城——虎思斡耳朵,就在唐朝碎叶城故址,伊塞克湖附近。”
耶律大石本是辽国宗室,耶律阿保机八世孙,精通汉文,辽国唯一的契丹进士,曾任翰林承旨。宋金海上之盟,北宋精锐西军偷袭燕京,耶律大石坚守城池,绝地反击。辽国被金国灭亡,他率残部逃亡大漠,征服中亚各民族,延续契丹国脉,传递汉文明,史称西辽帝国,传国九十年,后被乃蛮王子篡位,最终亡于成吉思汗。
小郡王拍了拍墓志铭上的汉字与云龙纹:“难怪啊,这里的一切都更像是有高度汉文化的中原帝王陵墓,但是阿尔斯兰镇墓兽,又带有游牧民族和西域的特点。”
秦北洋朗声道:“我们不是盗墓贼,谁都不准动这副棺椁,就让耶律大石继续安息吧!”
“诺!”
“三十多年前,俄国大探险家普热瓦尔斯基至此,想来他已探知此地有座英雄大墓,决定把自己埋于此处。他在耶律大石陵墓上方,为自己造了一座地宫,尸骨埋于何处不重要,重要的是打开自己的棺椁,就能抵达耶律大石的地宫。探险家的思维果然与常人不同。估计海军上将高尔察克也知道这个秘密,才会把五百吨黄金交给镇墓兽保管。”
老金越来越不像掘金者了,凝神道:“普热瓦尔斯基走过的路,并不比历史上的征服者少啊。”
然后,他提起矿工铁镐,砸向耶律大石的棺材盖。
“不要!”
秦北洋高声尖叫,一路追踪白俄探险队而来,一是为了给癌症中的自己续命,二也是为了阻止盗墓,不管墓里的主人是谁。
晚了。
铁镐在空中划过一个弧线,重重地敲在石棺上,当即让雪花花的石头粉碎。秦北洋害怕这鲁莽的盗墓举动,又会触发地宫内的某种杀人机关?
但他们看到了棺椁内部,一堆破碎的大理石中,并不存在尸体或木乃伊,只有一套完整折叠的盔甲、一副朽烂的弓箭、还有一具黄金马鞍。
老金放下铁镐,跳进棺材,连碎骨头都没找着。这套盔甲、弓箭以及马鞍,显然是耶律大石生前所用之物,陪伴他建立了一个帝国。
“衣冠冢?”
许多墓葬因为墓主人尸骨无存,比如身陷敌后,只能以生前常用的衣冠甚至头发代替尸身,至今亦然。
也许,耶律大石真正的遗骸,早已破碎于历史云烟之中。
小郡王看着布满地宫的五千个铁皮箱子说:“该想想怎么把金子运出去了。”
秦北洋跑到墓室门后,外面一片安静。他小心地拿开顶门石,刚把大门开了道缝隙,迎面扑来密密麻麻的黑影,便是人骨金字塔的骷髅战士,各自挥舞兵器,顶着厚厚的复合锁子甲,就要冲入墓主人最后的地宫。
幸好小镇墓兽九色吐出两团琉璃火球,烧化最近两具骨骸。秦北洋急忙把墓室门关紧,重新塞上顶门石,听到一阵嘈杂的敲打声。那些死人骨头,短时间内不会沉睡,早已瞄着秦北洋这伙人了。
老金拎着铁镐躲在门后说:“这道门绝对不能打开,以我的挖墓经验判断,它们会轻而易举地杀死我们。”
小郡王无奈地倒在铁皮箱子上,抱着富可敌国的五百吨黄金,看向黑暗的头顶。
突然,沃尔夫娜高声笑起来,笑声中竟有些放荡:“哈哈哈……为了这五百吨黄金,高尔察克将军在西伯利亚丢了性命,又有多少白俄男人成了冤死鬼?想要成为黄金主人的家伙们,最终成了给黄金陪葬的奴隶。”
“还有今天的三百名中国士兵。”
“有个古希腊神话——国王拥有了点石成金的超能力,当他把身边一切人和物都变成黄金,却再也无法进食与饮水,只要嘴唇一碰到就变成黄金,最后连自己女儿都变成了金子。”
男爵夫人也是读过一些书的,秦北洋点头说:“而我们就是这群躺在金子上即将饿死的蠢货。”
老金拿出最后的一皮囊水,分给地宫中的每个活人。秦北洋却把自己那份水,让给了沃尔夫娜,按照欧洲礼节,这叫女士优先。
时光不知流逝多少?雪山脚下是否落了第一场雪?秦北洋饥肠辘辘地躺着,九色警觉地趴在他身边,耳边响起一阵歌声……
第八十四章 人骨金字塔(三)
沃尔夫娜的声音,少女似的细嫩悦耳,叮叮咚咚淌过伊塞克湖深处。秦北洋勉强听出俄语歌词的意思——
“夜漫漫,雨潺潺,草上露珠闪。人们说我运气好,谁知我心烦。不愿相信也得信,怕是真无缘:你我如同隔条河,左右俩河岸。鸭成对,鸟成双,波和浪相连,姑娘小伙儿手挽手,唯独我孤单。日盼夜盼好无奈,怕是真无缘:你我如同隔条河,左右俩河岸。”
这首婉转忧伤的俄语歌,悠扬地飘在地宫中,似乎成了所有人的安魂曲。
(作者注:沃尔夫娜唱的这首歌原名《两道河岸》,上世纪五十年代苏联电影《渴》的插曲,中文歌词为薛范先生译配,后被王洛宾先生改编为歌曲《一江水》)
西辽地宫,白俄美人歌罢,小郡王帖木儿不甘寂寞,饿着肚子高歌一曲——
北方有佳人
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
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
佳人难再得
古汉语的慷慨悲歌,让秦北洋拍案叫绝。这首歌来自两千多年前,宫廷阉人歌手李延年唱给汉武帝听,赞美妹妹李夫人。汉武帝因此将李夫人纳入宫中。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他们的兄长李广利成为贰师将军,率领汉军远征西域大宛国,便是今日的费尔干纳盆地——距离伊塞克湖很近。
小郡王爬到秦北洋身边,贴着耳朵说:“北洋,我用脚后跟都看出来了,俄国美妇人对你有意思呢。在这塞外绝险之地,我等性命朝不保夕,不如成全人家的相思意。良宵苦短,别到阴曹地府里追悔莫及。记得我在京城八大胡同带你听的《金缕衣》吗?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滚!”
秦北洋一把将小郡王推开,劈头盖脸痛骂他一顿,还要比试摔跤。虽说帖木儿是博克好手,但饥肠辘辘也无心过招,被摔了个狗啃屎。躺着看热闹的老金,当场呵呵笑起来。
小郡王把头埋在金子里哼哼唧唧:“真是好心当作驴肝肺。”
他有意撮合秦北洋与卡佳,是考虑到安娜既已嫁给齐远山,木已成舟,生米煮成熟饭,结果怎可更改?如果秦北洋也有新欢,就不会对安娜恋恋不忘。按照小郡王的性情,普天下的男人,生来就是四个字:喜新厌旧,只要搭上新欢,转头就会忘了旧情人。
“别打了。”沃尔夫娜搀扶起小郡王,又把秦北洋省给她的水,重新还到他手中,“如果一群人陷入绝境,应该让女人先去牺牲,这样还会有人活下来的希望。”
“不必了,我的生命本应在1919年的秋天结束。”
“秦,你想听我的故事吗?”沃尔夫娜靠在他的肩头,吹气如兰,“我的祖先世代都是工匠,制造各种捕兽工具。小时候,住在拉加多湖畔的森林里,我常跟爸爸和哥哥出去打猎……”
“等一等!你结婚前是不是叫卡捷琳娜·安德烈耶夫?”
“有什么问题吗?”
“你的父亲叫亚历山大·安德烈耶夫?”
秦北洋脑中闪过冰天雪地的俄国,乌拉尔山区的小村庄,擅长制造捕兽夹的老工匠亚历山大,也是工匠联盟的会员。
“你怎么会知道?”
“而你的哥哥叫瓦洛佳?”
沃尔夫娜瞪大双眼:“你认识他们?不,我哥哥早就死了,十年前制造一种神秘机器时遇害。”
“我认识你父亲,在俄国的时候。”秦北洋掏出背后的十字弓,“这就是他送给我的!”
“独眼金字塔?”她看着十字弓的钢弩上的标记,“我记起来了,小时候,我就认得这个标志。他现在怎么样?自从哥哥死后,爸爸一个人去了乌拉尔山。”
“很抱歉,他去世了。”
“上帝啊!”沃尔夫娜捂住嘴巴:“布尔什维克杀了他?”
“不,是白卫军干的,我已经为他复仇了。”
“谢谢你,我爸爸是个固执的老头,一个痴迷于手艺的工匠,我想他一定很喜欢你。”
耶律大石的地宫之中,秦北洋慨叹命运:“世界好小,我在巴黎和哈尔滨,分别认识了他的女婿与女儿。”
“哥哥死后,我去读了护士学校。一次舞会上,我与弗兰茨·冯·沃尔夫男爵偶遇。我穿着黑衣裳,戴着银手镯,根本比不上那些盛装出席的贵族小姐。沃尔夫却疯狂地追求我,说我很像托尔斯泰笔下的安娜·卡列尼娜。”
“我看过这本书,日语版,在京都第三高等学校的图书馆。”
“三个月后,我嫁给了沃尔夫。他给了我男爵夫人的头衔,但我不爱他。这个男人更喜欢物理和机械。有一次他喝醉了,才说第一眼看到我时,以为我不是人,而是一个漂亮的‘灵魂机械体’。”
“凡是醉心于‘灵魂机械体’的都是走火入魔的天才。”
秦北洋想起了霍尔施泰因博士、山本教授,还有自己失去的老爹。
“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沃尔夫娜闭着眼睛躺倒在秦北洋身边,这是《安娜·卡列尼娜》开篇的第一句。
“我不懂……”
他同样躺在装满黄金的铁皮箱上,转头看着她苍白如雪的容颜。
“在圣彼得堡,我不觉得那是个家庭,更像监狱,我一度想从沃尔夫身边逃跑。但我有了孩子,最亲爱的小康斯坦丁。我发誓哪里也不去了,女人的幸福根本不值一提。”
沃尔夫娜闭上眼睛,就像一具尸体,默默等待被埋葬,仿佛回到冰封的贝加尔湖上……
不知睡了多久,小镇墓兽九色将主人唤醒,拽着他来到墓室门后,将耳朵贴着门缝倾听。
秦北洋的眉毛一挑,好像是笛子?还有洞箫?某种说不上名字的乐器?小郡王也凑过来,听出那是蒙古人的马头琴。
人骨金字塔的地狱派对?
最后,秦北洋听出了一个女孩清脆的歌声——
青龙头,白龙尾,
小儿求雨天欢喜。
麦子麦子焦黄,
起动起动龙王。
大下小下,
初一下到十八。
摩诃萨
阿幽?
原本等死的秦北洋,悄然挪开顶门石。硕大的地宫中,亮着几盏幽幽的灯。竹笛、洞萧、蒙古马头琴,诡异地糅合成一团,配上河南灾民流浪祈雨的儿歌,十七岁少女的天籁之音,让人耳朵飘飘欲仙。
人骨金字塔,回到七百年前的原样,依然矗立在地宫,地上不再有任何骷髅头哪怕一片碎骨头。它们也跟秦北洋一样,安安静静地倾听音乐。
他看到了阿幽。
吹奏竹笛的乐手,是灰胡子的刺客老爹;悠扬吐纳洞箫的男子,看侧脸如飘飘然美男子,转头暴露另一侧脸颊,却爬着一道蜈蚣般的刀疤——他叫阿海,跟老爹都是秦北洋的杀父杀母之仇人;盘腿坐地,得劲地拉着马头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