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凶-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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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事情我也有责任,于是我问:“需要我帮忙么?”
我晃了晃手腕:“毕竟我也是鬼捕。”
判官“噗嗤”一笑,挥了挥手:“得了,你好好在家,准备好夜宵,等我们回来吃就行了。”
我:……!
好吧,抓鬼实在不是我的强项,有他们两个猎鬼师在,就让他们冲锋陷阵吧。
吕梓经过李瓶儿身边的时候,特意看了她一眼,眉头皱了皱。
“哇,帅哥!”李瓶儿一见到吕梓,立马两眼冒星星,跟犯了花痴一样,两小手直搓:“帅哥,约么?”
“你够了啊!”我一把拉住她,让这货别作死。
吕梓的本事可比判官还要厉害,别说现在已经损失了好些法力的李瓶儿,就算是当初刚从纸里走出来的她,也未必撑得过吕梓三招。
被李瓶儿这一喊,吕梓竟然脸红了红,然后也没说什么,快步离开。
判官脸上露出一丝坏笑,走到李瓶儿身边,努了努嘴:“那是我师兄,帅吧?”
李瓶儿花痴到爆:“帅!”
“那……回头我帮你约?”
“你俩再这样,我可要报警了啊。”我果断表示不高兴。
李瓶儿回头看了看我,摇了摇头,一脸的埋汰:“其实,你也不算太丑,但是……”
什么叫……不算太丑?
意思是,我很丑咯?
我满脸黑线,问她:“但是什么?”
李瓶儿说的头头是道:“但是你不会穿衣服,你没听过这么一句话,男要俏,一身皂。那是要穿黑色,才能体现成熟、稳重。不过嘛,就算你弄套黑色外套,我感觉你也穿不出我男神的气质。”
我吐血不止:这才一分钟不到,就秒变男神了?
判官这时候已经紧跟吕梓的脚步离开,两人也不知怎么判断方位的,身影很快就消失。
“好了好了,”我拿出十块钱,递给李瓶儿:“去那边小卖部,给你男神买两桶泡面,晚上他们回来要吃。还有啊,别用小舞的身子做一些勾三搭四的事情。”
我想了想,想起猎鬼门的规矩,嘿嘿一笑,低声对李瓶儿说:“你男神什么都好,但有一个最大的缺陷——他不能近女色,所以,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李瓶儿对我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吐出两个字:“嫉妒!”
然后就去买泡面了。
哼,我嫉妒那小白脸?
开玩笑呢。
我打开灯,泡了壶茶,翻开报纸,坐了下来,准备看看最近有什么新闻。
这一看,我就见到了一个奇怪的新闻:什么某富二代男子网恋女主播,成亲当晚被女子剪掉某器官,死状急惨。
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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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章 蜕变
这劳么子富二代网恋、新婚之夜惨被杀害,给我的感觉,怎么好像在说白小昭一样?
虽然白小昭并不是富二代,但他现在就是在搞网恋。
他该不会也被弄死吧?
当然了,这个想法仅仅一念而过,我就没有再想,我觉得这种事情毕竟是特例,哪来那么多丧心病狂的家伙胡乱杀人的。
李瓶儿买来两桶泡面,顺带还买了包瓜子,一瓶口香糖,几包辣条。
不对啊!
“今天小卖部做活动啊,十块钱居然可以买这么多东西?”我好奇的问。
在这个物价飞涨的年代,连泡面都他娘的涨价了,难得遇到一次打折嘛。
李瓶儿瞅了瞅我,咬着瓜子:“想得美。”
“那你哪来的钱?用白小舞的?”
“哼哼,不告诉你。”一边回答,她一边甩给我一个钱包。
我伸手接过来:“你偷了别人的钱包啊,这个习惯可不好,得改。咦,这人的品味跟我一样,也喜欢棕色的,连外观都是……”
然后我就愣住:那张“花小骚”的身份证,正夹在钱包的中间,身份证上的头像,笑得很猥琐——不正是我么?
我一摸裤兜,发现钱包不见了。
这让我欲哭无泪:流氓不可怕,不怕没文化,就怕会法术啊!
我很郁闷,将藤椅扯到院子里,躺下去,裹了张毯子捂住脑袋,决定睡觉。
昨晚可把我累得,再加上雪蛛蜕变,对我本体也有一定的影响,总是让我昏昏欲睡。
现在李瓶儿和小红在,她俩一尸一鬼,基本上是人不是人都能够感受到,而且都是夜猫子,就让她们守夜吧。
这一睡,就睡到了第二天早上。
判官和吕梓两个家伙,也不知什么时候回来的,正毫无睡相的一人占了一条沙发,裹着被子呼呼大睡,桌子上摆着两个空泡面桶,对了,还有一桌子的瓜子壳。
小红还是保持着她发呆的姿势不动,趴在蛛巢门口,脑袋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顶粉红色的绒帽子,估计是判官顺路帮她买的。
我拿起酒壶,喂她喝了一小口酒,掰开她的小嘴看了看,断掉的牙齿还没有长出来。
没过多久,张小非就打我电话来了。
“喂,老姜,宋晓晓的事情,你别插手了,问题有点严重。”电话里,他一开口,就说出这样一句话。
“怎么?”
张小非犹豫一下,声音明显压低:“这事情,牵扯到李风死后的遗产分配,以及好几个大型楼盘的工程,跟政界有关,不是你我,能够插手的。”
政界?
我明白了他的意思。
“而且就算想查,也无从查起。”电话那头,张小非继续说:“我托人看过监控,她前一个摄像头还在车里,后一个摄像头的时候车就出事了,人也消失不见,就跟忽然蒸发一样,根本无迹可寻。”
“那……关于小孩的事情?”我不死心,又问。
“别提了,你说的什么小孩,与宋晓晓有过接触的人,都没见到过,我说,你是不是见鬼了啊?”
没见过?
看来,是宋晓晓特意隐瞒着江小鱼的身份。
但是这样一来,这事情更加无从着手,现在宋晓晓消失,哪里还能去找江小鱼的线索?
唉。
我叹了口气,又跟张小非谈论两句,他那边事情忙,也不多说,就挂断了电话。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富贵有命,江小鱼的死活,只能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我想着,回到蛛巢边,等待雪蛛的蜕变。
按照我的估计,大概在今天左右,雪蛛就能够完全的蜕变了。
我想要用黑寡妇的视野查看一下,但黑寡妇这时候已经跟雪蛛一样,只能感应到,根本没办法去联系了。
就在这个时候,小红一股脑从地上爬起来,伸手从兜里摸出那两颗红色的宝石,一把放进了嘴里。
“咯咯!”
她就跟咬糖果一样,蹦次蹦次的几口下去,把嘴里的两颗宝石嚼得粉碎,然后吐在手里,身子一纵,就往蛛巢里掉。
“喂!”
我要喊她,已经来不及,就见到她弹出指甲,将蛛网一根根剪断,最后落到底部,将手摊开。
想了想,她似乎又觉得还差点什么,另一只手又弹出指甲,在手心上一划。
她的手心中间,立即流出青黑色的血,与红色的宝石粉末融合到一起。
她也不觉得疼,用手抓了抓,将血与粉末完全融合后,这才伸出手掌,伸到了最里面。
看她的样子,是在喂食雪蛛吃东西。
难道雪蛛已经醒了?
可是,她为什么要喂雪蛛吃她的血?
要知道,她的血液里面可是蕴含了极其强烈的尸毒,有很强的腐蚀性,雪蛛吃下去,会不会分分钟就变成一滩血水?
我想了想,想起雪蛛连赤毛血尸的尸体都敢吃,小红的血液也应该没问题吧。
这样一想,我放心不少:小红的僵尸本能比我强太多,她肯定知道什么该喂什么不该喂。
过了一会儿的功夫,就听到下面传来“索索”的声音,声音渐渐变大,好像有什么东西在下面快速爬行一般。
没过多久,又是一阵类似炒豆子的声音传来,噼噼啪啪的一道接着一道!
随后,蛛巢边上的土地开始蠕动,然后“轰”的一声,崩塌了。
我没有动,这点崩塌的程度,还伤不到小红。
又过了一阵子,就见到土面翻动,周围的地面出现裂纹,泥土涌动中,一只硕大的蜘蛛一跃而起,跳了起来!
形状还是雪蛛的形状,但是颜色和体型变了。
颜色已经通体变成血红色,整体流动着一种类似火焰般的红,好像从火炉里烧过一般,亮丽至极!
体型已经有一米来高,好比一张圆桌大小,看起来已是个庞然大物。
我见过左诗的火玫瑰,现在这雪蛛从外形看起来,跟她的火玫瑰已相差不多。
但雪蛛与火玫瑰不同的一点,是雪蛛的身体四周,隐隐有黑色的气息流动盘旋,红色的肢体呈现出一种半透明的状态,里面可以见到一股股黑色的液体。
小红沾了一身的泥土,就坐在雪蛛的背上,哈哈大笑,好不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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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 地府办事处来信
我眼前的雪蛛——准确的说,应该叫血蛛了,这时明显因量的积累,引起了质的飞跃,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最让我郁闷的一点,这货貌似现在跟小红要更亲些?
果然,在我对小红挥了挥手以后,小红一股脑从雪蛛的背上跳下来,伸手拍了拍它毛茸茸有人大腿粗的蛛腿。
就好像变魔术一样,雪蛛的体型立即缩小,一直缩到约莫小指头大小,然后一跃而上,跳到了小红的手背上。
哎哟我去,这雪蛛成因诡异,估计是因为我身体里的尸气、结合了蛊术,才让其形成,本来连我都没办法控制的,没想到现在倒是能够被小红掌控。
我刚才还想,这货这么大的体型,我是不是还要在院子下面建个地下室呢。
小红身上没有蛊纹,所以没办法跟我一样,将蛊虫收入肌肤下面隐藏。
就在我考虑,要不要给她去买个小书包什么的,让她把蜘蛛装起来,毕竟小姑娘家家的,天天玩蜘蛛,影响不好。
这时候,小红却一把抓起雪蛛,伸手就塞到了嘴里!
“哎哟!可不能吃啊!”我连忙过去,捏捏她的嘴巴,观察雪蛛是不是被她给吃掉——还好,雪蛛就藏在她的上腭里,看起来就是一个小点。
小红很不满意我捏她的嘴巴,一把挣开我,对我龇了龇牙,皱了皱鼻子。
好嘛,我这才知道,她是藏雪蛛。
她是僵尸,不能用人的思维去衡量,就像孙猴子用耳朵藏金箍棒是一个道理。
直到这时候,黑寡妇才慢悠悠的从泥土里爬起来,一副虚弱至极的样子。
在雪蛛蜕变前,它就不停的织网,帮助雪蛛完成蜕变,再加上双蛊之间的联系,消耗很大,得放回蛊纹里恢复了。
我弯腰将它拾起,放到右手手背上,蛊纹一亮,它已经消失不见。
“大清早的,还让不让人睡觉啊!”门口,判官蓬头盖脸的站在那里,一手叉腰,很是悍妇的喊道。
“你继续,你继续。”我嘿嘿一笑,表示不是故意的。
听说女人在睡觉的时候、购物的时候、吃饭的时候,以及来大姨妈的时候,都是不能够轻易打断的,要不然极易情绪暴怒、狂躁,然后开始无理取闹,变成泼妇。
为了防止判官把我家闹个鸡犬不宁,我决定还是不要招惹她好。
判官很满意我的态度,转身就要回去继续和周公约会。
“等等,”我叫住她:“你们昨晚的事情到底怎么样了?抓回来几只鬼?”
判官头也不回的伸出五根手指,晃了晃,一头栽倒在沙发上。
五个?
是抓了五个,还是只剩五个?
我歪着脑袋想了半天,这才醒悟过来,猛地一拍脑袋:总共跑了十只鬼,不论是抓了五个还是剩下五个,那结果不都一样嘛。
我将已经乱七八糟的小院简单收拾了一下,找了两块木板将破损的地方暂时遮住,打算过两天找人弄点沙灰水泥什么的重新补补。
“老板,快递!”就在我收拾院子的时候,门口又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我去!
还来?
我走到门口,见快递小哥麻利娴熟的从包里摸出邮件,交到我的手里:“老板签个字!”
一看,这还是没有寄件人的姓名、号码和地址,投递的地方依旧是某某邮政所。
我心中狐疑:难道军师知道我没有看他的信,又给我搞来一封?
拆开外面的信封,我这才发现,这封信好像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