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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良配-第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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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一边说一边将杜雨珊迎了进来,不等杜雨珊开口,他主动介绍了最近到了哪些新货,又吩咐小伙计去倒茶布座。
    小伙计忙不迭地将梅花珠钗捧过来,沈如初拿在手里看了又看,这根钗子的确漂亮,否则以沈如初这种挑剔的眼光是看不上那些浮夸俗气的物件的。
    “这支钗多少钱?”杜雨珊冷不防地从沈如初的手里夺了过去。
    二掌柜急忙道:“杜大小姐,这只钗可是小店的镇店之宝,新鲜玩意儿,就在卞氏族中也是拿得出的精品。”
    杜雨珊不耐烦道:“那你到底卖不卖?我问你多少钱?”
    二掌柜的嘿嘿一笑,道:“这支钗进价就要一百五十两纹银了。”
    沈如初作势要把那钗环抢过来,怒道:“明明是我先看中的,先来后到懂不懂?”
    文旭听见里面的吵嚷急忙进来,见杜雨珊拿着那支梅花珠钗在头上比划,而沈如初则气鼓鼓地瞪着她。
    “这怎么回事?”文旭不满地冲那二掌柜冷道。
    二掌柜惹不起文旭,急忙道:“不管我的事啊,文爷。”
    杜雨珊难得见沈如初生气,得意一笑,道:“把这支钗给我包好,我要了!我给你二百两银子。”
    文旭看了一眼沈如初,道:“我带你去别的地方买,比这个更好看。”
    沈如初展开欢颜,然后突然变了脸色,道:“我还偏要这一支!”
    杜雨珊更加得意了,她好不容易从沈如初手里抢走的东西怎么可能再还回去,急忙道:“你快去把银子付了,这支钗我要了!我看谁敢从我头上抢去!”说完便插在了自己的发髻上。
    文旭冷眼看着杜雨珊心中老大不痛快,冷冷丢了句:“小时候没见你这么烦人!”
    哎哟喂,杜雨珊听了这话又气又恨又委屈,道:“你心疼这个女人,我还偏不把这支钗让给她!我就是烦人,要你管!”
    文旭摇摇头,很不耐烦地转身,去拉沈如初。沈如初眼瞅着杜雨珊的丫鬟将两张银票递过去,那二掌柜的眉开眼笑,知道这事已经办妥了,任由文旭牵着往外走。
    “带你去别家看看,总能找到你喜欢的钗环。杜雨珊从小被宠坏了,你不用跟她一般见识。”文旭道。
    沈如初笑道:“哟,这话说的,怎么听着在护短?你还真当她是妹妹了?这算哪门子妹妹啊。我才不是和她一般见识,不过是借着她的好强心,让那二掌柜赚点钱。”
    文旭笑道:“我哪里护短了?就算是护短我也是护着你。我和她可没半点关系。小时候的确一起玩过,但她的性子你也清楚,烦人得很。”
    沈如初白了他一眼,道:“没护短你解释这半天做什么!”
    文旭嘿嘿一笑,道:“我闻见某人的醋味喽!”
    回了家中,沈如初便忙着帮文旭梳头簪头发,以往也帮文旭梳过几次头,每每摸到那黑缎子一般的长发沈如初都忍不住感慨万千——一个男人长了这么一头浓密的秀发,让女人情何以堪。
    文旭对着镜子看见沈如初痴痴迷迷的神情,笑道:“我就长得那么好看,让你自叹弗如了?”
    沈如初推了他一下,轻巧地将他把头发绾好,插好那个簪子,笑了笑,道:“好看!真好看!”
    文旭受了夸赞,心中欢喜,嚷着要帮沈如初梳头,沈如初摆摆手,疲惫一笑,道:“累了,想歇会儿。晚点再让你帮我梳头。”
    沈如初进屋换了一件里衣,才盖好被子,文旭就腻了过来。
    “你怎么也来了?”沈如初嗔道,顺手捞了一个枕头给他。
    文旭笑道:“夫人在哪我就在哪。我也累了,陪着你一起睡。”
    沈如初怕他又胡来,急忙道:“可不要再胡闹了,让人见了笑话!”
    文旭宠溺地笑着,道:“我见你累了,过来陪陪你,你只管安心睡。”说完还真是老实地拉过一个枕头躺着睡下了。
    沈如初醒来的时候,文旭还在沉睡,睡梦中的容颜恬静无比。
    她推开门,夕阳刚落山,正是褪去暑气的时候,松月见她出来急忙上前服侍,并道:“夫人,麦冬来了,还带着一个半大小子。”
    沈如初道:“那带她过来见见吧。”
    麦冬一身黑色的衣服,看上去老气横秋的,一个简单的发髻上插了一朵白绒花,很随意地用两个簪子挽着;整个人看上去很瘦,一张脸苍白着,削尖的下巴、高耸的颧骨,显得这个人有些刻薄。
    “夫人,奴婢给夫人问好。感谢夫人大恩大德不嫌弃奴婢寡妇之人,让奴婢有个活路。”麦冬一边说一边就跪了下来。
    ps:
    鞠躬感谢燕青灵送的两个平安符;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青二十七、mo小小送的平安符。兜兜最近成绩好差,心情好差,身体好差……所以暂时是没有双更了,天天都是现码的。

☆、125 进新人秦皮麦冬

沈如初没开口,谁也不敢擅自做主拉她起来。
    “这孩子是我那亡夫已故的外甥,从小父母双亡,跟着奴婢与亡夫生活,如今奴婢被族人赶出来,连同这孩子也没了着落,还请夫人发发善心,一并收留了他。我们娘俩只求有口饱饭,别无他想。夫人成全。”麦冬一边说,一边拉着那半大小子跪下来。
    沈如初对此很不满意,这个麦冬倒是很会自作主张,一看也是个有想法的女人,留在家里做事恐怕要生是非的,要想个法子放出去。
    眼下这情形,她是左右为难,收了那孩子,家里又多张吃饭的嘴;不收吧,显得她没有善心,更是于心不忍。
    “你们先起来吧。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了?”沈如初问道。
    麦冬急忙道:“回夫人,他今年十二岁了,从小在乡下长大小名很难听,唤二宝子,还请夫人给赏个名字。”
    沈如初看了那孩子一眼,身量不好,比同龄人还显得弱小一点,瘦巴巴的,皮肤却很白,透着点黄,想了想,道:“就叫秦皮吧。”
    《神农本草经》有云:秦皮,俗云是樊槻皮,而水渍以和墨书,色不脱,微青。且亦殊薄,恐不必耳。俗方惟以疗目。《唐本草》:秦皮,树似檀;叶细,皮有白点而不粗错。取皮水渍,便碧色,书纸看背,青色者是。俗见味苦,名为苦树。亦用皮,疗眼有效。以叶似檀。故名石檀也。《本草纲目》:秦皮,其木小而岑高,故因以为名。人讹为桪木,又讹为秦木。或云本出秦地。故得秦名也。
    她才落话音就见麦冬万分欣喜,她也明白是怎么回事,既然赐了名字,那就是留下来了,麦冬自以为小计谋得逞了,却不知道是沈如初故意不去揭露。
    沈如初道,“松月,带他们下去,安排个住处。看看家里还有什么活,派一点力所能及的活儿给他们。”沈如初吩咐道,她没多问,恐怕问也问不出什么来,他们肯定早已统一的话数,何况这孩子若真是无家可归,总不能见死不救让他继续流浪街头。
    她安排了麦冬、秦皮二人,便去了院子里浇花。
    这些花花草草长势喜人,看着很舒心。
    “怎么不多睡会?”沈如初正在给花儿浇水,夏天了。天气燥热,这浇水就尤为必要。她隐隐感觉到身后有人,一转身就见文旭站在那里。
    沈如初笑道:“睡醒了呗!”
    文旭一边说一边整理衣服,笑道:“晚上不在家吃了,出去和几个朋友喝酒。”
    沈如初一听这话,放下手中的水瓢,道:“和谁一道吃饭?”
    文旭笑了笑,道:“还能有谁,不就是刘力俊他们。刘力俊最近要成亲。我和石磊赶着去帮忙,自然少不得要讨杯酒喝。”
    沈如初点点头。笑道:“去吧,别贪杯。”
    虽说文旭不在,但麦冬和秦皮才来。做点好吃的表示一下欢迎倒也有必要,所以,晚饭仍旧是四菜一汤。
    看着秦皮将最后一点汤水一滴不剩地全吞下去,沈如初顿生恻隐之心,这孩子要多久没吃过饱饭了,急忙道:“红袖去厨房看看,还有馒头包子什么的,给秦皮热几个过来。”
    秦皮胆怯地看着沈如初,嘴巴张了半天却说不出半个字来,眼神里却很感激,沈如初叹了口气,道:“慢慢吃。别一下子吃太多撑坏了。”
    吃完晚饭,沈如初趁着文旭不在,做了一次面膜,纯天然的花瓣面膜,放在脸上冰冰凉凉的,很舒服,有股清香味。
    一直等到辰时还不见文旭回来,沈如初也只好让人给文旭留个门自己先睡了。
    睡梦中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沈如初皱眉:“喝这么多?现在什么时辰了?”
    文旭眼神迷离地一笑,舌头有些大,道:“是有些高了,他们不放我走。要不是我死活要回来,他们还拉着我去喝花酒。”
    沈如初就是再傻也知道这花酒是什么东西,心中便对石磊、刘力俊等人有看法,好歹几人都是从小长到大青梅竹马,明知道自己是文旭的妻子,还拉着文旭去喝花酒,这到底安得什么心?
    “快去洗洗睡吧。”沈如初语气不是很好。
    文旭嬉笑着欺身过来,凑到沈如初身边,扳过她的身子,笑道:“我们今晚可要好好亲热一番,听说男人只要全力以赴就能生儿子!嘿嘿”
    他一边说一边手脚不停,嘴巴也是又亲又吻,沈如初却受不了那股酒肉气,不悦道:“你再不去洗漱,以后连这个屋子就别进了。”
    文旭坏笑道:“小娘子还挺有脾气。”
    沈如初踢了他一脚,骂道:“快去!我说到做到。”
    文旭只得依言去了外间洗漱,回来之后便缠着沈如初欢/好,沈如初也是尝了这云/雨之事的妙处,加上心中对文旭的情意越发浓重,对文旭也越来越满意,自然就因爱生出许多欲来,在文旭大手的抚摸和揉搓下,她渐渐不能自已。
    这晚上,二人风急雨骤地折腾了好几次,每一次都酣畅淋漓,让人欲罢不能,沈如初羞人的声音更是连绵不断。
    “我感觉我们家要添丁了。”文旭抚摸着沈如初白皙的胸部轻轻说道。
    沈如初枕着他宽厚的臂膀,笑道:“说不定哦。”
    第二日一早,文旭又被叫了出去,少不得又是一群朋友喝酒聊天,为的就是庆祝文旭升职一事;男人应酬是难免的,沈如初也不好太多阻拦。她自己在家则准备宴请宾客之事,请哪些人,摆多少酒席,什么时候请,要准备哪些东西。
    这不是个轻活。
    此时,她多么希望自己的婆婆还在人世!人人都说婆媳是天敌,可是没个婆婆在上头指导,自己母亲去世又早,她活了两世,头一遭当人家媳妇,这还真是头大的一件事。
    她让松月叫来麦冬,简单说了一下自己的想法,问问麦冬有什么意见,这麦冬年长于她,看样子也是有几番见识的,她果真没有让沈如初失望,听了沈如初的打算,当即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想法。
    “夫人想得周全,爷能娶到夫人这样的贤内助也是福分。奴婢觉得至少要请三桌人,这文氏本家一桌人,沈家一桌人,爷的同僚一桌人。至于用度,奴婢不敢乱说,参照以前的惯例就好。这升迁也是大喜事,俗称小登科,不可疏忽了。”麦冬言辞之间倒也恳切。
    沈如初想了想,道:“以往倒不曾办过什么喜事,你也知道的,我公婆不在,有道是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家里没个宝,我又是年轻不经事的,办起事来就力不从心。”
    麦冬想了想道:“夫人说笑了,夫人这般能干聪慧,即便年轻学起来也是快的。若说参照找见事情来参照,不如就按夫人与爷成亲时的标准来,增多减少,也算是有个丈量。”
    沈如初点点头,当初她买下麦冬也是这个目的,找个年长点的妇人,好歹能给自己提点中肯的意见,只要她安分守己,她自然不会做个刻薄的主子。
    她详细做了一份清单,包括酒菜配置、宴会时间、座次排放、人员名单,沈家的人不多,人员层次简单,直接都交过来就是了,勉强能凑一桌;至于文家的人,少不了文静春等人,恐怕一桌又不够;至于同僚,沈如初只认得石磊与刘力俊,别的一概不清楚,少不得要与文旭再商议一番。
    整理了一干信息,已到了晌午十分,沈如初一个劲感叹自己效率太低,这才做了多少事情,一转眼就到了中午。
    倒不是很饿,午饭随便吃了点,才放下碗筷,秦子辉便来了。
    “快跟我走,大事,急事啊!”秦子辉风风火火的模样吓了沈如初一跳,但一想起秦子辉平素跳脱的性子,这所谓的“大事”少不得又被他夸大其词了不知多少倍。
    沈如初淡淡道:“你难得来一趟,不喝口水么?红袖,给秦爷倒杯水。”
    秦子辉一听沈如初唤他“秦爷”,乐滋滋地捧着茶杯喝茶,装模作样了好一会,沈如初摇摇头,果真是个不靠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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