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配-第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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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过来看看嫂嫂。我身子好得很,多谢婶娘关心。”沈如初笑道。
提到沈念卿,高氏眼神不悦,李氏小声道:“你二姐姐也生病了,本来也要跟着过来的。我看着她病得厉害,没让她过来。你也要照顾好自己啊,眼下换季,最容易得病。”
沈如初浅浅一笑,道:,“婶娘,我真的没事。”
高氏接过话头,道:“你当然没事了,可是我那儿媳还我那未出世的孙子哦……”说完竟掩面而泣。
沈如初有股强烈的冲动,这算什么歌情况。难道您老人家还巴望着我出事不成?杨嫣有事,和我没半点关系,好么?
沈梦飞不悦道:“娘,您就别添乱了!今晚还多亏了三妹!她为了救嫣儿累了一晚上了,所以脸色才这么差!”
高氏瞪了沈梦飞一眼,仍旧不依不饶,道:“谢谢她?那我孙儿呢!谁还我的孙儿!”
沈梦飞怒道:“娘!您就不能消停一会么?三妹来的时候,孩子已经没有了,嫣儿正在大出血,要不是三妹及时赶到,嫣儿连命都保不住!平日里您想怎么说,想说谁,我们都由着您,可这个时候了,您就不能安静一下!?”
高氏被吓得半天不敢说话,呆愣地看着沈梦飞,儿子的沮丧和心痛也感染了她,她叹气道:“你说得对,这事还要多谢三丫头。如初,谢谢你了,赶明儿伯娘给你送点好东西过去。”
沈如初淡淡一笑,道:“伯娘客气了。不如去看看嫂嫂吧,虽说是睡着了,你们既然来了,总归要去探望一下,就由二哥带路。”
高氏与李氏纷纷点头。
沈云忠道:“我就不去了。”
谁也没有勉强,毕竟爷爷去孙媳妇的闺房,这可不成体统。
“三丫头也留下来。”沈云忠又道。
沈如初正好也不想去,道:“爷爷别担心,嫂嫂身子只要调养一段时间,再孕应该是没问题的。”
沈云忠叹气,道:“都是命,老天若是这样安排,我老头子想得再美也没用!先不说他们了,有件事我倒想告诉你。”
他一边说一边挥手让那个在里头服侍的小丫鬟退出去。
沈如初笑兮兮道:“爷爷,什么事啊,看你神神秘秘的。”
沈云忠道:“本来不告诉你也没什么的,今天正好碰见你,说了也无妨,你只当闲话听听,千万别放心上。”
沈如初顿时来了精神:哟,这到底什么事,需要沈云忠再三叮嘱?
沈云忠道:“贺家那小子昨儿来看我了,给我带了些东西,都我扔出去了!”
“贺家那小子?贺子敬?”沈如初微微一吃惊。
沈云忠叹气道:“你也不用难过,更不用觉得难堪,他们贺家悔婚是他们的损失!你现在和文旭的小日子也过得不错。”
他显然误会了沈如初的表情,以为只有恨之入骨才会这般反应强烈,事实上,她之所以还记得这小子的姓名纯粹是因为自己记性好而已。
“嗯,嗯!爷爷放心,文旭待我极好,我们会幸福下去的。”沈如初强作笑颜,想起文旭,那是一阵揪心的痛。
“贺子敬是不是穿紫衣?”沈如初想起了那天在馄饨铺子里吃馄饨的紫衣男子,他从容地面对孙掌柜的刁难,算不上俊美却气质出众,吃饭的姿态那么优雅——呃,沈如初一恍然,怎么对一个悔婚的王八羔子用这么多赞美之词?不应该,太不应该了!
沈云忠眼里闪过一丝怜惜,道:“初儿,你已嫁做人妻,就不用纪念那些前尘往事了。唉,没想到你至今记着他爱穿紫衣。”
沈如初差点跳起来,这乌龙闹得也太大了吧?她只是想确认那天想买下店面的紫衣、贺姓之人是不是贺子敬而已,怎么会引起那么大的误会?
“爷爷,您别多想,我其实对从前的事情什么都不记得了。只是那天遇见一个紫衣人,听说也是云州贺姓,想确认一下罢了。”沈如初诚恳道。
沈云忠道:“这小兔崽子,发达了就耀武扬威,都退婚了,还来看我作什么?看我死了没有?初儿,你争口气,好好活着,活得比他好!我看文旭也是有出息的,将来肯定要比那兔崽子发达!什么玩意儿,一个大男人,整天穿着紫衣服,不男不女,我老头子看不顺眼!”
果真,那天那人便是贺子敬!
这算是冤家路窄么?
沈如初笑道:“是啊,爷爷,文旭可有头脑了,将来肯定发达,到时候好好孝敬您老人家!”
沈云忠点点头,道:“你二嫂没事吧?”
沈如初安慰道:“没事,会好起来的。”
爷孙两个正聊得起劲,渐渐把杨嫣小产的烦心事给忘记了,高氏却扯着嗓子嚎进来了。
沈云忠皱眉,道:“老大媳妇,我说你怎么越发没有规矩,这深更半夜,你倒是嚎什么?这又不是在自己家里,让人见了笑话!”
高氏哭道:“爹啊,我不想活了!这个没良心的,娶了媳妇忘了娘,眼里只有媳妇,连我这个当娘的半句话也听不进去。”
沈如初想说话,站在高氏身后的李氏冲她悄悄摆摆手。
高氏又是一声干嚎,道:“爹您给评评理,她一个妇道人家保不住孩子,我这个做婆婆的还不能说半句了?她平日里不在跟前服侍,不端茶奉水,我这个做娘的不敢流露半分不满。她是出身大户人家不假,看不起我们这样的小门小户也不要紧,可大户人家最讲伦理孝道,她这样的做派到哪里能讲得通?”
沈如初听了这话,倒有几分在理。
高氏在沈家的所作所为,若是用大燕妇德的衡量标准来看,那差不多是无法无天了,平时谁敢说半个不字,只有沈云忠在忍无可忍时才跳出来骂几句,但那也是不痛不痒,过几天又是固态萌发。
如今遇见杨嫣,高氏算是找到了对头。
杨嫣显然不把高氏这个婆婆放在眼里,的确是瞧不上沈家这样的门第,但更多的看不惯高氏的做派。
沈梦飞灰头土脸地进来,跪在高氏面前,哭道:“娘啊,您就给儿子放条生路吧?她才醒过来,您这样大吵大闹,是要把这个家吵散!”
沈如初微微一叹气,就事论事,杨嫣对高氏的态度也的确超出了婆媳该有的范围,高氏早就憋了一口气,迟早要爆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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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烦心事一睡方休
高氏一听这话,气得青筋暴起,一张白胖胖的老脸扭曲得厉害,“啪”得一巴掌扇过去,骂道:“你个白眼狼!我白养了你!好,你有媳妇,那我走!我不管他们杨家多富有,这礼法不能在我这里废了!”
沈云忠站出来,冷道:“你们还嫌不够丢人现眼?你说说你”他指着高氏,“成天不在家,你哪里像是一个妇道人家?难道老大走了,你就无法无天了?你上不能孝敬公婆,中不能尊敬亡夫,下不能给晚辈做好表率。他现在敢这样对你,也是你咎由自取!”
高氏愣了片刻,捂着脸快步走了出去,冷冷丢下一句:“你们都不待见我,那我走!”
李氏冷眼看着高氏往外跑,依旧站在原地,轻声道:“爹,你消消气。”
沈梦飞哀求道:“爷爷,这件事不能全怪我娘,我也有错,都是我的错!”
沈云忠瞪着沈梦飞,怒道:“你也不是个东西,我们沈家人有你这样吃软饭的主儿?就连你三妹妹如初不也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以前起早贪黑,走那么远去医馆当学徒!一个家要想安宁地过一辈子,就要阴阳调和,你这样下去只会让人继续拿捏,一辈子都甭想堂堂正正!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你瞧瞧你现在,哪点还有半分男子汉的气概!罢了,儿大不由娘,我这老头子更是管不着了。你好生照顾你家媳妇。我回了。”
沈梦飞被说得无地自容,猛然站起来,道:“爷爷,我这就去问问那婆娘,看她到底有多大谱!”
如画就在外头,听见沈梦飞这么说,急忙进来。福身,道:“爷,您这是……夫人才刚醒,受不起惊吓和刺激。”
“滚开!”沈梦飞一脚踹过去,痛的那如画一声哀嚎,蜷着身子滚到了一边。
沈如初只觉得一个脑袋两个大,又多了一个病患。够自己忙碌了!
果真。几个小丫头手忙脚乱地跑过来,一个劲地唤:“如画姐姐!”
沈云忠一看沈梦飞眼睛通红,活像一头受刺激得猫,张牙舞爪但力道不足。又气又恨,举着拐杖就是一顿打,骂道:“没出息的东西!受了点刺激就摸不着北了!老实点!男子气概不是打女人,更不是在女人小产的时候去闹腾!”
李氏看了不忍,道:“爹,算了!梦飞他还年轻,有什么事不能好好说。”
沈云忠搡开李氏,怒道:“都是你们给惯得!”——这句话是说给高氏听的,可惜高氏跑远了。
沈如初腰酸背痛。两眼冒星。但还是坚持给那如画查验一番,沈梦飞那一脚踢得很重,一口鲜血喷出来,号了脉相才知道是脾脏给踹破了!
沈如初摇摇头,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
“爷,您不能去……夫人会受不了的。”如画道,一字一顿,似乎每说出一个字都痛苦万分。
沈如初又想去送沈云忠,又怕如画出事情。
沈云忠停下了脚步,提着拐杖就冲过来,指着沈梦飞,喝道:“以往觉得你是个好孩子,越发不如了!你没见你三妹妹累得脸色发黄,还等着她救人,恐怕再救人,下一个出事的就是她了!愣着干嘛,出去叫个大夫来!”
沈如初将如画安顿好,走出门外,抱着沈如初的胳膊,撒娇道:“还是爷爷对我最好。”这脾脏破裂是需要马上施针的,这不是她的强项,而且她现在的确精力不济。
沈梦飞连声应了,跐溜一下就跑了出去——此时不跑更待何时,留下来只能备受摧残。
沈云忠道:“罢了,你也跟着我回去吧,这深更半夜的你回去不安全,留下来你肯定又睡不安。走,爷爷带你家去,你的房间还给你留着呢。”
沈如初笑道:“爷爷你真好!”
回想过去,是沈云忠给她撑起了一片天,对于沈云忠,沈如初的心情不能简单地用“感恩”或者“感激”来形容,是一种连着骨血的在意和尊敬。
在沈家小住了半日,和李氏说说家长,看着黄老三养狗——对了,黄老三最近养了一条小黄狗,取名叫“小黄”。
沈如初蛮喜欢小黄的,看着那呆头呆脑的样子,忍不住逗它,就在她逗狗逗得不亦乐乎的时候,一声“喵呜”传来。
小白不愧是雪龙猫,灵性异常,寻到了沈家,这在以前也发生过很多次,有时沈如初外出,比如逛街、去医馆,这小东西能自己找过来,时不时给沈如初一个惊喜。
就因为它灵性太大,沈如初很少束缚它,不像对一般宠物那样对待它。
“你来啦,白爷。”沈如初笑道。
小白臭屁地看了她一眼,显得很不屑,然后跑到小黄面前,吓得那小黄夹着尾巴,差点屁滚尿流。
“咦,怎么回事?狗狗怕起猫猫来了?”沈如初笑道,“小白,你可不要欺负小朋友!”小黄是只刚满月的小土狗,小白多大了?哼哼,沈如初说不清楚,总之,肯定是只成年猫。
小白不满意地喵呜了一声,在沈如初脚边蹭了蹭,沈如初心一动,养了小白这么久,第一次见它这么乖巧懂事,第一次见它有了宠物的样子,以往总是一副大爷的姿态,就连她这个主人都要让它三分。
“来,让我抱抱。”沈如初将小白抱在怀里,在它身上蹭了蹭,喃喃道:“最近真的好累。”
李氏过来寻她,笑道:“吃饭啦,烧你了你最爱吃的鲫鱼。”
沈如初又蹭蹭李氏,撒娇道:“婶娘最好了,我爱吃什么就给我做什么,是红烧还是清炖?”
李氏笑道:“馋猫儿。红烧的,你最爱吃红烧的,这次只放了一个辣椒,不辣,等一下多吃点。”
在鱼米之乡的江南。这鲫鱼恐怕是最普遍之物,但在安阳城,能吃得起鲫鱼的人家并不多。
沈如初心里暖暖的,无论人生多失意,亲情就是疗伤的最佳药物。在沈家,她可以平息焦躁不安的内心,她可以缓解对文旭的担忧和思念。她可以放下对未来的彷徨和无奈。
“嗯。一定多吃!”沈如初笑道。
从沈家回到住处,沈如初一口气睡了两天。
这两天里她没出过屋子,甚至没下过床,偶尔醒过来一次。就让松月送点水过来,她像是一条冬眠的蛇,将这些天的苦恼和疲惫都盘结起来,沉沉地睡上一觉,将这些天不曾安眠的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