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军夫撩人-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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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吧,不喜欢就扔。”林秋给她一个台阶下,她肯定不知道现在的她好像一个要糖果的小孩,想要又不敢要。
两人坐进红色的索菲特,夏依颖迟疑了一下,打开了盒子,一条珍珠项链,最瞩目的当属一颗硕大的粉色珍珠直径至少12毫米,仔细瞧瞧应该是一颗白色海水珍珠,白中透粉,圆润可爱,光泽度上佳。
夏依颖脸上透出欢喜的模样,看样子对这串珍珠项链非常喜爱。
她激动地一把抓住林秋的手,“好喜欢,这珍珠是我特别想要的。你帮我带上。”
确实很漂亮,衬得夏依颖肤白如雪,“很漂亮,留着吧,扔了你不心疼啊?”
“没想到他还记得。”果然还是灿烂的笑容与夏依颖相配,显得阳光明媚,青春俏丽。
记得或许是因为爱情,对啊,因为爱情项明磊没有拒绝父母让两人订婚的消息。
为财,不大可能,两人都是家里的独生子女,项家比夏家有钱的多,夏家是小富之家,项家却是豪门。夏家正常情况下也不会图项家的钱,况且夏依颖也不是个心思诡异之辈。
为情,夏家父母满意项明磊极有可能是因为项明磊喜欢自家宝贝闺女,两家知根知底,夏依颖这个娇小姐嫁过去以后不会受蹉跎。或许还有一部分的原因是夏依颖终身不嫁的宣言,这个时候那么开明的父母很少,夏依颖又是唯一的宝贝闺女,终身不嫁在父母眼中与做尼姑没什么区别,自然是不肯的。
两人就像夏依颖心里想的那样注定要在一起,那么相濡以沫白头偕老最好,这个社会对二婚女人没有那么宽容。
至于感情的话,夏依颖至少对她的未婚妻友友情和亲情,不嫁的努力反抗的其中一个原因或许就是觉得乱了伦理,过不了心里的那道坎,毕竟自己认定的哥哥却要成为自己的丈夫,角色转换有点快。
林秋觉得这一刻的自己简直是柯南附身,仔细想想感觉非常有道理。
看着夏依颖现在收到礼物的喜出望外,嗯,撮合这两个,或许有可能。
“你有没有想过项明磊对你有意思。”
“啊!”夏依颖照镜子的举动一下子停了下来,木呆呆地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的。
过了许久。
“哈哈。”夏依颖掩饰性地笑了笑,闭口不提这件事,“我带你去买铁罐咖啡,那个既实惠味道又不错。”
“行了瞧你这魂不守舍的,别开车了。”
“那走吧,我带你去这附近有个地方卖铁罐咖啡还有麦乳精之类的。”夏依颖知道自己这样确实不适合开车。
两人慢慢地走在街道上,看着来来往往的人,路上很安静,没有车子的呼呼声,有的只是东家长西家短的几句闲聊,小商贩的沿街吆喝声。
林秋拍拍夏依颖的肩,夏依颖转过头来,“跟着自己心的感觉走,希望灿烂的笑容一直在你脸上。”
这店里的铁罐咖啡半磅一罐,一罐20多块,还有麦乳精林秋也挑了两罐分一罐给大嫂家,至少能够尝个奶味,就是有点甜,菊花晶也买两罐两家分,这么五罐下来才花了六十来块钱。现在的钞票值,但相对的工资不高,比比将来这些东西不知道贵多少。
“我送你回去。”夏依颖看着林秋大包小包,觉得她一人回去太累,想送上一程。
“别,我住军区大院,你来会开不方便。”这一来一回好几个小时,现在天色不早,这样不好。
“纸笔给我。”夏依颖伸出手。
林秋递上之前写过的纸和自己的笔,这是生气了。
“不把电话给你,怎么联系。”夏依颖笑靥如花,“谢谢你。”
“祝你幸福。”
女孩子如果不能嫁给两情相悦的人,那就找一个爱自己的人,那样日子比起找一个自己深爱但不爱自己的人要幸福得多。
男人四十一枝花,女人四十基本上都是豆腐渣,特别是过得不快乐的,否则怎么说笑一笑,十年少。
因为女人的心思比男人细腻。
还有就是公婆得讲理。
夏依颖嫁过去至少不会不幸福,如果两情相悦那就更好。
“不过项明磊那小子,走着瞧。”夏依颖对项明磊的怒气还没消全。
林秋接过车里的袋子,“夏大小姐,要不要看在礼物的份上,宽大处理,饶那小子一条命,给您端茶送水。”
“说不过你,走了。”红色汽车渐渐远去,夏依颖的脸红彤彤的。
林秋拎着大包小包,拦了辆三轮车,去车站,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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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那些过往(宋墨)上
宋墨是个少言少语的人,相处久了之后,林秋才发觉新婚的时候,宋墨说话不是几个字几个字往外蹦是多么不容易,平日里话很少,但往往一针见血。但在林秋眼中,宋墨又不是一个冷漠的人,笑容让林秋感觉非常窝心。林秋感觉有点小矛盾、小别扭。
更加矛盾的是宋墨早年外出闯荡做买卖,走街串巷,做这买卖不同于现在开店,流动性极大。可不得嘴皮子利索,能说会道,一张巧嘴那是必不可少的。死的能够说成活的,活的却能说成死的,那才能被人称赞有真本事,这点在宋墨身上没有展现出来,宋墨嘴巧但话真的不多。
大伯子宋青曾经提过宋墨打外出闯荡以后,性子变了许多,原本挺能说会道的一人,变成现在这副寡言寡语的模样。
大伯子宋青感慨那两年宋墨在外打拼不知道经历了多少磨难,吃了多少苦头。
那是一个风险与机遇并存的时代,外出倒卖东西,一个弄不好那是要出人命的。
那两年中宋墨钱有挣着,挣多少宋青不知道。
大伯子说过家里的房子也是宋墨挣钱以后修的,原本只有一人一间房一个厨房。宋墨当兵两三年后把茅草屋顶改成瓦片屋顶,有加盖了两间茅坑、两间卧室,房子用水泥重新弄过,围墙也是后来砌的。
财不露白,宋墨在外头挣钱以后,没显出来。
如果一回来就建房子,平白无故出来那么多钱,乡里乡亲准保能够猜到宋墨在外边做倒卖这类的事情。
那两年肯定发生了许多故事,宋墨由一个莽撞的小伙子成为现在做事严谨有序的营长。
林秋想要了解他的人生,走进他的世界,或许有一天她会把自己的故事全部告诉宋墨,只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
……
宋墨是个敢拼有当担的人,他愿意往外边闯,想要看看外面的世界。
最苦的年代,父母积劳成疾相继离世,家里的光景,唉,一言难尽。家里边大哥宋青既当爹又当妈,照顾弟妹两个,辛苦得很,一家人饿肚子那是常有的事,那个时候吃一顿饱的,只能是奢望,没有因为强烈的饥饿死亡已经是一件幸事。
1976年家里建好房子,大哥准备要结婚,宋墨打算外出闯荡,他伪装成意外失踪的模样,在外边一呆就是两年,期间连忘家里边寄信也打着别人的名号。
出来之前,宋墨深思熟虑过,做这个倒卖的生意,不少人赚了钱,宋墨也打算出去闯荡闯荡,大伯子宋青劝不住宋墨,就像秀秀讲的宋墨是个主意正的人难以被左右。
宋墨打算不在自己这个省做这个买卖,免得万一被抓住牵连家里,在宋墨所在的地方,抓倒卖抓得非常严,一抓到受到的惩罚不轻,一般人承受不住。
机遇与风险并存,正因为当时倒卖东西是投机倒把的行为,被认作是挖社会主义的墙角,其中的利润十分丰厚。
马克思说:资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他就会铤而走险,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润,他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他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冒着被绞死的危险。
宋墨一个半大小子,初入社会,吃过不少苦头,才由曾经的懵懂不知世事变得精明。
好在年轻的时候脑袋瓜子非常活泛,去异地他乡,改名换姓弄了个假身份,蓄胡子留头发,连熟人也难认出他来,更别提在外地。
否则这苦头吃得会更多。
那个时候倘若在大街小巷里叫买东西,那你的胆子可真是够大的,嫌招来的人不够多。打个比方你大喊一句卖xxx,没一会儿你就被群众堵住,这样一来准保你插翅难飞,好在那个时候这样上赶着送死的人几乎没有,为什么说几乎呢?如果有人想不开或者那人是个傻子脑子不灵光,那可能性还是有的。
低调一点挨家挨户地问,也不代表不会出事情。
宋墨一开始什么也不懂大喇喇地挨家挨户询问,结果倒霉遇上抓倒卖小贩的人家里,那人立即招呼附近邻居壮年男子一起抓宋墨。好在宋墨机灵,想也不想拎起麻袋就跑路,这架势没吓到他,仗着自己腿长有优势,人又壮实有力气,一溜烟跑了,旁人追尘莫及。
爱占便宜的人也遇到过不少次,刚开始愤怒异常到后来也就习惯了。
说买东西,结果伸手接过东西不给票和钱,威胁宋墨如果瞎嚷嚷就喊人来抓他。这亏宋墨吃过一次,那人要女儿把东西先回厨房,借口找不到钱和票,威胁宋墨,一看就是个老手,宋墨有点懵,也不好冲进去,心里气得厉害。
这亏宋墨自然是不肯吃的,自己赚点钱和票容易吗?天天妥协,自己还能赚什么钱!后来宋墨认定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遇到这种情况,宋墨只得迅速夺回东西,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一个字跑,那人也不好大声喧闹,只得看着宋墨离去的背影,气得火冒三丈不止。
宋墨一个人孤身在外,孤军作战比起旁人来多来讲更增几分风险。
宋墨没想过与别人合作,他希望将来自己能够做一名军人,他不知道如果有一天自己被人认出来做过这般“投机倒把”的事情能不能被录上。
小心谨慎这四个大字宋墨一直铭记在心不敢忘。
去村里面收菜,收鸡蛋,去山上下陷阱抓野味,样样都伴着风险。
吃过几次苦头以后,宋墨对这熟悉以后,才了解有买有卖、又买又卖、买了又卖、低价买来高价卖出的做法,在60年代叫“投机倒把“,要被绳之以法,现在70年代叫“二道贩子“,也是见不得人的勾当。这形势比几年前好多了,虽然也是不合法的买卖,但被抓住的惩罚比原来轻一些。只有自己家乡那样的乡下小地方消息闭塞,人们一直以为这倒卖是“投机倒把”的活动。
在历经一两个月的试水以后,宋墨从小城镇转移到了县城里,县城里边人们手头的票更多,需求大,生意会更好一些,再加上这个时候钱币也流通得比较广,在宋墨眼里这就是天大的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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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那些过往(下)
这个时候一旦被抓住,惩罚轻是轻了一些,但如果不幸被抓住,被抓的人也没什么好果子吃,赚的钱和票那是别想要留下来,被揍一顿也不是没有可能。
宋墨练习怎样快速把自己卖的东西全收起来,快速溜掉,减少自己的损失又要不被抓到。
县城有好几个小角落,每天一大早就有人带着自家的货在那里偷偷卖,实惠得很,县城里不是每户人家过得都富裕,相比农村来讲,他们还没地方种菜,这天天买菜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穷人家,稍微过得去的人家,小富之家常常来这边淘点东西回家,一个月省下来的开支也足以让他们眉开眼笑,可以让孩子们吃的更饱更好一些。
宋墨也来这边摆摊,手脚利索,足斤足两,东西新鲜,赚了不少,比起走街串巷好得多。再加上宋墨打扮低调,关注他的人也不多,其实相比较而言宋墨倒觉得在这里最稳妥,赚头大。
在这里得提防有人来抓,这点宋墨不怕,宋墨记性好,那些抓二道贩子的人一出现他瞄上一眼,就能发现。众人慌里慌张收拾东西,有的吓得东西不要,直接跑。宋墨他则假装慌里慌张实则迅速收拾东西,把自己身前这块弄得脏乱一下,借着混乱和大家一起跑,他知道枪打出头鸟,从不做领头跑的人,等跑到七拐八绕的胡同里边,凭着自己良好的记忆,他一下子就能溜掉。
这样的惊险对宋墨来讲,乘混乱逃跑不过是小菜一碟,不足挂齿。
因为经常有人来抓,这种摆摊的地方是常常变换的,不过收益那是真的很好,宋墨紧绷着神经,在县城里扎根。
宋墨清楚认识到自己是身处异乡,亲朋好友这里一个也没有,自己万一出事可能搭进去的真的就是一条命。
宋墨想过结伴一起干,但觉得不合适,风险更大,最终放弃这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