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超级狂仙-第1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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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若是真的愿意出手指点,对自己而言,也的确是一件难得的机缘。
“林修,你会后悔的!”王颖咬着嘴唇,道:“你收了我,我一定会变得比你更强,然后打败你!到那个时候,你一定会后悔的!”
“呵呵,年轻人有自信是好事。”林修笑笑。
而这件事情,也是就此定下了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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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游轮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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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颖和秦奋留在了酒店,齐王孙有话和他们说。全本小说网,HTTPS://。.COm;
林修乘车向着苏瑜家里去了,他走之后,包厢内,气氛一度有些安静。
“师父,为什么要我跟在他身边?”王颖瘪着嘴,一脸不情愿。
齐王孙苦笑着揉了揉眉心,道:“秦奋,你告诉她。”
秦奋点着头,对王颖笑着道:“师妹,宗主这么做,是希望我们能够在林修的身边多学点东西,另外,也可以加深灵剑宗与他之间的关系。”
“哼!他身上有什么好学的,我才不要跟他学。”王颖撇嘴不屑。
“师妹,我们身为修武者,需要以一颗平常心去看待问题。虽然这次我们在林修手上吃了亏,但是你不能否认的是,他的确很优秀。至少,在同龄人中,林修绝对是数一数二的。”
相比之下,秦奋比王颖要更加的冷静,也更能体会到齐王孙的用心良苦。
“颖儿啊,你这个性格是要改一改了。其实我很希望看见你在这个时候遇见一些挫折,这总好过你一帆风顺,否则等你真的成长起来时,再遇见这样的挫折,你将会一蹶不振。”
齐王孙道:“好了,你们回林家去吧,我也该回去了。”
“宗主,我送送您。”
三人走出酒店,临分别时,王颖不舍道:“师父,那我什么时候才能回宗门啊?你该不会想让我一直跟在这个小混蛋身边吧?”
齐王孙语重心长道:“颖儿,这种机会千载难逢,我不希望你错过。如果你真的不愿意留下,那现在就可以跟我离开,但是师父希望你能跟在他的身边,这会让你在短时间内获得极大的收获。”
王颖并非不识大体的蠢女人,相反,她比很多人都要聪明。
师父的用意她怎么会不知道呢?
她只是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而已,她只是不想承认那个该死的家伙这么优秀。
可是今天师父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若自己真的回去,定然会让师傅失望。
“我明白,师父,我会坚持的。”王颖捏着拳头,用力的点头。
……
“叮咚!”
林修站在别墅外面,按响了门铃。
里面很快便是响起了快步走动的脚步声,“吱呀”,门从里面打开了,穿着睡袍的苏瑜,俏生生的站在门内。
她刚刚洗过澡,头发湿漉漉的,卡通图案的粉色睡袍盖过膝盖,露出一截白皙的小腿,霎是惹人。
“你来啦。”苏瑜笑嘻嘻的道:“进来吧,爸妈出差去了,就我和庄颜。”
林修刚刚迈出去的脚顿了一下,脸上的表情颇有些奇怪:“庄颜也在?”
“老娘在这里怎么了?不欢迎我啊?”庄颜就像幽灵似的突然从后面冒出来。
她也刚洗完澡,穿一条黑色的半透睡袍,里面空无一物,以林修良好的视力,这件黑色睡袍基本上起不到任何遮掩的作用。
林修摸了摸鼻子,道:“我就是有些好奇,你怎么没在家里待着?”
“不想回去,那些老家伙问来问去,都快被他们烦死了。”庄颜嘟了嘟嘴,道:“都是因为你。”
“和我有什么关系?”林修一脸无辜。
“先进来,待会再找你算账。”
偌大的别墅,两女一男,林修总觉得要出事。
“林修你要喝什么?我给你去拿。”苏瑜很贴心的问道。
“白开水就可以。”
“我要牛奶。”庄颜喊道。
“好啦,知道了。”苏瑜甜甜的笑着,去拿饮料了。
客厅暂时只剩下他们两个人,林修问道:“说吧,和我有什么关系?”
庄颜道:“还不是因为你太厉害了,害的我家里人总要我和你多套近乎,让我喊你去家里吃饭,我嫌他们烦人,就暂时来小瑜这里住了。”
原来是这样,林修哭笑不得,道:“要不然……看在你的面子上,我去你家做个客?”
“不用。”庄颜摇头道:“事情我都听说了,本来就是他们自己没把握好机会,胆小鬼,现在知道你厉害了,就想着卖女儿、套近乎,切,我才不要帮他们呢。”
林修听着她的话,不禁笑了。
这的确是林修印象中的庄颜,公私分明,直率不做作。
“喂,你打算怎么补偿我?”庄颜忽然问道。
“林修,你的白开水,颜颜,你的牛奶。”苏瑜端着饮料走了过来,坐在沙发上,两条大长腿交叉着,问道:“你们在聊什么啊?”
“我问他怎么补偿我们呢,这次可都是因为他,我们连武道学院都上不了,你说他是不是应该补偿我们?”庄颜抓起牛奶喝了一口,结果动作太大,弄得下巴上和胸前都是。
白色的牛奶,在她黑色的睡袍上极为的明显,林修的目光都是被吸引了过去。
“大色狼,看什么看?”庄颜瞪他一眼,道:“快说,你要怎么补偿我们?”
林修知道她是开玩笑,不过这的确是个麻烦的事情。
总不能再让他们回天海大学去上学,毕竟是修武者,以后也注定要走上这条路的。
“等我回来再说吧,我明天要去一趟日国,回来之后我给你们重新安排。”林修说道。
“你明天要去日国?”两女愣了一下,旋即庄颜道:“我也要去!我早就想去日国了,但一直没机会,这次刚好可以一起去。”
苏瑜问道:“林修,我也想去。”
“那就一起去吧。”林修笑笑,拿出手机道:“我让人给你们订两张机票。”
本来去日国也就是送月樱晴子和叶秀秀,既然两女想去,就带她们一起去好了。
“订机票干什么啊?我要坐游轮,我要看海。”
苏瑜也有些期待:“我也想坐游轮。”
林修笑着道:“那就坐游轮,我安排一下。”
对于两女的要求,林修都会尽量去满足。
何况他与苏瑜到现在都还没有旅游过,这次刚好也是借这个机会带她们一起放松放松。
直到深夜十二点,林修才从别墅出来。
回到别墅时,早早等候在门外的王颖走上来,一脸严肃道:“林修,我要和你谈一谈。”
“没空。”林修直接拒绝,进门前脚步顿了顿,道:“让十三过来找我。”
第211章 那天阳光正好,乌云来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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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修!”王颖喊道:“我会跟在你身边的,我会从你的身上学习武学,然后打败你,你给我等着!”
“好啊,我等着。//全本小说网,HTTPS://。)//”林修笑笑,走进别墅。
“这个混蛋。”王颖挥了挥小粉拳,一脸不忿。
族人们都休息了,林修回到房间时,慕容十三已经来了。
“公子,你找我?”
“嗯,把门关上。”林修坐在沙发上,将木盒放在茶几上,道:“看看,喜不喜欢。”
慕容十三走过来,将木盒打开,里面赫然躺着一柄宝剑。
宝剑三尺七寸,紫檀木剑柄,景纹纲剑身,铸剑时镌刻了极为漂亮的宣花纹。
他将宝剑取出,放在手中掂了掂,心下立刻便是知道,这不是一柄普通的宝剑。
“公子,这宝剑太贵重……”
“收下。”林修打断他的话,道:“宝剑配佳人,这是我送你的。你常年用剑,但这些年来我也没能得到什么拿得出手的剑,这把剑不算多么贵重,但比你现在的剑多少要好一些。好歹也是一名封号宗师,总用一把木头剑惹人笑话。”
“公子……”慕容十三望着他,微微低下了头,心中感动,声音有些哽咽。
他抿了抿薄唇,心情极为的复杂。
他是被驱赶的慕容家人,他无父无母,若不是遇见了公子,早在10岁那年,他就已经横死街头了。
八年的时间,他从一个普通人,成长为令人闻风丧胆的封号宗师鬼剑十三,这一切都是公子赐给他的。
虽然公子从未拿他当做外人,甚至将他视作为亲兄弟一般,但在他的心里,对林修是非常的尊敬。
他握着宣花宝剑,心中发誓,这条命,若公子要,随手都可拿去!
他生是公子的人,死是公子的鬼!
“好了,一个大男人别磨磨唧唧的跟个娘们似的。”林修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忽然笑着问道:“那个梁素素,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慕容十三愣了一下,不明白。
林修心里叹气,道:“没什么,你的伤势还没痊愈,回去早点休息吧。”
“嗯,那我走了。”
林修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心里泛起了嘀咕。
首先可以确认的是,这家伙并不是弯的,不过现在看来,他距离弯曲状态,似乎也不远了……
真是造孽啊。
一夜无话。
第二天林修离开时,和爷爷还有爸妈简单说了一声,只是告诉他们要送叶秀秀去一个地方习武。
他们也没有多问,毕竟林修现在做的事情,他们已经很难插得上手了。
天海市港口,停放着一艘豪华游轮,这是歌诗达赛琳娜号邮轮,据说有和谐与安宁的象征。
确定乘坐邮轮前往日国,又有带着两女顺便旅游的想法,林修特地选了一个五天的路线。
天海市出发,济州岛停留半天,最后是长崎。
虽然主要的目的是送叶秀秀和月樱晴子,但加上苏瑜和庄颜,等到登船的那一刻,他才猛地发现,这次的旅途居然是四女一男的令人羡慕嫉妒恨的搭配。
苏瑜换上了长长的罗莎裙,海风吹来的时候还得压着裙子以免跑光,白皙的皮肤在阳光和海水的印辉下,绽放出令人眼花绚烂的荧光。
庄颜踩着一双细带的大红色凉拖,齐臀的黑色亚麻短裤,露腰的白色小背心,戴着蛤蟆镜和鸭舌帽,全身充满着活力。
月樱晴子还是喜欢穿和服,家族长年累月对她的培训,让她对和服有一种近乎偏执的喜好,但这一次在林修的要求下,她不得不换上正常的衣服。
尽管只是一条七分小脚牛仔裤与纯白的宽松t恤,可是配上她齐刘海的精致脸蛋,依旧给人一种怦然心动的清纯初恋感。
叶秀秀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居然穿了一条旗袍,开叉高到能看见半边屁股,林修随眼一瞥,发现她里面似乎是真空的。
聪明的女人格外注重细节,与林修有过鱼水之欢的叶秀秀,发现林修似乎很喜欢着装成熟的自己。
说到底他的身体还只是一个少年状态,对女人的审美似乎也逃不开对成熟女人的偏爱。
而且同行的三个少女,虽然个个都美的冒泡,但穿着打扮还是能看出一些青涩。
如此一来,刻意伪装成熟的自己,似乎就很吃香了呢。
她心里这样想着,走动时轻轻吸气,让自己的曲线看上去更加的曼妙。
这可就苦了其他的游客,那些男人一双双眼睛就没能从四个少女的身上移开过,时不时能听见一声声倒吸凉气的声音,那是他们的女伴在他们腰上掐捏的教训。
今天的航线主要针对的是上层社会人士,最普通的船票也要卖到七千块一张,而像林修几人居住的顶层,一张船票接近五万。
而游轮上还有赌场以及其他的一些成年人才能玩的娱乐设施,一趟游玩下来,每个人至少也得贡献十几二十万。
住房时有些尴尬,林修一个人居住,苏瑜和庄颜住一屋,月樱晴子和叶秀秀住一屋。
大家都觉得这是正常的搭配,叶秀秀好像看见了林修传递过来的眼神,羞涩的撇开了头,再度对上的时候,微不可查的点了点头。
林修心里纳闷,她对我点头干什么?
他只是单纯觉得叶秀秀的衣品很不错,大红色的旗袍在她身上丝毫不俗气,媚而不妖。
这种旗袍一般女人很难驾驭,要么显得风尘气极重,要么气质不符。
但叶秀秀一个十八岁的少女却将清纯与妩媚融合的恰到好处,虽说行走间刻意模仿金陵歌姬的猫步,摇弋生姿扭屁股也没能抓住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