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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9章

英雄联盟之指尖浮生-第2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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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我昨天和金昔提到过此事,所以金昔看我犹犹豫豫的样子,说道:“你担心这里面有黑人是吧?昨天晚上我沿着这周围走了一大圈,并没有发现像有人的踪迹。而且现在是大白天,我们小心一点,发现就跑就是了。”

    我们能跑得过黑人土著?

    想想都不可能啊,不过看金昔此时坚决的模样,她一个女孩子都比我勇敢,我脸上也有些发热,只好咬牙说道:“好!那就去里面看看。”

    我和金昔两个人一人抱着一个椰子,往小岛中央走去,我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找点肉吃。

    里面没什么顺畅的路,脚踩在叶子上软绵绵的,视线都被里面的植被和树木遮挡住了,我和她还刚走一段距离。我就听到旁边的植被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似乎有什么东西快速跑过去了。

    “刚才跑过去的是啥玩意,你看到了没?”我警惕地对金昔说道。

    金昔对我点了点头,说道:“我也感觉到了…这是我也没看清是什么东西…”

    我心中立即就腾起了一丝不妙的预感。妈的,不会是埋伏在一边的黑人吧…

    “兔子!”金昔指着前方瞪大眼睛说道。

    “兔子?!”我一下子就提起了精神。

    我定睛一看,前方有一只通体灰色的兔子,大概离我们十米远,正嗅着鼻子,竖直耳朵往我们这边看。

    我稍微往前走一小步,那兔子便警惕地往前方跑走了。

    我立即把我手中的椰子塞在金昔的手上,说道:“我去抓兔子了!你等我!”

    说完以后,我撒腿就跑,眼神散发着炽热的光芒,朝着那只野兔追去。

    不过…………和我想象中的不一样,我以前一直觉得,假如人迷失在荒岛上,抓只小动物来吃是件很轻松的事。

    但这兔子跑的速度比我快得多,我完全追不上,而且它往植被里一跃。我就不知道它去哪了,根本就不可能徒手抓得到…

    金昔一路气喘吁吁地跑到了我面前,说道:“兔子呢?”

    她累得满头大汗,而我边弯腰喘气,边说道:“抓不到…太快了。”

    就在我们说话之际,又有起码两只小野兔从我们旁边跑过去。

    金昔左右顾盼,疑惑道:“这个小岛上怎么会有这么多兔子?哪来的呢?”

    我看了她一眼,猜想着道:“应该是别人带来的吧,这岛上也没有大型动物当它天敌,所以很多。”

    “但是就是抓不到,好气啊。”我懊恼道。

    “这种野生动物我们就别想了,没有抓它们的法子,倒不如看看这里面有什么像椰子一样的水果,照样可以填肚子的。”金昔劝说道。

    “吃水果?我两天没吃肉了,现在浑身难受,真的有点受不了。”我对她说道。

    “问题是咱们没办法弄到肉啊,而且这里有没有水果还是一个问题呢,搞不好,还真能只能喝点椰汁。”金昔摇头叹道。

    我和金昔又朝前面走了一段距离,我一直都在左右找着食物,金昔一直注视着前方,她的视力也远超于我,此时她突然瞪大眼睛,指着前方说道:“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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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一十三章 找到的食物要人命

    (全本小说网,。)

    我皱眉说道:“你又发现什么了?”

    金昔说道:“前面有个洞!”

    我顺着金昔的目光望过去,发现前面有一个开阔的地带,周围虽然被植被覆盖着,但正中央有一个很大的低洼,里面注满了清澈的水,而尽头处,有一个高点的地方,山洞就在那边。

    我对山洞一向是充满恐惧的,尤其是这小岛上的洞,谁知道里面会有什么?

    先别说有没有非洲土著了,就算是有蝎子,蜘蛛,蛇之类的,恐怕也吃不消吧?

    我对金昔说道:“你不会是想上去看看吧?”

    金昔点头。理所应当地说道:“当然要去啊,万一又下雨,沙滩上我们怎么呆的下去?我们进去看看,可以暂时先待着,还可以钻木取火,找些柴火放里面,万一运气好抓到了一只兔子,我们还可以烤来吃,总不可能生吃吧?”

    我挠了挠头,金昔说的话有些道理。

    只听金昔感慨道:“这里的风景好好,空气清新,周围鸟语花香的,中间还有一个小溪,如果山洞里能放些稍微现代的产品,在这里训练打游戏,可比大城市里舒服多了。”

    我对金昔的想法不敢苟同,天真烂漫。

    还在这训练呢,这一到晚上,蚊子咬死人,黑不溜秋的,还有不知道会有什么野生动物。这种地方,我一刻都不想呆。

    金昔脸上难得的露出了一丝笑容,跑到中央的低洼处,兴奋地对我说道:“这里的水说不定还能喝,天然的!”

    说罢,金昔捧起一汪水,似乎要尝尝味道。

    我连忙过去阻止道:“你个二逼,别喝啊!”

    但我还没说完,金昔就一口喝下去了。

    “这水不咸,是雨水,可以喝!”金昔肯定地说道。

    我气急道:“你有没有点常识啊?这不是什么溪水,溪水是流动的,是活水,这就是一个低洼大坑。雨水全部堆积在这里,然后什么蛇啊,兔子,都在这里拉屎拉尿,这水质得不到更新,只能一天天腐败,你别看表面清澈,其实那些杂质都沉底了,这里面漂浮着说不清的微生物和病菌,这水是死水,喝不得的!你仔细闻闻,不臭吗?”

    金昔蹲在低洼旁边,抽了抽鼻子,然后蹙眉说道:“好像是有点臭…”

    我没好气地说道:“这里多是椰子,比淡水总好喝点吧?你着什么急?你看这水里面,鱼没有,癞蛤蟆之类的也没有,死水中的死水,你快点催吐,把刚才喝下去的水吐出来。”

    金昔站了起来,说道:“不用了,我就喝了一小点,没感觉有什么不妥,我现在肚子本来就饿,待会一吐起来,胃液都会一并吐出来…”

    我头疼道:“你以后做什么先问问我,虽然我不一定比你懂得多,不过我们的知识是互补的。多一个个思考总会好一点!”

    金昔点点头,说道:“知道了,我们现在去山洞里看一下吧。”

    我抬起头,看了一眼山洞的位置,似乎得爬岩石才能上去,十分麻烦。

    我还想劝金昔算了的,但金昔不知道哪里这么多力气。不由分说,把椰子使劲扔到上头,直接就开始爬岩石,准备上去了。

    我没办法,叹了一口气后,也只能跟着她一起往上爬。

    等我爬上去以后,只听见金昔说道:“这里面好像住过人!”

    我慢悠悠地走到山洞里,这个山洞的大小十分有限,大概就一百来平方,头上不过三四米高,洞口长着青苔和小草,而洞里面一眼望去全是岩石,什么都没有。

    金昔之所以说这里住过人,是因为地上有柴火烧过的痕迹。而且被人用几个正正方方的石头围在了一起,做成了一个小型火堆造型,只不过石头被火熏得发黑的表面上,也长满了青苔,看上去有些年头了。

    这些围成的石头中间,不知道放了多少年的木炭,还有一个吃过了的表面生锈的罐头,一个很大的不锈钢制品,有点像锅和杯子的混合体,因为这玩意是正方体的,很大,长四十厘米,高二十厘米,但却只有一边有把手,所以粗略的看上去,像是不锈钢大杯子,我在我们那边可没看过造型这么奇怪的锅。

    金昔捡起了那个生锈的罐头,费力地看着上面生锈的字迹。

    我走到她的身边,说道:“你看这玩意干嘛?能看得懂吗?”

    上面写的字并不是英文,我也不知道是哪个国家的文字,反正就是看不懂。

    金昔观察了好一会,然后指着罐头上的一处对我说道:“我也看不懂,不过上面的阿拉伯数字都认识啊,这上面写着2009,然后2009的下面又写了2012,说明这是2009年的罐头,保质期到2012年,也就是说,上一批在这里的人,最少也是四年前了,这里四年都没人来过了…”

    “四年前…我哥刚好和我一样大。”金昔神色一黯,喃喃自语道。

    我皱眉说道:“你在说什么骚话?”

    金昔脸上的表情一变,瞪着我说道:“你才说骚话!我出去捡一些柴火过来,等会你负责钻木取火,现在反正大家都有时间,你出去找点吃的东西怎么样?”

    金昔的提议很合理,我点头说道:“好。”

    只是…吃的哪有那么好找?

    金昔对我说道:“我也会顺便看看有什么可以吃的水果,如果我能找到,我就带一些回来。”

    说完以后,金昔便身子轻盈的从洞穴上面跳到底下。

    妈的,这小妞还真猛,现在饿成一个逼样,还有力气从这么高的地方直接跳下去!也不怕摔死。

    我没她这么勇敢,从旁边的岩石上一步步下去,此时我在周围已经看不见金昔的踪影了。

    这小妞跑哪里捡柴火了?待会不会迷路回不来了吧?

    我心里有些不安地揣测着,然后继续在这附近找着食物。

    可是这一上午过去,太阳越来越毒辣,我身上的热汗再次浸湿了背心,我再次渴了下来。肚子已经饿得几乎快贴到后背了,两眼也是发花,旁边的野兔的身影蹿个不听,我脑子满是烤兔脑,烧兔腿,蜜汁兔身的画面,饥馋到不行。可是我现在这状态,别说捉兔子了,就连拎起一只鸡,恐怕都有些难度。

    我实在太饿了。

    我一屁股坐在地上,这要我上哪里去找食物啊?恐怕再耽搁下去,我连开椰子的力气都没有了,到时候就连水也喝不上了。

    我坐在地上。两只手撑在了叶子上,我似乎感觉手心里痒痒的,像是碰到了什么东西。

    我打了个机灵,立即站了起来,然后朝着我先前手心放着的位置望过去。

    我发现那片叶子一直在动,下面似乎有什么东西在顶着。

    我咽了一口唾沫,鼓起勇气把那片叶子给掀开。

    让我既觉得恶心又有点吃惊的一幕出现了。叶子下面,是两只肥硕且雪白的肉虫子!

    这玩意我不陌生,我虽然是土生土长的城市人,可在我爸妈还未离异的时候,我跟着我爸去过一次乡下,那里的小孩子就爱捉这玩意玩儿,烂木头里一大堆。

    这玩意好像叫蛴螬…是屎壳郎的幼虫还是天牛的幼虫。我记不大清了,我记得贝爷的荒野求生里面,他好像也吃过这玩意。

    对啊,荒野求生。

    仔细想想,以前闲来无事的时候,我几乎把贝爷的荒野求生全集给看完了,现在好像真的能派上用场了。

    鸡肉味。嘎嘣脆,蛋白质是牛肉的六倍…

    我脸色极为难看,再次咽了一口唾沫,看着地上那两只不断蠕动的虫子,我他吗又紧张又觉得刺激,以前看贝爷吃得爽,有想过尝试。但现在这玩意真的摆在我面前,我这头皮发麻的紧。

    肚子已经饿到难以忍受,此刻我似乎没有别的选择了。

    我鼓起莫大的勇气,伸出食指和中指,把那玩意夹了起来。

    软绵绵,肉乎乎,这虫子脚上的足不断勾着我的食指,仿佛在对我挑衅。

    我内心如地狱般在挣扎着,想要生存的意志和本能理智的阻止一直在进行着激烈的斗争。

    妈的,我饿,我要吃,我要吃肉!

    我紧咬牙关,眼睛一闭,大喊一声:“我草泥马!”

    随后,我用极快的速度把那虫子扔进了嘴里。

    在扔进去的那一刹那,我大脑一片空白,我用力一咬,感觉口中的虫子如裹心巧克力一般地爆裂开来,一股泥土的芬芳和腐烂的面包味道喂饱充斥着我的口腔和鼻腔,我眼泪瞬间就掉下来了,这股猛烈的味道几乎要掀翻了我的天灵盖,直抵我心灵最深处,给我带来了深深的震撼!

    我以联盟第一人faker的名义发誓,老子从来没有吃过这么难吃的东西!

    我强忍着恶心吞了下去,想快点结束这场口腔的噩梦,让胃去承受,这股味道在我口中仍然久久未散,呛得我眼泪直流。

    “去尼玛的,就算蛋白质是牛肉的一百倍老子也不吃这玩意了!”我抬起脚,把另一只虫子踩了个稀巴烂,仿佛这样能够泄愤。

    “你在干嘛?”

    由于我先前太专注与吃虫子,此时金昔来到了我旁边,我也没注意。

    我面色通红地看着她,眼泪掉个不停,我对她说道:“你回来了啊…”

    金昔手中捧着一大堆干燥的树枝,还有已经发黄的干树叶,的确是生火的好材料。

    “你找到吃的了吗?”金昔对我问道。

    我朝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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