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教育-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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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币一样。聪明的妇女懂得,对她的美以及同她的道德审美交往抱这种态度,是同相互以爱相酬的纯真爱情不相容的。情况真是如此。如果丈夫对妻子持这种态度,那么在家庭生活的一定阶段,即当青年人的最初激情进入通常平静的轨道的时候,丈夫对妻子的喜怒哀乐就会漠不关心。可是要知道,在这个阶段,妻子往往把自己的感情深深地埋藏起来,不是用外表的亲热,而是用内心的情感回报丈夫。
不积极参加社会生活的妇女,其本人成了自己不幸的原因。她变得内心空虚,生活无聊,失掉了爱情之美。
在我们的社会里,家庭主妇这个词越来越不受欢迎了。一些进步妇女公正地指出,如此称呼她们无异于一种侮辱。
姑娘越是相信她的心上人是个值得尊重的人,她的感情就越纯真、高尚,越致力于追求自己人格的完美。
刚刚离开校门踏上独立生活道路的姑娘们的一些想法,很令人感兴趣。我曾连续多年让帕夫雷什中学的女毕业生回答一些与家庭生活、男女关系有关的问题。例如,我提出过这样一个问题:“你对做家庭主妇有什么看法?”根据近五年的统计,绝大多数人——约占94%,在回答时不仅持反对态度,而且又不安地提出问题:要避免这种命运,现在应当做些什么呢?姑娘们不仅注意到家庭主妇的单调劳动会使人变得愚蠢无知和精神空虚,而且试图弄清楚妻子在经济上依附于丈夫同在精神上依附、以及在道德审美理想方面受屈辱之间的关系。我们的许多女学生对在家务劳动中男女分工不合理的现象也感到困惑不解。她们通过对自己家庭生活的观察发现,早从孩提时期就出现了这种不合理的分工:让男孩子干些实实在在的活,让女孩子扫地、洗碗。“不该这样!”姑娘们不满地写道。
对提问的回答采取不记名方式,让她们用打字机打出来投入意见箱里。我想援引两段作为例子。
1。“我想做一个无愧于纯真爱情的人。我知道,妇女一当上家庭主妇便逐渐地失掉了自豪感和自尊感。我母亲的情况使我对这一点深信不疑。我现在才明白,在我父亲的爱里充满傲慢。他有时对母亲十分亲热,关怀备至,可是却把她当作一种珍品一样。他好像在说:你们看,这是一个多么珍贵的物品呀,我赐爱给她,我慷慨好施,毫不吝惜,因此我应得到她的爱,得到她对我的尊敬。我看到母亲十分痛苦……妇女决不能靠别人施舍爱情。她们自己有权享受纯真、伟大的爱情。我愿意同心爱的人在各方面,首先是在社会地位、劳动方面处于平等地位。我发誓,不论什么时候也不做家庭主妇!每当我想到我的丈夫将为崇高的社会目的献身,而我每天将考虑油盐酱醋,围着炉台转,便不寒而栗。”
2。 “有些男人把女人只看作‘心爱之物’,他们不让自己妻子做过多的家务,甚至自己动手帮助她。可是在另一方面,却要求妻子只能关心丈夫,只能谈论爱情。我认为这种情况是损害妇女的尊严的。为什么我必须把全部感情倾注在这方面呢?如果真是这样,妇女就会成为一个卑微的、鼠目寸光的可怜虫。爱情,只有除了儿女情长之外还有别的追求时,它才是美好的。”
上面援引的两段话说明许多问题。第一,它们证明,刚刚走上独立生活道路的年轻人能够说出多么深刻、成熟的见解。她们提出的每一种想法都促使我们为人师表的人深入思考道德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而我们往往对学生的精神力量估计不足。上述事例告诉我们,男女的道德审美关系,对新人形成道德面貌,对实现道德意识与道德行为的统一,具有何等的重要意义。上面援引的两段话,显然是出自那些有思想觉悟、有自尊心和荣誉感的姑娘之口。他们的爱情观在一定程度上可作为我们的教育工作方向。学生们都应当树立这种观点。富有理智的姑娘能把男女关系中的道德审美方面摆在爱情中的首位,这可以说是教育工作的成绩。他们对心上人提出的严格要求,以及情欲要符合道德准则的看法,也是值得我们注意的。上面第一段答话的姑娘在答话最后部分写道,尽管她已经结识了一个男朋友,但还没有真正地爱过一个人。“他有着许多优点,也有着许多缺点。可是我还不知道能不能真正地爱上他”,姑娘写道。“依我看,他的最大缺点是很少考虑未来。他喜欢我,并因此感到快乐和幸福。可是这只是今天的快乐和幸福。他不考虑我对他的看法,这不是指对他的外貌(外貌很招人喜欢,但并非一切),而是指对他的文化素养和兴趣爱好。如果说我对他的依恋已称得上爱情的话,说实在的,我也不清楚是否是这样,那么他并不努力让我对他爱得比今天更深些……”
上述观点说明了一个人的高尚爱情与一个人的道德进步的重要关系:真正的爱情不仅要求互爱,而且要心心相印,相互了解内心精神世界。一个人并不会因为爱其容貌而感到心满意足,而希望爱他的理智和丰富的审美需求。他希望心上人同他心灵相通,宛如一人。
我认为年轻一代的这种道德意识正在不断提高和深化。这种意识是同荣誉感和自尊心的提高紧密联系着的。我们的任务就是要从孩子入学后第一天起,培养他们逐步养成这种高尚情感。社会关系中的美的最大意义,就充分表现在人的自尊心和荣誉感上。任何损害人的自尊心的行为,特别是自我损害,都是卑鄙的反常行为。如果把这种卑鄙反常行为放在我们社会的高度人道主义原则的背景上就显得更加刺目,这是社会和个人、英雄豪迈行为和日常现象相对立的极不协调的现象。培养自尊心和荣誉感是男女之间建立真正的人道关系的条件,就此我想再说上几句。但我仅想强调以下一点:人的自尊心应当是学生集体的生活和劳动的重要原则,是个人和集体的相互关系的原则。如果没有这项原则,既不会有友谊,也不会有爱情。上面所援引的姑娘们的两段话就充满女性的自尊心和荣誉感。这也说明她们已充分意识到社会的道德进步在很大程度。
为在男女之间建立起真正的人道关系,就必须在他们之间公正地分配有关教育孩子的义务和操劳事宜。生活表明,妇女的精神需求越多,就越会坚决反对把一生中的许多宝贵时光消耗在养儿育女上。
男人对承担养儿育女的义务和操劳事宜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的性欲是否高尚,他对妇女的特点是否尊重,他对下述问题是否理解,即男人和女人对性欲和爱情的需求远非一样。在这个领域里的道德趋于高尚完美,将对全社会的道德进步,对各个精神生活领域里的妇女平等地位的加强,对正确地解决家庭中的抚育子女问题,都有着极重大的意义。很遗憾,许多男人对此问题表现得漠不关心,把满足性欲置于一切问题之上,对妇女的精神世界缺乏起码的尊重。
只有往爱情里增添道德因素,增强男人对女人的尊重感,尊重她们享受丰富的精神生活的权利,享受一切智力和审美乐趣的权利,才能够消除和防止这种不道德现象。列宁在同克拉拉?蔡特金谈话时曾强调指出,对待爱情需要克己自律。毫无疑问,在体现这些道德和意志品质方面,起主导作用的是男人。男人在这方面表现出来的坚强意志,只能使女人从精神心理和道德审美方面更加依恋男人,使彼此在相互关系中更加相互尊重。
在一些年轻夫妇的生活中,爱情的精神心理因素在夫妻生活的头几个月就荡然无存了。这是因为相互属于对方的关系仅仅局限在爱情的自然本能属性方面,而更多地追求性欲的满足。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首先是夫妻双方的精神心理和道德审美需求太贫乏,它的直接罪魁祸首,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男人。男人的道德品质、精神面貌在这方面起很大作用,实际上决定着爱情具有多少道德审美因素。
夫妻生活充满高度文化教养,丈夫和妻子,特别是丈夫经常注意加强道德情操修养,这是保证多年的性关系、相亲相爱的夫妻生活不走向自己反面的条件。只有这样,才能永葆爱情的青春和魁力。否则,性关系对妇女来说就会变成一种使她感到痛苦和屈辱、由衷厌恶、损害她的道德尊严、折磨她的感情和意志、摧残她的心灵和肉体的暴力行为。如果再做些补充的话,可以说,生活在这种家庭里的妇女被剥夺了积极参加社会生活的机会,她的兴趣只是满足丈夫和孩子的需要。显然,这种生活是痛苦难忍的。
在我国已经建立了使家庭成为坚实细胞的一切条件。进一步把妇女从日常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是推动实现这些条件的因素,也是促进道德继续进步的前提。她们执著追求更高的、更自由的社会地位,以及社会为此提供的相应物质条件(托儿所、幼儿园、全日制学校),这一切将把妇女的道德尊严提到了更高的水平,使她们不仅在物质方面,而且在同男人的精神交往方面居于更主动的地位。
扩大幼儿园机构网,这在今后也具有重大意义。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父母之间合理分担教育子女的义务问题可以束之高阁了。生活表明,家庭的物质水平越高,物质上的顺遂同精神生活的充实,同夫妻间爱情的道德审美因素结合得越紧密(特别是同后者的结合具有决定性意义),他们就越不愿意把自己的孩子送进寄宿学校里。家长把孩子送进寄宿学校,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由于经济困难或自己不会抚育孩子。可是要知道,没有孩子的家庭不会是美满的家庭。
照料孩子的生活,承担教育孩子的义务,这不仅需要付出一定的体力劳动,而且是一种精神的、道德的、审美的活动。它在父母和孩子的心里都会留下印记。有孩子的家庭是进行情感教育的必要条件,否则便不能培养和巩固孩子对父母的感情,以及人对人的一般道德义务感。那种认为在寄宿学校里较之在家庭里更具有对年轻一代进行教育的有利条件的人,是既没有考虑到人民的物质福利状况将不断改善的前景,也没有考虑到孩子在巩固家庭的精神心理和道德审美关系方面所起的作用。妇女劳动日的缩短,在不久便会成为现实,这种情况将使儿童的家庭教育被更多的人认为是一种社会义务。
在那些夫妻情深意笃、致力于道德情操日臻完美的家庭里,孩子不仅是爱情的最好化身,也是相互间的道德义务感的体现。为使所有家庭里的道德修养都达到如此崇高的境界,必须教育为社会人口半数的男人对妇女抱正确的态度。如果可以这样表达的话,就是说男人要防止用私有者满足自己需要的态度来对待妇女。须知,这种态度在精神心理生活中的反映十分离奇古怪。
女人须从步入自觉生活的最初期起,就树立自尊心,不要认为自己在爱情中起着某种特殊作用,更不要把自己看作是生活中的装饰品。对妇女来说,这种观点越少,她的美就越有魅力,越具有道德尊严的性质。那些指望脱离社会生活和劳动而使女性美更富有魅力的妇女,是大错特错了。关于女性美的标准,将用专章论述。总之,它不是体现在消极的活动中,而是体现在积极的精神活动中;它是在具体条件下通过妇女的才能、天才、提高自己行为美的能力表现出来的。
妇女的柔弱(男人把它看作是美)和她的精神、理智、天才的力量之间的交相辉映,这才是女性美的标准。
精神心理和道德审美关系的统一,是建立稳定的、牢固的、白头偕老的爱情的极重要条件。要把社会最少直接干预的人们相互关系领域里的道德提高到新的水平,不仅需要克服旧世界遗留下来的各种旧的残余,而且应当从根本上彻底改变关于人对人的道德义务的观点。
社会的道德进步常受到被传统势力弄得僵化了的教育工作中的缺点的牵制。在需要用新的关系来坚决反对旧的传统和习俗的时候,学校往往落后于其他部门。在1959年付诸执行的普通中学的教学计划中,把女生(5……7 年级 )在木工车间进行的劳动课改为家政课了。主张做这种改动的人所遵循的指导思想,显然是对学校与生活联系所持的粗浅观点。看来,他们认为一个人学了木工技术,将来就应当去做木工,而女孩子既然不会去做木工,又何必给她们开设木工课呢?如果按这种逻辑推论下去,那么就会得出绝大多数男孩子也不需要学习木工的结论,因为将来可能做木工的只是极少数人。他们不知道在木工课上所获得的技巧,不仅有实用意义,而且有心理意义:掌握这些技巧,说明他们已面向社会生产。再者,如果深入考虑一下,男孩子也需要有管理家务的能力。因为在家务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