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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婚心荡漾,亿万首席请签字-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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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因为预计到了姚家忠生性贪婪,所以姚夫人接人入姚家的那一日,便与姚家忠签定了生死契约,而契约里最重要的一条,便是姚家忠必须为云薇诺和姚乐珊保留她们在Winifred所占的大半股权。
  条件是,云薇诺每年必须为Winifred设计一款经典款的概念婚纱。
  当然,姚家忠也不是吃素的,他为了独占云薇诺的设计,所以契约里便有了另一个附带条件。
  那就是,除非征得姚家忠的同意,否则云薇诺此生不得公开自己是花朵概念婚纱的原设计者,更不能告诉任何人她当年被接入姚家的理由,甚至不可以涉足设计界,当然,为姚氏工作例外。
  这是一个相互制约的契约,所以姚家忠就算再讨厌云薇诺,也不敢真的赶她出家门。而云薇诺为了保住Winifred,才会如此拖着病体急急忙记从京市赶回来……
  只是,她到底还是算漏了姚家忠的野心,他居然在这种时候迫不急待地给自己下套,想骗她签终身制的‘卖身契’。
  卖给姚氏十七年还不够?
  人,怎么能这么无耻?
  ……………………………
  姚家忠倒是没想到云薇诺会主动提及那份契约,脸色顿时变得不太好看:“东西是死的,人是活的。”
  “我没有那个义务。”
  云薇诺也不看他,只漫不经心地说了这么一句。姚家忠知道她说的不错,但他毕竟是长辈,被‘女儿’这么说怎么也有些没面子,所以,脸色更黑:“我现在不管你有没有这个义务!只要你赶紧想办法帮公司渡过难关。”
  “爸,您也太高看我了。”
  说罢,云薇诺收起还在劳务合同上轻轻点划的手指,撅着小嘴不紧不慢地说了一句:“我不过是一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您这种商界巨贾都没办法的事,我能有什么办法?”
  一听这话,姚家忠还以为云薇诺只是对自己没信心,马上替她拿了主意:“这样好了,你马上设计一幅作品出来帮爸爸救救急。”
  “不可能。”
  “薇诺……”
  云薇诺抬起头,黑幽幽的冰眸子如同浸在冰湖里的墨玉:“设计这种事情又不是吃饭穿衣,我没有灵感就算能画出来也是废品。”
  “你的天赋在那里,你觉得是废品的东西说不定别人一样喜欢。”姚家忠一幅听不懂她在说什么的样子,又道:“就这么决定了,你现在就把你的所有手稿都交给爸爸,我挑一挑看有没有合适的……”
  闻声,她终于忍不住打断了他:“您知道的,我一年只设计一套婚纱,没有别的手稿。”
  “爸也不要别的,只要你那本上面画着白桦树的素描本。”姚家忠终于说出了自己的最终目的,而云薇诺在听到白桦树的素描本时,整个人也呆住了。

  ☆、第44章 信不信随便您

  云薇诺确实有那么一个素描本,上面的白桦树还是她亲手画上去的,可姚家忠怎么会知道?
  还有,那里面根本没有手稿,而是……
  “那上面画的都是人。”
  云薇诺说的是实话,可姚家忠却冷笑了一声,明显不相信:“薇诺,这么骗爸爸可不好!”
  骗他?
  她什么时候骗过他?
  突然很厌烦跟姚家忠玩这样的把戏,一会儿是终身制的合约,一会儿又是要她的全部‘手稿’,她几乎有些分不清他的目的了。
  这么多年了,她知道姚家忠也试过想摆脱自己,但花朵婚礼的设计理念是她独有的,每一年的风格都完全不同,以至于姚氏请了无数个大师级的设计师过来,设计出来的东西都和那一系列格格不入。
  偏偏那又是Winifred的年度经典款,这一次抄袭的那一款她倒是认真地看过了,确实很像她的风格,但也仅仅只是像罢了。
  要说如果是原创的,这一款婚纱鱼目混珠一下也能糊弄一下老百姓,偏偏那个设计师抄袭的是米兰时装周的某个鼻祖级大神的作品。于是,Winifred终于在十七年后,再一次被世界瞩目了。
  只不过,十七年前是举世无双的风光,而这一次却是千夫所指的谩骂……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云薇诺此刻大约就是这种心情。她既然回来了,必然是要力挽狂澜的,只是,这么轻轻松松就让姚家忠松一口气未免也太便宜他。
  所以,云薇诺的拒绝很彻底:“信不信随便您,总之,您还是想想别的办法吧!”
  “你……”
  不想再听他那些莫须有的指责,她懒懒抬眸扫了姚家忠一眼,好心地提醒道:“对了,大姐说后天就回来了,您要不要先想想怎么跟大姐解释解释这件事?”
  “乐珊要回来了?”
  云薇诺的态度原本让姚家忠很生气,可一听说大女儿要回来,他的表情马上便精彩了起来:“那远风呢?也一起回来么?”
  亲生女儿回不回来不重要,重要的是有钱有势的女婿回不回来是么?
  云薇诺冷冷一笑,忍不住又刺了一句:“您为什么不自己打电话问大姐?”
  ………………………………
  从书房里出来,云薇诺直接回了自己的房间。
  一进门她便踢掉了脚上的高跟鞋,走到牀边趴上去,不过几分钟的时间便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也不知睡了多久,醒来时天已黑透,抓过手机想看看时间,结果手机没电早就关机了。
  挣扎了一下想从牀上坐起来,可又头重脚轻地重新倒回了牀上。
  头很晕,就感觉一阵阵的天眩地转……
  离开京市时还发着烧,从早上到现在她又几乎完全没有进食,现在她整个人都似乎虚脱了。可纵然是这样,这个家里也没有一个人发现她身体不舒服……
  挣扎着从牀上起来,云薇诺翻出包包里从京市带回来的药,结果,房间里连水都没有人为她准备。
  涩然一笑,云薇诺将胶囊塞进嘴里,就着口水勉强咽下去后,才又慢慢靠回牀边休息。或者,就算她病死在房间里,他们也只会在几天后才发现自己的尸体已然发烂发臭……
  她还能指望他们什么?

  ☆、第45章 这又是什么仇什么怨?

  知道自己不该还为这种事情难过,云薇诺下意识地抻手去捏自己的脖子上的项链,可她却只握到了一手的空气。
  项链呢?她的项链呢?
  那是她亲生母亲留给她唯一的东西……
  慌了神,云薇诺猛地从牀上弹了起来,腿脚还发酸发软,她刚下地便一个趔趄跌倒在地毯上。顾不得摔疼的手肘,她便开始在房间里到处翻找。
  包里没有,牀上没有,地上没有,到处都没有……
  ……………………………………
  “大少,这是客房部在您牀上找到的。”
  犹豫了很久林思暮才决定将东西‘还’给大少,虽然她心里很清楚这条女式项链不可能是她老板的,但她还是表现出一幅她也很‘疑惑’的样子,恭恭敬敬地将东西上交……
  “什么?”
  “项链。”
  说完,林思暮又瞥了她的老板一眼,然后似是而非地补充了一句:“可能是云小姐留下的……”
  “你怎么知道是她留下的?”
  闻声,林思暮深吸了一口气:“那间套房不外订,只有云小姐进去过。”
  “放下吧!”
  宋天烨淡淡吐出这三个字,目光平静地扫过办公桌上的东西,眼底的神情莫测高深,精明如林思暮也似乎有些参不透他在想着什么。
  这个男人素来如此,深不可测到让人害怕。
  林思暮也是经过‘千锤百炼’才练就了如今这幅金钢不坏之身,但每到这种时候,她还是觉得心里毛毛的。
  不说点什么总感觉会出事儿,想了想,林思暮故意不经意地‘提’了一句:“大少,凌总还在等您,真的不见么?”
  听到这个,宋天烨的表情果然起了些变化:“他倒是有时间。”
  “如果大少觉得不想和那种人合作,我替您打发他回去好了。”
  “见见也好。”
  “啊?”
  一声讶然,林思暮又失策了,而且是在同一件事情,同一个人的身上连续判断失误两次。老实说,她觉得自己之所以只用了五年时间便从实习秘书混到总经理助理,靠的绝非仅仅是运气。
  用她小侄女的话说,她识人观色的本事早已出神入化。所以,她基本上可以肯定大少不喜欢凌正枫,或者那种程度已经不仅仅是不喜欢了,应该叫讨厌。
  对,非常非常讨厌!
  虽然SIC是个有潜力的电视台,虽然和SIC合作的前景也相当可观,但凌云集团也不是只有SIC一个选择,既然这么讨厌凌正枫,大少自然也有‘任性’的资本。
  所以,在来这里之前,她其实已经劝过凌正枫回去了,是对方不肯走罢了。结果她都已经做好了再劝的准备,可大少却这么来了一句。
  这又是什么仇什么怨?
  难道又和项链的主人有关?

  ☆、第46章 凌正枫的父亲

  云薇诺的项链真的丢了。
  她找遍了自己的房间,又找遍了姚家整间别墅,甚至还打电话到出租车公司问过。结果,出租车上的摄像头显示,她从上车开始脖子上就是空的。
  于是她又打电话到了凌云航空问了空乘人员,结果,所有人都表示没有看见她的项链。
  不是很贵重的东西,可对她来说意义却非同小可。
  所以,虽然很纠结可她最后还是一个电话打到了林思暮的手机上,原本只想问问她有没有看到自己的项链,或者请她帮自己去医院里找找看,结果,林思暮却告诉她见面再谈。
  什么叫见面谈?
  意思就是说,林思暮会来Z市,可她是宋天烨的助理,这意味着宋天烨也很有可能会来Z市……
  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竟一阵燥乱,以至于最后她意忘了自己打电话给林思暮的最初目的,直到她慌慌张张地挂了电话,她才愕然想起,她还是没问到自己的项链在哪里。
  也许,真的找不回来了,如同她再也找不回自己的亲生妈妈……
  ……………………………
  项链丢了,云薇诺的心情很不好。
  再加上生病,她一整天都窝在房间里没有下楼,下午的时候,终于有人来敲她的门。本以为是佣人上来送晚餐,结果一开门却看到了凌正枫的父亲,凌时初。
  “大伯?您怎么来了?”
  凌时初是特意来给她送汤的,所以手里一左一右拿着两个大大的保温壶,结果却看到她一脸的病态:“你怎么脸色这么难看?病了?”
  不着痕迹地避开他伸来要摸自己额头的手,她惨淡地笑了一下:“没事,就是感冒了。”
  “感冒也不是小事,吃过药了没?”
  “吃了。”
  答着,云薇诺接过他手里的两个保湿壶,却没有让开身子请凌时初进她的房间。除了凌正枫,还没有男人进过她的房间。
  凌时初似乎也习惯了她的冷漠;并不刻意强求,只站在那里搓着手,半响才带着歉疚跟她说了一句:“薇诺,大伯对不起你!”
  闻声,云薇诺抬头看了他一眼:“怎么突然说这个?”
  坦白说,除了当年将她‘卖’给了姚家以外,凌时初对她还不错,衣食住行样样关心,甚至连每个月他提过来的两壶汤,也是他亲手煲的。
  这一煲就是十七年,每个月两壶,风雨无阻……
  她不知道凌时初这样做到底是因为内疚还是因为他本善良,毕竟,她不是凌家的孩子,他完全可以不管自己的死活。可三岁那一年妈妈失踪后,是他把自己和姐姐接进了凌家,虽然谈不上悉心照料,至少给了她们一个容身之所。
  云薇诺分不清自己心里对他是感激还是其它的什么,总之,对这个男人她谈不上喜欢,也怨不起来。也许是因为他收留过自己三年,也许是因为他养大了她的姐姐,也许仅仅只是因为……
  他是凌正枫的父亲。

  ☆、第47章 习惯了受委屈

  凌时初看着面前憔悴的‘前儿媳’,心里头又闪过一阵阵的遗憾:“正枫,他……他和乐仪的事……”
  猜到他是想说这个,云薇诺表情淡淡的:“对SIC来说,也是好事。”
  大了来说,她和姚乐仪都是姚家的女儿,小了来说,她是抱回来的,姚乐仪却是姚家忠亲生的。这样的差别,是个人就分得出来。
  可不就是好事么?
  要不然,以凌家目前在Z市豪门圈的地位,怎么也不至于咽下这口‘恶气’。
  凌时初似乎很不好意思,又搓起了手:“薇诺,你这样说是要让大伯羞愧至死啊!”
  “我是真的想开了,也想劝您想开点罢了,我和他就当是有缘无份吧!”
  “那小子真的太混了,等他回来我好好骂骂他,为你出气。”在外人看来,凌正枫能娶姚乐仪自然是好过娶云薇诺的,可凌时初是知道当年初云薇诺被姚家‘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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