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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穿越七零农家母-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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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是领袖的红小兵,领袖的话儿句句听,从小立下革命志,长大要当工农兵,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跟着伟大领袖,要做共产主义接班人。”
  樊香摸摸他的小脑袋,这个儿子在唱歌上真是有天分,才两遍,整首歌唱得一字不差。冲他翘翘大拇指,看着程爱军屁颠屁颠跑走了。
  心想,如果要写信,得和程伯绍说说这些孩子们值得骄傲的事。樊香觉得,她现在已变成标准的孩子是自家好的那种人。
  不过和周围的人说自家孩子很棒别人会以为她在炫耀,不利于团结群众。和熟悉的王婧说吧,程爱华刚跳级完毕,陈默也受此影响要求跳级,好像在刺激人家一样。能毫无顾忌表示自家孩子非常棒这种心情的人,也就是孩子的爸了。
  这时候,樊香反而有些怀念程伯绍了,如果他在身边,两人可以互相夸耀一番,咱家孩子就是棒。
  程伯绍也在焦急地盼望着回信。自从寄走信,他就每天都往传达室跑,问有没有他的信。传达室大爷问他是哪里的信,这么盼望着回信。程伯绍说是家人的,大爷有些好笑,这个程工原来看着挺严肃高冷一个人啊,没想到这么恋家。
  觉得他多了几分地气,不由打趣,“程工,您的信刚寄走,怎么也不会这么快就来的,以我看啊,半个月能到就是快的,二十天也正常,一个月也不是不可能,您不用着急,到了我就告诉您。”
  “不着急,不着急。”程伯绍摆摆手,“麻烦你了啊,有信告诉我一声。”
  待他走了,传达室大爷不由失笑,这还不急呢,不急天天来问他。
  这一天,院里几个同事约着去打乒乓球,周海燕娇笑,“我们走快些,我好不容易让人帮咱们占了一个台子。”
  “那我们可真是沾你光了。自从乒乓外交之后,喜欢上打乒乓球的人越来越多,这台子是越来越难抢占喽。”
  周海燕眼神飘到程伯绍那里,不是为了这个人,她何必费那么大劲呢。
  快走到传达室门口时,程伯绍冲大家说:“你们先去,我看看有没有我的信!回头就赶上。”
  “程大哥,我等你!”
  程伯绍绍皱了下眉头,“你先走吧,好不容易占的台子,早去早打。”
  “没事,我等你一起走。”
  程伯绍正想劝周海燕让她先走,却见大爷冲他招手,“程工,你的信!”
  他把其他都忘了,三步并作两步赶了过去,接过了自己的信,一看正是从清水县寄过来的,脸上表情不由柔和下来。
  周海燕看着不由心酸,对她,程大哥从来没有这么温柔过。不,在最开始认识的时候,他好像也挺温和的,不过自从那次他爱人晕倒自己说了那一番话之后,他面对自己时的表情是越来越冷了。
  明明自己是一片好心,为什么他对自己一日不如一日呢,周海燕觉得眼角有些湿,心里像被打翻了五味瓶一样。
  看程伯绍一把撕开信纸,当场就要拿出信读的急切,她忍不住撇撇嘴说:“你家属又不认识几个字,说不定写的信还是让别人写的呢?” 她心里很不想说那是程大哥爱人这个字,她觉得爱人这个词很美好,能携手并进的人才能用得上。
  程伯绍转过了身,周海燕心里有些窃喜,觉得是否程大哥也觉得她说的有道理。却见程伯绍一番话如急风骤雨。
  “不认识几个字?你知不知道,我爱人她发现了蘑菇的人工种植方法,还正在研究其他菌种的人工种植;
  你知不知道,她是领袖思想学习的先进人物,在全县都巡回作了多场报告,我老家全县的人都在向她学习?
  你知不知道,这封信就是她写的,她不但自己一直在学习提高自己,还把我们的孩子教育得很好,连孩子们都会给我写信了!小女儿还画了我们的全家像!
  你知不知道,她以一己能力,得到清水县上下干部群众的信任与尊重,还从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
  周海燕同志,下次鄙视别人的时候,麻烦你调查清楚再说,不要随便看不起别人,你这样说话,显得比一个粗鄙的农妇还不如。农妇可能只是没有学识,而你,没有的是教养!”
  “我不相信!”被心心念念的人这样严厉的话深深刺激了,周海燕“嗖”地伸手去抓程伯绍手里的信。程伯绍没有防备,被她一把抓了过去,其中一张纸飘飘悠悠向下落去。
  地上都是泥土,地面因为一场细雨还有些湿,程伯绍可不想家人的信掉下去,顾不上去找周海燕要信,忙伸手去接。不料一个人却先他一步接着了。
  “咦?”那人一把抓住了程伯绍,“这是谁画的?”
  程伯绍伸手接过那张纸,上面正是程爱红画的一副全家在一起的情景,有些自豪地说:“我女儿。”
  “笔法稚嫩,但□□很足,你女儿要不要拜我为师?”
  程伯绍打量他一眼,来人五十来岁年纪,穿着一身黑色的中山装,衣服右边口袋里插着一只英雄牌钢笔,脚上穿着一双看着就很柔软的皮鞋,看着就知道是条件比较好的人。
  反正是自己找上门的,倒不用急,程伯绍乘周海燕在看信,一把夺了过来装进了裤兜里。这个年代见多了各种各样的奇葩人,他真怕她万一发疯把信毁了就麻烦了。
  周海燕有些失魂落魄,原来程伯绍说的是真的,他爱人不但会写信,还做出了那么多成绩。相比人家,她说的那些话好像笑话一样。一时间,她只想找个地方大哭一场。
  却不料被人叫住了,“海燕,你爸在哪儿?”
  “夏叔叔,您过来了啊。我爸应该就在办公室。我带您去找他吧。”周海燕抽了抽鼻子,刚才那一幕全被人看到了眼里,她恨不得现在地上有个地缝她能钻进去。
  “不用,你去忙吧,我自己去找他就行了。”
  夏眠一把抓住程伯绍,“走,走,你跟我一道走找老周去。”
  程伯绍正好不想跟周海燕在一起,也好奇这个姓夏的说的让女儿拜师的事,半推半就走了。
  周海燕此时完全忘了打乒乓球的事了,自己径直回住的地方去了。
  这边和周院长见面后分宾主坐下,程伯绍自觉去倒了茶坐在一边,夏眠这才道:“有老周作证,我是《红太阳画报》的编辑夏眠,我看你女儿画画很有天分,一时心喜,想收她作个学生,不知你是否愿意?”
  作者有话要说:  男主出来了,你们还满意他表现吗?大家觉得程伯绍是答应还是不答应呢?


第54章 
  周院长解释道:“老夏是我同学; 善于进行儿童画创作,《农场小英雄》这本连环画里面的图画就是他画的。”
  连自家情况都不了解,只看了女儿一副画,就想收徒,这师傅也不太谨慎了。放在其他时期,这可能问题不大,可这是特殊年代; 以这人不小心的性格,万一有什么事连累了女儿怎么办?
  但从周院长的为人来看; 能与他交好; 这人的人品应该没问题。程伯绍有些为难,他不想这么仓促地让女儿拜师; 又怕她错过机会。
  想了想就没把话说死:“我也想让我女儿跟着您学,不过我女儿现在老家清水县随她妈妈在一起,离得这么远太不方便请教了; 要不我去信和她妈妈商量下怎么办。”
  这样就可以有一段时间作缓冲,等他打听清楚再说,如果合适就让女儿跟着他学; 不行就拉倒; 到时就说樊香不舍得女儿远行; 宁可错过机会; 也不想让女儿涉险。
  周院长笑了起来,“老夏,你也有吃瘪的时候; 哈哈!”
  “那也比你女儿吃瘪强!”夏眠毫不客气地说。
  “哪有当叔的笑话侄女的,你太为老不尊了!”
  周院长瞪了一眼程伯绍,不是他,自家女儿一向是个娇女,还没有被嫌弃的时候。
  夏眠却继续道:“你不用瞪人家,我都看见了,赶快给海燕再相个对象结婚吧,不然可不是仅仅我笑话了。”
  这一帮老朋友里,谁不知道老周的女儿喜欢上一个有妇之夫,都觉得老周太宠他女儿了。
  一个巴掌拍不响,他开始觉得那个男人说不定是在吊着海燕,没想到见面后却完全不是这回事,真是海燕在缠着人家,人家有妻有子,根本连敷衍都不愿意。
  他从头到尾见证了一切,觉得程伯绍的话说得一点也没错,笑话别人的人就要有被人笑话的准备,鄙视别人的人就是没有教养。
  有程伯绍这样的父亲,当女儿的会差吗?夏眠这么想着,又看到那么有灵气的画,收徒弟的心才一下子热了起来。
  却没料到被委婉拒绝了。算了,不同意拉倒,他也不是非那个女孩不可,收徒弟也是要缘分的。现在不愿拜他为师,证明是缘分未到,缘分到时,自然徒弟还是他的。
  周院长却有些恨铁不成钢地说:“老夏教徒弟还是有两手的,难得起了收徒弟的心,你还不赶快答应下来,还要和你爱人商量?你爱人离那么远又不知道情况怎么答复你?”
  “没事,问问也好,毕竟是大事。”夏眠却不以为意,尊重爱人的男人才是好男人,这点像他。哈哈。不亏是他未来徒弟的爸爸,就是不同凡俗。
  明明那么多人提了礼物请求拜师夏眠不收,这下倒对一个未曾见过的女孩青眼有加,周院长只能把这归于艺术家的奇葩性格。
  不过,他想到一件事,“上次你说要调走,你爱人回信了吗?怎么说的?”
  说到这里程伯绍眉眼间都是喜色,“我爱人做出了大的贡献,现在户口已经转为城镇的了,所以,现在我还是暂时不调了。”
  原来他担心樊香身体吃不消,怕有一天又会接到她晕倒的消息,才想着能带动家属为好,现在一家都转为城镇户口,樊香可以不用进行重体力劳动就有了粮食吃,他的忧心也放下许多,自然不用急着调动。
  这样的一个人,要能力有能力,要相貌有相貌,要品行有品行,为什么不是他的女婿呢?真是多看一会儿就生气。
  不过程伯绍这个得力干将不走,周院长还是放下了心,没好气挥挥手,“走吧走吧!再写信问问你老婆要不要孩子拜老夏为师。”原来怎么没见过他这么听老婆的话呢。
  知道周院长嘴硬心软,程伯伯绍不以为意告辞走了,嘴角都快裂到耳边了,恨不得见到一个人就说我爱人很厉害,做出了大贡献,现在全家户口都转为城镇的了。
  他决定,现在就回去写信,等他问清楚了夏眠情况,再写一张问问樊香要不要让女儿拜师。至于打乒乓球,要写信了谁还管乒乓球呢。
  那几个先去打球的人等了半天不见两人过去,有人说:“这两人怎么这么慢?”
  “嘿嘿,你没看小周那眼光,都要粘在程工身上了,不会两人脱离大部队,去进行二人活动了吧?”
  “别乱说,程工可不是那样的人。”
  “别乱说?没有撬不起的墙角,就看人努力不努力。小周她爸是院长,她本人条件也在那摆着呢,由不得人不动心啊。”
  被旁边的人一拉,这人看到一边彭光铁青的脸,讪讪道:“我这只是胡咧咧,大家不要当真,他们估计是有事耽搁了。”
  彭光“啪”放下手中的拍,“你们打吧,我还有事先走了。”走出来半天,他才恍惚地想,为什么周海燕只能看到程伯绍,不把目光给他一点呢?
  樊香自然不知道远在因为她的信发生的这一场纠葛。几天了,她晾的纳鞋底布已经干透,因为吸了浆糊变得硬梆梆的,比一般布厚实许多。
  樊香揭掉之后按照尺寸裁好,一层层垒在一起,垒到比一手指还要厚才停下,纫上针,用线把这些布简单钉在一起。
  老罗脚背上拱,鞋面必需要做得比一般人的厚才能让他穿着舒服。鞋底倒无所谓,比正常的尺寸稍宽松些许就好。
  古诗里说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好多以此诗说明母亲缝衣的不易,其实樊香穿越过来之后才发现,比起做衣,做鞋才是更要辛苦许多的事。
  如果是单衣,一天她用针也能做几件,可是鞋子,手快的人没有两三个星期也是做不好的,主要就在于鞋底太难做了。太薄鞋底硌脚,所以能穿的鞋底薄的也有近一个成人手指的厚度,鞋底厚的就像她要做的这双。
  樊香这才知道,为什么有纳鞋不用锥子——真(针)行这句俗语了。这么厚的鞋底,最大号的缝衣针也是根本扎不透的,用力过猛的话,针会断进里面。
  所以,做鞋就要先用锥子把鞋底扎个小洞出来,再用针从洞里穿过去,鞋底上这一针才算完成。一针连一针,大针脚鞋底布易开,要小针脚才能把鞋底纳结实,是十分辛苦的事。
  正是为此,樊香知道这里怎么做手工鞋后,除了完成了一双给花朵儿换积分外,几个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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