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凰之神医弃妃-第115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要知道,王锦凌可是同批入学学子中,年纪最小的一个,可他却是以头名考入稷下学宫,当初他的试卷被张贴在稷下学宫大门口……
更不用提,王锦凌入学当天,就受到宫主和学宫夫子们的喜爱,甚至可以得到宫主和几位大儒亲自指点。
王锦凌绝对是稷下学宫的风云人物,这样的人崇拜他的人有之,嫉妒不屑的人也有之,可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王锦凌一步一步展露他的才华与天赋,那些原本就崇拜王锦凌的人,则更加崇拜他了,而那些看不起王锦凌的人,则……
番外:100:公子如玉,芳美人芳心
当时年少春衫薄,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一个个偃旗息鼓,再不敢挑衅生事。
不是他们不争,而是……
他们根本争不过!
连个瞎子都争不过,这怎么能叫人不气馁,而更让人气馁的事,王锦凌明明什么也没有做,偏偏在学宫里就有一批拥护者,甚至比他们年长的师兄们,也对王锦凌这个最年纪的师弟爱护有佳……
他们针对王锦凌,早期王锦凌还会搭理他们一下,让他们戳羽而归,可到后面……
王锦凌根本不用出手,他的拥护者们,就能把这群人讽得无地自容。
拼学识,拼不过一个瞎子。
拼家世,拼不过一个瞎子。
拼人缘,还拼不过一个瞎子。
这让人如何不气馁?
他们倒是不想放弃,可当三个月后,宫主宣由收王家大郎为亲传弟子时,他们这群人还能如何?
别说宫主了,就是一个普通的大儒都看不上他们,他们拿什么和王锦凌比?
服气了!
不服王锦凌的人,这个时候也彻底的服气了。
瞎子又如何,一个瞎子能做到的事,他们这群有眼睛的人都做不到,他们还有什么好争的?
设身处地的想一想,要他们是王家大郎,一出生就看不见,就算不自暴自弃,也不可能活得像王家大郎这般潇洒……
稷下学宫有不少学子,曾问王锦凌有何学习方法,王锦凌曾笑谈:“看不见,心无旁骛,专心至致。”
也就是因为这句话,宫主才提前宣布,收王锦凌为弟子。
宫主认为王锦凌此言甚是有理,认为王锦凌可以一心求学问,不受外界影响。
有不少人听到王锦凌的话,私下用黑布蒙住自己的眼,然后让书撞念书,自己听书……
还别说,眼睛看不见,还真得更容易静下心来,不受外界影响。
王家大郎成了稷下学宫的弟子,可他的名字依旧没有定下来,直到有一天……
稷下学宫的宫主,宴请各国大儒还有皇室贵族,将王锦凌介绍给众人,那一天……
王锦凌大放异彩。
那一天,王锦凌用自己的才学与风度,令众人折服……
那一天,王锦凌的名字定了下来。一个凌字,众望所归,可是……
他的祖父却看不到了。
那一年,王锦凌十六岁,如玉如竹,已是翩翩美少年……
那一年,王家大郎的名字定下来,他离家六年第二次回家。
第一次,是送走他的祖父。
十六岁的王锦凌,已初露玉郎之姿,他回到东陵,却没有急着回王家,而是带着小厮漫步京城街头……
一袭青衣,一根玉簪,再简单不过的装扮,可穿在王锦凌身上却别有几味,清清冷泠,温润如玉,明明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特质,可同时出现在王锦凌身上,却又是那么的和谐……
“那个少年是谁?他长得真好看。”街上,有人看到王锦凌,不分男女皆会停下脚步,忍不住一看再看……
“好俊的少年,京城居然有这等人物,我们之前怎么没有看到?”
“玉郎,玉郎之姿也不过如此吧……”
“好俊朗的少年,如果他肯看我一眼,我就是死也甘愿。”
“这是谁家少年?”
一辆华贵的轿子停在旁边,一个美貌少女好奇的撩起窗帘,顺着众人所指看去,这一眼……
便失了芳心。
“母亲,母亲……我以后,只嫁他。”
“小鬼头,你才多大,怎么就想着嫁人了。”女孩的母亲,在女孩额头上轻点,却没有责怪的意思。
那少年……确实是一个好的,别人不知,她却是知晓。这个少年,就是名动四国九城的王家大公子王锦凌。
如果自家的女儿,能嫁得那少年,这一生肯定会很幸福。
有这样想法的,并不只有这一对母女,普通人家的女子只感仰望,因为她们很清楚,这个少年清贵不凡,绝不是她们可以肖想的……
权贵世家的少女,则一个个在心中盘算,要如何嫁得这少年郎。
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
王锦凌不知,他不过是走在街上,却引得众人围观,而围观他的都很有分寸,远远地看着,没有一个敢上前……
这谪仙一般的人物,要打扰了他,他踏云离去了该如何是好?
偶有声音传到王锦凌的耳边,王锦凌也只是笑笑,他知道他的出现,引来众人的围观,可只要这些人不影响他的生活,他并不在意旁人如何看他……
他是王锦凌,他为自己而活。
京城的大街小巷,祖父曾带着年幼的他走过一遍……
那时候,年迈的祖父换上粗布外衣,也把他打扮成一个农家小孩子,不顾旁人劝阻,执意背着他游京城……
趴在祖父不算强壮的肩膀上,王锦凌第一次明白,原来有一种感情,可以让人浑身都暖暖的……
从不曾想要什么的王锦凌,第一次有了想要的东西,可惜,他没有留住。
祖父说,这是祖母的愿意。祖母生前一直念叨着,要背着她的大孙子游京城,吃京城的小吃,要让王家的嫡长孙,也能享受普通孩子的幸福。
像他们这样的人家,长辈对晚辈的疼爱,从来都不是用抱来体现的,而是赏赐,一件件珍贵却冰冷的珍宝……
就如同他父母对他一样,把他们拥有的最好的一切,全部给了他,父母给他的东西,价值连城,可是……
在王锦凌看来,那些东西加起来,也比不上祖父平日的一个拥抱,比不上祖父把他抱在膝上,念书给他听,更不用提,祖父已年迈,却仍背着他游京城……
他们这样的人家,少爷公子极少自己看书,因为伤眼。他们每一个人,在起蒙读书时,大多数让书僮念,一遍一遍的念,他们只要听就好……
他也有书僮,可在十岁之前,他的书僮根本没有派上用场,他的祖父在他五岁之前,一直把他抱在膝上,念书给他听……
五岁后,便把他放在小书桌前,然后弯腰,握着他的书,一遍一遍教他写字。
他的眼睛看不见,字总是写不好,可祖父从来不生气,握着他的手,一遍一遍的临摹,哪怕是上百遍也不厌烦。
为了让他写好,还专门为他找来,适合眼盲的人练字用的模板。
他的祖父、祖母,是他这一辈子最敬重的人,也是他这辈子,最想看到的人。可惜,他这一生都看不到他祖父和祖母……
给读者的话:
大公子,值得最好的一切……
番外天:100:名满天下大公子
番外:100:名满天下大公子君子世无双,陌上人如玉。不能同世生,但求同归土。王锦凌出生时,他的祖母就去逝不,王锦凌不知祖母是一个怎样的人,祖父平时也色极少提起,王锦凌只能之字片语中,去猜测,却幻想他祖母的样子……可惜,不管他怎么想,也想象不出祖母的样了,只知道祖母是一个很温柔的女人,是祖父念了一辈子的人。祖父去逝的时候,拉着他的手对他说:“你祖母胆小,又怕孤单,祖父早就想去见她了,可是舍不得你。现在看你能独当一面了,祖父也就安心了。”“大郎,钱财乃是身外物,你祖父手上虽然有不少私房,可不能全给你,你只能和其他人一样分一部分,当然祖父给你的,肯定要比其他人的好,要是真平分了那些人才不会相信。大郎,别怪祖父……”“祖父,我不怪你,我知道你是为我好。”王锦凌鼻子酸酸的,却哭不出来,他知道祖父等这一天,等了十多年了。祖父一心想要和祖母在地下团聚,他要为祖父高兴,而不是让祖父不安心。“好孩子……”王老太爷摸了摸王锦凌的头,这是他和妻子一直期盼的孩子,他真得不舍……“祖父的私房并不算什么,那点子东西我相信你不会看在眼里,祖父给你留了更好的东西。”王老太爷摸出一个木盒,他已没有力气打开,只能颤抖地给王锦凌:“东西全部在里面,从你出生那天开始攒起,好好藏着,王家人都不知晓,记住也别让王家人知道。”里面是王老太爷,得知王锦凌看不见的那天,秘密为他训练的势力。要不是这些事拖垮了王老太爷,王老太爷至少可以再活五年……此时的王锦凌还不知,盒子里的是什么,但足够让他明白,老太爷为他做了多少。“祖父,孙儿舍不得你。”王锦凌握着老太爷的手,泪珠从眼角滑落,声音带着压抑的哭泣……这是王锦凌记事起,第一次流泪……被父母嫌弃,被王家放弃,被人欺负,被人骂瞎子,他都没有流过泪,因为他不在乎,可这一刻……他真得好不舍!“别不舍,祖父是去见你祖母。”王老太爷也不舍,这十几年,他把全部的精力和爱,都倾注在王锦凌身上,但是……他不能不舍,他已经老了。“好孩子,以后会有一个人,代替祖父陪着你。就如同你祖母陪着我一样,你也会找到那个,陪你到白头的人。”他的孙儿值得全天下最好的女人。“祖父放心。会的……孙儿一定会找到那个人。”王锦凌不知那样的女人,该是怎样的一个女人,但不妨碍他告诉祖父,他会和祖父一样,只寻自己喜欢的,而又喜欢自己的人成亲,绝不将就……走在京城的大街上,却寻不到祖父的痕迹,王锦凌脸上的笑容,有那么一点清冷和孤寂,看得人心疼不已……王锦凌突然停下脚步,抬头“看”向天空:“祖父,我完成了祖母的心愿,你和祖父看到了吗?”周身似笼罩了一层,无法用言语形容的悲伤和孤寂……静静地站在那里,就好像被整个世界遗弃,明明应该是可怜的,可看到这一幕的人,却无法用可怜来形容大公子,因为……在全世界遗弃他之前,他已经把全世界遗弃了。“我好心疼,恨不得以身代之。”不知是谁说了这么一句话,回过神来的人,都不约而同的抹眼泪,留在王锦凌身上的视线,怎么也收不回来。“那个公子,看上去好伤心,我想安慰他,我想帮他,他……应该是从容优雅,高贵冷清,谈笑风声,他可是多样的,但不应该,不应该是孤单的,不应该是悲伤的……”明明什么话都没说,可看到这一幕的人,都忍不住垂泪,忍不住上前,想要安慰那个遗世独立的少年,可是……真敢上前的却一个也没有!王锦凌不知,那些人的心情,就算知道他也不会在意,默默地“收回视线”,王锦凌继续往前走,用耳朵代替眼睛,来聆听这个世界,可是……耳朵再灵敏,那画面也不可能鲜活,走在京城大街上,王锦凌看不到祖父说的繁华,看不到祖父说的青石小路,更看不到祖父说的热闹的小摊贩、川流不息的人群,更没有当初,与祖父一同出行的快乐……可即便如此,王锦凌也没有转身回去,而是继续往前,走到繁华的大街上,感受普通百姓的生活,只是……王锦凌一看就是出身不凡的,根本没有人敢靠近他,他人还没有走近,那些普通百姓便离得远远的,给他空出一条路来。融不进人群,如何感受世间百态?王锦凌直到此刻才明白,当初祖父为何换装出行,这一行华服,与街上的行人格格不入,他自在,可旁人却不自在……王锦凌自嘲一笑,收了继续往下走的心思,对身后的护卫道:“找家茶楼。”“是。”护卫上前,给王锦凌引路……护卫特意加重步子,因为王锦凌不喜欢搭着人走,更不乐意手上拿一个棍子,即使眼睛看不到,王锦凌一样活得和常人没有什么不同。这是王锦凌的骄傲,也是王锦凌的护卫,愿意用性命去维护的骄傲。一路走来,除了护卫偶尔开口,说前面有台阶、门槛一类的外,并没有什么异常,站得远得人甚至没有发现,这个如玉美少年,竟是看不见,直到……一个红装少女,走到王锦凌身旁,却不见王锦凌停下来,更不见王锦凌看她一眼,引得那女装少女气愤不已,想也不想就扬起手中的鞭子,朝王锦凌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