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门医妃有点毒-第4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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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连氏涨红了脸,赶紧带着几个孩子离开。
王二根拿着便签去了隔壁。
伙计收了便签,看了眼,拿出木条,毛笔蘸上一点红色油漆,写上王二根的名字,以及年龄,籍贯,日期。
将油漆吹干,交给他,“拿好了。凭着这个上工,领工钱伙食。要是掉了的话,要及时补办。”
王二根紧紧地捏着木条,仿佛他拿着的不是身份铭牌,而是绝世珍宝。
类似地木条,他在大哥王建根身上见到过。
大哥将木条当做宝贝,不准任何人碰一下。
他听大哥说过,没有木条,做了工也领不到工钱。
工地上曾有人将木条掉了,在补办之前,愣是没吃上一口饭,领到一文钱的工钱。
王二根看遍全身上下,木条放在任何地方都不方便。
好在木条上有个孔,他找了线串起来,挂在脖子上,就不怕掉了。
大槐树上,人群里,已经有不少人的脖子上多了一块木条。
凡是有木条的人,都得到了别人艳羡的目光。
他们下意识地挺起胸膛,同那些没有工作的区分开。
即便都还饿着肚子,一文钱都没领到。可是有木条的人,都自觉比旁人高一等。
王连氏很高兴,也很羡慕。
她没想到二根能被选上。
“娘,刚才管事说了,今天就要上工。今晚上我就能带着窝窝头还有工钱回家。”
王连氏喜极而泣,“好好好。你和你大哥都有了活计,我们家的好日子就快来了。”
王二根咧嘴笑了起来。
李胜脖子上也挂上了木条,同一群青壮年聚在一起。
招工速度很快,等到太阳出来的时候,五百名妇人小孩已经招满。
伙计从他们当中挑选出十个队长,每个队长手下有五十个人。
“都记住啊,每个队伍都有自己的任务片区。没完成任务的队伍,所有人工钱减半。”
顾玖制定的规矩,只扣工钱,不扣口粮。
妇人小孩们嗡嗡嗡,全都议论纷纷。被选为队长的十个人,顿时压力山大。
伙计继续说道:“不准打架斗殴,不准偷奸耍滑。凡是不听话的,全都没收木条赶出去。选其他人上。”
众人心头一凝,都有些紧张。
听说工地那边,因为偷懒,已经被撤换了几十个人。
“工具一人一份,谁敢私藏工具,偷偷带回家,队伍所有人工钱减半。”
原本有打工具主意的人,心头一慌,赶紧打消念头。
伙计将任务分配下去,这五百人在各自队长的带领下,开始做活。
当天的任务完不成,可是要扣工钱的。
没人愿意被扣工钱。
王二根队伍的队长是个三十几岁的妇人,长得很粗壮。听说以前在地主家做过工,管过事。
在队长的带领下,大家领取了工具,来到划片的地方。
王二根分配捡粪球。
他斗志昂扬,捡粪球都捡出了一股子优越感。
……
一千个壮劳力被集合在一起,同样五十人一队。
李胜因为会识字,被安排为队长。
他带领队伍,领了锄头,铁锹,扁担,箩筐,出发前往任务片区。
按照要求,他们要挖一条沟渠出来。
在设计图上,李胜他们挖的沟渠是一条地下排污渠道。
渠道挖好后,将在上面建一条石板路。
连着数日大太阳,地面被晒得硬邦邦的。
一锄头下去,手都在颤。
李胜往手上吐了口唾沫,搓搓手。
一年没下地干活,锄头都快挥不动了。
今天的任务比较重,他又是队长,不能偷懒,而且还要起带头作用。
就算饿着肚子,也要将浑身的力气使出来。
要是完不成任务,工钱减半。他会被队友们弄死的。
日头渐高。
后勤组大妈送来了几桶苦荞茶。
大家分批喝茶,补充水分。
更重要的是,苦荞茶能让疲惫饥饿的身体浑身一震,打起精神一口气干到中午,就有糙米饭吃,还有肉汤喝。
喝完茶,继续干活。
中午,工地附近的树荫下。
李胜拿着陶瓷碗,就着酱菜,飞快地扒着糙米饭。
工地吃饭,管饱。
他一口气吃了三碗,喝了两碗肉汤。
摸着滚圆的肚子,他很满足。
他已经有多久没吃饱肚子了?
一年?
两年?
还是三年,五年?
反正自从遭灾,他就没正经吃饱过一顿。更别提还能喝上肉汤。
吃饱后的满足,冲刷了身上的疲惫劳累。
真想一辈子,天天吃糙米饭,天天喝肉汤。
其他人同李胜一样,多年来,第一次吃饱,都是种不真实的感觉。
“东家厚道!”
“我吃得太饱,动不了了。”
“赶紧躺下来,睡一会。下午还要上工。”
“呜呜……我想把肉汤带回去给家里人吃。”
啪!
哭泣的小伙子头上挨了一巴掌。
“哭什么哭。晚上有窝窝头,带窝窝头回去。”
在工地上工,也只能带窝窝头回去。
这是规矩。
之所以定下这个规矩,一是担心上工的人为了给家人带饭,自己舍不得吃,天天饿着肚子上工。拖延工期不说,说不定还会将性命搭进去。
二是担心有人中饱私囊,又吃又拿。
饭菜也是要本钱的,不是天上掉馅饼。
工地要控制成本,就必须杜绝任何损公肥私的行为。
曾有人偷偷摸摸藏饭团,被发现后,挨了一顿胖揍,还被罚了十天的工钱。作为典型在流民窝棚区宣传。
再有第二次,直接赶出去。
自那以后,很多蠢蠢欲动的手全都缩了回去。
十天的工钱啊,可以买多少饭团。
太亏了。
当然,有人不信邪,非要挑战一下工地的规矩。
结果就是被赶出去,再无出路。
李胜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他不用给任何人带饭团,也不用纠结带不带饭团的问题。
吃饱喝足,往地上一趟,睡觉。
下午还要上工,要抓紧时间好好休息。
王建根吃完了饭,摸了一嘴油。
今天有肉吃。
管后勤的大婶,给了他三片最肥腻的肉片,把他高兴坏了。
吃肉的感觉真好。
吃了肉,仿佛浑身充满了力气。
吃过饭,队长召集他们说话。
“工地上的房子,是我们一砖一瓦,亲自建起来的。房子怎么样,不用我说,你们都清楚吧。”
众人点头,不知道队长葫芦里卖什么药。
队长问道:“想不想住进新房子里?”
一个汉子咧嘴一笑,“队长真会说笑,我们哪有资格住进那样好的房子。”
“谁说我在说笑?”队长板着脸,很严肃。
汉子愣住,“真能住啊?”
队长转眼笑了起来,“东家体谅我们,给了我们一个住新房子的机会。四合院,带水井,一间屋八两银子。
没钱付不要紧,可以分期三年付清。不过三年付清就要贵一两,需要九两银子。也可以分期五年付清,一间屋就是十两银子。这是正屋价格。
小一点左右两侧厢房,每间屋六两银子,三年付清七两,五年付清八两。还有二层小楼,可以分楼上楼下买。不过那个太贵,具体价格就不说了。”
鸦雀无声。
所有人都是一脸懵逼。
能吃饱饭,养活家人,再置办两身体面的衣服,大家就很满足了。
从未想过,还能买房。
这个冲击有点大。
关键是,那房子是真结实,而且还是在京城。六七两一间屋放在老家是挺贵的,但是在京城真不贵。
大家虽然逃荒住窝棚,吃救济,却也知道京城物价高。
“这这这,这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岂能骗你们。看到那边匠人吗?那些匠人,已经有人打算独立买一套四合院,还有人想买二层小楼。”
“那得花费多少钱啊?”
“匠人工钱高,不怕没钱。”
“买了房子,还能回老家吗?”
“买了房子,就可以在京城落户。”
“岂不是不能回老家。”
“想回老家,就别买房。想买房就不用回老家。”
“房子太贵了,买不起。”
“队长,你要买房吗?”
“我打算买两间屋。一间自己用,一间拿来出租收房租”
“队长真了不起。”
第403章 没以前好忽悠
傍晚,太阳还挂在西边,红通通。
明日又是一个艳阳天。
李胜吃饱喝足,怀揣四个窝窝头,外加八个铜板,正式下工。
窝棚区东南角,有个临时集市。是东家特意划出来的。
京城周边,小商小贩,渐渐聚拢在此,使得集市越来越热闹。
这些小商小贩,白天就在京城内,或是京城附近的乡镇走街串巷做买卖。
等到下午,他们就挑着担子来到窝棚集市。
如今聚焦在南城门外的流民,已经今非昔比。不再是当初人见人嫌的模样。
小贩们都清楚,这些下苦力的流民,手上有钱。
一天十个铜板的收入,一个月就能拿到三百文,还包两餐。
这样的待遇,让不少本地人都心动,都想到工地上做工。
不过工地上的活太苦太累,每天天不亮就要起来上工。一般人还真吃不了那个苦。
有本地人去工地上干了两天,就灰溜溜的走了。
好在干不了苦力,可以做技术活。
工地上大部分的工匠都是本地人,待遇极好。一个月下来,少说能拿到一两银子的工钱,引得不少人羡慕。
李胜走在集市上,这里人山人海,魔剑擦掌。
就算不买,到集市上凑个热闹也是好的。
这个时候,也是大姑娘小媳妇们倾巢出动的时候。
她们穿上自己最好看的衣服,用清水净面,梳着麻花辫,几个人一起,叽叽喳喳。
当有年轻力壮,下工回来的未婚青年经过的时候,她们都会大胆的朝那人看去。
这集市,俨然成了流民相亲的地方。
小伙们被姑娘们相看,一边涨红了脸,一边又十分得意。
在流民窝棚区,能上工的人,无论从心理还是物质还是地位,显然都比旁人高出一等。
李胜糙老爷们,没有受到大姑娘们的青睐,他也不稀罕。
他有婆娘,有孩子,他还等着一家人团聚。
他手里有八个铜板,他打算给自己买一双结实的草鞋。
他赤着脚,已经很久很久没穿过鞋子。
等有了鞋子后,他打算再攒点钱,买两件成衣。
他早就打听过,集市上草鞋用料足,又结实就是李老头家卖的草鞋。
李老头也是流民,家里没有壮劳力,但是有做草鞋的手艺,还会打造家具。
集市开起来后,李老头就开始做草鞋卖,生意还不错。
光是卖草鞋就足以养活一家人,还有余钱。
只可惜流民里面没人置办像样的家当,他的木工手艺无可用之处。
李胜买了一双草鞋,五个铜板。
临走的时候,他突然说道:“听说东家在卖房子,可以一间屋一间屋买,还可以分三年,或是五年付清房款。我听人说,西边工地那边有不少人打算买房。到时候你就可以帮人打造家具。”
李老头还是头次听说这个消息,“真的?”
“当然是真的。这种事哪能作假。”
“多少钱?”
李老头这几个月靠着卖草鞋攒了点钱,对买房子有兴趣。
李胜说道:“听人说正屋一间八两银子,三年付清就九两,五年付清就要十两。厢房只要六两银子……还有小二层,可以分楼上楼下买。另外还有一种一排的单间房子,不过没有水井,也没茅厕,也没灶房。”
李老头将这事记在了心里,“谢了啊!我还不知道这事。”
李胜好奇问了一句,“你要买房吗?你不回老家吗?”
李老头摇头,“回老家做什么?回老家又养不活一家人。京城挺好。只要一家人齐齐整整在一起,在哪里都没关系。”
李胜闷着头,好一会才说道:“我还听说,买了房可以在京城落户。将来还能开荒种田。”
“这是好事啊!”李老头乐呵呵的。
李胜嗯了一声,的确是好事。
如果他家人在身边,他一定会攒钱买房。别管三年还是五年,总得有个自己的家。
回老家?
李胜也想过。
可是老家什么都没了,为了活命卖房卖地,就差卖儿卖女。
回去又能做什么?给大户当佃农,一年到头吃糠喝稀,别说吃肉,连吃饱都是妄想。
这么一想,留在京城也不错。
他摸着口袋,里面还有三个铜板。
他要攒钱。
他要攒钱买房子。
就算只有一间屋,也好过窝棚。
说不定哪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