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路人甲-第4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早饭就是白粥和昨日办酒席剩下的菜,可惜这做饭的人忒不讲究,把那各色剩菜混在一起煮了,本来看着就不大有食欲,又有几个半大的孩子拿筷子在里面翻来搅去的挑拣肉块,不一会儿把一盆菜生生搅成了浆糊。
这下冬秀是真吃不下了。
冯氏见状也只是皱了皱眉,家里越败落,人就越计较,娶进门的媳妇也越不讲究,孩子自然也被带得越发没规矩了,早几年她还心心念念的给他们带孩子,教些规矩道理给他们,谁知人家并不领情,还嫌她多事,一句“你又不是亲生的太奶奶”直戳得她肺管子疼,之后便索性丢开手再也不管了,几个孩子果然越发不成器,读书识字不用功,两眼里只有吃喝玩乐,她也是心焦又无奈。
草草吃过早饭,冯氏看儿媳眼下泛青,可见是没睡好,赶忙让儿子带着儿媳回去了。
冬秀也不矫情,她实在又困又累,急需补眠。
而且刚才敬茶时,一弯腰一收腹,那里居然有东西流出来了,肯定是早晨那次给闹的,现在她腿根处还凉飕飕的一片呢。
但现在也没法去厨房要热水,人多嘴杂,她可不想第一天就被人说闲话,只好把胡竞之支使出去送见面礼,她自己在房里,用湿帕子擦了擦了事。
早晨两人急着出门,连床铺也没来得及收拾,这会儿还乱裹裹的堆在床上呢,冬秀即便要补眠,也得先把几床被子给规整好了腾出地方来。
被子一掀开,冬秀就傻眼了,不止床单,就连那床盖的被褥上也粘了两人的那东西,床里还有股特殊的味儿窜出来,冬秀脸一红,忙过去把窗户推开些,好换些新鲜的空气进来,又从柜子里找了新的床单来准备直接铺在上面。
胡竞之一回来,又看见媳妇背对着他跪趴在床上,想起昨晚的情形,不由扑哧笑了一声。
冬秀见他回来,可算是遇到救星了,这床又大,还是三面带围栏,床头镶柜子的老式雕花床,里面又堆得乱七八糟的,换个床单还真是不容易。
好在胡竞之没什么大男子主义,倒也从善如流的脱了鞋上床给她帮忙。
只是两人都不是做这个的料,撑来扯去,那床单始终皱巴巴的不平整,最后果断放弃了,关了窗户,两人相拥而眠。
胡家是只吃两顿饭的,中午也没人来叫他们,两人便直睡到下午才起。
白天睡多了,晚上自然精力充沛,家里又只冯氏这个一心想要抱亲孙子的长辈在,其他人也管不着他们,两人便免不了胡天胡地的折腾。
不过眨眼间便到了三朝回门的时候。
小夫妻俩带着冯氏早已备好的回礼,叫了辆马车便去了江家。
吕氏自从女儿出嫁,心里那块石头总算放下了,可随即又开始揪心巴肝的发愁了,生怕女儿过得不如意,一日不知要念叨多少遍,总算盼到回门这一日,早早的就着人准备了好酒好菜,又请了家里的叔伯兄弟来陪女婿。
夫妻俩正好赶上饭菜上桌,胡竞之被拉去外间坐席,冬秀则被吕氏带回内院吃饭。
刚才一见女婿小心的扶着女儿下车,吕氏的心就定了一半,只要这女婿知暖知热肯心疼人,未来的日子就不难过,又见两人动作亲密,眉眼间全是腻歪,可见是互相喜欢,处得极好。
冬秀以前没嫁的时候,不光外面人说闲话,就连家里的女人也爱念上几句,倒不是幸灾乐祸的讽刺,反而说些可怜她的话,这带着高人一等的同情,屡次把吕氏气得跳脚。
不想最后冬秀到底嫁出去了,女婿还出息得很,吕氏自然要炫耀一番的。
现在这屋里坐的全是已婚妇女,又有新婚三天无大小的规矩,打趣起来人来就很是肆无忌惮了,先头还在问她胡家人如何,对她好不好,后来渐渐就开始打听房里事了,又问两人几更睡的,又问姑爷厉害不厉害,疼人不疼人,冬秀算是怕了她们了,只低头装鹌鹑。
好容易才在吕氏和曲氏的帮衬下糊弄过去了。
等屋里没人了,吕氏才正儿八经问她:“你有没有问过女婿今后是如何打算的?”
冬秀一头雾水:“啊?”
吕氏恨铁不成钢的戳了下她的脑门:“女婿在京城做那个什么教授,年后肯定是要回去的,你呢?是跟他一起去,还是留在胡家伺候婆婆啊?”
这个,冬秀还真忘记问了。
不夸张的说,他们两人的颜值对于彼此来说都是个惊喜,这三天一多半的时间都是在床上探索这惊喜呢,连作息都是颠三倒四的,她到现在脑子还处于高度亢奋后的余韵里呢,哪里想得起来这事啊。
“你个傻的,别是看女婿长得俊俏就被迷晕了头了。”吕氏也知道年轻人总是重颜色的,自己女儿格外如此,就连那菜,她都爱吃做得精致、摆得好看的,家里那些侄子侄女,她就只爱逗那长得好看的,现在女婿生得这般好模样,正对她胃口,女儿肯定就乐得什么都忘了。
可这件事关系到女儿后半辈子的幸福,是一定要问的,吕氏郑重道:“我也不与你说别的,你俩现在正好得蜜里调油一般,估计也是听不进去大道理的,你只想一想你几个婶婶和那嫁人了的姐妹,看她们过得怎么样。”
“那长久与丈夫两地分居的,哪个不是一肚子苦水,你在家里伺候一大家子,生生被磨成个黄脸婆,他在外面另娶妻生子,风流快活,好些的有个儿子傍身,也不至于老来无靠,那命不好的,给人当一辈子牛马,最后干不动了,还要被人嫌弃的一脚踢开。”
“像你大婶和三婶,一个是丈夫娶了姨娘回来与她怄气,另一个无儿无女、心如死灰,干脆吃斋念佛去了,比你娘我这个当寡妇的还不如,这都是因为丈夫不在身边,久了,再浓的感情也淡了,比陌生人还不如,只有你二婶最明智,当初死活要跟着你二伯一块出去,的确也吃了不少苦,可现在怎样,二房的家她能当一多半,你二伯也敬重她,从不敢有二心,如今儿女孝顺、子孙绕膝,最快活不过。”
“都说丈夫,丈夫,一丈之内才是夫,你可要放明白些,趁现在感情好,多跟女婿说些软乎话,叫他舍不得你,也要把你婆婆哄好了,嘴甜些、大方些,现在只管做低伏小,殷勤小意的服侍她,可别整天光顾着跟女婿腻腻歪歪,特别是你婆婆面前,千万规矩些。”
吕氏说得郑重,冬秀也听得认真,别的不说,她是真不想在胡家做个听话的小媳妇的。
如果胡竞之把她撇在家里替他尽孝,就她辈分高、年纪小这样一个尴尬的身份,同辈份的不会瞧得起她,小辈分的估计也难尊敬她,光是跟胡家那一大家子人打交道,就能把她为难死,何况做人媳妇不自由,以后再想买个书看、写写小说恐怕也难了,就是花钱买个零嘴,估计也要被那群孩子给盯上吧。
想想那悲惨的生活,冬秀不由打了个哆嗦。
为了那一点可怜的自由她也一定要跟着去京城。
“太太、小姐,外面说姑爷喝醉了呢。”
吕氏和冬秀赶紧出门去,果然见女婿双脚打滑的被两个侄子架在肩上,忙叫他们把他扶到冬秀房里去休息。
“怎么喝了这么多,醉得这个样子,一会儿还怎么回去?”
“这可不怪我们啊,都怪您拿的酒太香了,酒劲又大,不知不觉就多喝了几杯。”
能不香嘛,这可是陈了足足二十八年的女儿红呢!
“算了,既然这样,那你们就干脆在家住一晚,明儿用了早饭再回去。”吕氏拿定主意,又叫人去给胡家送信,免得家里人等着他们。
又叫人把女婿送到女儿的房里去,虽说有回门不能在娘家同房的规矩,否则不吉利,会给娘家招灾,可到底女儿女婿的幸福更重要,这些死规矩便顾不得了。
胡竞之晕倒在床上呼呼大睡,冬秀便叫人给她准备热水,她可要好好泡个热水澡,她在胡家也没有浴桶可用,更不好意思麻烦那两个忙得脚不沾地的帮佣给她烧水,这几天都是随便擦擦了事,若是平时倒也罢了,大冬天的一月洗一次澡也能忍,可偏偏这几天,倒是流了不少汗,身体也很是疲累,正该泡个澡放松一下。
胡竞之一觉香甜,醒来时天已黑透了,屋内燃着几盏油灯,鼻端满是幽香,看周围陈设,定是冬秀姐出阁前住的闺房无疑。
冬秀正擦拭湿漉漉的头发,听得身后动静,见果然是胡竞之醒了,忙叫带弟去端醒酒汤。
“这一觉睡得可长,天都黑了,晚饭也错过了,厨房里还有吊着鸡架熬的高汤呢,一会儿给你下个细面吃?”
胡竞之上来搂着她,埋首在她脖颈处深吸一口气:“你洗澡了?好香。”
“你要不要也泡个澡,热水都是现成的。”
“好啊,我回来这么长时间,还是结婚前特地到县城里洗了个澡呢。”
喝了醒酒汤,果然就去泡澡了,泡得筋酥骨软肚子饿,就有丫头适时端来一碗鸡汤面,胡竞之不由感叹,真是享受。
胡竞之一边吃面,一边惊奇的问她:“你们家竟然还有专门的浴室!”
那浴室还挺大,设计也巧妙,用两根空心竹管分别接热水和冷水,洗完后拔掉浴桶底部的软木塞,直接把水放掉,轻松省事还方便。
其实这时候的人一年到头也洗不了几次澡,像冬秀前世在电视上看到的那种浴桶也不是家家户户都有的,非大户人家用不起,普通人家谁有闲心和闲钱去烧那么大一桶水只为泡个澡啊,一般都是拿个木盆擦洗一下了事,这样看来江家确实是殷实人家。
“因为我特别喜欢洗澡,可洗一次澡就把人折腾个人仰马翻的,太费事了,正好家里地方也大,就干脆做个沐浴间,夏天可以每天冲澡,冬天的时候也可以三不五时的泡个热水澡。”
“你这习惯倒跟那美国人一样,格外的爱干净。”
“哦?美国人也爱泡澡吗?”冬秀故意逗他说话。
“这倒不是,他们是喜欢淋浴,那里有一种长得像莲蓬一样的喷头,只要打开开关,里面就会自动喷出细细的水柱,也不用人烧水、上水、放水,方便得很。”
“这么好,我真想试一试那个东西,咱们这儿有卖的吗?要不也买一个装起来,我看你也挺喜欢那个东西的。”
“咱们这里只怕不行,这里连个自来水也没有呢,即使买到了,也用不了,你要喜欢,以后咱们看看能不能在京城的宅子里装一个。”
冬秀闻言心里一动,赶紧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顺着他的话接下去:“你已经在京城买了房子么?”
不会吧,即便这时候的文人是一个高收入群体,可他才回国半年呢,手上能有多少钱啊,那可是京城,自从有皇帝在这里定都后,那房价就没便宜过,他能买得起?
果然,胡竞之笑道:“京城地价贵,买个好点的房子可不便宜,我想好了,以后咱们就租房住,同样的钱,咱们能找个更好的房子住。”
冬秀很是赞同,这个时代动荡不安,租房子未必没有买房子好,至少自由无负担啊,万一有个风吹草动的,他们卷起包袱就能跑,不至于被房子给套死,况且租房的确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生活品质。
“那你看好房子了吗?”这个问题才是重中之重,决定着她能否跟着一起过去。
“那倒没有,那时候刚回国,工作也忙,还没来得及找呢,等我这次回去了再看。”
冬秀闻言十分失望,这么说他一开始就没打算带她一起走吧。
胡竞之的确没这个打算,他是想结完婚,完成母亲的心愿后就立马回去的,等回去了再租个房子把母亲并媳妇一起接过来住,如果母亲不愿意来,那就让家里几个侄子来,也好进学读书,至于冬秀,当然是要留在母亲身边服侍她的。
胡竞之虽然是留洋博士,可在出国前早已长大成人,三观基本也定型了,骨子里还是很有些中国传统男人的思维的,会这么想可一点不奇怪,他身边的同事也多是这样做的,原配留在家中操持家务、奉养父母,自己再找个志同道合的红颜知己,虽然民国规定了一夫一妻制,可身边有姨太太的可不在少数,他自己至少可以保证不会再娶,这也很对得起她了。
冬秀要是知道他的想法估计得憋屈死,对她来说这就是婚内冷暴力啊,可对这时候的女人来说,她不得不承认,胡竞之的确已经足够厚道了,人家一个堂堂大博士、大学者,能遵守诺言回来娶她这个村姑就足以让人称道了,还每月给生活费,还绝不休妻再娶,她难道还不知足、不感恩、还敢有什么怨言么。
“真想带你一起走,可惜我现在也是与人合租,实在不便。”胡竞之见冬秀沉默不语,情绪低落,以为她是舍不得之后的分别,哎,他何尝舍得呢,若是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