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将-第17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放……放……手……”古德里安结巴道。
“你没事吧?”秦嗣低头问道。
“没……没……没……”
尽管古德里安连叫放手,但是秦嗣却不会轻易把手松开,他得提防着那怪物逃跑,这家伙只要脚一沾地就没影了。
但是当他低头打量那怪物时。才发现它双目紧闭,七窍流血,竟然已经被活活给震死了……”,
“妈的,这么不经打还来和老子捣乱?操!”秦嗣大骂一声,一边抓住那怪物的脖子提了起来。一边将古德里安给松开了。
“大……大王……这家化……在土里……力气非常……大……”古德里安上起不接下气地说道。
“哦?”秦嗣好奇地打量手中的怪物,只见这家伙长得极其古怪,看着似兽非兽,似人非人的,那张长毛了金色毛发地脸怎么看怎么象只狐狸。但是这家伙的身段分明又是人形,身上穿着一套黑色的紧身衣裤,只露出长着长长利爪的手和脚。而那身衣服似乎也是持制的。看着就象穿山甲的甲壳,上面布满了细小的鳞片,一片紧盖着另一片,是从头到脚顺着分布的。
看来这家伙就是靠着坚硬的利爪和身上这类似穿山甲一样地紧身衣才能在沙土中来去自如的。想象一下他的速度应该是非常快的,因为能在不到半天的工夫里重新赶上秦嗣地大部队,那速度实在惊人了,而且还是在土里啊。
“啧啧!这家伙有点意思。老子不能让它就这么死了,得弄醒好好问问!”
秦嗣这么一说,古德里安的两个眼珠子就亮了,他连连点头道:“好……问……”
其实古德里安这一回还真是够险的,虽然他是不死之身,但是在土里和这个怪物较量却是丝毫占不到上风。要不是他力气实在太大,怪物一时半会制服不了他,可能现在还真的被这怪物拖到地底深处给活埋了。古德里安可是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爬出地面的,也就是秦嗣来得快,如果再慢半拍的话,可能他还真就悬了。
秦嗣带着那怪物向大部队方向飞去,他得先向部下展示一下这个战利品,也好消除众人心中的恐慌。古德里安则在沙地里扒拉了一会儿,终于发现了他地骷髅战马,还好那怪物是以他为主攻目标,骷髓战马埋得并不深,挖出来之后翻身骑上,追着秦嗣去了。
众将领见秦嗣提着个东西笑嘻嘻地飞回来了,知道他已经将那怪物抓获了,纷纷上来瞧热闹,秦嗣见大军已经快出沙漠了“便命令暂时休整一会儿,然后他和众将领围在一处,先将那怪物扔在当间,用手指着道:“呐!就是这家伙,搞死了咱们几百个弟兄,刚才……差点把古德里安也搞死了!”
“哇……”众人惊叹。
“他到底怎么干的啊?”
“是啊?这家伙看起来很瘦小啊。”
“他会钻地,在地底下来无踪去无影,神出鬼没的,出来的时候抓你地双脚往下一拖就拖地里去了!”小宝一边打量着那怪物,一边心有余悸地说道。
“能钻地?厉害啊,这家伙也是个人才啊!”众人调侃道。
“唔,的确是个人才,老子得把他弄醒了问问,这家伙到底是何方神圣!”秦嗣两手抱在胸前,点着头说道。
众人先是一愣,随即明白过来,秦嗣现在有牧师之歌,想复活谁就能复活谁“只是机会只有一次,比如小宝”他再死一回的话就没第二次复活的机会了。
但走要使用牧师之歌得等到日出之后,而现在是黎明前最黑暗地时候。
于是众人围着那怪物原地坐下,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就等天亮了。而这时候小宝则拿过钟魁手中黑棍,好奇地将那怪物来回翻着,一边翻一边问钟魁道:“哎,你说这家伙是啥玩意啊?”
“我看着象只狐狸……” 钟魈道。
“我看也象,不过这家伙长得更象人,贼精贼精的。”
两人一边说着一边翻着,忽然,小宝惊讶地喊了一声,众人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只见那怪物的屁股后头露了一根长长的尾巴出来,尾巴上面长满了金色的毛发,因为是藏在衣服下面地缘故,毛发还都蜷曲着没有蓬松开来。
“狐狸的尾巴露出来了,肯定是狐狸了!”众人异口同声地喊了起来。
秦嗣咋了咋嘴,笑道:“妈的,还真是只狐狸啊,本来看那脸就象,没想到还真有条尾巴,这家伙居然还把尾巴给藏起来了。”
澹台龙玉在一旁边说道:“可能他在土里钻行的时候尾巴露在外边不方便吧,所以才藏了起来。”
“恩,有道理!”众人一起点头。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小宝忽然又惊叫起来:“呀!他没死,他还活着……”
这一声喊可把众人给吓坏了,连忙看那怪物,果然,在熊熊的火把照耀下,那家伙的眼睛居然微微地睁开了,同时四个爪子也缓缓地蜷了起来,最明显的就是他的那条尾巴,居然贴着地皮晃动了几下……
“呀——!”钟魈离那怪物最近,这时候一把抓过小宝手中的黑棍,大吼一声,”砰——!”地一声闷响砸在怪物的脑门上。
“嘿嘿!又死了!”钟魁抬起头冲众人笑。
无数兵器石头泥块砸向他……
“你他娘的是猪脑袋啊?”秦嗣气得鼻子都歪了,“他,他都活了干吗还要搞死他?你当老子很清闲吗?啊?”
“对不起……姐夫……”钟魈捂着脑袋道歉。
您阅读的电子书来至ωωω;;còm
“我没你这么笨的小舅子!”秦嗣忿忿起身,来到那怪物面前,
拎着尾巴到提起来来回晃了晃,果然又死了。
这家伙刚才明明走死了的,怎么一会儿工夫又活过来了呢?难道他和狗一样放在地上会自己疗伤?狗的确是有这种本领的,只要不是致命伤,把狗放泥地里它过几天自己就好了。不过这怪物似乎不仅仅是自愈,他能复活……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家伙可就太强了!秦嗣现在对这怪物是越来越感兴趣了,这世上最缺的是什么?人才啊。
但是,这一回一直等到太阳升起,那怪物还没自己醒来,难道说这家伙原先就没被秦嗣打死,而钟魁那一棍子才是终结?又或者是这回需要复活的时间比前一次的要长?
不过秦嗣是等不及了,他一没这个耐心,二也要继续赶路了“所以先用封封魔圈将怪物锁了,然后一边用脚踩住怪物的尾巴,一边摘下牧师之歌对准了怪物的额头,当阳光透过牧师之歌激发出一束明亮的光柱时,秦嗣念起了复活咒语……
随着咒语的响起,怪物脸上的毛发开始微微颤动起来,当咒语金部念完之后,怪物的四肢开始抽搐起来,然后便是肚子有了起伏,最终,他的眼睛又缓缓睁开了……
→第二百三十五章 狐狸的尾巴[下]←
“喂,你小子醒了?”秦嗣冲怪物点头打招呼。
怪物看了秦嗣一眼,眼睛向上翻了翻,呲了呲牙,声音嘶哑有气无力地说道:“你……你这个……变态……”
秦嗣一愣!心想老子还没说你变态呢你倒先说起老子来了。
那怪物继续看了古德里安一眼,摇了摇头道:“你……你……更变态……你身上怎么就没一点肉呢……”
众人实在忍不住哄笑起来。
古德里安双目红光闪闪,他的嘴巴张了张想说点什么,但是被奏秦嗣一摆手制止了。
“行了,你就少结巴了。”秦嗣看着脚下的怪物又问:“说,你走什么东西?”
怪物的眼睛又翻了翻!那张长满了黄毛的脸上显出一股傲气,“我不是什么东西,我是………沙漠妖狐,隆美尔伯爵……”
“伯爵?伯爵有你这么偷鸡摸狗的么?你小子就一黄鼠狼而已!”秦嗣啐道。
“黄鼠狼?”隆美尔冷笑一声,瞟着秦嗣道:“哼哼,黄鼠狼把你们能吓成这样?那你们岂不是连黄鼠狼都不如?”
“呃……”秦嗣没想到隆美尔伯爵如此伶牙利齿,倒是吃了一憋。
“妈的,你信不信老子再一棍子敲死你?”钟魁蹦了过来,扬起手中的黑棍恐吓道。
隆美尔伯爵看了钟魁一眼,目光落在那黑棍上眼神中分明流露出了一丝恐惧,他刚才就是被这一棍给打死的!他当然会害怕。而在这之前,他只是被秦嗣的如意金箍棒给震得昏死过去,虽然呼吸停止了!但是并没有死,所以放在地上过了一会儿又慢慢醒转过来,这的确是他的一种特性。
见隆美尔伯爵怕了。钟魁和秦嗣的脸上都露出了得意的表情,只要怕死就好!如果不怕死那就比较棘手了。
道格李早看出秦嗣是有意要将隆美尔伯爵收归帐下,所以不失时机地靠了上来,声音温和地对隆美尔伯爵说道:“既然您自称伯爵,那应该是位身份高贵之人,能否告诉我们您来自哪里,出身何处?”
隆美尔伯爵看了道格李一眼,脸上微有诧异之色。“你是一位先知?怎么……会和这些异族人在一起?”
道格李微微一笑!指了指秦嗣道:“这位是我的主人,他是神之大陆第一勇士!刚才就是他把您给复活的。”
“复活我?”隆美尔伯爵扭头看了秦嗣一眼,目光落到他左手戴地三枚神戒指上。脸上黄毛突然一阵颤动,“这……这难道是传说中的神戒?”
秦嗣蹲了下来,将三枚戒指举到隆美尔伯爵眼前,献宝似地——介绍道:“呐,看仔细了,这是萨满之心,这是战士之怒。这呢,就是复活你的牧师之歌了……”
隆美尔伯爵眼中满是震惊之色,他的确得震惊,这换了谁都会震得不轻。五大神戒秦嗣就拥有了三枚,这简直就是奇迹了。
“你……难道你就是传说中的那个人?”隆美尔伯爵的表情激动起来。
“什么人?”秦嗣好奇地望着他。
“就是………就是那个能拯救我的人呀……,能破解施加在我身上的邪恶魔法的人……”
“哦?”秦嗣上下打董隆美尔伯爵,捏了捏他脸上地黄毛笑道:“难道说你以前是还是个帅爷们,被人施了魔法之后就变成这样了?”
“是。是啊!”隆美尔伯爵连连点头。
原来这个隆美尔伯爵乃是人类帝国二百年前里查一世时代的一位声名显赫的王公贵族!他不但长相英俊,而且才华横溢,是位标准的风流浪子。后来因为勾引了王后塞琳娜,上演了一出宫廷大绯闻,而被里查一世授意当时的国师。恐怖而邪恶地死灵大法师尼古拉施法惩戒。
结果,隆美尔伯爵就被变成了一头丑陋的妖狐,因为羞于见人,他只能钻入地底逃避人群,久而久之练就了一套钻地神功。因为妖狐之身本就能吸取天地之灵气,可以变得长生不老,所以他一直活到了现在!而他之前的冤家对头包括他的情人们全都不在人世,就连那个死灵大法师尼古拉据说也早已死了。
随着岁月的流逝,隆美尔伯爵更加远离人群,他最终找到了最适合他活动的地方,那就是比利大沙漠,在这个地方他可谓如鱼得水,挖起地道来比在其他地方更要快捷,因为沙子松软啊。
平时隆美尔伯爵靠捅食沙漠中的飞禽走兽为生,反正他就埋伏在地底下,听到上面有动静就一把拉下来,然后拖到地底深处吃掉。当然,这么多年来他没少吃过人!几是经过比利大沙漠地人很少有不被他吃掉的,所以人类帝国又称比利大沙漠为死亡沙漠。
人们只知道沙漠里有一个会吃人的怪物,但是他们并不知道这个怪物的来历,因为谁也没见过这个怪物,而二百多年前有关隆美尔伯爵地传说早就被人遗忘了!谁也不知道这个在沙漠里作祟的怪物居然会是二百多年前的一位王公贵族。
隆美尔伯爵身上的魔咒据说永世都不能解除,可见当时地里查一世是多么的痛恨他!而传说只有拥有了五大神戒的人才有可能将他重新变回正常人,当然,这只是传说,因为魔之大陆上一直流传着一种说法,那就是谁同时拥有了五大神戒,谁就可以无所不能。他可以解除一切魔咒,消除所有的疾病!当然!他同时也拥有了统治整个大陆的能力。
所以隆美尔伯爵一直将自己的希望寄托在这么一个“人”身上,尽管他知道样地“人”可能永远都不会出现,但是,如果连这么一点希望都没有的话,他可能早就没有了继续活下去的勇气。
现在,秦嗣出现了!带着三枚神戒指出现了,这让隆美尔伯爵看到了真正的希望。他怎么可能不激动呢。
“希望您能够尽快找到另外两枚神戒,如果您答应将我从这该死的魔咒中解救出来!我,隆美尔伯爵愿意终身跟随您,做您最忠实的奴仆!”
秦嗣愣了一愣,他是有意想收复隆美尔伯爵,却没想到自己还没开口,隆美尔伯爵却主动提了出来。
道格李立即向秦嗣狂递眼色,同时用力点了点头。
“那好吧……”秦嗣忍住笑。点点头道:“既然你这么诚心,那我就答应你,希望你今后勇猛卖力,为老子多出力,出大力!”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