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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猛将-第1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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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呀呀呀——!”秦嗣终于爆发了,他虽然看不清蓝琪是不是被打中了,但是那声惊叫足以让他全身的血管炸开!这一刻秦嗣手中的巨剑突然剧烈地颤抖起来,原本漆黑无光的剑身上居然冒出了红色的光晕,这光晕越来越亮,越来越夺目,当红色的光晕将秦嗣愤怒的脸照得异常分明时,所有的不死族都吃惊地站住了,他们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自己所使用的武器怎么可能在对方手中绽放出如此夺目的光彩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噌——!”不等那些不死族反应过来,秦嗣手中的光华巨剑已经横扫出去,最前的一个不死族的脑袋当场搬家,而他手中竖着的巨剑也只剩下了一半握在手中。秦嗣一剑不但砍掉了他的脑袋,连他的创也一起削断了。

“吱唧吱吱唧唧………“不死族们发出了一片奇怪的惊呼声,但是秦嗣已经如旋风般扑了上去,手起剑落,又是数个不死族连人带剑被砍成两段”

“当啷——!”秦嗣再次挥出一剑,与最后数把巨剑相撞,所有的剑统统折断,这其中也包括秦嗣手中的剑。但是,让不死族们瞠目结舌的事情发生了,秦嗣手中的巨剑是断了,但那各明亮的红色光华还是笔直地挺立着。

“气刀?“躲在暗处的甘道夫和奥塞玛同时惊呼起来,而同他们躲在一处的道格李忍不住扭头问道:”这算不算魔法?魔法对不死族不是攻击无效吗?”道格李无力帮上秦嗣任何忙,只能瞎操心。

甘道夫说:“能将无形之物聚为有形,似乎已经上升到更高层次的魔法范畴了,我对东方法术的认知实在有限,是不是有效只能继续观望了,大祭祀,你说是不是?”

奥塞玛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点了点头道:“是的……”

而秦嗣似乎根本就不知道手中的巨剑已经断了,他早已杀红了眼,脚步一刻不停地扑向不死族们,当他手中的半截巨剑与那把红色光刀同时斩出时,一片怪叫声响起,那些不死族们犹如豆腐一般被齐刷刷地切成两半……

“噌僧噌——!”但见一道红光上下翻飞,在空气中留下道道光影,随着红光的急速划过,半空中开始翻腾起半个或者一个又或者几个骷髅脑袋,完整的或者不完整的骷髓胳膊或者大腿和小腿………而草地上更是成了骷髅零件散落处,到处都是如螃蟹般爬动的白骨手掌,脚掌,有些连带着半茶胳膊,有些则扼着一条小脚…

眨眼之间,十三个不死族被秦嗣用红色光刀砍得比杂碎还要碎,但是他似乎还不解气,只要看到还有比他巴掌大的骨头在地上爬,就蹦过去用脚踩住了,然后挥刀朵碎……

→第一百四十四章←

秦嗣继续疯狂地狠朵地上的碎骨头,直到所有的骨头都变成了黄豆大小才停住了手。但是,就在他站在那里大口大口地喘气时,地上的骨头纷纷动了起来,随即以最快的速度聚拢在一起,没等秦嗣继续砍过去,“唰唰唰!”十三个不死族又完整无缺地组合在一起,他们在第一时间向后退去,直到与秦嗣保持了十几步远的距离才站定。

“妈的……”秦嗣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砍了那么老半天,一眨眼的工夫居然又金都恢复原状了,这些不死族还真他娘的变态,他们究竟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魔之大陆上面有如此强悍的种族却还有其他种族的立足之地?看这些不死族个个杀戮成性,应该早就把整个大陆上的人杀光了才对啊。

远处的甘道夫和奥塞玛同时摇头叹道:“唉,不死族实在是太可怕了,即使将他们的骨头统统磨成了粉末也无济于事……”两人相互看了一眼,那神情似乎想继续开溜了。

道格李忍不住问道:“你们平时是怎么对付他们的?”

甘道夫和奥塞玛都是一愣,随即笑了起来:“我们怎么可能有能力对付他们,这些不死族原本都被困在死亡之海中央的迷雾岛上的,天知道这回是怎么出来的,而且一出来还是十三个……”

原来这些不死族原本都是正常的人类,后来机缘巧合获得了某种不死的能力,随后就聚集在一起共同生活。一开始他们还都具有肉身,但是随着岁月的流逝,他们的肉身渐渐腐化消失掉了,于是变成了一具令人恐惧的骷髅。而随同他们一起生活的其他动物,比如马,虽然也获得了不死之身,但同样也都变成了骷髅。于是不死族开始远离正常的人类部落。他们自我放逐,试图在最后一点人性泯灭之前找到与世隔绝之地。最后,他们来到了迷雾岛,这个岛在死亡之海的中部,环岛有一条强劲地深海海流。于是他们把船打碎沉掉,开始定居在岛上。因为他们不会飞,没有了船之后就离不开迷雾岛了,而他们跳进海里的话就会直接沉到海底,那条环绕迷雾岛的海流力量巨大是他们无法穿越的。

但是。他们中间的一员却在到达迷雾岛的前夕偷偷跳进了海里,因为他提前迷失了本性,强烈的杀戮心促使他从海底一路走回了魔之大陆……于是,一场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上演了,大陆上所有的种族部落都遭到血洗。因为他是不可战胜地。所以聚集多少军队来抵抗他都是徒劳的,最终,人们放弃了抵抗,他们纷纷寻找避难所。在这个时候矮人部落立下了汗马功劳的,正是他们挖了无数条迷宫般的地道,才让各种族各部落的人民活了下来。最终,这场人间灾难为诸神得知。他们在各种族中间挑选了五大勇士,分别赐与了拥有强大图腾法术地绿水晶戒指(萨满之心),拥有强大心灵感知能力的红宝石戒指(先知之眼),拥有强大攻击魔法的蓝钻石戒指(法师之魂)。拥有强大攻击力量的黄金戒指(战士之怒),拥有强大医疗和复活能力的白玉戒指(牧师之歌)。最终,五大勇士消灭了那个不死族,魔之大陆生机重现。而五大勇士随后结伴去了传说中的先知之地,据说那里是最理想最美丽的人间乐土。之后,一切地一切都只存在于传说中了……

现在,十三个不死族相互看了一眼,他们唧唧喳喳地说着些什么,似乎在交换彼此的看法。随即。他们扔掉了手中的半裁巨剑,然后张开双臂再次扑向秦嗣!

“奶奶的!和老子拼了是吧?好!那就拼吧——!“秦嗣双臂同时一振,”嗡——!“地一声,他地左手中也出现了一把长长的红色光刀,“嘬嘬——!”奏十八挥舞双刀直冲不死族们而去!

“滋啦啦啦——!“不死族们同时平举双手射出二十六道蓝色闪电直指秦嗣而去,闪电在击中秦嗣的一刹那爆发出震耳欲聋的巨响,”蓬——!“电光在爆炸地瞬间,四周被照得犹如白昼。而秦嗣浑身上下火星青烟直冒,但却毫发无伤,他的疾奔的脚步根本就没有丝毫的停滞。“增噌蹭——!”两道红光划过,四个不死族又身首异处了,“僧噌噌增——!”又是几道红光闪过,剩余的不死族个个都被砍成了几段……

秦嗣双脚落地,旋身飞起一脚,将面前的半具骷髓踢上了天空。

“操!再来啊!”秦嗣双刀一扬,大吼一声道。

草地上地骷髅们在四处爬走着,忽然,他们飞快地向一个点聚集着,眨眼之间十三个不死族的骷髅居然合并成了一个超大超粗壮的不死族……

“妈的,这样也行?”秦嗣仰头望着面前这具高得有些离谱,大得更有些离谱的骷髅不禁惊叹。

大骷髅浑身上下的关节“嘎巴嘎巴!“直响,它用力握了握双拳,然后右手一挥,重重一拳向秦嗣打来,秦嗣没想到这个大家伙的速度会这么快,连忙抬起左手光刀朝上一挡”砰——!“一声巨响,这一刀根本挡不住十三个不死族合在一起的力量,拳头隔着光刀结结实实地砸在秦嗣的胸脯上,“扑——!”泰十八一口鲜血狂喷而出,他的身体被砸得坐进了泥地里,然后在地上犁出了一条长长的地沟……

甘道夫和奥塞玛再也不敢停留了,他们同时惊呼了一声道:“不好了,再不跑就没机会了…“六说着话两人转身拔腿就跑,但这时候就看见一直默不做声观战的哈姆雷特王子忽然拔出了腰间的长剑,然后搂过身旁的丽娜深深地拥吻了一下,随即高举长剑大声喊道:”生存还是死亡,这个是个必须面对的问题!是应该默视恶魔残忍的屠杀,还是挺身而出与他们做珠死的战斗……”

“王子殿下!“甘道夫慌忙转身跑了回来,奥塞玛也停下脚步转身望来,摇了摇头叹道:”晕!这家伙脑袋又进水了!”

“不要拦住我,让我去战斗!我要和那些恶魔们战斗!“哈姆雷特王子高喊着向前冲去,但是甘道夫死死地拽住了他持剑的右手,”丽娜!快帮我一起拉住他呀!”甘道夫回头冲默默矗立的丽娜大声喊道。

丽娜的脸色极其苍白,她的嘴唇微微颤动着,脚步向前挪了挪,却又退了回来。

“快去拉住王子,他去战斗也是白白送死。”道格李飞了过来轻声说道。

而这时候奥塞玛也已经跑了回来,他身高力大,双臂一搂哈姆雷特王子的腰就将他抱了起来,然后转身大步跑了回来,一边跑一边说道:“你去了只是做无谓的牺牲,这样的死是毫无意义的!”

“放开我!让我去战斗!我要和恶魔战斗!”哈姆雷特王子踢着两只脚大喊。

秦嗣躺在地上半天没缓过气来,这一拳的力量实在太大了,十三个不死族合体之后的力量已经远远超越他了。“蓬蓬蓬——!“大骷髓一步一步向他走来,每走一步,大地都随之颤抖,头顶上的树叶”唰唰!”掉不停,眼看大骷髓已经走到秦嗣面前,而这时候他还双眼紧闭并未恢复知觉……

“嘎嘎——!“突然,一道火龙狂喷而来,随即火光一闪,嘎嘎四蹄腾空扑了过来。大骷髅转过身挥起一右手横扫过去,火麒麟虽然身躯庞大,但和大骷髅根本无法抗衡,”砰——!“地一声,被拍得横飞了出去,就听远处的树林中又是“喀嚓喀嚓!”一阵树木折断声响起。

“咱们快跑吧!”抱着哈姆雷特王子的奥塞玛大声喊道。

“走走!”甘道夫拉过丽娜准备和奥塞玛一起跑,但这时候就看见道格李却转过身去,缓缓地向大骷髅飞去了。

“道格李先知……” 奥塞玛和道格李同时惊呼起来。

道格李并没有回头,只是抬起一只小手轻轻摇了摇。

“他想去干吗?去救他的主人?”奥塞玛吃惊地问。

“不知道,他……一定是疯了……”甘道夫摇了摇头道。

面对躺在地上的秦嗣,大骷髅的两个拳头捏得“咯咯“直响,它的脑袋歪了歪,嘴里发出了难听的”桀桀”笑声,显然,它非常得意。

“嘎啦啦!”大骷髅的右拳再次高高举起,它身上所有的骨节都随之发出一阵刺耳的爆响,这一拳要是砸下去,泰十八不死也残废了……

→第一百四十五章←

“飕!”就在大骷髅挥起拳头正要砸下去的时候,眼前忽然白光一闪,道格李出现在它的面前。

“滚开——!“大骷髅暴喝一声,原本要砸向秦嗣的拳头扫向了道格李,”飕!”白光一闪,道格李不见了。大骷髅一拳扫空,身子不由得转了半个圈,刚呀站稳,面前又是白光一闪,道格李又出现在他的面前……

显然,道格李是想扼延时间,他现在是在玩火,虽然他可以瞬移,但稍有差池便可能被活活打死,即便他身上穿着刀枪不入的天蚕绵甲也是无用,因为他那小小的身躯根本承受不住巨力的震荡。

大骷髅暴怒地大吼一声,震得四周空气“嗡嗡!“直响,它双手同时向里一合,重重地拍向道格李,”飕!”道格李再次消失不见。

大骷髅终于明白道格李的真实用意,这位狗头人先知不具备任何杀伤力,他想做的只是故意吸引攻击从而达到扼延时间的效果。于是大骷髅闷哼一声,再也不管道格李了,它高高举起拳头照准还未苏醒的秦嗣根根地砸了下去,这时候如果道格李再企图挡在跟前的话,他也会被一同砸成肉饼……。

所有看到这一幕的人都吃惊地张大了嘴巴,但是,没等他们的惊呼喊出口来,就见一道红光闪过,只听得“砰——!“一声闷响,大骷髓居然向后弹了出去,它在空中划过一条弧线重重地掉在几十米远的树丛中,顿时”喀嚓喀嚓!”树木者断声响成了一片。

“究竟发生了什么?”所有人都惊讶地睁大了双眼,他们终于看清,民才那道红光闪过之后出现的即不是嘎嘎也不是道格李,而是一个陌生的身穿白色长袍的瘦瘦高高的老头。白袍老头穿着打扮很是奇怪,他头上也用同样颜色的白布缠绕了一顶扁扁圆圆的帽子,花白的胡子一直拖到了胸口,肩上斜挎着一个白色布袋子。而脚上却穿了一双拖鞋……

白袍老头缓缓转头看了一眼躺在地上地秦嗣,嘴角微微一翘露出一丝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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