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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神医萌萌哒-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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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晓仙,这边坐,跟窦哥说说你现在的情况,窦哥现在喝了酒,心情肯定不错,有什么要求肯定都会尽量满足你的。”王顺一脸笑意,喝了一杯小酒,脸色有点发红。他转头,对着窦毕说,“窦哥,是吧。”
    “没错,我认识几名高中校长,有我作为介绍人,进去那是一定的,不管是进入普通学校,还是升学率和一本率都比较高的学校,人家校方都要给我这个‘局长儿子’几分薄面!”窦毕一下子闷了一瓶啤酒,一只脚翘在椅子上,拍着胸脯,大声说。
    “哦。”蒙晓仙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晓仙,给窦哥敬几杯酒,这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王顺说着,给蒙晓仙使了下眼色。
    “嘿嘿,美女,满上”窦毕笑着,递上了自己的酒杯,而眼神肆无忌惮地在蒙晓仙身上瞟着,连一点收敛的意思都没有。
    蒙晓仙笑的很勉强,内心里,有怒火在燃烧,她很想把面前的这杯饮料泼在这个窦毕头上。只不过,内心的理智还是暂时战胜了愤怒。
    “一切为了孩子!”
    蒙晓仙内心一直告诫自己,于是她开了一瓶酒,给窦毕满上了。
    “谢谢哦。”窦毕一边抿着杯子上的啤酒,一边鼻翼不停地律动着,不停嗅着什么,一杯酒喝完,他深吸一口气,直接说,“香,女人香!”
    “窦哥!”王顺一下子更加紧张了,他明白自己的这个朋友是什么秉性,看着蒙晓仙,发现蒙晓仙的额头已经有青筋隐隐露出来,不禁用手肘捅了捅窦毕,提醒说,“窦哥,她是我同事,能不能收敛一点”
    “收敛?为什么收敛,她有求于我,被我看几眼又何妨?能少块肉啊!你知不知道老子去求那些校长帮她,那就是欠人情了,你知道现在什么最难还?人情债!你懂吗?”没想到窦毕一下子生出无名火,说起话来直接像吃了火药一般,咄咄逼人。
    “窦哥,你醉了。晓仙,给窦哥倒上一杯饮料醒醒酒。”王顺无奈,看着面红耳赤的窦毕,指着桌上的一瓶椰子汁说。
    “呼”蒙晓仙呼出一口气,鄙视的看了窦毕和王顺两人一眼。
    她之前对于王顺还是有一些好感的,但是今天这一场闹剧,直接让蒙晓仙对他的印象降到了负分。
    “你自己倒吧,王顺,恕不奉陪了。”蒙晓仙冷哼了一声,拿起身边的包包,转身便走。
    “呵呵!你走吧,我看你能不能让你的弟弟进入高中读书。”说完,窦毕再次给自己满上一杯,看着停顿下来的蒙晓仙,心中不禁有些得意,他拍了拍桌子说,“过来,给你窦哥讲几个笑话,不黄的我不听!”
    “讲你个头啊!”蒙晓仙一个转身,将包包直接甩在窦毕脸上,一个肉眼可见的红印子正在形成!
    “你这贱”窦毕蒙了,摸着自己的脸,有点不可置信,他正想要说一些威胁和喝骂的话,让蒙晓仙乖乖听话来着,没想到又被包包砸中了,说出一半的话也生生咽了下去。
    “混蛋!人如其人!逗。逼!”蒙晓仙甩下一句话,转身出门,将房门重重摔了回去。
    本来如果能好好谈,蒙晓仙是想告诫那个窦毕不要再喝酒了,因为他的器官已经出现了毛病,除了肝硬化之外,还潜伏着爆发心肌梗塞的危险。
    但现在,似乎已经没有说出去的必要了,这种人渣,能少一个,都会让世界更加美好。
    现在,蒙晓仙走在大街上,脚步时而沉重,时而轻快。
    沉重的是,她想到窦毕对自己威胁的话,按照他的意思,是想让蒙雨和蒙松两个孩子从此断了读书的路,由于一时间想不到解决的办法,所以她很不好。
    轻快的是,从哪个压抑的会所出来,没了那种让蒙晓仙感觉沉闷的气息。
    
    走着,蒙晓仙看了看时间,才不到八点。实际刚刚在会所,自己呆的时间并不长。
    为了缓解一下郁闷的心情,蒙晓仙决定去逛一逛街,买几身合适的服装。
    路上,她看到一名流浪歌手,他在奋力地唱着,可惜,身边却没有一个人驻足聆听。
    这名流浪歌手,迈着沉重而迟缓的脚步,怀中抱着一柄破旧的吉他,沙哑干涸的声音从他的嘴里传出来,就让人敬而远之。
    “诶”不知为何,蒙晓仙有些心酸,有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
    摸了摸兜里,估计还有几百块钱现金,那一张三十几万元的银行卡,蒙晓仙并没有带出来,怕丢。
    掏出了一百块钱,蒙晓仙递给了那名流浪歌手,轻声对他说:“先生,我想听一首歌。”
    蒙晓仙将自己的想法表达得很清晰了,没想到,这名流浪歌手并没有出手接过她给的一百元钱,他停下了脚步,抬头,对上了蒙晓仙的双眼,凝视了三秒钟后,他缓缓说:“听什么?情歌?民歌?摇滚?流行?还是别的类型?”
    蒙晓仙思索了一下说:“我要听激昂的,最好能够将内心的郁闷一下子全部抒发出去的歌。”
    “好!那我就给你来一首《破浪》吧。”
    
    尽管流浪的男子唱的很激情澎湃,但是在蒙晓仙耳中,那就是另外一种感觉了。
    被魔音入耳,让她的心情更加郁闷了。
    “别唱了”蒙晓仙对他说了,没想到他还是沉浸在自己的歌曲中,不可自拔,直到蒙晓仙提醒了第二遍后,他才回过神来。
    “抱歉,唱着唱着一下子就忘了。你觉得我唱的怎么样?”流浪歌手道了声抱歉,然后像一名古代的绅士一般,一只手横着抱住自己的胸,对蒙晓仙来了一个九十度的鞠躬。
    “你想听真话,还是听假话?”蒙晓仙接着问。
    “假话吧,听着总能让我感觉好受一点。”流浪歌手回道。
    “好,那我就说假话。”蒙晓仙停顿了一下,开口说,“你唱的很不好听!”
    “哈?不是假话吗?”流浪歌手一下子愣住了,他回想了一遍,进一步确定蒙晓仙说的话。
    “我说的就是假话,你唱的很不好听,难道你对自己也没信心吗?”蒙晓仙反问道。
    “我知道自己的水平如何,但是,谢谢你,这真是我过的第二有趣的夜晚了”
    “第二有趣?那你第一有趣的夜晚是怎么过的,能不能跟我讲讲。”蒙晓仙一下子来了兴致。
  
☆、第六十六章 我给你扎几针吧


    “第一有趣呢”流浪歌手顿了顿,摸了摸胡须,笑着说,“还出现呢,兴许今夜就是,你是个很特别人。”
    “是嘛?”
    蒙晓仙也跟着笑了笑,抬头,看了看星空说:“或许吧,也只有今天我才会这么不正经了。”
    “会弹吗?”流浪歌手指了指吉他问道。
    “当然会,呵呵,比你还好呢”蒙晓仙自信的笑了笑。
    “那要不要试一试,在大街上唱歌,真的有种别样的刺激感,兴许一首歌唱完了,你那些不快乐的事情都烟消云散了,呃,也说不定。”流浪歌手说着,扫了几下琴弦,又擦了擦吉他。
    “行啊。”蒙晓仙竟然点了点头。
    “喏,拿去,不要嫌弃脏就行。”流浪歌手递上了吉他
    
    蒙晓仙接过吉他,对他说:“《春天里》,唱得不好的话”
    “唱的不好的话那怎么可能呢。”蒙晓仙话锋一转,让流浪歌手有种措不及防的感觉。
    “唱的不好,看周围人的眼神就知道了。”流浪歌手补充了一句。
    蒙晓仙点了点头,不加修饰地,直接开唱
    还记得许多年前的春天,
    那时的我还没剪去长发。
    没有信用卡没有她,
    没有24小时热水的家。
    可当初的我是那么快乐,
    虽然只有一把破木吉他。
    在街上,在桥下,田野中,
    唱着那无人问津的歌谣
    
    如果有一天,老无所依!
    请把我留在,那时光里!
    如果有一天,悄然离去,
    请把我埋在,春天里
    这种嘶吼似的歌声,直接引起了走在街上的行人注意,许多人好奇这声音的来源,纷纷转过头去。
    蒙晓仙依旧唱着,伴奏即使只有一柄吉他,但丝毫不减其风采,无论是歌曲本身,还是蒙晓仙本人,都给人一种豪放和带点伤感的意味。就像一名文艺女青年,假如这时候戴上一副眼镜,那就更像了。
    流浪歌手惊讶的就像筛糠一般,他打着哆嗦,激动地说不出话来,只能呆呆听着。
    还记得那些寂寞的春天,
    那时的我还没留起胡须。
    没有情人节,没有礼物,
    没有我那可爱的小公主。
    可我觉得一切没那么糟,
    虽然我只有对爱的幻想。
    在清晨,在夜晚,在风中,
    唱着那无人问津的歌谣!
    也许有一天,我老无所依!
    请把我留在,在那时光里!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
    请把我埋在,在这春天里!
    春天里~
    一首歌唱完,已经围上来好几十人了,他们就听着歌,看着唱完歌后蒙晓仙一脸红晕的模样。有些人已经拿起了手机准备拍照了,然后上传到网上
    “好歌,还唱吗?”有围观群众问道。
    “那我就再唱一遍吧,如果觉得我唱的好的话,请施舍给我一点钱,因为现在的我是流浪歌手。”蒙晓仙应道。
    说着,她再次弹唱起来。
    
    待到半个多小时过后,两人穿越了人群,来到了一处大桥上,霓虹灯四散照耀,将整个大桥装点成浪漫空间。
    这座大桥是一座半废弃的桥,现在已经不允许车辆通行了,在相关部门的拍板之下,重新修缮后,被留作民众的休闲场所。
    “这首歌~叫什么?”流浪歌手抿着嘴,一脸惊讶问道。
    “《春天里》,合着你刚才没听啊,是不是觉得我一定唱的不好啊?”蒙晓仙皱了皱眉,带着一丝“失望”反问。
    “别见怪,是我忘了,歌我还是很认真在听的。”流浪歌手陪着笑意说。
    “对了,你怎么会选择当一名流浪歌手?”蒙晓仙问。
    “谁知道呢,当初做下的决定,到现在已经全部忘记了。我这种生活,那就是活一天,忘一天,除了音乐不能忘之外,其他的都忘了。”他说。
    “那你一天能赚多少钱?”蒙晓仙依旧问。
    “赚钱,谈不上吧,只能算是施舍,像乞丐那样,有时候比乞丐还不如,有些乞丐月收入好几千呢。”流浪歌手说着,从口袋中拿出所有的钱,摊在地上说,“咱们分了吧。”
    “我不拿钱,你都收下吧。”蒙晓仙摇头拒绝。
    “那怎么行,我之所以不去做乞丐,那是因为我还有着最后一点尊严,你连这点尊严也不肯给我吗?”流浪歌手似乎有些生气了。
    “好好。那你说怎么分?”蒙晓仙说。
    “就‘你九我一’吧。那一成‘一’,就算是我的道具费。”流浪歌手说完,搓了搓手,补充了一句,“还真怪舍不得的呢。”
    这时候,蒙晓仙没有拒绝,她点了点头同意了。
    “这才对嘛。”说完,流浪歌手数了数钱,然后将一大把零钱都往蒙晓仙这边拨过去,没有一点含糊和犹豫。
    “时间不多了,我先回去了。”做完这些事情,蒙晓仙说了一句。
    “这么快?好吧,还真是有些舍不得,过了这么多年,能真正陪我说上几句的人已经不多了,你不是很好奇我那个第一有趣的夜晚吗?我可以坚定告诉你,今晚就是!去吧,有缘再见。”流浪歌手带着不舍,与蒙晓仙一同起身,带着高兴,也夹杂着一丝伤感。
    “恩,走啦。”蒙晓仙说着,又转过头,对他说,“你的嗓子问题很大,再那样唱下去,可能会废掉。”
    “我知道,可这有什么办法呢?就像有些工人,他们也知道那样高强度地做下去,迟早有一天会出事,但是他们还是做了,为什么?就是为了让自己活着,也或许是让家人活着。”流浪歌手无奈,似乎想到了什么,不禁流下了热泪。
    “擦一擦吧。”蒙晓仙从包包里拿出一包纸巾,递过去,于心不忍之下,对他说,“我给你扎几针吧,能治好你嗓子。”
    “扎几针???”流浪歌手一时间蒙了,换上不可置信地眼神看着她。
    “你这什么表情啊!我是医生呢!”蒙晓仙不禁被气到了。
    “真的?能治好我嗓子?”他不确定,再次问。
    “能!”蒙晓仙坚定说。
    
    ps:《春天里》:汪峰。

☆、第六十七章 上针


    “能!不敢说能恢复到完美状态,但是至少还能还你一个健康人的嗓子。如果我猜的没错,你应该有‘慢性扁桃体炎’,或者是‘咽喉炎’等疾病,而且你身体的体质很差,是因为三餐不能正常供给吗?这样下去,久而久之,整个消化系统也会受到影响,出现创伤。”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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