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岁,我被迫嫁入豪门-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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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不要张着嘴往天上看,好丑。”林晓风在旁边晃我的肩膀。
他刚刚跟车子里的莫言道别,看着车子绝尘而去,就看到我这样惊艳地立在路旁。
我回过神来,忍不住感叹:“——好高!近看更有魄力!不愧是香港……这里果然是好多高楼大厦。”
“这里还好啦……等你到了皇后像广场附近,不知道要怎样惊叹呢。”他拽着我的袖子,拉着我往前走,“走啦,前面就是是钟楼,地标之一。”
“等等……别走那么快啦!”
我叫了一路,却禁不住被眼前豁然开朗的景色吸引了——
“好美……!”
天哪……好开阔的海港!海风徐徐吹来,帆船与轮船相错着驶过,而且对岸竟然就是无数的摩天大楼,形态各异,再往后有太平山在云雾中若隐若现,美不胜收。
“天哪——喂……那是不是国际会展中心?那个呢?是不是解放军驻港总部?”我兴奋地晃着他的手臂。
“你啊——”他突然伸手弹了一下我鼻子,“玩归玩,别得意忘形了。明天可是要做正事的。”
第七十八章 君心为我
我默默地走到林晓风的身边,抬起头去看对岸的维港美景。
确实……
我第一次出远门,又看到这样超出想象之外的繁华都市,兴奋过度,竟差一点忘了呢。
——明天,是我结婚的日子。
忍不住抬头看身旁的林晓风。
他正静静地看着海对面的繁华城市,额前的发被风顽皮地捋起,凌乱地飘着,露出额前一片雪白。那张白净的脸上没有一斑一痣,侧面的轮廓优雅漂亮,眼睛俐落有神。
他今天穿运动鞋牛仔裤,配浅条纹衬衫和轻薄毛线外套,又休闲又斯文,与走在香港街头的同龄人并没有太大差别。但这样一打扮,他便显得与平时不太一样,似乎更有一种……可以亲近的感觉。
明天——我就要跟眼前这个人结婚了……
心里忍不住又一动,闷闷地移开视线,又闷闷地叹口气。
我们是昨天到达香港的。
一到步,就忙乱地做了很多事。我遵照指示,被车子从一个地方运到另一个地方,有试过礼服,也有做过头发,也有办手续之类,一路折腾下来,自己都不记得自己忙了些什么。唯一印象深刻的是我最后倒在宾馆的床上时,一身疲倦,连洗澡都忘掉就直接睡着了,结果今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手忙脚乱。
马不停蹄地忙了一天半,林晓风竟突然宣布说,接下来会有半天的闲暇,要带我出来四处逛逛,为此还特意换上便装,轿车子开到尖沙咀码头附近,再支走莫言他们……
“我们往前走吧,前面是星光大道。”
他的声音突然响起,把我的思路打断。抬头一看,他已经松开栏杆,往左边走去。
我忙三步并作两步追上他——
“呐——你为什么……突然想到要带我出来逛?”始终觉得,不问不舒服。
那双漂亮的黑眸转过来——
“我是想着你第一次来,会想要好好看看这个城市。况且……我感觉,这一段时间都把你关在家里学这个学那个的,该把你闷坏了。”
那淡如水的笑容,在空气中泛起一丝令人愉悦的涟漪,轻轻拂过我的脸,让我的表情也随之变得柔和。
眼前这一个林晓风,是个温文儒雅的小大人,与调皮爱作弄我时的那个他,完全是两个类型。我有时也会觉得很困惑,这样不同的性格,怎么会出现在同一个人的身上……可是不管哪一个他,都令我觉得——那就是他。
无论如何表现,他内心始终清醒,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给的是什么。
这些天来的朝夕相处,不可思议地,我竟逐渐习惯了他。他总是做决定在前面走,我则跟在后头跑——反正我是个懒得去费太多心神的人,而他似乎正好跟我相反,惯于替别人将事情安排周到。
我知道,他前面将行程排那么满,是特意要挤出这半天的空闲。既然理由是为了我着想,现在那双眼睛又这么盯着我不放,分明是要听我道谢。
“——谢谢。”及时应景地说句合适的话。
我不想要再做刻意违逆他的事——反正以后要跟他后头做事,合作点不是坏事。
他果然满意地一笑,却突然伸手一把攥住我的手。
——咦?
一股热气从被他抓住的手心袭来,我浑身立刻一阵要出汗的感觉!
“喂……你干嘛?!”急急地要将手抽回来,却没有成功。
“——不要叫我‘喂’。”
眼前那双漂亮的眼睛眯起来,露出不悦的神色,却俨然有一丝不易察觉的讥诮闪过。我心里一惊,忙再用力地甩了两下,还是没挣开他的手,人却已经控制不住地被他拉着往前走去。
——这家伙突然发什么神经?竟这样得寸进尺!
我热得额角都冒起汗来:“放……叫你开我啦!听到没有!”
“你是不是要大喊大叫到整条街的人都看着我们为止?”他回头斥我,脸上却是坏笑。
我忙左右环顾下——
果然……!旁边的人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们这两个发出奇怪叫声的人。
“放,开,我!”我碍于众人的眼光,不得不赶上两步,跑到他身旁低声抗议。这样竭力压低声音,却反而显得更加咬牙切齿。
“不——放。”他拖长了声音,“你是我的未婚妻,明天就要变作我老婆,我为什么不能拉你的手?”一边说,一边还斜着眼看我,嘴角漏着得意的偷笑。
——什么?!
我差点没气晕过去——这家伙又开始强词夺理了!
他显然已经变作那个爱整人的顽童,而且已经盯紧我不放了……
“你少给我来这一套,你再不放开我,信不信我当着这一街人的面打你!”我轰然气炸,再也顾不上周围的人会怎么看,失控地再叫起来。
听我这么一叫,林晓风突然停了下来。
“耶?!”
我没料到他居然这样一下急刹车,整个人直接扑到他身上去,还差点没被他拌一交。他伸另一只手臂扶我站稳,下一刻就被回过神来的我一把推开,却仍执拗地抓住我原来那只手不肯放。
我的手心被他捏得出汗,早就一直疼到手腕上去,若不是咬牙强忍住,肯定已经龇牙咧嘴叫出声来。
“再大声点啊。”他的眸子冷冷地。
我被他的气势压住,语气下意识地软了些:“是你硬要拉人家的手……”
真是哭笑不得——这个家伙怎么这样强人所难,还一副自己有理的样子!害我竟开始觉得我似乎是没理的那一方了……
偏偏我的力气远没有他大,被他这样攥紧,就怎么都挣不脱……
心里暗暗地想——有机会我真要好好练练手劲,不然有一天两个人真打起来,吃亏的恐怕还会是我。
“这里人很多,如果不拉紧手,我怕一会儿不留神就会丢了你,你明白吗?”他一副义正辞严的样子。
我偷眼看看两旁可观的人流,心里不有点有点虚——确实,万一我看什么东西走了神,一下没跟上他,两个人就可能直接走散。
只好又认了一次孙子,心不甘情不愿地应了句:“——对不起,我没想那么多。”
心里却暗暗地骂:你要揩油就直说!何必找个这么堂而皇之的理由,还这样压着我说话!伪君子——!
不知道是不是察觉了我的想法,下一刻,他的表情竟突然变作似水柔情——
“香香,你就这么讨厌我?”
他仍然没有松开我的手,挑着眉,就这样凭着身高之利,居高临下地看我。那双漂亮的眼睛浮着诱惑——显然,他在发挥他那超级无敌电眼的魅力,企图蛊惑我。
受不了……他以为他是谁啊——
我心里一阵失控的乱跳。
确实,我不是没有注意到!这一路上不少小女生都在盯着他看,露出惊艳的表情。
我早就知道这家伙长着一副很值得臭美的皮相——但我跟那些没大脑的小女孩是不一样的!而且日对夜对这么多天,我应该慢慢培养出来抵抗力了才对……
话虽是这样说,还是很不争气地中了他这老套的招数,面上火一般地烧了起来。
无奈,自己不争气。
一阵苦笑浮到我脸上:“……你说呢?”
嘴巴还是不肯软下来……我死都不会亲口承认这个瘟神是个很有魅惑力的人,死都不会!
可他显然看了出来,我这不过是脆弱的嘴硬——眼前那张俊脸,满意地微笑起来!
“香香,你不是从来没有跟人约会过吗?我可是很好心,想要在你单身的最后一天,帮你制造些愉快的回忆呢。”
那双眼睛,居然还真透出一股认真的味道来!
—馨,菲祝你们生日快乐
第七十九章 浪漫时光
“你……呸!少臭美——”我觉得自己的脸烫得能冒蒸汽,“我有没有跟人约会过,关你什么事?我就算跟猪约会,也不要跟你约什么会!”
居然把我陆香香说成是没有人肯约的女孩子!我就算没有他林晓风在学校那王子一样的人气,也算是眉清目秀,怎么就被他说成个卖剩货般?——就算我真是个卖剩没人要的,他不就是那个捡卖剩货的人么,他自己能好到哪里去?!
林晓风那漂亮的唇角簌然浮上一丝莫测的笑——
“香香,我看你是非要跟我捣乱到底了。信不信我真将你一个人扔在这里?要知道,你身上没有一分钱,没有证件,据我猜……你也没仔细记过酒店的名字,如果我丢下你不管,你会陷入绝境的知不知道?”
一双温润的眸子含着笑,却闪着狡猾的光!
“你!……卑鄙!”我气得讲话都噎住,“谁怕谁啊——你就把我弄丢了试试看哪,我看你明天找谁结婚去!”
“你错了,”他笑嘻嘻地,“我不会真扔下你不管,但我会在你看不到我的角落,欣赏你在路上徘徊无助的样子,直到我满意了为止。”
我简直要气晕过去了!
——这个家伙今天心情很好吗?
竟然这样一副吃定了我的样子……
最惨的是他讲的全部都讲对,我确实身上什么都没有带,而且也根本没有费过心去记那个破酒店的名字——他若真将我丢在这里跑了,我先饿饿肚子也还算小事,闹腾狠了,今晚不要睡大街才怪……想到这里,心里立时寒凉一片,再也没有跟他做对的心思了。
他看我迟疑加困惑,早已露出胜利的笑容,手上发力一拽——
“不要再罗嗦了,我们快走吧!前面有你喜欢的杨紫琼的签名和手印,我打赌,你会兴奋得叫出声来。”
“咦……?你怎么知道我喜欢杨紫琼?!”
我心里一乱,马上就乱了阵脚,被他拉着往前往前跑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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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承认……到最后,我想要感谢林晓风这只瘟神。
这实在是一次难得的偷闲!
整个下午就是……尖沙咀,会展中心,湾仔……铜锣湾——我们一路逛过去,统统是传说中的地名。
地铁、巴士、有轨电车、天星小轮、登山缆车——海陆空地下通路全线出击,我充分体验了这个现代化大都市独特的魅力。从凌霄阁往下望去,整个城市犹如一片混凝土森林,繁茂异常,远处就是曚昽的离岛和深蓝的海面,看得人流连忘返。素有东方明珠之称的香港,果然名不虚传——吃喝玩乐样样齐全,各色商品琳琅满目。
我一路上看得忘情,都忘了最初是林晓风硬要拉着我,反而连连拽他的手,叫他看这里看那里。
“你看你看!他们居然还有HelloKitty的系列,实在是好好玩——”
路过一家金铺门前时,我居然见到一整个足金系列,全都做成那只可爱的猫咪,忙拉了林晓风的手,叫他停下来。
他凑到橱窗跟前仔细端详:“你喜欢Kitty猫?我怎么记得你以前是喜欢Snoopy的。”
“——谁说我喜欢Snoopy?那是小孩子的爱好了好不?”我撅起嘴。
心里再次忍不住暗暗奇怪:他怎么知道我以前喜欢过Snoopy?
那只可爱又特立独行的小狗,曾经一度吸引我的目光。很久以前,我确实期望过能有一只自己的Snoopy,不过自小到大,从来就没有人给我买过礼物。
不过,自从我进了洪青帮,就再也不去玩具店乱抱那些可爱却幼稚的娃娃过心瘾了,Sno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