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反派大小姐[穿书]-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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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梦在一旁看得无比羡慕,道:“嫂子做得真好,你也帮我做一件吧,做一件吧!”
林熠熠拿着衣服,很是嫌弃地说:“谁是你嫂子,少在这里沾亲带故的。”
秦梦咬牙切齿:“林小晚,这姐妹你是不想做了是吧!”
林熠熠笑了笑,才说道:“手工缝的太慢了,费时费力,我已经托林萧去帮我买一台缝纫机,这样嫂子没事想做衣服的时候,就可以用缝纫机做,又轻松又快。”
李玉以前有听裁缝说过缝纫机,有些担忧地说:“那缝纫机是洋人发明的东西,就算你给我买回来,我也不会用呀。”
秦梦道:“这有何难,找个师傅上门教一教就可以了,到时嫂子一定要帮我做一件呀。”
林熠熠这才拿着旗袍上楼去换,现在是冬天,旗袍的面料很厚,穿起来有些硬邦邦的,但旗袍的模样还是有的,只是两边的开叉只开到膝盖下面,怎么看怎么奇怪。
翠萍侍候着她换好衣服,瞬间被惊艳到了,“小姐,你这样穿好美呀,感觉……感觉更加娇滴滴了,比你那些洋装好看多了!”
旗袍可是风靡半个世纪的最流行款式,就算是在最时髦的二十一世纪,旗袍还是很受女人们的青睐,很多知名时装展更是多次举办以旗袍为主题的时装秀,它是经典,也是经久不衰的潮流。
旗袍的主要特点就是完美地展示出女性的身体曲线美,也难怪翠萍会大呼小叫的,看惯了长褂短褂等不显身材的款式,再来看旗袍,那感觉绝对是天差地别的。
林熠熠穿好衣服,又将头发挽成髻,这才离开房间下楼去,这个时候单穿这样一件旗袍肯定会冷,但好在家里有壁炉和地暖,她才能这般有恃无恐地穿下去。
秦梦和李玉看到她穿旗袍的模样,也是惊叹连连,秦梦虽然早就知道旗袍这种款式的存在,但不得不承认,林熠熠的身材是非常适合穿旗袍的,平时看着挺瘦弱的身材,旗袍一穿上去,立刻变得□□非常有料,让她一个女人都看得心痒痒的,忍不住上前调戏道:“季公子要是看到你这身衣服,估计得流鼻血。”
李玉也是很意外,“这衣服奇奇怪怪的,没想到穿上身竟是这么好看!”
林熠熠臭美地在客厅里来回走一圈展示着,道:“你们赶紧熟悉熟悉这衣服,再过不久,我定要让金陵的富家小姐们都追着来买我们的新式旗袍。”
秦梦哇哇鬼叫道:“林小晚,你要卖衣服啊?”
“买衣服太小儿科,我的目标是开一家服装厂。”林熠熠得意地说。
这时,从大门外走进来的林敬亭,刚好听到服装厂几个字,便随口问:“什么服装厂?”话音刚落,就看到林熠熠身上的衣服,顿时炸毛道:“林晚儿!你身上穿的是什么乱七八糟衣服,这么暴露!”
众女人:……
林家哥哥绝对是革命道路上的一座大山呀!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没有双更,因为老默下午要去逛街要去浪~
…………
留言越来越少了,老默快从月榜上掉下去了,TAT,为了刺激留言,我决定在这章发红包,每人都有,但数额就是最小那个,聊胜于无,毕竟老默这个文也没什么收益,TAT!
…………
感谢:
谢谢大家!
第36章
林敬亭对林熠熠身上的旗袍意见很大; 上身绷得那么紧,还能做动作吗?下摆开着两边叉; 走路不漏风吗?最主要的是,实在太暴露,身体曲线和小腿都露出来了,像话吗?!
最后; 林熠熠被他蛮不讲理地赶上去将旗袍换掉了。
穿回一身家居服重新下楼来,林熠熠不服气地对林敬亭说:“哥;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老古板,你在上海时也看过那些洋女人吧,人家夏天都穿着低领和短袖呢。”
林敬亭冷笑道:“别人怎么穿我管不着; 我就管你。”
对付一个胡搅蛮缠不讲理的人; 最有用的招数就是彻底忽视他!
秦梦忍着笑,看林熠熠很是郁闷地走到她身边; 便小声对她说:“你跟你哥互动很有趣。”
“都快被他气死……”
林敬亭走到单人沙发前坐下,看两个小姑娘交头接耳的,他清咳一声,问:“晚儿,这是你新认识的朋友吗?不给哥哥解释一下?”
林熠熠侧过脸就看见林敬亭饶有兴趣的表情; 心中顿时警铃大作; 她想起来了; 她书里曾写过,林敬亭看上女主角秦梦,老想着要娶她当小老婆; 不过又顾忌到她是秦家嫡女,才一直没出手,但每次不管在什么场合遇到秦梦,他都会大献殷勤,一副终于找到真爱的模样。
想到这里,林熠熠打心里涌出一股寒意,她怎么就忘了,秦梦身为女主角,有着主角光环,所以总会莫名其妙地吸引一些男配角的注意,林敬亭身为反派角色,也不能幸免。
想到这一点,她猛地拉着秦梦往外走,边走边对林敬亭说道:“她也不是什么重要人物,就不用介绍了,她现在就要走了,我出去送送她!”
众人:……
被拖着走的秦梦更是一脸懵逼,接过丫鬟递上来的大衣,一边穿上,一边跟着她往外走,“林小晚!我怎么突然就不重要了?”
两人推开门,瞬间被扑面而来的寒风冻得直哆嗦。
林熠熠捂好外套,快速解释道:“书里有写大反派林敬亭看上你,想娶你当小老婆。”
“! !!!”秦梦瞬间加快脚下的速度,走得比林熠熠还要快,“我的妈,这也太恐怖了吧。”
“所以你以后不要来我这里,在其他场合遇到我哥也要尽量躲着,我怕他会按照剧本,情不自禁地爱上你。”
秦梦叹了口气,“魅力太大也是种负担。”
“呸!”林熠熠狠狠呸了她一句。
两人很快走到庭院外面的大门口,路旁停着辆车,应该就是接送秦梦的。
林熠熠从口袋里拿出个怀表,是季游鸿当初作为谢礼送给她的那个,她将怀表交给秦梦,吩咐道:“帮我把表交给季游鸿。”
秦梦接过怀表鬼叫道:“哇,百达翡丽,没想到你这么豪气,一上来就送这么昂贵的表。”
“这是他以前给我的。”林熠熠道。
“所以你们这么早就交换过定情信物吗?”秦梦接过怀表把玩着,然后打开一看,恍然大悟。
“喔……小晚儿,你好有心机呀!”
怀表盖内侧,镶嵌着一张小尺寸的林熠熠的照片,看起来就跟大头照似的,照片里的林熠熠冲镜头笑得很温柔。
以前看电视电影,有看过将照片放怀表里面的,她觉得挺好玩的,就特地去照了一张放进去,不过当时她只是想着自己看着玩,现在她和季游鸿确定关系了,就想着送这个过去,他们没办法天天见面,睹物思人总可以吧,只要他想看一眼时间,打开来就能看到她,多好。
两人道了别,看秦梦上了车,林熠熠才转身回屋。
林敬亭还坐在沙发上,李玉在一旁打毛衣,墨绿色的毛线看上去很漂亮。
林熠熠走过去的时候,林敬亭看了她一眼,道:“难得有个朋友来家里玩,你却急着赶人走,太没礼貌了。”
林熠熠撇嘴,不接这个话题,舒服地窝进沙发里,对林敬亭道:“哥,你是不是还把方杰留在身边了?”
“为什么问这个?”林敬亭看着她。
“就是觉得奇怪,方妮被抓,你也查出她私底下做了很多对不起你的事,你怎么还愿意留着方杰?他可是方妮的哥哥。”
林敬亭打开桌上的雪茄盒子,拿出一根后仔细地剪开,“从大烟馆开业,方杰一直都在,参与很多事情,也知道很多事情,方妮出事,我有查过他,他并没有跟日本人来往,方妮的很多事,都是满着他做的。”将雪茄点燃,他抽了一口,又道:“兔子逼急都会咬人,更何况是一头狼!我目前还不准备动他。”
林熠熠道:“哥,他确实是头狼,还准备吃人。”
林敬亭眯着眼道:“怎么说?”
“季游鸿已经查出来了,昨天雇佣马匪行凶的,就是方杰。”
林敬亭很不爽地嗤笑道:“他说你就信?”
林熠熠点头,道:“当然信,你不是也找人去查了吗?那迟早也能查出来的,只不过是他们部队查得比较快。”
林熠熠早上是故意将昨天的事情告诉李玉,她知道李玉肯定会跟林敬亭说,之所以借李玉的口说出这件事,也是为了避免正面和林敬亭对上,从而减轻他的怒火,事实证明,这方法很有效。
见林敬亭没说话,林熠熠又道:“方妮被抓,方杰早怀恨在心,昨天知道季游鸿落单,就通知了马匪,哥,方杰当时也是知道我在场的,但他给马匪的指令是,一起杀了。”
李玉捂着嘴,难以置信地看着林熠熠,“这些是小秦来告诉你的?”
林敬亭一根雪茄抽不到两口,又烦躁地灭掉了。
听到李玉发问,林熠熠点点头,道:“方杰是哥哥的手下,他现在这样公开与季家叫板,还不是仗着哥你的势力,但这样一来,哥哥就处于被动状态,你真的愿意被一个手下牵着鼻子走吗?”
其实林熠熠说这么多,只有一点真正让林敬亭坐立难安,就是方杰居然想杀林熠熠,单是这一项就足够让他暴走,至于跟不跟季家斗,都斗了这么多年,他真不介意再继续斗下去。
“现在大烟馆处在这么微妙的位置上。很多人都盼着你出事,哥,万事还是要小心为妙。”
林敬亭点头道:“这事我自会去查清楚,你一个小姑娘不要整天琢磨这些事。”
林熠熠耸耸肩,不再说话,说多错多,林敬亭有听进去,她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接下来几天,林熠熠继续被禁足,但她其实也没闲着,林萧很早之前订的一架缝纫机刚好到货,林熠熠跟李玉就还开始折腾这东西,林萧还很贴心地给她们请来师傅教她们使用方法。
李玉整天闲着,这会终于找到事情做,便干劲十足地学起来。
两人一起研究缝纫机,一起研究衣服款式,林熠熠主要还是缠着她做各式各样的旗袍,在她的坚持下,李玉给她做了一件无袖的、开叉开到大腿的旗袍,林熠熠私下试穿了一下,把李玉羞得脸都红了,“这种衣服穿出去,别说你哥要打你,我都想打你!”
这些衣服自然是不能给林敬亭知道的。
离林敬亭的生日越来越近的时候,林公馆忽然发生一件怪事,三更半夜的时候,总是隐约能听到有人敲木鱼的声音,最先开始是林熠熠先发现的,后来发展到连陈婆在一楼都隐隐听到。
林敬亭让家丁将公馆里里外外翻了个遍,都没有收获,一时间搞得人心惶惶的,林敬亭没办法,只能多派几个人守夜。
又过两天,李玉说她晚上总是做一个梦,有个和尚坐在一块石头上念经,任她怎么询问都没有理睬。
林熠熠结合最近的怪事,得出结论是:“会不会是因为哥哥准备去礼佛,家里才会出现跟佛有缘的事情?俗话说:心诚则灵,我哥这么诚心,佛祖肯定能感应得到!”
说来也奇怪,在林敬亭出发去栖霞寺的前两天,木鱼声就没了,大家都在说,这次大少爷礼佛,肯定能心想事成!
因为李玉也做了关于佛的梦,所以这次林敬亭也将她带去,最后就把林熠熠一人留在家里。
家里其他人哪里能看得住林熠熠,林敬亭李玉前脚刚离开林公馆,林熠熠后脚也跟着出门了,一开始司机不同意带她出去,但听说她要自己去拦马车,也只能妥协,比起让她去坐外面的车,自家的司机肯定会更安全。
林熠熠刚跟季游鸿确定关系,就被迫分开这么多天,早已相思成灾,这会出门,就直奔秦家而去,不过在去的路上,心里多少有些埋怨季游鸿的不解风情,不能见面,难道就不会给她写封信什么的,难道他就一点也不想她?
作者有话要说: 有没有发现,我又准时更新了,嘻嘻嘻,昨天好多人留言,我今天再将红包发了,爱你们……
第37章
林熠熠来过秦家几次; 第一次进秦家,是被秦梦从正门迎进去的; 后来为了方便,她都选择从后门进,不仅可以省去很多路程,也能避免和主屋的长辈们打照面; 省时又省事。
时值冬天,后花园比往常要萧瑟许多; 林熠熠从这里经过几次都没遇见过谁,今天却意外遇到个遛狗的公子哥,那狗是一只块头很大的藏獒; 纯黑色; 毛发很长,远看就跟头熊似的; 见到有生人,便龇牙咧嘴,眼冒凶光。
林熠熠习惯走后花园中间的小道,此时看到小道被凶猛的大狗挡住去路,只好绕到旁边准备去走回廊; 那公子哥就在这时出声喝住她; “你是谁?为何擅闯秦宅?”
林熠熠停下脚步; 回身去看那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