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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6章

女主渣化之路-第5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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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谁能保证自己的一生都能心想事成呢。
  连很好;可他越好;她越是不能靠近。
  正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那边的男人突然发出了奇怪的声音,这绝不是因为快乐,清欢敏锐的眯起眼睛,是鬼气。那个女鬼果然没有离开,她无比庆幸自己还留在这里,否则刚才要是走了可就错过了。
  连没来得及说话,小姑娘已经飞奔着离开了。他怕她有危险,赶紧追上去,结果两人都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那两人仍然在抵死缠绵,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面上都是快乐欢喜的表情,可男人眼神迷离,完全没有注意到他的妻子身上浮现出了另外一个影子,那个影子血肉模糊,正咬着他的脖颈饮着鲜血。他的快乐来自于性,这都是假的,只有痛楚是真的,当快乐与痛苦交织在一起,就让他发出了先前那种诡异的声音。
  缠绕在两人身边的淡淡黑气给人一种非常不好的感觉,女鬼注意到了他们,对着清欢龇牙咧嘴的威胁,清欢往后退了一步,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和那天比起来,女鬼的力量强了很多,她竟然都能附身了,而且还能做到完全掩盖气息。如果不是因为这种运动导致她现行被自己察觉,她根本不会知道。
  “那个是……”
  听到连不敢置信的声音,清欢看到了他脸上震惊的表情,这才意识到,不仅女鬼变强了,甚至普通人都能看到她了。这得多么强大的力量?恶鬼之所以能杀死人,就是因为它们的力量强大到一个程度,就可以随心所欲的制造幻境,从而利用人心的弱点杀死想杀的人,可真正能显行的太少了,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明明死于恶鬼之手,医学解剖的结果却都完全正常找不出毛病。
  可这只女鬼怎么会变得这么厉害?清欢掌心的天雷印都隐隐发疼,她遇到的怨鬼越是强大,掌心的天雷印就越是灼热,如今灼热的程度让她知道,这绝对不是好解决的东西。
  她不假思索地伸手朝女鬼抓去,女鬼冷笑了一声,诡异阴森的笑让连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清欢却丝毫不惧,她掌心的天雷印是十八岁过后逐渐长出来的,和她是一体,根本不惧鬼物。果然,当她的掌心碰到女鬼的时候,那森森的鬼爪立刻冒出一阵腥臭难闻的黑烟,女怪嚎叫着离开了女人的身体,清欢看了下自己的手心,又烫又疼。“恶灵退散!”
  结出手印打过去,女鬼见识到了她的厉害,这一下并不敢硬接,而是怨毒地看了清欢一眼,便迅速化作一团黑气消散了。
  俗话说得好,穷寇莫追,而且今天她准备的不够充分,很多东西都没带,说白了还是这身衣服碍事。清欢转过身,连已经将那对小夫妻扶了起来,并用外套将他们的身体掩盖住。
  女鬼离了女人的身体,才看得出来女人根本不复初见时那般红光满面幸福美满,被鬼物附身怎么可能如常人一般呢,且不说别的危害,便只是精气都要被吸走的。她现在形销骨立,整个人都似是老了几十岁。
  男人更是憔悴,他眼圈发黑印堂发青,看起来不像是人倒像是僵尸,要是手头有符清欢第一时间就先贴张试试看能不能镇住。她把连拉开:“你别靠近他们,他们身上不干净,免得脏到你。”
  晦气这种东西看不见摸不着,但却是真实存在的,连要是跟他们接触久了,只怕不出点事也要大病一场。
  “你也要小心。”
  “没关系的。”他关心自己,清欢感到心中一阵甜蜜,但她很快克制住了。“我跟你不一样。”
  是的,他们不一样。
  他出自幸福的家庭,过着普通人的生活,但她……她是不一样的,她和这世上的所有人都不一样,师父说过,天师这一行本来也不是都必须孤独终老,可无论是哪一代天师,他们最后的结局都大同小异。因为他们永远保护不了心爱的人,因此这一行最好无亲无故无牵无挂,这样,便可不受任何鬼物威胁。
  连这样的人,应该很幸福很快乐的生活,每天都充满阳光,而不是跟她在一起,不是鬼就是怪,日日夜夜,连个好觉都不能睡。
  没有人能受得了这样的日子。
  可这样的生活,总得有人过啊,这世间才能太平。如果没有人去做的话,又要怎么办呢?
  天师们被人们排斥,他们被称为怪物,神经病,一生默默无闻,有些甚至不得善终。可这样的人如果不存在的话,这个世界要怎么办呢。谁来拯救活人,谁来为怨鬼伸冤?
  清欢咬破手指在小夫妻两人的脑门上画了个符,又念了两句清心咒,两人慢慢醒过来,却都是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清欢直接问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有个女鬼一直跟着你?你到底做过什么?”
  男人呆呆地看着她,眼神仍然是迷离的,还没有完全清醒。清欢叹了口气,看向连,他也皱着眉,这时候突然传来黑衬衫的声音:“啧,我是说小丫头总得长大,可你也不能带她来现场观摩这么久吧?”
  清欢心想你也有脸说,刚才我跟连走的时候你看得眼睛都不眨一下的。不过……“你为什么会在这里?”那刚才出事的时候怎么不在?
  “再好看也看腻了,过去接了个电话,回来想接着欣赏来着,谁知道你们俩都回来了。”
  真是太不要脸了。
  清欢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人,无话可说。连早习惯了黑衬衫的说话方式,但清欢在这里,干干净净的小姑娘听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可不行。“段,注意你的措辞,她还小。”
  段的视线从清欢带着婴儿肥的小脸下滑到她胸口,半晌点头:“是挺小的。”
  好想打他哦!想给他贴张痒痒符,让他脱掉衣服抱着雕塑蹭七八个小时。清欢忍住自己蠢蠢欲动的手,对着段翻了个大白眼:“你这个真讨厌。”
  小丫头连讨厌一个人都要光明正大的说出来,连跟段都笑了,清欢恼怒地不理他们,转身又问那对小夫妻:“你们听没听到我说话啊?还不说实话,你们不要命了?”
  段懒懒地说:“他们才不会告诉你,那可是个大丑闻,传出去怎么能行?”
  “啊?”清欢眼睛一亮。“你知道?”
  “我知道啊。”段耸肩,“没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事实上他在婚礼那天就很好奇了,然后就顺便查了一下,因此对于这个男人的现状可是一点都不同情。“这种人救他干什么,让女鬼索命不是刚好。”
  “你怎么能这么说?”清欢不满地道,“就算他该死,女鬼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她已经不是活着的那个人了,就算她真的报了仇,她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杀戮之心,她只会继续杀人,根本不会停手。所以这个人不管该不该死,都要制止女鬼。”更何况,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女鬼的力量简直可以说是突飞猛进,如果不早点制止,肯定会出大事。
  除了吃人,还有什么能让怨鬼的力量增强的这么快?
  段被她堵了一句并不生气:“那你想不想知道为什么?”
  “你会告诉我吗?”
  “当然,只要你叫声哥哥,我什么都告诉你。”
  清欢皱眉:“我不是说了你们认错人了吗,我不是你家的人。”
  “这个等做完亲子鉴定就知道了,但现在我就是先认你这个妹妹,你叫不叫?”段好整以暇地说,“我先说在前头,如果你不叫,我是不会告诉你的,等你自己去查至少也得好几天,那个时候……恐怕得死更多人了吧?这段时间一直有奇怪的连环命案发生,你还想再多发生几起吗?”
  他精准地抓住了清欢的弱点。

  ☆、第七十七碗汤(十)

  第七十七碗汤(十)
  “人命关天,你就不要逗她了。”连微微皱眉。
  “哥哥。”
  清欢清清脆脆叫了一句;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叫个哥哥而已;又不掉块肉。“现在你能告诉我了吧?”
  段笑呵呵地道:“当然。”
  他看了看那对还有点迷糊的夫妻,露出了带着嘲弄的笑容:“丁家的小少爷自小长得好;脑子又聪明,可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得知他结婚的时候我还很惊讶;这小子爱玩是众所周知的;谁知道有一天他也能定下心来要成家了呢?看他跟未婚妻相处的方式;这是真爱没得跑了。”
  清欢睁着大大的眼睛听他讲。
  “刚才那个……就是你说的女鬼之类的生物吧,到底是谁我也不清楚;因为丁毅这小子玩弄过的女孩子多如过江之鲫,数也数不清。”
  “玩弄感情?”清欢想了想;“像是的。那个女鬼一直趴在他背上,结婚那天还跟着他一起敬酒呢。”
  “这就是了;丁毅最会说些甜言蜜语,女孩子都吃他这一套,再加上他大方又舍得花钱;可以说是泡什么妞儿都手到擒来。”
  清欢不喜欢他语气中说女孩子的语气。“你的意思是;那些女孩都喜欢他的钱咯?”
  “不全是,但很大一部分是。”段诚实地摊手,“这我可没乱说,你要是不信,我那还有一大堆资料可以给你看看,里头都是丁毅的猎艳史,就怕你看了之后头大,因为实在是太多了。”
  清欢努力回想了一番:“那个女鬼……血肉模糊的,看不清楚本来长什么样子了,而且她很凶,穿着一条红裙子,头发很长,虽然是恶鬼,但附在丁毅妻子身上的时候非常温柔,刚才你们也都看到了不是吗?”
  “说起来,丁毅追过的女孩不胜枚举,对他付出真心的人也不少,但有一个还是挺特别的。”
  有多特别呢?
  就说丁毅这人吧,含着金汤匙出生,家里七代单传就得了他这一个独苗苗,简直要把他惯上天去了。不管他闯了什么祸,家里都给他擦屁股。结果这小子有段时间觉得用钱追女孩很无聊,竟然也想去寻找真爱。就偷偷到隔壁市去,装成一个落魄辍学的青年找了份快餐店员工的活,然后很快就和一个女同事谈起了恋爱。
  女孩子刚刚高三,虽然学业繁忙,但为了减轻家里负担,高二暑假就出来找了份工作打工,结果恰好跟丁毅认识了。丁毅嘴甜长得又好看,再加上惯会摸清女孩子的想法,很快女孩子就沦陷了。虽然知道这个人无父无母也没有学历,但她一点都不在意。丁毅也觉得这姑娘好,两人着实是过了一段甜甜蜜蜜的日子。
  可惜,这样清贫的生活,对丁毅来说,偶尔为之是情趣,可一辈子都这样过他才不乐意。女孩子是很漂亮,可不过是小家碧玉,是他山珍海味吃过了之后的清粥小菜,换换口味是心血来潮,一直吃怎么能行?
  所以他很快就厌倦了。
  他不告而别,女孩子不知道去哪里找他,偏偏这个时候发现自己怀孕了,他们偷尝了禁果,对女孩来说把身体交给心爱的人是非常神圣的,可她在丁毅的花言巧语下,什么戴着套不舒服,想跟她做最亲密的接触……之类的话,根本没有想过做安全措施。结果丁毅消失后,她才发现自己怀孕了。
  这个时候她已经高三下学期了,马上面临高考,全家的希望都寄托在她身上,但她已经回不去了。
  十七岁的女孩子,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明白,也没有人来告诉她应该怎样做。她不敢面对老师同学们的目光,更不敢回家后看见父母殷切期盼的眼神。她只能选择逃避。她想去打胎,可是她根本不敢去医院,又没有门路找黑诊所,然后某次偶然的机会,她看到商业报纸上一张群英荟萃的照片,英俊的青年那么眼熟。
  她费劲千辛万苦,欺骗了父母,跟学校请了假,满怀希望地去找他。可丁毅不耐烦地告诉她那只是个游戏,现在他们玩完了,并且嘲笑她贪慕虚荣,不知道肚子里揣着谁的种也敢来赖着他。
  女孩被赶走,她不敢回家,她万念俱灰,她觉得没了希望,所以她偷偷混进了丁毅家的公司,从顶楼跳了下去。
  那个时候她穿着丁毅给她买的一条红裙子。丁毅那会儿一毛钱都没带,这条裙子是他一个月的工资。漂亮的青年顶着满头大汗在烈日下双手将打着蝴蝶结的礼盒递给女孩的时候,她的心跳的极快。
  最后也是这条裙子陪伴她结束这段关系。
  她跳下去的时候正是丁毅开车下班的时候,就在他面前,她摔的血肉模糊,眼睛却睁着,她肚子里还鲜活的孩子,也因此成了一滩烂肉。
  她死了。
  从那以后丁毅日日夜夜开始做噩梦,他开始改变,颓废、酗酒、赛车……什么样危险的事情都敢干,直到他遇到现在的妻子,也就是他的真爱。
  年少轻狂的时候过去了,他不再是随意玩弄感情的青年了,他变得成熟,并且为了心爱的未婚妻开始改变自己。多么美好啊,已经过去很多年了,谁都不记得那件事了,他被爱情滋润的非常幸福,他觉得自己终于可以重新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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