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渣化之路-第5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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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一个跳楼的姑娘,你应该认识啊……不对,你肯定认识。”清欢看到那女鬼血肉模糊的脸都做出了悲愤的表情,忍不住扭过头去,她虽然不怕鬼,但她怕丑。“大概二十五六岁,穿着一条白裙子,头发很长,到这儿。”比了比大腿的位置,头发这么长的女孩子是很少见的,这个新郎不可能不认识。
新郎听了脸色更是惨白:“我根本不认识这样的人!”
“就是!你是什么人,从哪儿冒出来的就在这里胡说八道,赶紧出去,保安都是干什么的,请他们来,就让随便什么心怀不轨的人进来吗?”新郎的母亲冷冷地说,大声叫了保安进来将清欢抓走。
师门有训,不得对普通人出手,本领学来是保护别人的不是伤害别人,所以清欢只好被两个保安夹在手臂下拖了出去,她一点形象都不在乎,对着新郎大声呼喊:“要是有什么问题记得找我啊!不要害怕!我就在这外头等你!”
这似乎就只是一场小小的闹剧,没有人把它放在心上,贵宾席上一个穿着黑色上衣的男人却看向了清欢离开的方向,俊秀的眉眼间荡漾着动人的笑,仔细一看,这是个极其好看的男人,在场的客人们莫不是盛装出席打扮的整整齐齐,唯有他穿着黑衬衫不系领带连扣子都没扣紧,整个人都透出一股懒散而堕落的味道,偏偏又长得极俊,让人生不出恶感来。
清欢被丢出教堂,她一屁股坐到地上唉声叹气,这年头天师不好当,早知道托生在几百年前就好了,那时候民风淳朴钱也好赚。说到钱……她摸了摸口袋,身上的道袍都破破烂烂脏兮兮了,全身上下也就三四个钢镚,顶多买几个馒头,可是几个馒头够干什么的啊,说来现在这个世界也算好的,生意不好做啊。
所以好不容易遇上一桩,她一定得做成才行,不仅造福社会还能养活自己,何乐而不为?就怕见到师父那会儿自己先饿死,那可划不来。
为了能吃上饭,身为茅山派第六十九代天师的尊严算什么,又不能填饱肚子,她现在都快饿晕啦!
刚才教堂里那个蛋糕,看起来真的好诱人啊……
☆、第七十九碗汤(二)
第七十九碗汤(二)
不过今天太阳很好,坐在地上也暖洋洋的;清欢忍不住想起自己跟师父住在山上的情景;有花有树有鸟有泉水;鸟语花香景色宜人的多美好;后来臭不要脸的师父跑出去玩也没关系;她一个人过得也很好。想想都怪那场挨千刀的雷阵雨,山里那么多棵树;你说你劈哪棵不好,你非要劈那棵百年老树,不知道那棵树都要成精了吗?劈也就劈了吧,断几根树枝再说难免;你把整棵树从中间劈成两半说得过去?人干事?
劈成两半也算了吧;坛子竟然也被劈碎了,当时清欢就知道要糟糕;她眼睁睁看着数十团黑气从坛子里冒出来然后瞬间消失不见;连让她去抓的时间都没给。
最可气的是;劈完坛子之后雷阵雨就停了,气死了;好像它也知道自己做错了事所以不敢再下雨;毕竟清欢的衣服晒在外面没来得及收。
……扯远了,她就是觉得坐在墙角懒洋洋的晒太阳很舒服,要是能舒舒服服的泡个热水澡再换身干净衣服就好了,这辈子都没这么邋遢过,半个多月穿同一身衣服,幸好现在初夏不是太热,否则要是天天出汗,清欢立刻就回山上避暑去。
她盘腿坐在马路对面的墙角等婚礼结束,结果等着等着被阳光晒的昏昏欲睡,等到她醒来,就看见一张在面前放大的俊脸,吓得清欢一个后仰,脑袋恰好撞在墙上,疼得她眼泪狂飙:“啊……”
“没事儿吧?”男人问,想要给她揉一揉却被清欢躲开,她委屈死了:“你干什么吓我啊!”
“不好意思,我就是看到你在这里睡着了,所以想提醒一下你而已。”
清欢现在过得跟流浪汉一样落魄,兴许她穿得还没流浪汉好呢,这男人怎么这么善良?她揉着脑袋打量起眼前的这个人,哇,长得真好看。在心里感叹了一句,“有事?”
“我是刚才那场婚礼的客人,听到你的话,挺有兴趣的,你手上的东西可以给我看一下吗?”
这个倒是无所谓,清欢伸出右手,她的天雷符是自然生在掌心的,寻常鬼物根本不敢靠近,平时她就以这个来区分有足够力量幻化出人身的鬼物。但从来没有人靠她这么近过,而且这个人还在轻轻地用指尖划她柔嫩的掌心。
清欢怕痒,忍不住瑟缩了下将手抽回来:“不要动手动脚的。”
“不好意思。”男人温柔地笑了笑,“对了,婚礼已经结束,新郎新娘去酒店了,我们准备吃喜宴,你要来吗?”
清欢很想有骨气的拒绝一下,但她肚子叫了……漂亮的猫眼本来懒洋洋地半眯着,现在睁的大大的:“可以吗?我可以去吗?我这样去不太好吧,新郎新娘不会欢迎我吧?我能吃吗?”
问了一连串的问题,说白了还不是想吃饭。男人被她逗笑了,刚才在会场他就觉得这姑娘很有趣,而且也实在是好奇这年头怎么还会有人穿成这样说些迂腐过时的话。“当然可以,我这点薄面他们还是会给的。”
听了这话,清欢立刻从地上窜起来:“那还等什么,快走啊!”
男人将她带到酒店,清欢才知道他的名字叫连,也不知道姓连还是名连,反正所有人都叫他连先生,而且个个毕恭毕敬好像他很厉害。清欢这辈子见过的男人,满打满算,下山之前就那么一个,还是个胡子拉碴的糟老头。这样英俊又温柔的男人实在是让人招架不住,她差点都要动凡心了,好在及时想起自己勉强算是出家人,才堪堪把持住。
婚宴上新郎新娘过来敬酒,对连很尊敬,包括两边的父母,看到她就在连的身边也没说什么,态度和之前在教堂里完全不一样。清欢不在意别人对自己如何,在她看来,救人是她的责任,别人是否感谢她是别人的自由,所以她从不强求,只要给碗饭吃就好,如果有钱的话……那给点也不是不行。
不过这一次她没心思想这些,而是一直在看新郎背上的女鬼。她看起来似乎并不恨这个男人,而是非常爱他,脸颊贴在他背上,沾染着血污的头发遮住了眼睛所以看不出什么表情,但从她周身表现出的气场来看,她似乎没有要害这个男人的意思,她只是想……跟着他,让他鸡犬不宁,日日夜夜难以入眠。
有恨,也有爱。
清欢忍不住叹了口气,她虽然是个新手,但勉强也算是有点经验的人,理论知识尤其丰富。她所见过的,师父讲过的,师父收过的那些女鬼里,大部分都是为情所困,很多人生前温柔善良,可是死后她们都会抛弃那份温柔与善良。
她们不知道自己丢失了什么样的宝物,伤害她们的人也不知道他们做错了什么,这个世界有时候残酷的一点都不留情。
连很给面子的喝完了那杯酒,对清欢微微笑了一笑:“怎么了,你看起来很沉重。”
“没什么。”普通人是不会信的,所以清欢一般能不说就不说,连这个人很好,带她来吃饭不说还这样轻声细语的跟她说话,下山的这几个月她遇到过很多人,看到她这样穿着打扮的,不是觉得神经病就是敬而远之,说起来连还是第一个主动靠近她的人呢。
清欢饿了,所以她虽然脑子飞速运转,但嘴巴跟手都没有停。别人聊天的功夫,她已经吃了桌子上菜的三分之一了——一个人完成轻而易举,谁叫她之前整整三天没吃饭,就剩下几块钱总得给未来打算打算吧,过日子得有规划啊不能乱花钱。
连看出来她不想告诉自己,轻轻笑了一下,清欢瞄准了果盘里的一块西瓜,结果筷子刚伸过去,一只修长的大手就快一步将西瓜拿走,她只能用渴望的眼神跟着西瓜看过去,这才发现自己对面坐着一个不亚于连的英俊男人。
只是这个男人和连比起来的话就非常不一样了,显得更加随和,也更加慵懒。他的黑衬衫开了两个扣子,露出一片白皙却结实的胸膛,此刻手上拿着那块清欢很想吃的西瓜却并不吃,纯粹是拿在手上玩而已,看的清欢心都要碎了——你不想吃的话可以给我呀,我不嫌弃的!
可能是她的眼神充满渴望,黑衬衫男人发现了,先是瞧瞧西瓜又瞧瞧清欢,笑起来:“你想要?”
是啊是啊,她猛点头。
男人对她嘿嘿一笑,拿起来,就在清欢以为他要给自己的时候,他放到嘴边咔嚓咬了一口。那声音清脆的哟,清欢都能想像出来,那块西瓜有多么饱满,咬一口,甜美的西瓜汁就充满口腔,咽下去更是美味。
唉。
连注意到了,然后清欢面前就多了一个果盘,里面是切的整整齐齐的新鲜西瓜,她惊喜不已,对连拱了拱手,小猫一般:“你真是个大好人!”
说话的同时再看一眼黑衬衫男人,那眼神表达的很明显了,都是人,差距可真大啊!
黑衬衫男人被清欢这一眼看的说不出话来,捂着心口有点发懵,哎哟这脏兮兮的小道姑怎么回事……那一眼瞧的他心脏发热啊,怎么眼睛那么亮的,明明头发乱糟糟脸上还有灰尘,说起来连那个家伙不是有洁癖么,怎么会对个小道姑这么照顾。
然后男人想到连家里的状况,顿时了然,想来是病急乱投医了,这小道姑虽然说不知道什么来历可能是招摇撞骗,但到底是有两把刷子,刚才教堂里那一幕大家都看到的。
清欢不知道这些人心里在想什么,她也一点都不在意,她现在最在意的是自己能不能在这盘西瓜吃完后不去厕所,这样的话就能等到下一波了!
完全没有意识到桌子上其他人都看她,因为大家都不好意思动筷,唯独她一人吃得开心。尤其是因为两个美男子都坐在这一桌,同桌的年轻女孩们就更不好意思吃了,结果美男子的注意力全被这个胡吃海喝的脏丫头吸引走,你说气人不气人?
又过了半小时清欢才吃饱,她拍了拍肚子感动的差点哭泣,这样的话她就不用担心未来三天的食物了,吃一顿顶好几天不饿。
吃饱了,才有心情来解决问题。
她又朝新郎看去,随着新郎新娘每一桌敬酒的举动,他背上的女鬼也会随着他的动作做拿酒杯的样子,看起来就像是它也是个新娘子。
这两人之间的感情纠纷是肯定的了,就是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清欢不大擅长处理这个,因为她所见到的恶鬼都听不懂人话,它们决定留在这个世间的时候,其实就已经失去了作为人最重要的东西。
想一切如初,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所以才说,人鬼殊途。
☆、第七十九碗汤(三)
第七十九碗汤(三)
有句老话怎么说来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哪怕你是无神主义者;也应该对鬼神报以敬畏之心;不相信可以;但绝不能口出狂言;否则一定会惹来祸事。
清欢吃完婚宴就蹲在酒店门口看新人们被送回新房,晚上自然还有一番热闹的景象;但她觉得自己不用跟过去看了,新郎的母亲看到她就翻白眼,刚才要不是连带她进去,估计她早就被赶出来了。
人家不相信;她也不能强求;可不救人也不行,所以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待在这;至少要保证出事的时候她能将损失挽回到最小。
只不过到那个时候;想解决都晚了。
唉;她老气横秋地叹了口气,一双黑色的皮鞋停在她身边;清欢忍不住看过去;然后又看到自己的鞋子。她穿的是自己纳的布鞋,因为一路跋山涉水脚趾头都露出来了,这样落魄,也难怪别人不信她啊。抬头瞧见连温柔的笑脸,清欢在心底想,要是自己也跟连一样穿得人模人样的,肯定不会赶出来。
不过修行之人难免过点苦日子,她早习惯了。十五岁之前的虚荣贪婪早已在这几年的清心寡欲中变得暗淡,现在唯一能吸引清欢的只有吃,如果有好吃的,那自然另当别论了。
“你准备去哪里?”
“就在这等着,他们肯定会回来找我的。”清欢说。
“这么确定?”
“对呀。”清欢理所当然地说,她有十足的把握会出事,说来也是新郎命中注定有此一劫,更何况他做错了事,不受点惩罚实在是说不过去。再说了,不是她不救人,是他们自己拒绝她的。有些事情一旦做下,想要将其当成过去彻底掩埋,那根本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个世界都看着呢,你做了什么,都看着。等到以后,是非曲直,自然有一番定论。“他们撑不了几天的。”
“那这几天你打算怎么过?”
“就这么过啊。”还是很理所当然的态度。“到哪儿不能过?只要能喘气就是活着,我又不是什么千金大小姐,我师父说我天生孤煞命,注定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