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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我的饭馆很美味 完结+番外-第1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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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这么多年来父子俩在战场上受过大大小小无数的伤,她这个当妻子当母亲的都不知道多难受,每次他们出征她都一宿宿地睡不着,但也做好了心理准备有一天会失去丈夫和儿子,那时候她会痛不欲生,但她不会阻止他们去干他们应该干的事情。
  她明白,轩辕麒这小子也是怕自己有一天会回不来,怕到时候白白拖累了妻儿,索性干脆一开始就拒绝,米味能理解他,但她同样能理解宝珠,只要跟心爱的人在一起就行了,哪会在意以后会不会分离,就算对方死了,自己也会默默地守着,可惜轩辕麒看不透这一点,固执地用自己的方式为对方好,殊不知这样才是伤了人家的心。
  希望这次臭小子可以抓住,不要白白辜负了一个好姑娘而抱憾终身。
  轩辕麒终于没心思去管晨曦的事了,晨曦每天照顾着断了胳膊的肖储封,终于渐渐地开了窍,等肖储封伤好之后,答应了肖褚封的求娶,两人在轩辕府举行大婚,肖储封正式成了轩辕家的上门女婿。
  全天下的人都觉得肖储封脑子有病,觉得这人要不是疯了就是脑子被门夹了,可不是嘛,抛弃权势地位给人家当上门女婿不说,还娶了个貌丑能吃又能打的女夜叉,这是正常人能干出来的事?
  然而,婚后不久,所有在背后嘲笑肖储封的人就被打脸了。肖储封第一次携妻出门,两人并排走在街上,男子风神俊朗宛如嫡仙,但身边的女子却丝毫没有被他的光芒所掩盖,反而更让人移不开眼,只见女子国色天香姿容如仙,美貌得不似真人,单单只是站在那里就让天地间黯然失色,别说男人,就是女人看了都迈不动步。
  满大街的人都停下了本来的动作,直愣愣地盯着肖储封身边的女人看。
  晨曦第一次被这么多人盯着,身上不由自主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也终于理解为什么从小到大娘要自己遮住脸了,因为遮住脸方便啊,不然天天都被被人当成猴子围观。晨曦想了想还是掏出自己的帽子戴上,把自己的脸遮住。
  遮住了脸后,众人终于从那种美貌冲击中回过神来,但刚刚看到的那张脸却深深地印在了他们的脑海里,再也忘不掉了。
  “刚刚那女子是谁?难不成这上门女婿刚刚成亲就敢公然找别的女子厮混?不怕大司马父子两把他的腿打断啊?”这是所有人内心的疑惑。
  这时有人弱弱地说:“刚刚那个,好像,好像就是轩辕小姐啊。”
  有人附和:“好像的确是啊,你们看她腰间的鞭子,还有身后跟着的那条狗,不是本人是谁?”
  此话一出,全场皆静。
  过了好久才有人出声,声音里带着满满的不可置信,“不是说轩辕家的那位小姐是个丑女吗?怎么会那么美?”
  “人家一直遮住脸,也许根本就不是因为丑,这只是大家的猜测而已。”
  “对啊,遮住脸并不一定是因为丑,也有可能是太美了,那样的美貌要是不遮住,这得多麻烦啊,要我我也得遮。”
  “我去,谁说那位脑子有病的,我看他才是赚大了好吧,要是能娶到这样的美人,别说上门女婿,就是上门当孙子都行啊。”
  “哎呀亏了亏了,早知道轩辕小姐这么美,我就早一步去提亲了。”
  “滚吧你,就你那样去给人当上门女婿,人家大司马得给你一脚踢出来。”
  “我这样怎么了?你什么意思?”
  一场由晨曦的美貌引起的风暴在京城刮了起来,成为了全京城人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而那些原本嘲笑肖储封的人却再也嘲笑不起来了,反而变成了羡慕,毕竟美成晨曦那样的,百年难见,就算凶悍一点能吃一点,在这样的美貌之下就可以忽略不计了。
  这话题的热度一直持续到了次年春天,直到又一大劲爆话题出现,这才重新引起了众人的注意力,那就是大司马之子轩辕麒向皇帝提亲,求娶皇帝唯一的掌上明珠宝珠公主,皇帝同意了,两人在半年后举行大婚。
  轩辕麒和宝珠大婚当日,锣鼓喧天,十里红妆,满京震动,场面壮观到让人叹为观止,再一次成为许多人脑海中磨灭不去的深刻记忆。


第107章 番外七
  轩辕麒成婚之后;和宝珠两人反而先妹妹一步有了孩子,次年冬天,宝珠顺利为轩辕麒诞下轩辕家下一任嫡长子;取名轩辕宇;这孩子一生下来比小时候的米小宝还能吃,倒是跟他姑姑晨曦小时候有的一拼,宝珠自己的奶水都不够他吃;同时备了两个奶娘才算是能把这小家伙喂饱。
  除了能吃,这孩子也继承了轩辕家的大力基因,一出生就力气大得惊人,不用怀疑;以后又是一员猛将;轩辕家也算是后继有人了。
  轩辕宇的出生似乎带来了好运;三年没怀孕的轩辕晨曦突然怀了孕,次年为肖褚封生下一女;肖褚封欣喜若狂,爱若珍宝。
  看着两个孩子都成家生子生活美满;米味终于放了心,回首一看,她和轩辕溯也不知不觉地老了,从青葱岁月到如今的已过不惑,不知不觉两人已相伴了二十多年。似乎成亲还在昨日;可转眼人生已过大半;时光真的是一个抓不住的东西。
  “我已经老了。”米味摸了摸自己眼角的一丝皱纹,感慨地对轩辕溯说。
  “不老;依然很漂亮。”轩辕溯眼里的爱意并没有随着时光的飞逝而减少半分;在他眼里;她依然是他心中最美好的珍宝,但他对她是有愧的,因为轩辕家的职责他亏欠她良多,这么多年来他时常带着儿子出征打仗,让她在家中担惊受怕默默等待。
  眼看人生已过大半,他也是时候放下身上的重担好好陪陪她了。
  “咱们去外面看一看吧,过一过你嘴中的美好退休生活。”轩辕溯如是道。
  米味点头,“好。”她也没什么放不下的了。
  轩辕溯在自家长孙三岁这一年,将轩辕家的重担全权交给了轩辕麒,然后向皇帝辞去大司马一职,回家后便收拾包袱辞别孩子,亲自驾着马车带着米味离京,打算带她到处看看这天下美景,过一过从来没有体会过的二人世界。
  两人从京城出发,一路上没有目的地随便走,想到哪儿走到哪儿,看到喜欢的地方就停下来住一段时间,尝一尝当地的美食,见识一下当地的风俗人情,遇到好玩的事情便会给京城写一封信,然后轩辕溯提笔画上图画,一起寄回去给孩子们看。
  偶尔米味来了兴趣,也会置一个摊子,往街边一摆,热热闹闹地开始卖吃食,有时候做煎饼果子,有时候卖饭团,有时候炸臭豆腐,有时候就做麻辣烫,反正想吃什么就做什么。轩辕溯呢就从当朝大司马变成了一个没有工资的打杂工,主要负责给米味打下手,两人一个做吃食一个收钱,生意好的不得了,但凡米味摆摊,摊前排队的人总能从街头排到街尾,成为当地一道奇观。
  不过,过分好的生意有时也会带来相应的麻烦,经常会遇到些眼红的人来找麻烦,不过最后都被轩辕溯几招摆平,吓得屁滚尿流地离开,倒是为路上增添了一丝乐趣。
  等在一个地方玩够了,两人就会离开,继续前往下一个地方。
  就这样,两人玩遍了山川大河,尝遍了各地美食,领略了不同美景,体会了异地风情,在生命的结尾阶段竟然重新体会了热恋般的快乐,米味之前常常遗憾他们两年轻时候没有好好地谈过一场恋爱就进入了家长里短,现在倒是弥补了这个遗憾。
  两人一共花了十年时间玩遍了大魏,又花了五年时间游览了周边各国,等到两人的头上生了白发,米味的身体也不允许再长途跋涉之后,轩辕溯才带着她回了京城。
  米味不像轩辕溯一样常年练武身体底子好,她手无缚鸡之力,平时又缺乏锻炼,一上年纪身体就不如从前,稍不注意就会受凉咳嗽,所以回到京城后再也没有出去了,也没有再开饭馆,就在家里陪陪孩子,带带孙子,也算是颐养天年了,尽管六十多岁的米味看起来跟四十多岁的人没什么差别,年轻得孙子们都不好意思大声喊她奶奶。
  还有一件事情让晚年的米味非常开心,那就是轩辕麒最小的小女儿轩辕冉竟然遗传到了她的厨艺天赋,小小年纪味觉就异常灵敏,任何食物只要尝一口就能分辨出其中包含哪些食材,比米味这个奶奶还厉害。不光味觉灵敏,小丫头也非常喜欢钻研厨艺,从五六岁开始,但凡尝到什么好吃的就喜欢追着大人刨根问底弄清楚这东西是怎么做的,甚至还自己跑到厨房里打算亲自试一试,结果第一次差点把府里的厨房给烧着了,等大人们找到她的时候头发眉毛都被火给燎着了,成了无毛星人,最后被宝珠给狠狠收拾了一顿才老实。
  但这依然阻止不了小丫头对厨艺这件事的热情,弄得轩辕麒和宝珠不得不在信中祈求米味早点回来,好亲自教一教这小丫头。米味看到信后,总是乐不可支,所以回京以后第一件事就算开始手把手教这孩子下厨。
  她发现这孩子的确天赋过人,小小年纪领悟力非凡,但凡教她什么菜只要教一遍她就学会了,而且颇会举一反三,甚至时常自己研制出一些新鲜菜式,让米味都赞不绝口,到了十二三岁之时,她的厨艺就已经达到了米味的七八成,再过几年绝对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小丫头最喜欢听奶奶年轻时候的事情了,知道奶奶年轻时候开了一家非常有名的饭馆,叫做很美味饭馆,立马就来了兴趣,还偷偷跑去杨柳巷里参观了一下,结果参观回来后就表示想要重新把这个饭馆给开起来,继续延续很美味饭馆的辉煌。并且立志要把奶奶的很美味饭馆发扬光大。
  很美味饭馆是米味一生的心血,对它的感情非同一般,现在有后人想要把它延续下去,她自然乐见其成,所以立刻就找匠人将饭馆重新收拾一番,然后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好日子里,放了一串鞭炮,将很美味饭馆再次开张了起来。
  如果说年轻人可能不知道很美味饭馆的大名,但那些上了年纪的就鲜少有人不知,但凡在京城里抓住一个上了年纪的人问他知不知道很美味饭馆,这人绝对要先竖一个大拇指,说一句天下美味尽在此,然后露出怀念的神情。因为这个饭馆曾经给他们的生命增添上了一笔浓烈的色彩。
  饭馆再次开张,曾经的那些老客们闻风而来,他们中的许多人都已经满头华发步路蹒跚,甚至还有人需要靠着儿孙的搀扶才能走路,但他们还是义无反顾地来了,看到站在门口的米味,一个个热泪盈眶。
  “老板,终于等到你回来了!”站在最前面的是超级老餮朱茂才,此刻的他不复年轻,满头银发一脸皱纹,背脊微微佝偻着,手上杵着个拐棍,但脸上却满是笑意,笑意中还带着泪意,“我还以为我这辈子都吃不到很美味饭馆的饭菜了呢,没想到在死前还能看到很美味饭馆重新开张,还能再吃上一口很美味饭馆的美食,我死而无憾喽。”
  米味笑道:“说什么死不死的,吃了我们饭馆的美食,怎么着也能再活二十年,不然你舍得去找阎王爷报道?”
  朱茂才哈哈大笑了起来,“不舍得不舍得,只要能让我吃到很美味饭馆的饭菜,我老头子就算跟阎王爷拼命也要多活几年。”
  有人附和:“对对对,老板啊,你可不能再关门了,你不在,我们吃什么都不香了,平白失了许多乐趣,你可不能让我们这些老人家晚年还失了口福啊。”
  米味笑道:“放心吧,不会让你们吃不到的,就算我老了干不动了,还有我的儿孙呢,这次也是我的孙女帮我重开很美味饭馆,她的手艺可是很不错的,今天你们这些长辈都好好尝尝,给她点意见。”
  王来财笑道:“老板你可别谦虚,能得你的一句不错,那就说明厨艺真的不错,看来小老板尽得你的真传,以后我们还有口福喽。”
  “不光我们有口福,我们的儿孙们也有口福了,今天我可是把我孙子带来了,非要让他好好尝尝很美味饭馆的美食,不然他老说我吹牛,压根不相信很美味饭馆的菜有多么好吃。”
  “我孙子孙女也说我吹牛,都不爱听我说很美味饭馆的事情,我也回家去叫他们来尝尝,让他们这些没见过世面的小孩子见识见识什么叫美味。”
  “哈哈哈,他们这些年轻人哪知道什么,等他们尝过以后就懂喽。”
  米味微笑着伸手迎客,“别说了,都快进来,今天所有的老客都免费,你们尽情地吃,可不要给我省钱。”
  “老板请客,那可得使劲地吃,吃够了才回家。走,咱们进去!”老客们意气风发,似乎都找到了当年的感觉,一个个像是当年那般一窝蜂地涌进饭馆,然后动作利落地抢桌子抢板凳,生怕抢慢了没有地方坐,毕竟很美味饭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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