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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快穿之红尘道-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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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他是帝王,坐拥山河的同时,身上也被套了无尽枷锁。
  前朝后宫,牵一发而动全身,一旦动荡,这好不容易安定的天下又会硝烟四起。
  他有爱,却不能独爱一人。
  三千弱水,独取一瓢,对他这平定天下的帝王来说泰国奢侈。
  十多年来,他们在这深宫之中相携走过,共享万人朝拜的荣耀。
  百年之后,他们更是会同卧一处陵寝。
  非得形容的话,皇后觉得,他们更像是枪虾和虾虎鱼。
  枪虾会挖洞,住在洞里。
  可有个家伙却要同住,那就是虾虎鱼。
  不过虾虎鱼也不白住,它会在洞口巡视,要是有外敌靠近,就摆动尾鳍通知洞里的枪虾。
  它们合作无间,这叫互利共生。
  他在前朝为她遮风挡雨,她在后宫免他后顾之忧。
  皇后想,公子想要她做的,或就是如此。


第102章 八零美食の诱惑(1)
  雪纷纷扬扬,像鹅毛,渐渐铺满整个首都。
  时令打着一把雨伞,缩着脖子,兜里捧着什么,走得飞快。
  到了一处四合院前,他用力的敲了几下门,一个老妇从里面把门打开。
  “哎哟,令小子,你又出去给老爷买吃食了?”
  时令笑得牙不见眼,看起来憨厚得很,老妇却不会这么觉得,这令小子的老爸,可是跟着大帅打过鬼子的人,听说他自己也是从小玩枪长大的人。
  “都伺候老爷多久了,这种事情都不需要老爷交代的。王妈你快回去暖着吧,今天下这么大的雪,老爷是不见客的。”
  “好嘞。”
  时令又和王妈说了几句话,这才往四合院东边的主卧方向去。
  他先去旁边的侧卧烤了会儿火,顺便烧了一壶茶。
  他看了眼外面的大雪,又看着渐渐沸腾的茶水,心想本来这时候首都的老爷们都是三三两两凑在一起喝一壶热酒,饮两句诗的。
  可是他们老爷虽然是文化人,但是一来从不饮酒,二来畏寒,这种天别说见客,不到万不得已连床都不下的。
  他想着他家老爷的习惯,手脚一点儿也不慢的将面前的茶壶用手帕包着把手给拎起来,又将怀里还热腾腾的老首都灌汤包用盘子装起来,又让佣人送了一碗熬得稀巴烂的花生百合粥,以及一碟秘制的四川泡菜。
  见这些备好了,他又盯着手上的腕表看了好久,待时间差不多的时候,就用托盘端着,敲响了主卧的房门:“老爷,该吃早餐了。”
  里面过了一会儿有动静传来,他就给身后两个佣人使了个眼色,两个佣人推门进去,进了内室伺候老爷洗漱,而他自己将菜布好后,又检查了一遍房间里面的火盆,还将窗户打开透气。
  他家老爷又怕冷又怕闷,还挑食,总之一个不顺心,一天不吃饭都可能。
  时令自两年前被他捡回来后,就一直照顾他,可以说是最了解他的人。
  内室里辰廉闭着眼睛,任由佣人给他穿好衣服。
  他面色苍白如玉,看上去病恹恹的,衬得双唇的红有些妖冶,明明是冬天,他的额头上却有一层细密的汗水,身形亦格外的纤瘦,仿佛一阵风就能将他吹倒。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时辰廉就是一个药罐子身体。
  先天不足,后天被时大帅的对家下毒,又在几年前为了救他那位元勋父亲中了一颗子弹。
  等到辰廉两年前接手这副身体的时候,它已经千疮百孔了。
  若非他一直慢慢的用灵力调理,原身早就如同原本轨迹一样,死在这个冬天了。
  佣人给他净面净手后,他就走出了内室。
  时令看到他,笑得憨厚:“老爷,早餐还热乎着呢。”
  辰廉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坐下咬了一口老首都灌汤包,蹙了蹙眉。
  “怎么,不好吃吗?”时令紧张的问。
  辰廉放下筷子,将花生百合粥就着泡菜喝完后,擦着嘴唇道:“肉不新鲜。”
  时令没有怀疑辰廉,面露戾气:“那些奸商,居然敢糊弄我!我等会儿就带人去砸了他的店。”
  辰廉没有制止,只淡淡道:“别伤到人就好。”
  时令点头,“我晓得。”
  辰廉走到床边,面目没有什么表情,苍白的面容让他看上去仿佛琉璃一般易碎,但是那面上的漠然却时常令人不敢靠近。
  仿佛这病弱的身体里,隐藏着什么巨大的能量。
  “这个冬天结束,我们就离开首都,到处走走吧。”
  时令听到这话,发了会儿愣,才点头:“那好,老爷到时候早早跟我说,我好安排人。”
  辰廉揉了揉额头,“就我们两人吧,不用占用国家资源。那些拿枪杆子的汉子,总不能一直跟在我这么个人身边。”
  时令却面容严肃,“老爷别这么说,大帅对国家的贡献不可估量,你作为他唯一的血脉,理应受到如此对待。”
  辰廉看了他一眼,“有你跟着谁还伤得了我?”
  时令摇头:“时令不敢托大。”
  辰廉不想在这种事情上多纠结,“让他们暗中跟着就行。”
  “是。”
  辰廉去了书房看书去了,时令这边收拾好碗筷,就带着人直奔包子铺。
  辰廉知道时令出去,就拿了本菜谱去了厨房。
  厨房的佣人看到他,面色顿时有些僵。
  掌勺的王富贵上前:“老爷,你有什么想吃的直接吩咐,怎的还亲自来厨房了?”
  辰廉撸起自己的袖子,露出苍白得血管清晰可见的半截如玉手臂,“烧火,我今天要做咕噜肉。”
  王富贵还想再劝,但是又怕辰廉发火,瞬间不敢再多说什么,老老实实让人烧火。
  咕噜肉是一道家常菜,将猪肉切成切成菱形块,肉块用精盐,汾酒拌匀,腌约十五分钟,加入鸡蛋液和湿淀粉拌匀,在粘上干淀粉。
  炒锅放由烧至六成热,把肉炸至五成熟,倒入漏勺沥油。
  留油少许,投入葱蒜,辣椒爆出香味加葱,番茄酱烧至微沸,用湿淀粉调稀勾芡,随即倒入肉块和笋块拌炒,搓淋入麻油和花生油炒匀即可。
  辰廉按照原身那位早逝的名厨母亲留下来的菜谱忙活了快一个小时,才做好这道菜。
  开国元勋时大帅夫妇的爱情故事,可以说全国人民人尽皆知。
  传闻时大帅少年时家境贫寒,在要饿死的时候,被做厨娘时夫人捡了回去。
  从吃了时夫人做出来的美味食物后,他就深深爱上了她……和她做的食物。
  后来少年多年拼搏,崛起于微尘,一朝扬名天下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四处寻找那一位救过他命厨娘,娶她做了大帅夫人,一生疼宠,被世人歌颂。
  这个故事是没有什么错的,不过外人不知道的是,时大帅生了条特别灵的舌头,尝百味知百味。
  食材有丝毫不好,他都能够尝出来。
  若是没有吃过时夫人做的菜还好,吃过之后,对旁的食物就再难下咽。
  毕竟,时夫人可是有金手指——美食系统的女人!
  后来时夫人去世之后,系统就因为灵智太低,能量不足,落在了原身身上,绑定了他。
  然,只绑定了几个小时,它就绝望的解绑了。
  身为时大帅和时夫人的结晶,原身只继承了时大帅挑食的舌头,没有继承时夫人的天赋。
  辰廉两年前来了之后,系统就更不吱声了,仿佛不存在了一般。


第103章 八零美食の诱惑(2)
  怎么样?”
  辰廉看着灶台上的咕噜肉问王富贵。
  王富贵一张司马脸,勉强笑道:“色香味中的色香已经达到。”
  辰廉拿起一旁的筷子,递给王富贵,“来,尝尝味。”
  王富贵:“……”
  他腿软了,开始打哆嗦,心想自己为什么要一大早待到厨房里。
  但是老爷吩咐了,他又不能够拒绝。
  他颤抖着手,接过筷子,心里安慰自己:“刚才全程旁观老爷做菜的过程,好像并没有出错,说不定这次的味道不错。”
  做好了心里建设,王富贵闭着眼睛尝了一口咕噜肉。
  然后——直接倒地,身体抽搐,像是中毒了一样。
  辰廉还没有说话,厨房外的下人已经十分淡定的把王富贵抬下去催吐。
  辰廉蹙眉,抿着唇,十分不高兴:“有这么难吃?”
  虽是这么疑惑,他自己却没有碰那咕噜肉。
  他拿起菜谱,回到书房,当什么事儿都没发生。
  原身的愿望很简单,一就是想要走遍他父亲等先烈们打下的锦绣山河,二就是为美食系统找一个合适的宿主。
  若是旁的系统,辰廉肯定早就想法子把它捏碎拆开研究了,毕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生物”,但是这系统却是美食系统。
  美食呀……辰廉有点拒绝不了。
  另外,这系统智力低下,除了既定的程序,也不会独立思考,似乎没什么研究的价值。
  辰廉这两年时间,慢慢吸收灵力修补这身体,就为了能够到处走走,不在中途挂了。
  这身体底子已经坏了,又有头顶天道压着,他根本没办法修炼。
  只能润物细无声的吸收灵力,延长一下寿命。
  原身的任务在他看来并不重要,追根究底,他自己也不想一直呆在这个宅子里。
  最重要的是,因为原身这过于灵敏的舌头的原因,他这两年都没吃到过特别满意的食物,这让他心情十分不好。
  “这菜谱也需要传承者。”
  辰廉翻着菜谱,仔细看着上面那些菜式。
  还没到中午,他就摸着肚子,叹了一口气:“饿了。”
  就在这时候,出去砸店的时令回来了,还带了新出炉的老首都灌汤包,献宝似的捧到辰廉面前:“老爷,这包子是我盯着他们做的,你快尝尝。”
  辰廉净手之后,咬了一口包子,咽下之后点了点头:“这次是新鲜的,让厨房准备午饭吧,我饿了。”
  时令一听,赶紧下去吩咐。
  结果没一会儿他又面色复杂的回来:“老爷,今天我去给你打包首都烤鸭回来吧?”
  “怎么了?”
  “王富贵说他暂时还不能进厨房。”
  辰廉:“……”
  哦,他想起来了。
  王富贵差点儿被他的咕噜肉弄得一命呜呼。
  辰廉倒是不心虚,时令却幽幽的道:“老爷,你以后还是别进厨房了。”
  辰廉看着他,挑了挑眉,声音低了些:“你也觉得我在厨艺方面没天赋?”
  何止是没天赋,老爷做出来的食物,快媲美砒霜了。
  听院里伺候的老人说,大帅夫人十年前去世之后,老爷也曾下过一次厨。
  那次之后,就没有再进过厨房。
  也不知为啥,两年前老爷又迷上了做饭。
  那时候老爷让他尝尝他做的四喜丸子时,他还受宠若惊,紧接着……他有好几天都因为那道四喜丸子的阴影,吃不下饭。
  他家老爷,真的没有做菜的天赋!
  “老爷金尊玉贵,厨房烟雾太大,你身体不适合呆在那种环境中。”不管心里怎么想,时令肯定不会实话实说。
  辰廉接了时令递过来的遮羞布,点头,“你说得也对。”
  ——
  在首都最后一场雪化干净的那天,辰廉和时令一起离开了首都。
  一九八五年初,辰廉离开了他待了两年之久的首都,坐绿皮火车,去了南方。
  不过时令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他不往大城市去,反而往乡村跑。
  “以前乡村还会有知青,但是如今都八五年了,该回村的知青都回去了。”
  时令实在是不知道农村有什么东西是值得他们老爷去的。
  辰廉听到这话,正好看到不远处有一家馄饨店,就领着他走进去:“都说真正的美味在乡野之中,我自然要尝尝。”
  时令只觉得不敢相信,莫非他们老爷要出来走一趟,纯粹就是因为想吃美食?
  这个认知太残忍了,他不敢相信。
  “老板娘,来两碗馄饨。”辰廉进去之后,就对那边忙碌着的老板娘道。
  “好的,两位靓仔稍等一下。”
  辰廉坐下就打量这馄饨店。
  如今国内的生产队应该已经彻底没了,不少个体户出现,尤其是像这种街边小店,更是如雨后春笋一般,开始冒头。
  辰廉打量这店的时候,时令却注意到有这店里的客人,以及那边坐在收银台的少女,都在打量他家老爷。
  时令瞪了他们几眼,他们先是吓着,后面该看的时候还是从心的接着看。
  时令便不再管他们了,他家老爷长得实在是妖孽。
  就连当初他看到老爷的第一眼,都以为这是天上来的神仙呢。
  时令想到这里,又不禁回想起了当初和辰廉的第一次相见。
  实际上,那也不算是真正的第一次见面。
  他的父亲是时大帅手底下的兵,跟随大帅金戈铁马,戎马半生。
  他年少的时候也随同父亲,去过好几次大帅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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