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喜[重生]-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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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少有如此兄友弟恭的时候。
叶二公子很有些不习惯,也有些……受宠若惊。
但他面上却半点也没有表现出来,端起茶水一口喝完,他扬了扬下巴,傲然道:“永安王可有欺负你?三朝回门时又为什么不回家?”
“王爷待我很好。”叶云亭放下茶杯,温声慢语道:“至于三朝回门,我与王爷均是男子,本就未循男女婚嫁之旧例,加上我偶感风寒,回去了怕是要惹父亲母亲担忧,便没有回去。”
他脸色比雪还白三分,这些时日喝药胃口也差,比在国公府时还瘦了些。说这番话倒是十分有说服力。
叶妄半点也没有怀疑。
“那你何时回来?”
叶云亭笑:“至少也要等病好之后。”
叶妄皱着眉,对这个答案勉强满意:“那你病好了便寻个时间回来,父亲与母亲都十分惦念你。”说完他又动了动,仿佛屁股底下扎了刺。
“好。”叶云亭应承下来,觉得时机差不多了,又给他续了一杯茶,才入了正题:“对了,你那只猎隼可还养在府里?”
叶妄说“在的”,那猎隼可是他的心肝宝贝,专门从殷家借了两个精通养隼的下人过来照料着。
“怎么忽然问起它?”叶妄疑惑地瞅着叶云亭,见他垂着眼睛一副不好意思的模样,忽然福至心灵,目露得意道:“你是不是瞧上我的隼了?”
他比叶云亭想得还要上道,叶云亭闻言自然顺势应了下来:“嗯,养病时看了些闲书,忽然便想试试驯隼。”
“借你养养倒也可以。”叶妄满脸得色,斜睨着他道:“不过你得拿东西来换。”
“什么?”
叶妄指指他腰间的一块玉佩:“这个,我要这块玉佩。”
叶云亭垂头瞧向腰间,那里只挂了一块并不值钱的葫芦玉佩。这玉佩是奶娘还在时给他和季廉买的生辰礼,不是什么好玉,雕工也就寻常。也就是图个葫芦的“福禄”之意。他与季廉一人一块。没什么特殊的,更不值几个银钱。
“你确定要这个?”叶云亭拧眉,一时猜不准这个弟弟的意图。
“不要你这块。”叶妄眼珠子转了转,道:“君子不夺人所好,你那个书童不是也有一块吗?你把他那块给我就成。”
叶云亭越发不明所以,但这玉佩是奶娘所赠,他的给了叶妄便罢了,季廉那块却是不行。
他摇了摇头,笑着将腰间的玉佩取下来:“两块玉佩是一模一样的,你既喜欢,把我的给你就是。”说完将解下来的玉佩递到了叶妄面前。
“……”叶妄瞪起了眼,毫无预兆地生起气来:“我就要他那块,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叶云亭问。
“反正就是不一样!”叶妄表情愈发恼怒,他怒气冲冲地瞪着叶云亭,却又说不出到底哪里不一样。最后只能伸手抓过玉佩胡乱塞进怀里:“罢了,我不与你计较。等会我将猎隼给你送来!”
说完一副你赶紧走我不想看见你的表情怒视着叶云亭。
叶云亭不解他怎么又生起气来,但叶妄性子一向阴晴不定,脾气说来就来,既然他已经答应了把隼送来,他不欲再引矛盾,便道了一声“多谢”:“那我便先回府了。”
叶妄就见他撩起马车帘子,一派从容地下了车,
等在外面的季廉过去扶住他的胳膊,主仆两人自偏门进了王府。
叶妄顿时更气了,一把摔了马车帘子,嚷嚷道:“回府回府!”
*
叶云亭被季廉搀扶着往正院走去,两个守卫见他病态不似作假,又从始至终安安分分,终于放下了心。
主仆两个一直到进了屋,叶云亭方才收起虚弱病态,交代季廉关好门,自己则快步进了里间。
屋里李凤岐正拿着一本医术钻研,就见他如一阵风刮到了面前,眸中闪着兴奋的光:“我有办法往北疆送信了。”
他在李凤岐的凝视下,将猎隼与北疆的渊源说了一遍:“就是无法保证能准确送到副都督手中。”
“能送到。”李凤岐眼睛微眯,手指在书页上敲了敲:“若是我猜得不错,另一只隼,便是朱闻所养。”
渭州盛产猎隼,而北疆都督府设在渭州,自然也养了不少猎隼。
他虽然没闲工夫,但朱闻却最喜欢驯养猎隼,还屡次三番在他面前炫耀过他那只十分勇猛的猎隼。
“那就好办了。”叶云亭笑起来,旋即又有些苦恼:“信可叫猎隼送,但以防万一,密信中不能写得太清楚。我倒是曾在书上看过一些加密之法。但副都督却未必能解……”
他皱眉深思,表情十分郑重。
李凤岐瞥了他一眼,又瞥一眼,见他都拿来纸笔准备尝试将密语写出来了,方才出声道:“我与朱闻,自有一套旁人看不懂的密语沟通。”
说罢接过他手中的笔,在书页的空白地方写起来:“军中多机密要务,信件往来有被拦截泄密之危,故每每领兵外出之前,都会约定一套密语以便传讯。”
他一边说着,一边在书页空白处写了一首《从军行》。
烽火照西京,心中自不平。
牙璋辞凤阙,铁骑绕龙城。
雪暗凋旗画,风多杂鼓声。
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
叶云亭不解其意:“这要如何解?”
“这是我来上京之前所约定的密钥。”李凤岐放下笔,屈指点点这首诗:“玄甲军将领手中,另还有四十项军务,每项可与此诗一字对应。”
叶云亭闻言,知情识趣道:“既如此,那密信便交于王爷了。”说完便一副避嫌的模样,退后一步,垂着眸不再多看。
然而李凤岐见状却挑了挑眉:“你不想知道?”
叶云亭不上当,低眉敛目:“即是军中机密,自然不能泄露给外人知晓。”
“你又不是外人。”李凤岐极轻极快地笑了一下,随后收敛起笑意,朝他招了招手:“过来,我说与你听。”
叶云亭诧异抬头,见他神情认真,抿了抿春,到底忍不住好奇凑上前去,坐在床边听他细说。
军中传讯历来用字验之法,他对此亦有些许了解。但这些都只是自书中看来,从未在实际中运用过。
“军务有四十项,一曰请弓,二曰请箭,三曰请刀……十八曰请固守……三十九曰都将病,四十曰战小胜。”李凤岐垂眸,每说一项,便在书页上添上一项,他字写得如同蝇头,极小,却仍不掩苍劲之势。
“这每一项,都按顺序与诗中一字相对。”李凤岐将诗中的“绕”与“为”圈了出来。
“你可看明白了?”他抬头看向叶云亭,一双凤眼深沉平静,即便卧床不起,仍然是那个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的永安王。
叶云亭循着他所写的四十项军务一一对应:十八曰请固守;三十二曰贼围解。
便是危机已解,按兵不动之意。
第13章 冲喜第13天
李凤岐见他已然明白,又让他拿了一张信纸来,将“绕”“为”二字写在了信纸上。写完之后再加盖上私印,这样即便半路被截获,他人也看不出来信中传递的内容。
叶云亭见他慢条斯理将信纸卷好,封入特制的卷筒之中,终于还是没忍住将心中的疑惑问了出来:“王爷就这么将密钥告诉我,就不怕我泄露出去?”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李凤岐将封好的密信递到他面前,面上俱是笃定:“况且,这几日相处,我知大公子是聪明人。”
叶云亭并不傻,自踏入王府的那一刻开始,便明确知道自己与他的命运是绑在一处的。
况且……这几日的相处,李凤岐看得出来,叶大公子实在是个通透之人。
他性情温和,却并不任人拿捏;聪慧有城府,却不精于算计;若不是被逼至如此地步,他更适合在书院之中,捧一本书细细品读,如三月春风,和煦而明朗。
虽然说出来有些不合适,但李凤岐觉得,这个时候碰上叶云亭,实在是他之幸事。
若此时换做任何一个人,他的计划都不会如此顺利的进行。
李凤岐垂眸沉思片刻,拍了拍身侧的位置,示意叶云亭坐下说话、
叶云亭依言在他身侧坐下,两人不觉中靠得很近,一个背靠软枕半躺,一个侧身坐于床边,手臂与手臂之间只隔了不到两拳的距离,连彼此身上的苦涩药香都融成了一股。
但这几日叶云亭照料他惯了,也不觉过分亲昵,甚至还微微倾身过去,垂眸瞧着李凤岐:“王爷还有话要与我说?”
李凤岐从鼻间轻轻嗯了一声,他斟酌了一番言辞,方才神色郑重道:“此次信件送到,便可解北疆之危。只要北疆无事。永安王府便不会倒。”
他上挑的凤眸深深凝着叶云亭:“你可明白我的意思?”
永安王府的倚仗,或者说他的倚仗,便是北疆都督府与十数万边关将士。只要兵权还在他手中,即便暂时被绊住了,脱困也是迟早的事。
叶云亭自然不会不明白,他轻轻颔首:“我明白。”
见他看得如此明白,李凤岐唇角便勾了勾,继续道:“此前李踪已然已与我撕破了脸,待我压制住体内毒性之后,我与他之间,明争暗斗必不会少。而你即便只是我名义上的王妃,也必不可免会卷入其中。”
李踪是皇帝,但却是李凤岐一手扶持起来的皇帝。他尚且年轻,心思手段太稚嫩,在朝中根基不够深,他能稳稳坐在这龙座上,全靠李凤岐这些年来杀伐无情,替他铲除异己,震慑人心。
虽然李凤岐如今虎落平阳。但这全因他中毒困于床榻无法动弹,跟随他的官员得到了五更的传讯,不敢妄动。而更多立场不坚的官员则是担心他命不久矣,都选择坐观事态发展。
一旦众人发现他暂时死不了,而北疆兵权还尽握在他手中,那局势便会立即颠倒过来。
而真到了那一日,被李踪亲自封为永安王妃、给他冲喜的叶云亭,必然会夹在中间,成为众矢之的。
李踪会厌恶他当真“冲”好了自己的“病”,视他为眼中刺;而他这一脉的官员,亦会疑虑叶云亭是李踪安插的眼线。
“你雪中送炭助我颇多,我本不欲将你牵扯进这朝堂倾轧之中。但你毕竟是李踪亲封的永安王妃,既已经入了王府,再回国公府已然不可能。”李凤岐抬眸与他相对,眸色深深,眼底却透出几分诚挚:“况且我便是放你回去,叶知礼也不会护着你。”
他感念叶云亭相助,是真心实意地为他打算。
在这风口浪尖的时候,唯有这永安王府,唯有他,能护得叶云亭周全。
“所以还得暂时委屈你,留在这王府之中,做我的王妃、”李凤岐朝他伸出手:“大公子可愿信我?”
伸到面前的手掌修长,肤色若养尊处优的王公贵族一般白皙,掌心虎口却布满老茧,指甲修得很短,指节略粗大,但瞧着并不难看,反而透着一股充满劲道的沉稳有力。
叶云亭垂眸凝了片刻,缓缓将自己的手放了上去,与他相握:“我信王爷。”
前世他从未主动做过什么,不过是意外喝了一碗毒汤身亡,那时李凤岐尚且能谨记对他的承诺,在他死后数年,仍然履行了诺言。
如今两人也算共患难,他信李凤岐不会食言。
两人的手掌短暂交握,叶云亭很快便抽回了手。李凤岐捻了捻手指,承诺道:“待诸事尘埃落定,我必会给你一个好归宿。”
……
下午时,齐国公府上又来了人。
这回倒不是叶二公子亲自来的,而是他的贴身小厮。小厮手臂上停着只体格健壮的猎隼,身后还跟着两个下人,合力抬着一笼灰兔子。
“这是我们小少爷特地给王妃送来解闷的猎隼。你们小心些。”
小厮本想亲自送进去,结果守卫死活不让进门,语气便也不太客气:“后头这些兔子是跟山中猎户买来的野兔子,也得小心喂养,每隔两日要给一只。”
他絮絮叨叨说了一堆,见两个守卫脸色越来越难看,才哼了一声,掏出一本册子来:“这册子上记录着猎隼平日的喂养之法,你们务必转交给王妃。”
守卫不欲与他起冲突,只能捏着鼻子接过来。
小厮跟着叶妄横行霸道惯了,见不得这王府乱七八糟的规矩。将猎隼交给守卫后,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才扬长而去。
两个守卫憋了一肚子的气,却还是得将猎隼给叶云亭送过去。不然怕叶妄知晓了,不会与他们善罢甘休。
叶云亭没想到叶妄的动作如此快,隔了半日就将猎隼送来了,瞧见守卫手臂上那只花白猎隼时,脸上的惊喜藏也藏不住。
那猎隼没少被叶妄带到他院子里炫耀,自然也认识他。等叶云亭在手臂上包好了皮套,那猎隼便振翅而起,落在了叶云亭的胳膊上。
叶云亭只觉胳膊一沉,接着便有个毛茸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