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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大梦觉晓-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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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宋逍 江湖又有什么不好?



   谢知非不知何时走到了李星河身旁,饶有兴致地看着面前这打斗场面。

  “他们在你的地方打斗,老板娘不担心吗?”李星河笑笑问道。

  谢知非侧目看过去,双眼开合,长睫投下蝶翼般的剪影,笑笑反问:“我担心他们就不打了?”

  “哈。”轻笑一声,李星河道,“说的也是。”

  “其实你应该加入他们。”

  默默打量了李星河半晌,谢知非突然这样说道。

  李星河一怔,问道:“为什么?”

  “你丢了东西。”谢知非回答,她的眼底闪动着快活的光芒。

  谢知非的话一出口,李星河就愣了一下,而后似是品出什么不同寻常的滋味一般,他凝目看着谢知非,眼中含着重若千钧之色:“我丢了什么?”

  “麻烦。”

  “麻烦?”

  “是非。”

  “是非?”

  “不错。”谢知非点点头,她说话的语调轻快,甚至带着些调侃的意味,尾音微微上扬,很随意,却也很郑重,“你丢了麻烦,丢了是非,丢了江湖恩怨,难道不该去找回来?”

  李星河凝目看着谢知非,一直看着。

  谢知非无辜地歪过头,笑了笑,一副“我说的有错吗”的样子。

  李星河也笑了,对方确实没有说错。

  背对着他们两人的黑衣少年仿佛一直在留意这边的动静似得,突然挥剑逼退围攻自己的人,回头开怀笑道:“除此之外,也许你还能获得另外一样东西。”

  李星河问:“什么东西?”

  然没等黑衣少年回答,一道银光骤然呼啸而来,极快极寒,宛如自幽冥而来的一道闪电,瞬间冻住了黑衣少年的目光。

  因为那道银光是迎着谢知非而去的。

  那是一把脱手而出的长刀。

  “知非!”

  凄厉的叫声,裹挟气劲,在室内轰鸣而起,瞬时震落屋外檐角的一团雪。

  但那把刀并没有如愿刺上猎物的喉咙,有一只手从旁边飘过来,打偏了它。

  修长、白净、指节分明的一只手。

  是李星河的手。

  见人无恙,黑衣少年松一口气的同时,杀意随之暴涨而起。

  “你们该死!”

  话毕,黑衣少年反手一剑将方才向谢知非掷刀的人连手带臂一并削了去,同时足尖点地掠过去,刹那间,剑光大亮,血雾飘飞。

  海沙帮做的是□□营生,仗着朝廷不得干涉江湖之事,踩着这条底线,做尽了恶事。

  黑衣少年名叫宋逍,他的父亲叫宋二,因为在家中排行老二而得此名,宋二是个打铁的老实人,在他安安分分打了十年铁后的某一天,他在自家铁铺门口救了一位受伤的姑娘,半年后,那位姑娘成了他的妻子。

  一年后,他们有了儿子宋逍。

  宋二也是在他们有了孩子之后才得知自己的妻子竟然就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寒山女侠唐艳艳,一位来自蜀中唐门的年轻高手。

  唐艳艳直率豪迈,为人义气,一心想着行侠仗义,成为一代女侠,虽然最后栽在老实人宋二的手上,但也不妨碍她给下一代灌输同样的思想。

  因为母亲的关系,宋逍从小便立志要做一名英雄,许多人也毫不怀疑的认为宋逍能够成为英雄。

  会有此结论,主要基于三点。

  其一,宋逍样貌端正,身材高大,与很多人印象中的英雄形象相符,俗话说相由心生,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最直观的感受,通常都是来自他的相貌。

  其二,宋逍很能喝酒,他可以一口气喝下三坛二十斤白酒而不醉。酒量,岂非正是行走江湖的必备技能?

  但这两点都还只是其次,最重要的一点,是宋逍很有正义感。

  这也是为什么他会与海沙帮对上的原因。

  数个月前,海沙帮一个小头目当街强抢民女,刚好被宋逍撞了个正着,宋逍便出手狠狠教训了他们一顿,梁子就这么结了下来。

  人在江湖,结仇本是常事,况且这些个海沙帮的人,在宋逍眼里本就该死,若非为了谢知非,宋逍早已杀上门去,为民除害。

  可这群人却偏偏不知好歹,反而要来招惹谢知非。

  剑是明器,纵然宋逍剑法不错,却也架不住对方人多势众。怒火中烧的宋逍见状,当即收剑挥袖,一朵美丽的银花随之轻轻飞起,同时,一声轻响,那花散了开来,一蓬银针自花蕊处射出,那些花瓣也分了开来,一片片袭向周遭大汉。

  针很快,花也很快,不多时大堂地上便躺倒为数不少的人,他们无一不是双目圆睁,死不瞑目。

  搞定海沙帮众,宋逍快步走向谢知非,关切道:“你没事吧?”

  “没事。”谢知非摇了摇头。

  但宋逍眼中,明显有一丝后怕的惶恐,他紧握在谢知非肩上的双手微不可查地颤抖了下。

  见状,谢知非心下重重叹息了声,手随之缓缓抬起,轻轻地覆在宋逍颤动的右手之上。

  感受着手背传来的温度,宋逍仿佛痴了一般,僵着身子,一动不动地盯着谢知非。

  被人这样看着,饶是谢知非也不觉有些难为情起来。

  气氛一度十分尴尬。

  既尴尬又暧昧。

  过了好一会,稳下心神的谢知非别过头,拂开宋逍握在她肩膀上的双手,指着一地狼狈,半假不真地把脸上的窘态转化成嫌弃:“把我的店弄成这样,你是让我怎么做生意?”

  虽是满地尸体,但谢知非并不在意。

  在谢知非看来,杀这种无良之辈叫做替□□道,放过才是妇人之仁,况且本就是他们动手在先的。

  宋逍顺势看去,眼一挑,情致生动的眉眼凌然横出傲岸,那般理所当然,却又不叫人生厌:“那就不要做生意了,我带你走。”

  谢知非轻笑了声,不咸不淡道:“带我走?去哪儿?跟着你去闯江湖吗?”

  宋逍看着她,目光深邃,眼底含着化不开的情谊:“江湖又有什么不好?志同道合的朋友们聚在一起,仗剑管尽不平事,温酒斩尽恶人首,那是何等自在。”

  听闻此言,谢知非眼中掠过一丝向往,清亮的眸子闪了闪,但很快又沉静了下来,眉如远山,目如秋水,浅淡而又平和,仿佛冬日凝冰的无定河,冰川之下,静水深流。

  不长不短的一段沉默后,谢知非幽幽叹道:“可女人需要的,是安定。”

  宋逍笑了,笑得灿烂:“但你不是。”

  “……”无言相对,一时间谢知非竟叫宋逍这句回答给噎得笑也不是,气也不是,“你说我不是女人?”

  “不。”宋逍摇头,“我的意思是,你想要的不是安定。”

  宋逍的眼神温柔而怀念,仿佛天上的神明落到人间:“若追求安定,你就不会开这样一家酒楼,若求安定,你当初也不会救我。”

  “这么说来,我救你反而救错了?”谢知非简直就要被气笑了,“这是什么道理?”

  宋逍没有解释,也没有回答,只定定地看着她,坚如磐石,利如剑光,那是连谢知非都不得不为之目眩的神色。

  宋逍是个很潇洒的人,意气风发,风流恣意,从不在一个地方久留。

  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却为了自己,驻留在这一方小小野店整整两年之久。

  谢知非曾问过宋逍为什么。

  爱情有时来的,就是这样毫无道理,情之一字,近不得远不得逃不得怨不得碰不得少不得,来时无影去时无踪,有它便增三千烦恼,可若失却这一字,纵然一生风云叱吒,白首回头时,也觉此生无趣。

  这是宋逍的回答。

  谢知非会和宋逍认识。

  是因为一个很俗套的故事。

  那时谢知非刚开了这家客栈,名气尚未传出,生意也没多少,三两天不见一个客人上门。

  有一日,因为实在太过清闲谢知非便关了店出门,在无定河畔四处游览,顺便了解四周的山石走势。

  那日的天气很好,阳光碎碎地散下来,带着一点漫不经心的味道。

  闲逛的谢知非就这样被一个满身是血的男子给撞了个正着。

  那人身受重伤,一看就是个大麻烦。

  可谢知非还是将人捡了回去。

  本着帮人帮到底送佛送上西的原则,谢知非将人带回店里,悉心照料。

  可谁知这一照顾,竟引来一顿孽缘。

  少年人炙热的感情无时无刻不灼烧着谢知非。

  谢知非当然不可能回应少年人的心意。

  自己可是比他整整大了十三岁啊。

  但习惯真得是很可怕的东西,不动声色的占据心灵的一个位置,然后缓缓地蔓延覆盖。

  没有人能不喜欢宋逍。

  这是谢知非在与宋逍相处后所得出的结论。

  这个小她十三岁的少年,热情、朝气、生机勃然。

  他虽算不得顶俊俏,却有一双无比透彻的眼睛,清清亮亮、黑白分明。

  他的脾性虽傲,却从不自大。

  他热爱那些不拒绝他的热闹,喜欢那些向他投来的,好奇却不含恶意的目光。

  他怀着真诚与热忱对待每一个人,无论是相识的,还是不相识的。

  面对这样一个人,又有谁能真的讨厌得起来?

  谢知非自认不能。

73# 蔷薇 我见过这样一片花瓣。



   李星河默默站在一旁,视线游移,气定神闲地打量着室内布局和眼前倒了一地的人,不该看的一点没看,不出声,也不打扰,相当识趣。

  但很快,李星河的目光便被大堂中央的尸体堆里的一片花瓣给吸引了住,形似蔷薇,色泽娇艳,仿佛刚被人从花苞上摘下来一般,边缘处尚凝着几颗鲜红的露珠。

  是血。

  那是一枚暗器。

  由黑衣少年所打出去的暗器,形似蔷薇,锋利无比,与当初碧春交给李星河的那枚一模一样。

  一抹异色于李星河的面上一闪而过,令他不觉转头向宋逍看去。

  这厢的两人也已从暧昧的氛围中反应了回来,察觉视线,宋逍迈步走向李星河,道:“你还能获得的另一样东西,是朋友。”

  李星河闻言愣了一下。

  “我的朋友。”宋逍看着李星河,郑重而缓慢道:“你救了知非,你就是我的朋友。”

  李星河笑了一下:“顺手而已。”

  “若非顺手,你便会见死不救?”

  “也许,但这重要吗?”

  宋逍摇头:“这不重要,所以无论你是出于何故,救了她,你就是我的朋友,不管你怎么想,即便今生不再相见,你也仍是我宋逍的朋友。”

  “你就是宋逍?”李星河眼神一亮。

  “我就是宋逍。”

  “传闻宋逍是个仗剑四方的游侠,剑挑名剑山庄,终南山力克七虎,塞北除魔,大漠伏凶,出道不过三年便已名动江湖。”顿了顿,李星河状似无意地瞟了眼谢知非,施施然再道,“不仅如此,据闻宋逍还是个风流公子,曾于秦淮河岸艺惊花魁,倾倒天下红颜,诗剑两风流,花间尽销魂的宋逍公子,今日一见,倒是名不符实了。”

  宋逍一听急了,眼神一个劲得往谢知非那边看,这些他曾经的“辉煌史”,尤其是李星河后面所讲的那些,在谢知非面前全成了黑历史。

  见谢知非没什么特别的反应,宋逍松了口气,讪讪笑道:“我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我竟是这么有名的人。”

  李星河同样一笑,却没再说什么,抬步上前,捡起人堆中的那枚暗器,腕一抖,花瓣上的血珠簌簌落下:“这是你的?”

  宋逍点头:“是我的。”

  “这么美丽的暗器,我还是第一次见,不知何名?”细细打量了暗器半晌,李星河赞叹道。

  宋逍同样看着李星河手中的花瓣,闻言,也笑了,起手从怀中摸出一朵完整的蔷薇花来,薄且利的花瓣层叠雍容,栩栩如生,眩人眼目:“此物名唤蔷薇刺。”

  “蔷薇刺。”李星河盯着宋逍手中的蔷薇若有所思。

  “这是由我娘设计,再经我爹亲手制作的暗器,这世间除了我爹娘,再无人能可打造。”说话间,有柔和浅淡的笑意从宋逍的眼底漫上来,一抹寂寥的傲气亦随之涌上眼梢。

  “你娘专门独有?”

  “不错,但现在不是了,三年前,我离家闯荡,我娘便将这暗器传给了我。”

  “三年前啊……”李星河心思缜密,心细如发,闻言当即问道,“你可有用此暗器伤过人。”

  “伤?”一声淡笑,宋逍把玩这手中银花,侃侃说道,“蔷薇刺总共有十六片花瓣,花蕊则由二十枚银针合成,只要搭配特殊的手法与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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