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俏佳媳-第1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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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就是个好机会。
“好啊,不过,你真能请下来假陪我出去?不会是骗我的吧?”她一高兴,声音都有了精神。
高大姐原来想反对的话,就又被她悄悄咽了下去。
算了,小曼这几个月就看着有心事,让她出去散散心也好。反正这两口子也不缺钱。
不过,这孩子怎么办?
她犹豫了一会,“你们要去就去,明月放我这,我给带几天。”
林小曼一点不客气的回头:“那就谢谢大姐了。要不,我还愁呢,给咱们送回去,她不得累坏啊。正好大姐就辛苦几天吧。”
高建军笑道:“没事,大姐你要带不了,我就把她送我同事家里。我们单位有个老大姐,孩子大了,她还挺喜欢明月的,让她帮着看几天也行。”
高大姐嘴角抽了抽,“不用,就几天,我单位也不忙,我能带了。”
林小曼笑眯眯的,声音高亢有力,“建军哥,咱们什么走?”她要好好琢磨琢磨都带哪些衣服,对了,还要买个相机,要不然太不方便了。
☆、第二百三十三章 遇见
难得看她像个孩子般雀跃欢喜,高建军就觉得,自己刚才的决定对极了,“我去单位看看,要是没什么事,明天咱们就可以走。”
“真的?太好了。”林小曼心里美美的,自顾自的在那盘算,“要是时间允许,我还想去杭城转一圈,听说西湖可美了,咱们过去看看吧。”
高建军有些意外,这好像走得有些远了,不过,看到她兴致勃勃的高兴样,他没忍心说不行。算了算了,这几个月她心里一直不太痛快,他是知道的,就当哄她高兴了,回头去单位多请几天假,她还想去哪,干脆都带她去玩玩好了。
高大姐又有些羡慕了,她这辈子好像连省城都没去过,市里也只去过那么几次,唉,人比人真是气死人。
“干脆,我现在跟你们回家,把明月的东西都拿着,直接带她回去得了,正好小曼也能空出时间收拾行李。”她干脆好人做到底,“明月,一会跟大姑回家好不好?”
明月看着她,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突然问:“大娘不要我了吗?”
表情不再像以前那样怯生生,天知道林小曼为了让她胆子大一些,付出多少心血。
林小曼心情正好,闻言笑眯眯的回头说:“要,大娘怎么会不要明月呢,不过大娘和大爷要出门,你先跟大姑住几天,等大娘回来就去接你啊。”
明月歪着小脑袋,奶声奶气的说:“我也要跟大娘一起。”
林小曼有些为难,“这次不行,等明月长大了,大娘再带你一块去。”
高建军说话更是直接:“明月跟你大姑老实在家,等你长大了,挣了钱,带你大娘出去玩。”
林小曼嗔了他一眼,“说什么呢!”
至于明月,根本没听懂他的意思,只是歪着小脑袋拉着长音说:“好——”
高大姐忍不住刮了小丫头的鼻子一下,“你懂什么就好?就你那爸妈,要是知道你把钱花给外人,不得吃了你啊!”
别看现在林小曼看着小丫头,可等她爸妈回来,她不就立刻变成了外人。
所以,林小曼虽然喜欢她,怜惜她,却从没有没考虑过,真把她当成自家的闺女。侄女就是侄女,她可以哄可以疼,却从来没有骂过呵斥过。
高建军也没拒绝,小县城,案子本就不多,多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他这几年没有请过假,这回请半个月的假完全没问题。
回到家,先给明月收拾了她的东西,还有打开喝剩的半袋奶粉,半箱苹果,几个梨和桔子,都被她指挥着装进车里,给大姐送去了。
高大姐嗬了一声,“早知道让你们多买点东西,然后都便宜我了,多好!”
明月走的时候不停的回头看她,眼里还含着眼泪,好像生怕她不要自己了。
林小曼心里一软,蹲下摸了摸她的头,在她脸蛋上亲了一口,柔声道:“大娘回来就来接明月,明月要好好听大姑的话。”
从高大姐家出来,高建军一伸手搂了搂她的肩膀又放下了,安慰道:“明月还小,一会就会忘了的。”
林小曼点点头,略有些气恼的说:“我又不是她妈,我难受个什么劲!人家当妈的都不难受!”
高建军笑了笑,低声说:“你啊!”
林小曼哼了一声,眼神不善的瞥了一眼,“我什么?想说我心善?我只是不想你在中间为难,不过这种事只有这一次,要再有下回,哼,你就和你妈你弟他们过去吧!”
高建军装傻,“哪能啊,我傻了才不和媳妇过,你说是吧?”
把林小曼送到服装店,高建军直接去了单位,请了假,又去服装店,接了已经嘱咐完店里员工的媳妇,回家收拾行李。
林小曼忘了此行的目的主要是检查身体,她的脑海里充满了“旅游”的字眼,当然,高建军也没把检查身体当回事,二人收拾好行李,对坐着讨论都去哪里玩?
高建军也没去过首都,对于天安门、故宫这些标志性的地方也特别感兴趣,二人兴致勃勃的讨论着,直到天很黑了,肚子咕咕叫了,才发觉光顾说了,连饭都没吃。
林小曼朝他不好意思的笑,心里确实不好意思,又不是没去过,前世她去首都不少于十次,可这辈子还真没出过这么远的门,想想还真挺兴奋。
“走吧,咱们也别做饭了,要不剩了还得倒怪浪费的。”高建军干脆拉着她出去吃饭,这两年,县里陆续又开了两三家饭店,不再是国营饭店一家独大。
二人吃的饺子,像这样夫妻二人来吃饭的很少,林小曼在众人目光注视下,低声道:“咱们县里经济发展太缓慢了,市里饭店这太正常的事,到了县城就成了稀罕事了。”
高建军也赞同,“是啊,咱们县也没什么大的厂子,小厂都要倒闭了,哪有市里那么繁华。”
二人说着话吃了饭,散会回家,路上没什么人,林小曼就挽着他的手臂,悄悄说:“你看人家年轻人,都搂着腰搂着肩的,咱们还得偷偷的,像做贼似的。”
这二年,人的思想的开放程度大大提高,特别是些年轻人,街上没有工作乱串的小年轻也多了起来,开放的程度让老人看了直捂眼骂。
“伤风败俗!伤风败俗!”
高建军低笑道:“等咱们出去了,谁也不认识咱们,我也搂着你。”
林小曼嗔他一眼忍不住笑了,小声嘀咕着:“说的我好像挺想让你搂似的。”
一大早,林小曼就醒了,拍醒旁边还在熟睡的男人,她一边换衣服一边嘀咕:“快点,要不赶不上火车了。”
高建军打了个哈欠,“这就起。”
二人匆匆吃了早饭,又把屋子简单归拢一下,拎着行李去了火车站。
高建军去买票的时候,林小曼坐在凳子上四处打量,正好看到刘明才和一个年轻女人一起走过来。
“嫂子,你这是要出门?”看着她旁边放着的大皮箱,刘明才问。
林小曼淡淡点了点头,视线不由落到了那个女人身上。
“噢,这是我媳妇,媳妇,这是咱村高叔家的大儿媳妇,你叫二嫂就行。”刘明才一看赶紧给她介绍。
☆、第二百三十四章 坏水
自打房玉玲跑了以后,刘家姐弟几个就去房家闹了一场。
这时候就看谁能闹得过谁了,房家赔了一个姑娘本就一肚子怨气,再出了这种事,那是揪着刘明才就要去乡派出所告他,“我们家姑娘嫁给你,现在你说跑了?谁知道是不是你把人给弄没了?你赔我姑娘!”
房家豁出去了,反倒是刘家理亏,因为村子里都知道刘明才把房玉玲给打了,人这才跑的,再有村子里老有出面,刘家只好消停的认了。
刘明才那样的人,能娶到房玉玲就应该烧高香了,媳妇跑了,他打了几年光棍,名声这么臭的人,谁还会嫁他啊?
前两个月,刘家姐妹不知道从哪个山沟沟里给他花钱找来这么个媳妇,大家都等着看笑话,觉得没几个月,他就得把人打跑,没想到这回刘明才拿这个媳妇当个宝似的,让大家对这个女人都刮目相看。
林小曼觉得,这就是一物降一物。
也可能是刘明才觉得好不容易有了媳妇,所以对媳妇才格外好。
林小曼还是听说的,见还是头一次见。
这个女人看着也就二十三四岁,长得倒还挺清秀的,人很瘦,就是有点黑,脸上始终带着笑,给人的第一印象很好。
刘明才这是走了狗屎运了。
林小曼和她打过招呼,指着旁边空的凳子说:“坐吧,你们也去市里?”
赵小娟坐下答道:“是啊,我们想去边境看看,听说好多人在那挣了钱,”她看了一眼刘明才,带着笑道:“我们也想去试试。”
刘明才一副确实是这样的点着头,看的林小曼很是无语。
就你这样的,能老老实实的去吃那个辛苦?
不是她小瞧他,倒包的这些人,挣的不仅是俏钱,还真有些辛苦钱在其中。
那一二百斤的大包,扛着不累人?
刘明才那好吃懒做的人,能受得了这个苦?
显然,去那边是赵小娟撺掇的,林小曼心里腹诽两句,嘴上却是鼓励着,“是啊,听说那边,只要肯吃苦,还是挺挣钱的。你们去那边也好,省得明花姐惦记着。”她特意把吃苦两个字咬得很重,相信赵小娟能听懂她的意思。
果然,能把刘明才这样的混混管束好的女人是极聪明的,“我们能吃苦,是吧明才?”
刘明才连连点头。
高建军买了票回来,看到这二人也要出门,就问了一句“买票了吗?”
刘明才赶紧掏出票,“买了买了,我们先买的,又出去吃了点饭。”
这时候就开始检票上车,高建军拎起行李箱,刘明才和赵小娟则各背了个大背包。
看赵小娟瘦瘦弱弱的,却这么有力气,林小曼也有些吃惊。
上了车,座位不挨着,林小曼这才悄悄和高建军说:“刘明才那熊样的,找了个好媳妇。”
高建军低声道:“刘明才的姐姐,拿了二百块钱,从沟里找来的,据说家里贼穷,都快揭不开锅了。这女的,聪明着呢,只要了一百,就提了个条件,要把她娘家给迁出那山沟,搬到刘家附近。”
林小曼听到这条件,很有些敬佩这姑娘的头脑。
“刘家答应了,我听说,刘明才的几个姐姐都看中了这女的,聪明能干还能吃苦。而且,这女的家前几天就搬出来了,跟刘明才在一个村子。”
“这女的,挺感谢刘家的,死心踏地的要和他过日子。刘明才这混蛋,也真得有这个么好人管着,要不然啊……哼!”
林小曼这时候觉得,刘明才的几个姐姐真的挺不错的。
当然,如果她们当初不那么惯着弟弟,把他惯成这副样子就更好了。
说了会八卦,没再管刘明才他们,下车二人也没再过去和那夫妻打招呼,直接去了公司。
赵小娟本来是想过去说一声的,看到二人下车就走了,她还是停住脚步,有些羡慕的说:“明才,等咱们挣了钱,我也给你做一身好衣服。”
刘明才立刻道:“也给你做漂亮的大衣和裙子。”
刚才林小曼里面连长裙,外面长款大衣的打扮简直太漂亮了,要不是高建军在这,他……还是瞅自己媳妇吧!
他媳妇要是能穿那么一身,肯定比林小曼还要漂亮。
在市里停留一晚,本来齐明书说要叫上王建华两口子一起吃个饭的,可是高建军不想和陶玉容见面。
虽然事情过去好几年,陶玉容也有了个女儿,可是见面的时候,气氛还是有些怪怪的,而且,王建华不知道是不是怪他,这几年倒是和他联系少了许多。
齐明书有些遗憾,“咱们多久没在一起聚聚了?算了算了,你们这些都有家有业的,事儿也多,哪像我老哥一个多自在。”
高建军调侃他道:“是啊,你为了自在,连婚都不肯结,谁能比得上你啊!”
因为他迟迟不肯结婚,女朋友终于忍受不了和他分手了。现在的他,在市里开公司,离开了父母的身边,那更是自我放飞。
那不知名姓的女朋友,林小曼就见过五六个了。
齐明书朝他挤挤眼睛,“怎么?羡慕了?要不,晚上我带你去个好地方玩玩?”
高建军虽然只是小县城的警察,可并不等于他没见识。
“得了吧,你去的那些个地方,我可无福消受,你还是自己去吧!”
林小曼也警告他:“我不管你的私生活,但你不准把人带到公司去。”别把公司里的职工都给带坏了。
风气这种东西也是会传染的。
至于高建军?他要能带坏,都算他能耐。
不过,等齐明书将二人送回宾馆,她取笑道:“你不想去见识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