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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第一次[三季全] 完结+番外-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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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两人搭电梯下到地库,坐进车里,她才开口问他:“是不是没明白啊?”
  “也不是没明白。”这人还要嘴硬。
  “哦。”余白不跟他计较,料到他肯定忍不了多久。
  果然,才隔了一秒就听到一句:“就是……不太明白。”
  “叫师父。”余白转过去看着他,绷着架子不散,心想我总算也等到这一天了。
  “师父,”没想到这人一点面子都不要,一把抱上来,“师父教我,teach me。”
  嗯?余白觉得不对,这话听起来又有点色情是怎么回事?
  “到看守所见了林旭辉再说。”她一把推开他,宛如翻脸不认的渣男。
  受害妇女即刻控诉:“你这人怎么这样呢?我对你从来就是毫无保留的!”
  “我跟我师父学的呀。”余白铮铮有词,边说边发动汽车驶出地库。
  “哪个师父啊?”身边这人果然又开始阴阳怪气。
  “不就是那个么?”余白学舌,“师父说不告诉你,让你一会儿看他表现。”
  这是去年二中院刑事庭外面,他让周晓萨给她带的话。
  唐宁怔了怔,转头看着车窗外笑出来,摇着头轻声道:“余白你学坏了。”
  余白不答,笑看着前方减速标志尽头的那一点亮光,心说这不就是跟你学的么。


第94章 割韭菜
  办案毕竟不是玩笑,回到立木之后,余白还是跟唐宁交了底。
  看似复杂的事,其实出奇的简单,无非就是三个字——割韭菜。
  奇途不是上市公司,不需要遵守那么严格的披露规则,而且始创于瑞士,更让它背后的股东和实控人错综复杂。
  如果她的推断没错,林旭辉其实就是“奇途”的大股东,甚至还有可能是实际控制人。
  换句话来说,乐欧对“奇途”的收购实际上是一宗关联交易,其目的并非是冠冕堂皇的线上旅游布局,而是一场隐蔽的利益输送。
  林旭辉是在用上市公司的钱购买他自己的资产,不用公告减持,就可一举变现。
  而且,他还可以利用了身为董事长兼总裁的有利地位,决定交易价格,使得他原本投入“奇途”的资金随之极速膨胀。
  顺便再通过发布并购消息,将乐欧的股价往上推一把。
  一石三鸟。
  而案发那天凌晨两点到四点的两个小时里,他很可能正与奇途的其他投资人或者管理团队开视频会议。
  只要这个假设成立,那么所有看似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便都有了合理的解释。
  这一份两个小时的会议记录可以作为他的不在场证明,让他在度假村SM案中脱罪,却也可以成为确凿的犯罪证据,使他在另一案中获罪。
  “其实这方面的处罚出奇的轻,”余白还是有点唏嘘,“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利益输送,一般不都是证监会行政处罚,顶格六十万,罚酒三杯嘛。”
  “他这个涉及境外,还是很有可能被追刑责的。”唐宁一口气数出一连串可能的罪名——合同诈骗罪,单位行贿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以及相关判例。还不光林旭辉,从乐欧董事、高管到法律、审计专业人士,一下子就牵出一串人。
  好吧,你师父还是你师父,余白服气。
  可这位师父又嘿嘿一笑,没绷住把实话说出来了:“上次唐律师说收费最高的罪名都在刑法里写着,我就去找了一下。”
  余白无语,继续分析。
  除了唐宁说的这些处罚之外,更让林旭辉接受不了的,可能还是原本就快到手的钱没了。如果消息在这个时间点传出去,收购奇途的交易势必不能继续进行,此前所做的一切努力也就都随之成空。
  所以,尽管在看守所里的日子一言难尽,他还是宁愿选择等待,等到收购交易完成,对价支付到境外,落袋为安。
  “你的意思是他不光粉饰了乐欧年报上的数字,还在奇途的资产估值上做了手脚?”唐宁问。
  “很有可能,所以才会有那么高的溢价倍数,”余白回答,“并购交易中对目标企业进行估值,基本上就是净资产再加上商誉,商誉这部分实在太容易包装了。如果他连上市公司的报表数字都敢动,商誉不可能放过的。”
  “商誉?无形资产吗?”唐宁不确定。
  “很好!”余白表扬。
  唐宁刚要高兴,就听到她下半句:“你犯了很多人都会犯的错误。”
  唐宁:“……”
  “通常出现在财务报表上的无形资产都是比较具象,有可以被第三方认可的价值,比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余白开始上课,“但商誉不一样,指的是目标企业能够获得高于正常投资报酬率所形成的价值。可能是管理团队的能力,品牌影响力,客户资源等等。这些东西一般情况下在财务报表里是没有的,只有在发生并购的时候才会以商誉的形式出现在报表里,买来多少钱就是多少钱,而不是市场上第三方认可的公允价值。”
  她觉得自己已经够深入浅出了,没想到学生还要造反:“老师你这课上得不好,一点都不形象。”
  “好吧,我举个栗子,”余白马上改正,“比如,有家国内企业买了一家欧洲的体育经纪公司。那个经纪公司总共一间办公室,几个员工,但却开出了几个亿的交易价格,就是因为他家的高管在当地体育界有丰富的人脉,可以操作各种运动员转会,安排高规格的赛事。这种人脉就是商誉,没办法被第三方认证的。”
  “然后呢?”这回学生总算跟上老师的思路了。
  “然后?”余白也觉得这个栗子很魔幻,但却是千真万确发生过的真事,“结果买下来不久,人家高管跳槽了。”
  “没有竞业禁止协议?!”唐宁也是惊了。
  别问,问就是忘了。
  余白耸肩:“鬼知道里面到底是怎么回事,反正商誉每年都要进行减值测试,一旦对商誉做减值处理,就不可以再转回了。”
  “也就是说当宝贝一样买回来,转眼变成垃圾,没人说话吗?”唐宁忽闪着眼睛问。
  “你是不是从来没炒过股票啊?”余白摸摸他脑袋,觉得他好纯洁啊。
  唐宁涎脸摇头:“这不是没钱嘛。”
  “那我告诉你一个农业小常识吧,”余白援引小时候余永传对她说过的话,“如果温度适合,韭菜一般十五天就能割一次,一年可以割二十几次呢。”
  就前几天不是还有股评家号召大家进场捡乐欧的白菜吗?其实多半是去当韭菜的吧。
  “可以啊你……”唐宁笑出来。
  “也就一般吧,”余白心里美滋滋,嘴上假谦虚,“从前在BK做过那么多项目,都是陪土豪满世界买买买,什么套路没见过?”
  不料唐宁当真顺着她说下去,感叹道:“你们资本圈真可怕。”
  “喂!”余白当即抗议,“你大段大段分析论证‘性猝死’的时候,我都没说你可怕。”
  虽然她这么想过,但光想想是不算的。
  当天下午,两人又去看守所会见林旭辉。
  这一次,轮到余白发问。
  “林董,”她开宗明义,“案发那天凌晨两点到四点,您是不是在视频会议中?”
  林旭辉一震,突然抬头,又很快垂目,没有做出任何回答。
  这个反应余白早有预料,只是继续说下去:“那个会议您是不是做了录屏?”
  林旭辉没说话。
  “如果有的话,这份记录完全可以作为不在场证明,”余白温言解释,“现在案子还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有这样的取证申请提交到检察院,很快就能拿到不予起诉的决定,您就可以出去了。”
  林旭辉仍旧沉默。
  余白更进一步,试探着说:“如果您对提交这份证据有顾虑,也可以先告诉我们视频文件存在哪里,我们会去做好证据保全,等到必要的时候再使用。作为您的辩护律师,我们对您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是有保密义务的。”
  她说的保密义务,所言非虚。
  不过,这句话也有一个例外,如果涉及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律师的保密义务即可解除。
  林旭辉也许不知道《律师法》中具体的法条,但仅用常识推断也知道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果然,他还是选择回避,只当根本没听过刚才那些,转而问起外面的情况,比如乐欧正在进行中的那些项目。
  “林董……”余白还想再劝,只觉唐宁在桌子下面碰了碰她,她这才作罢。她知道来这里之前,他是很做过一点功课的,虽然还是老毛病,又卖关子不告诉她,但她在盲目信任他这件事上也是韭菜属性,割一茬长一茬。
  她于是如实转达了外面的情况,包括“奇途”的并购案。NDRC,MOF,SAFE'注:发改委、商务部、外管局'——跨境并购三件套,前两个都已经通过了,眼下只等第三个,外汇登记核准之后就可以正式进行交易了。
  林旭辉点头,随即又问:“小唐,我这个案子最快什么时候能一审?”
  唐宁回答:“移送检察院之后,一般一个月之内决定是否起诉,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半个月。接下来就是法院受理,大概两到三个月宣判。”
  “那就尽快吧,”林旭辉看着他道,似是什么都想好了,“就像你上次说的,到了法院才能疑罪从无。”
  余白意外,这么着急上法庭,大概也就他独此一家了。
  唐宁却点头道:“如果您真的这样打算,那我就不再争取退回补充侦查了,检察院的要求也一律配合,我们直接法庭上见分晓。”
  “好。”林旭辉也点头。
  余白愈加意外,看了唐宁一眼,却见此人神色如常。
  虽然心里有疑问,但她对他的判断还是信任的,一直等到出了会见室才问:“你刚才说的真的假的啊?”
  “当然是真的。”唐宁嫌她少见多怪。
  “视频证据不找了?”余白追问。
  虽说他们只是按照当事人的意思办事,但这种情况还是让她觉得有点不对。一个月起诉,两个月宣判,真要这样拖到庭审,不仅仅是林旭辉在看守所里多呆三个月的问题,还影响了真凶早日归案。甚至有可能就因为差了这三个月,杀害了米拉的人就此找不到,逍遥法外了。
  “林旭辉不说你能怎么样?”唐宁反问。
  余白丧气。的确,转了一圈又回到原来那个问题——林旭辉不说,视频证据的存在就只是她的推测而已。而且如此敏感的会议记录,想来也不可能随便放在自家电脑或者公司网盘上。除了这些显而易见的地方,Sharepoint,Onedrive,各种云端,只是一个MP4文件随便存在哪里都有可能,申请检察院取证可没有这种取法的。


第95章 Hypothetically speaking
  但唐宁好像很清楚接下去应该做什么。
  先是约见了检察官,转达林旭辉的意思——不再争取退回补充侦查,对检察院的要求一律配合。
  跟余白一样,那位负责SM案的女检察官也是一脸“你真的假的”的表情。
  看得出来,人家原本以为他一定会申请退回补查的,毕竟这案子现有的证据的确存在一些问题——
  被害人已经身亡,无法指认。
  既没有证人目击案发过程,也没有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视听资料。
  嫌疑人自首,却只承认对被害人进行了性虐,而且是双方你情我愿,并且坚决否认有过杀人的行为和故意。
  换句话说,这个案子是完全没有直接证据的。
  而物证、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和足迹鉴定意见均为间接证据,只能证实部分案件事实,需要经过推理才能证明案情。
  当然,由于故意杀人案的特殊性,被害人已经不可能做出陈述,嫌疑人也往往不愿意自证其罪,直接证据的确不易取得。而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就要看现有的间接证据是否能够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并且足以排除合理怀疑,在案件事实的认定上得出唯一的结论。
  到此时为止,证据链中尚有两个环节缺损——
  一个是物证。
  林旭辉坚决表示自己在被害人身亡之前就离开了案发现场。这种说法,或许可以用现场的那几枚脚码相符的血脚印证伪。但案发之后,套房周边、别墅以及林旭辉家中都被警方搜查过,始终没有找到染有血迹的衣服或者鞋子,也无法再作进一步的比对。
  另一个就是供证中存在的矛盾。
  正如唐宁曾经提过的那个问题:林旭辉在套房中留下了那么多指纹和DNA,为什么单单擦掉当作凶器使用的牛排刀上的指纹?
  在这种情况下,辩护律师的常规操作似乎应该是坚持主张证据尚未达到确实、充分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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