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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当律师从养只獬豸开始-第9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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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我不懂法律,反正他说不要我偿还,我就相信了,借条我也没要回来,一直在他的手中,如果知道他不讲信用,我不可能答应他的要求的。”
  “你在案发前问他借钱了吗?”
  “借了,但他没再借给我,还要我偿还以前欠他的钱,我就恼了,觉得他在欺骗我。”
  “你们为这事交涉了多长时间?”
  “大约有一个星期吧,他开始问我要钱,我没钱,我只好躲着他,不敢跟他见面。”
  “那为什么你们又见面了,并且发生了关系,然后你把他给杀了呢?”
  “因为那天,他喝多酒以后,打电话给我,说不问我要钱了,要上我这里来,所以我们又见面了。”
  “见面后有没有发生什么冲突?”
  “他跟我发生关系时,又说了一些让我还钱的话,我当时就生气了,发生完关系后,他睡着了,我就越想越气,然后一气之下将他勒死了。”
  牛昭一开始担心自己紧张,但是问起话来之后,却是越说越稳了,感受不到什么紧张了。
  孟浪见了,也是暗暗称奇,心想她可以,这半天她通过问话,慢慢把事实真相给揭示了,这就是问话技巧啊。
  “被告人,你触犯了刑律,杀了人,你愿意悔罪吗?”
  “我愿意,我年轻一时冲动,我从小父母离异,母亲与我相依为命,缺少父爱,被害人跟我父亲年龄一样大,我跟他发生这样的事情,也与我从小缺少父爱是分不开的,我请求法庭能从轻处罚我。”
  “你愿意赔偿受害人损失吗?”
  “我愿意,但我现在没钱,我妈妈也没钱,但我愿意赔偿他们的损失。”
  牛昭问到这儿便不再问了。
  法官听了,便问公诉人是否需要补充发问?
  公诉人听了大半天,有点让牛昭的问话给触动了,想再问点什么,可是却不知从何说起,只好道:“没有补充发问的了。”
  法庭讯问结束,下面进入举证质证阶段。
  证据主要由公诉人出示,这时,牛昭松了一口气道:“孟浪,我不行了,举证质证你来吧,我休息一会儿。”
  孟浪笑了,小声道:“小牛,你刚才表现的很好,干嘛不再继续?”
  “我快撑不住了,还是你来吧,等法庭辩论的时候我再来。”
  见牛昭这样讲,孟浪只好点头答应。
  公诉人出示了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书证,法医鉴定,相关物证,等证据。
  这些证据主要证明,吴晴杀害被害人的事实,而孟浪则要从这些证据当中,找出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被告人的证据。
  “辩护人认为,本份证据证明了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的感情纠葛以及借钱而产生的矛盾纠纷,被害人身为医院的主任医生,利用他的金钱优势和地位优势,诱惑被告人向他借钱,并要求被告人用肉体偿还,后来又逼迫被害人还款,这些事实表明,被害人在该起案件当中存在着严重的过错,应当减轻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在公诉人举证一份电子证据微信聊天记录时,孟浪质证道。
  公诉人便马上驳斥道:“被害人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是不能说是严重过错,被害人完全没想到被告人会杀他,这说明两人之间的矛盾没有到不可调和的程度,而被告人却出手杀了他,这说明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之深。”
  “被害人没想到被告人会杀他,那是他的主观认识,并不能证明被告人的主观恶性有多深,设想一下,被告人只是一个看上去瘦瘦小小的弱女子,而被告人却是身高马大,就是矛盾很深,他又怎么会想到自己会为此丢了性命呢?这只能说他色迷心窍,明明问题很严重了,他却没有觉察到,这不能证明被告人有多大的主观恶性,而是他的主观想法错了。“
  “被害人在案发前还去了被告人那里,这说明当时两人的关系并不是很紧张,如果紧张的话,被告人也不会答应他再过来的请求,同时被害人也不会再去找她,被告人说两人之间产生了矛盾,但这种矛盾并没有达到需要杀人的地步,只能说是被告人心胸狭窄,自私自利,导致发生了这起命案。”
  孟浪在这个问题上与公诉人来来回回交手了几次,直说受害人家属在庭上坐不住了,便横眉冷对看向他。
  给被告人辩护,往往容易产生这样的问题,话说的重了,会刺激到被害人家属的情绪,因而在庭后,被害人家属往往会过来找你的事情,聪明的律师,会尽量避免说一些刺激被害人家属的话。
  法庭举证质证结束之后,便进入了法庭辩论阶段。
  这个时候,孟浪就让牛昭再次上场了。
  牛昭事先也做了充分的准备,坐在辩护席上,一边看着辩护词,一边听着公诉人在那里发表公诉意见。
  公诉人用时三十分钟,才把公诉意见发表完毕,接着又由被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发表代理意见,被害人家属请的律师就跟辩护律师不一样了,他是为被害人家属一方提供法律服务的。


第一百九十八章 死缓(求订阅)
  在被害人家属律师发表完代理意见之后,牛昭才开始发表辩护词。
  牛昭以一种很富有感情的语调说:“被告人固然犯了杀人的重罪,但是,究起事情的起因,悲剧的发生与被害人自身的过错不无关系。被害人身为骨科大夫,年逾五旬,可算是功成名就,而被告人则是刚刚步入社会的一名年轻女性,虽然染上赌博的恶习,但论起社会经验,她是远不如被害人的。被害人从一开始借钱给被告人,就带着一种不纯的目的,然后在被告人还不上钱的时候提出以肉体偿债的要求,这对一名年轻的女性来说,无疑是一种莫大的侮辱,但是被告人因为年轻无知,同时迫于还债压力,同意了这种有违道德原则的要求。
  被害人如果在被告人还不起钱的时候,及时中断与被告人之间的借贷关系,那么悲剧就不会发生,然而不幸的是,被害人非但没有中断这种关系,反而继续借给被告人钱,以此控制被告人与他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这种行为应当受到道德的谴责。被告人是越陷越深,而被害人为维持这种畸形的关系,也要付出金钱的代价,理性告诉我们,这种情况不可能持久。
  因而在被告人再次向被害人借钱时,矛盾爆发了,被害人此时如果能冷静应对,及时中断两人的关系,那么悲剧也可能不会发生,然而不幸的是,被害人却无知无觉,或者是贪念在作祟,仍想保持与被告人之间的这种关系,被告人也处理不好两人之间产生的矛盾,进而走了极端,将被害人杀死,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但是世上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被告人并非是一个十恶不赦的人,只因为陷入网络赌博而误入歧途,进而犯下重罪,法律应当给她一个公平的评价,以罚当其罪。
  此外,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认罪悔罪表现,并且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请求法庭能从轻对其处罚……”
  牛昭也讲了半个小时,讲的声情并茂,吴晴站在那里,都听的哭了,庭下旁听之人也有所动容。
  只有被害人家属怒目而视,没办法,立场不同,看法就不同,这是没法调和的事情。
  牛昭发表完辩护词后,法官就问公诉人是否有需要补充的?
  公诉人便道:“被告人杀人虽然事出有因,但不足以减轻她的处罚,而且她杀人后碎尸,犯罪手段残忍,不严惩不足以彰显法律的尊严,请法庭对她作出一个公正的判决。”
  公诉人说完后,法官就点了点头,然后就让吴晴作最后陈述。
  吴晴听了,便呜咽着说道:“我对不起被害人家属,我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如果我当时能冷静一些,处理事情能成熟一些,就不会犯下这么严重的罪行,杀人后,我也是一时慌张,不知如何是好,又因为我看了一些不良的电影,让我产生了碎尸以便掩盖罪行的想法,我愿意赔偿被害人,也愿意认罪伏法,不论判我什么处罚,我都愿意接受,不上诉。”
  吴晴作完最后陈述,法官便宣布将其带出法庭,然后休庭。
  庭审一结束,孟浪与牛昭还没有来的及走出法庭,被害人家人就开始指着他们俩骂开了:“你们没有良心,你们昧良心说话,必须得判死刑,不然我们就上诉。”
  被害人家属一边骂一边向他们靠近,想找他们的事。
  牛昭给吓傻了,不知该怎么办,孟浪便让她先走,他冲着被害人家属说了一句:“我们是依法辩护,你们不要冲着我们来,如果你们乱来,违了法,也会受到处罚,是非对错,有法庭作裁决,你们不要针对我们。”
  被害人家属不听,还要上前找他的事,法警及时给制止了。
  孟浪这才脱开身离开了法庭。
  出来后,牛昭问他没事吧?他平静地说没事。
  牛昭就感叹道:“当刑事律师就这一条不好,被害人家属对我们的工作不理解,便想着针对我们,说起来他们就是法盲,你说可气不可气?”
  孟浪道:“不理解就不理解吧,我们律师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挨点骂,受点委屈,也正常,不理会他们就是了。”
  听了这话,牛昭想想倒也释然了,做律师就是要赚钱嘛,而且还是赚大钱,让人误会就误会吧。
  这个案子开完庭后,孟浪就等待着判决的结果,说起来,这个案子开庭虽然开的不错,但是他心里头真没有底气说,吴晴一定不会被判处死刑。
  如果没有碎尸的情节,吴晴大概率不会被判死,但吴晴不但碎尸了,而且还煮熟之后冲入下水道,性质就太恶劣了。
  过了有两个星期,孟浪接到法院打来的电话,说要公开宣判吴晴故意杀人案,他连忙赶到法院去。
  法警将吴晴重新带到法庭,法官让全体起立,宣判对吴晴案的判决结果。
  吴晴站在那里,低着头,全身都在颤抖,决定命运的时刻就要到了,是生是死,就在这一时刻了。
  法官便开始宣布道:“被告人吴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话一说到这儿的时候,吴晴差点晕过去,孟浪心里也是一悸,看来命还是没有保住。
  不料法官却接着说道:“缓期两年执行,限制减刑!”
  没想到是判处死缓!
  一判处死缓,命就保住了,法官采纳了他们的辩护意见,这对于辩方来说,是一次很好的胜利,吴晴也抬起头来,看向法官,心里头的一块石头落了地。
  只是她不懂得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等会孟浪可以向她解释一下,对于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如果限制减刑的话,也就是说他必须要在监狱里最低要呆二十五年,这个时间很长了,一般情况下,三十年左右才能被释放出来。
  也就是说吴晴的命保住了,但是她的刑期会很长,她这么年轻,在监狱里呆这么长时间,出来后,基本就进入老年了。


第一百九十九章 正义的代价
  吴晴的命保住了,但是被害人家属却不服,当场提出要上诉。只是作为被害人家属在刑事案中没有提起上诉的权利,只能向检察院提出要求,让检察院进行抗诉。
  如果检察院同意抗诉,并且抗诉成功,那么吴晴的命就保不住了,如果检察院不同意被害人的申请提出抗诉,或者抗诉不成功,那么被害人家属就没有办法了。
  面对这种情况,被害人家属其实也挺无奈的,但是怎么说呢,这也体现了法治文明,不像在古代,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杀了人,都要被砍头,这还是一种同态复仇的想法,以命偿命。
  而现代法治文明,不再实行同态复仇,而是根据各人的犯罪情节、犯罪动机等方面的情况,给被告人一个罚当其罪的判决。
  吴晴虽然杀了人,而且还碎了尸,但被害人在这一命案当中,存在一定的过错,所以减轻了吴晴的刑罚。
  宣判后,只要检察院不提起抗诉,吴晴不上诉,十天之后判决生效,吴晴就可以被押往监狱服刑了。
  吴晴的妈妈十分感谢孟浪和牛昭二人,回去后,不停地向他们表示感谢。牛昭此时心情挺高兴的,因为此次能辩护成功,她的功劳甚巨。
  但孟浪却是不怎么快乐,因为他知道,一家欢喜一家愁,被害人家属那一方要失眠了。他们才不管被害人有什么过错,只要他们的人死了,对方一定要偿命。
  等吴晴的妈妈一走,孟浪就对牛昭道:“做刑事案件就有这一条不好处,当我们面对被告人的时候,希望他能被减轻处罚,可是当我们面对被害人一方的时候,却是会让我们怀疑,为被告人成功辩护是不是一件正确的事情?一个能得到优秀辩护的被告人和一个得不到优秀辩护的被告人,最后的处罚结果可能会大相径庭,但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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