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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8章

当律师从养只獬豸开始-第2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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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需要找关系,需要花钱,只要你再交了钱,人就可以放出来了,他就是找了这么一个由头,让你乖乖花钱,一些有钱的当事人害怕继续关押,自然就会相信他所说的话,然后把钱就给了律师,而律师则是以律师费的名义再次收取,这也是合法的吧?
  而等到事后当事人知道不是那么一回事的时候,就会感受到一种欺骗,问题是,这是一种民事上的欺诈,还是一种诈骗?他虽然虚构了事实,也隐瞒了真相,但是律师跟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服务关系,他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与你签订了合同,但是他确实是在用法律知识为你服了务,虽然他事后也没找关系,也没去花钱,但他确实通过自己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争取来了取保候审结果,这个时候,到底能不能认定他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而构成诈骗罪呢?
  从情感上讲,这是让人非常不舒服的,因为我明明花十万块钱就能解决的事情,结果让你拿起了二十万,而这还是在我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拿走的,但律师的服务很难是用金衡量的,虽然之前收了三十万律师费,但是律师会觉得律师费我收少了,我提供的法律服务价值要比这个钱多,但是由于之前已经收完了律师费不好再问要了,因此我变个法子来问他要,这到底是不是非法占有呢?非法占有的本质是不对价,就是说,这个钱不该是你拿的,你拿了,形不成对价,而在这里,它到底能不能形成对价?比如说,我失去了某样东西,然后通过欺诈的手段要回来,是非法占有吗?肯定不是,而在这里就存在这样的问题,律师觉得我的辩护价值能值一千万,但你只给了我一百万,然后我通过其它手段又要回了九百万,这九百万是不是非法占有?
  这是一个灰色地带,因为没人去认定,你的辩护价值能值多少钱,虽说自由是无价的,但是真要让你不惜代价去维护自由,你肯定不干,任何人都想着要经济地做事,而不是不计成本地去做一些事情,你说的对不对?”
  孟浪把这些话一讲,张萍便傻眼了,孟浪怎么懂这么多?让他讲了半天,她真的觉得魏天成没有犯罪,而在此之前,她是确定魏天成肯定构成诈骗了。
  “孟浪,那你说,魏天成的辩护值不值八百多万?”张萍想了想问。
  孟浪听了,笑了起来道:“这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问题了,但是侦查机关就抓住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这个事情来认定他涉嫌诈骗,你还真不好把这个事情给辩回来,而且相对于普通民众的观点,一个案子问人家要八百来万,确实是高了,对吧?侦查机关有时候就是凭直觉办案,这也怪魏天成本人不检点,身为律师,除了要懂法律外,还是要遵守职业道德,收了人家三十万,如果觉得少,大可以不代理,没有必要去变着法子再去问人家要钱,这下好了,把自己的饭碗给砸了。”


第五百一十七章 要说实话
  孟浪在这个案子上倾向于魏天成构成犯罪,但是正如他所说的,律师的事能叫诈骗吗?
  很快,这个案子就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他就可以去复印阅卷了,这一去阅卷,才知道魏天成让人家抓住太多的把柄了。
  原来他所办案件的这个当事人,在跟他通电话的时候秘密进行了录音,魏天成每次问人家要钱,都是打着帮人家找关系的旗号,如果没有录音,他可以不承认,但现在人家录了音了,他还能怎么办?
  再一次去见魏天成。把情况跟魏天成讲了,魏天沉默片刻说:“跟他们说找关系只是一个由头,实际这些钱都是律师费,我有跟他们签订的律师收费合同。”
  “合同现在在哪里?”孟浪问。
  “你去我所里头拿,他们会提供给你。”魏天成说。
  “现有证据对你不利,魏律师,希望你有心理准备。”孟浪提醒了他一句。
  魏天成道:“我知道,我没想到他背地里会搞我的事,我这是常捉鹰的,结果让鹰啄了眼,孟律师,这个事情,你一定要尽力帮我辩,你也知道,律师界是有一些不规范,但是不应当上升到刑事的角度来调整,如果这样的话,律师就没法干了,现在好多律师难以生存,律师费收不上来,为了生存,大家打个擦边球什么的,是司空常见的事,你想想,如果他们不相信我,不相信我的能力,我再怎么跟他们讲,他们会给我钱吗?我办理的这个案子并不是本地案子,我跟他们说找关系,他们就相信了吗?因此这个事情可以说在骗他们,但是他们只所以会被骗,还是认为我的业务能力能够帮的到他们,如果换个小律师,也这么说,他们会相信吗?”
  魏天成说到最后还比较激动,这主要是他对看守所的生活很不适应,而且他自认为法律知识渊博,现在警察因为当事人的报警而将他抓起来,是一个非常错误的事。
  然而孟浪却有一句话想对他说,作为一名老律师,首先要讲的是人品,人品没了,还有脸说这些吗?打擦边球这种话如果出自一名吃不起饭的年轻律师还好说,可他早已功成名就,赚的盆满钵满,难道还有必要去打擦边球?
  人家当事人确实是因为信任你才给你钱,你说什么,人家就信什么,然而你却骗人家,这怎么能不让人家恼火呢。
  这些话,他作为辩护律师,没法跟魏天成去讲,因此只能对他说:“魏律师,我尽力而为吧。”
  离开看守所后,孟浪便去了魏天成的律师事务所,通过他的助理,找到了那些律师收费合同。
  这八百多万费用的收取,还真有合同,只是有两份是当事人签过字的,但有一份当事人没签字,这三份合同所里根本不知道,也就是说,这八百多万的费用没有通过所里收取,按说,这样就是不合适的。
  只有那三十万的律师费用是通过所里收取的。
  孟浪分析这三份合同是魏天成事后补签的,而目的自然是为了防止以后出现什么问题,其实他早已考虑到这种情况不对了。
  然而这很可能是自作聪明,把这些合同提交上去,或许会起到一些作用,或许啥作用也不起。
  又过了一阵子,案子起诉到法院,接着就开庭了。
  而在开庭前半个月,魏天成为了保险起见,又请了一位律师,孟浪到跟前才知道,一名被告人,最多可以请两名律师辩护,他算是用尽了手段。
  他新请的这名律师也是一名老律师,干了多年的刑事辩护业务了,请他来也是想让他坐镇,增加胜诉的可能性。
  案子在基层法院审理,孟浪和那名老律师一起出庭为魏天成辩护,而被害人一方也请了代理人出庭参加庭审。
  魏天成被押到法庭,虽然在看守所里头已经呆了几个月,但是精神头还比较好,他的亲属也过来了。进了法庭,他看了看家属,面带微笑,示意他们不要担心。
  法官开始核对被告人身份,魏天成响亮回答,中气十足。
  核对完毕后,公诉人开始讯问。
  “被告人魏天成,本公诉人现在对你进行讯问,希望你能如实回答公诉人所提的问题,你听清楚了吗?”
  “我知道。”
  “被害人是怎么找到你,请你作为他的辩护律师进行辩护的?”
  “这个案子是朋友介绍给我的,我当时听说之后,还不太想接这个案子,因为这是在外地,我不大习惯出差,就想拒绝,但是碍于朋友面子,我就让被害人的儿子过来谈一谈,当时被害人正被关押在外地,他儿子来到后,把基本情况跟我讲了,案件比较大,涉嫌合同诈骗数额上亿,我就跟他儿子讲,你这个案子难度比较大,如果想成功辩护的话,需要不少费用,他儿子就说,他花多少钱都愿意,只要能让他爸爸从看守所里面出来,我说行,回去等我消息吧。”
  “继续说。”
  “又过了几天,他儿子又来找我了,我就跟他讲,你这个案子至少要收一千万,我才能帮你爸爸辩护。他儿子听了,便问我能不能再少一点,他们公司还有一些民事案件需要代理,如果这个案子办好了,可以把民事案件也交给我办,我听了这话,心里想了想,觉得也行,这等于是拓展业务了,我就告诉他们,至少要八百万,他儿子想了半天,就答应了,但提出他现在没有多少钱,能不能先付一点定金,我说这不符合规矩,但他恳求我答应,再加我朋友帮他说话,我就答应了,让他先交三十万定金,这三十万全部交到我们律所的帐户上了。”
  “你的意思是说,你收的这八百多万都是律师费?”
  “是的。”
  “被告人魏天成,你是一名律师,公诉人希望你能实事求是地说话,如果这八百多万都是律师费的话,你为什么一次次给被害人的儿子打电话,说你要找关系需要花钱,让被害人儿子支付给你呢?”


第五百一十八章 我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公诉人对魏天成的态度很不满意,然而魏天成铁定心是不认罪的,为什么他这么坚决地不认罪呢?因为身为律师,他知道,如果自己被定罪,律师就干不成了,而且一认罪,刑期也会比较长,所以,只有不认罪才有机会。
  听了公诉人的话,魏天成昂然说道:“我在电话里只所以说要帮他们找关系,不过是为了安抚当事人的情绪,因为当事人急于想让他的爸爸从看守所里面出来,在这种情况,我告诉他去帮忙找关系,只是一种为当事人服务的策略,并不是我要欺骗他们,作为律师,我为当事人提供了法律服务,收取他们的费用是天经地义的事。”
  魏天成这话说的冠冕堂皇,非常有迷惑性,但是公诉人却直接质问他:“你可以安抚当事人的情绪,但是你为什么以此理由向当事人索要钱财呢?你这是利用他们的弱势地位,杜撰自己有关系的事实,然后借此向他们骗取钱财,是不是?”
  “不是这种情况。所收的钱在此前就谈好的,只是当事人后来有所反悔,而他们让我帮忙找关系,那我就告诉他们找关系需要费用,让他们按照之前的约定把费用给我交上来,就是这么一个目的。”
  魏天成果真是一名大律师,在回答公诉人提问时,绕来绕去,让公诉人感到头疼。
  公诉人想了想说:“你口口声声说,这八百多万是之前谈好的事情,那么公诉人问你,你的证据呢,你的证据在哪里?”
  “公诉机关指控犯罪,需要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是你们,而不是我,但是也可以提供证据给你们,我有签订的律师收费合同,可以证明我的观点。”
  “好,现在还不到进行举证质证的时候,现在可以告诉你的是,当事人现在否认与你之前达成了八百多万的律师费合同,而且从常理来讲,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收取八百多万的律师费,你觉得这正常吗?”
  “怎么不正常?律师的服务难以用金钱来衡量,国外的大律师一笔律师费收取上亿的都有,港岛的大律师,一个案子收取了两亿多,这也是存在的情况,你们可以去了解一下。”
  看了看魏天成,公诉人沉默片刻,问道:“你既然与当事人达成了八百多万的收费合同,为什么当时没有签订律师服务合同?根据在案证据显示,你只签订了一个三十万的律师服务合同,后来的合同全是你补签的,你如何解释?”
  “当时只是口头达成八百万的收费合同,真正落实的时候才签正式的合同,把一份合同分成几份来签,这在我们工作当中也是经常发生的事,没有什么让人感到费解的事。”
  “被告人,你是一名律师,你讲出来的话,得让人充分信服才行,你除了那三十万,其余的钱根本没有进入律师事务所的帐户,根据律师法的规定,你收取案件代理费用,必须以律所的名义,而不是以你个人的名义,如果这八百多万是你合法收取的律师收入,为什么没有向律所交纳?”
  “我承认在这方面做的不够好,但是这也是一普遍现象,交到律所后,需要支付一部分费用给律所,因此,我只交一小部分,大部分不交给律所,不只我一个人这样干,好多律师也这样干,这证明不了我有犯罪的故意,我只是有点违规,违反了律师法的规定。”
  “你这不仅仅是违规的问题,本公诉人问你,你在跟当事人要钱的时候是怎么讲的?”
  “他们问我,这个案子能不能找到关系帮忙办取保,我就告诉他们,我可以给想想办法,但是需要费用,然后他们就答应了。”
  “你在电话中明明是主动告诉他们,这个案子需要费用打点,当事人问你需要多少费用,你说需要几百万,然后,你提出了一个数字,当事人才把钱交给你,是不是这样?”
  “他们在此之前就提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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