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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7章

当律师从养只獬豸开始-第2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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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天成上来就想让他作无罪辩护,孟浪听了问:“魏律师,我现在还不清楚是什么情况,我需要了解一下情况,再来决定是否为你进行无罪辩护,毕竟侦查机关也不可能没有任何证据就把您给抓起来。”
  魏天成听了,表情一怔说:“孟律师,你不相信我?”
  孟浪道:“魏律师,我当然相信你,但是我更相信事实与证据,如果没有事实和证据,我可以完全相信你,但是如果有了事实和证据,我不能在庭上胡说八道吧?”
  魏天成道:“孟律师,你是一名负责任的律师,我让家人找你是对的,但是你一定要帮我进行无罪辩护,不然,我的职业生涯就彻底葬送的。”
  孟浪道:“我会尽力的,但是如果有事实和证据你涉嫌诈骗,我觉得罪轻辩护,对你是更有力的。”
  “我没有犯罪,你一定要相信我,我相信你的实力,你一定会帮我辩护成功的。”魏天杨急切地说。
  孟浪不想再跟他拌嘴皮子,说道:“好吧,我尽力而为。”
  魏天成就把整个情况跟他讲了,魏天成之前接了一个案子,是一名老板的案子,他因为合同诈骗罪被异地警方拘留,其家人便请了魏天成作为辩护律师。
  律师费先收了三十万,这三十万是实打实的律师费,但是呢,随后他又向当事人家属索要了几笔费用,这几笔费用加起来足有八百多万,这是侦查机关调查出来的事实,而魏天成辩解说,他接的这个案子难度大,比较复杂,他多次收受当事人家属的钱财,是为了给他提供更为有效的辩护,他来回去了外地好几趟,每次去都有花费,并且他还给这个案子请了专家进行评审,认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最后当事人也是被侦查机关释放了。
  魏天成的观点就是,他是一名律师,拿了当事人家属的钱财,那是为了当事人进行更好的辩护,我是付出劳动的,而不是在欺骗当事人,属于诈骗犯罪,侦查机关只是采信了当事人的说法,而没有采信他的说法。
  孟浪听了他的话之后,问道:“魏律师,既然是为了给当事人提供更好的辩护,为什么不在接案之初一次确定律师费用,却非要分几次向当事人再索要律师费用呢?”
  魏天成道:“我一开始不知道案子这么复杂难办,等我介入后发现案子挺难的,所以就想再多收一些律师费,我并没有想诈骗当事人钱财的故意,至于当事人说,我欺骗他们,说告诉他们,我要找谁谁为他们疏通关系,才问他们要钱的,这完全是他们的一面之词,这种事我怎么可能干?事实也证明,我也没有帮他们疏通关系嘛,我不可能干出这样的事,都是他们想故意搞我的事,想把律师费给要回去。”
  孟浪听了,看着他说:“即使全部是律师费,一个案子收八九百万,是不是高了一些?”
  魏天成道:“孟律师,一个案子收八九百万高吗?自由是无价的,我帮他进行无罪辩护,他愿意花这么多,我有什么办法?他们不能以此认为我是犯罪。”
  孟浪道:“我觉得要做刑事辩护的律师,就不要想着赚多少的钱,刑事辩护的有趣之处,是维护当事人的自由权益,这比民事案件中维护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有趣多了,我办理刑事案子,绝对不会收这么多钱,而且我一般情况下,都是免费帮他们进行辩护,刑事律师更承载着老百姓对律师形象的期待,魏律师,你说是吧?”
  魏天成看了他一眼说:“孟律师,你跟我想的一样,但是我不认为免费辩护是一种好现象,因为这会降低辩护的质量与标准,国外的那些大律师,哪个不是收费高昂,才给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五百一十五章 是不是诈骗
  魏天成的话说的也对,国外的大律师收费的确比国内高,然而像魏天成这种,一个案子收八百多万,也不比国外低了,甚至还要比国外高。
  然而对于一个普通的律师来说,一个刑事案子收费三十万也不少了,想想普通老百姓一年的收入才多少呢?而一个案子收三十万还少吗?
  然而最后却变成了八百多万,这里面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不能只听魏天成本人所说,还要看相关的证据与材料。
  然而魏天成当即就要求为他进行无罪辩护,孟浪心里头有些为难,虽然是同行,但理念价值观可能不太一样,只所以要接下这个案子,只是他觉得作为同行,想了解一下像魏天成这样的律师是如何忽悠当事人的。
  因而他还不好拒绝魏天成的要求,所以最后对他说道:“魏律师,我可以为你进行无罪辩护,但是如果辩护不成功,你不要责怪我。”
  魏天成道:“孟律师,无论最后是什么结果,我都是不会怪你的,但是你一定要为我进行无罪辩护,否则的话,我们的律师制度就要被破坏了。”
  魏天成把他自己的事与律师制度联系起来了,孟浪心里觉得好笑,但是不好去戳穿他,因而说道:“那就好,我当律师,从来不会去迁就当事人的要求,但是你我是同行,我就破例一次,为你进行无罪辩护。”
  魏天成道:“孟律师,我早就听说过你的大名,这一次辩护能否成功不仅关系到我个人的自由,而且也关系到整个律师行业的生死存亡,麻烦你多费心了。”
  话说的更大了,孟浪心里头更加反感,但是不好多说他什么,便回了一句:“我一定尽力而为。”
  离开看守所,孟浪就去跟侦查机关联系,此时这个案子还没有进入检察院,因而他没法进行阅卷,复印卷宗,但是可以跟侦查机关的办案人员沟通一下,了解一下情况。
  孟浪就与这起案件的办案组负责人进行了联系,由于这起案件涉及到律师,容易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因此办案人员也非常小心,听说魏天成请律师了,为了了解相关情况,办案人员就接受约见,与孟浪好好谈一谈。
  约见的地点就是警察局里面,孟浪带着张萍一起去了。
  到了之后,办案人员非常客气地将他请入警察局,然后坐下来与他进行沟通闲聊。
  孟浪说:“魏天成的家属找到我,请我当他的辩护律师,今天来到这里,想了解一下魏天成涉嫌诈骗罪的情况,如果方便的话,我们可以进行一次正式的沟通,此案比较重大,希望贵局能虚心听取我方意见。”
  办案组负责人说:“很高兴与你们见面,对于这个案子,局领导也非常重视,被害人一方也很激动,他们强烈要求查处犯罪嫌疑人,如果你们有什么意见可以讲出来,如果符合法律规定,我们会采纳的。”
  孟浪道:“这个案子只是一个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期限只有七天,然而现在七天已过,为什么没有变更强制措施,或者将其逮捕呢?”
  办案组负责人闻言,忙解释说:“我们认为此案复杂,应当适用最长三十七天的刑事拘留期限。”
  孟浪道:“三十七天的拘留期限适用于多个犯罪嫌疑人,比较重大复杂案件,这个案件并不符合这种要求,你们为什么还要延长至三十七天呢?魏天成是一名律师,而且还是一名刑事律师,你们这样做是不合适的,希望你们能加以改正。”
  办案组负责人忙说:“我们会向局领导汇报,再给您作出答复。”
  孟浪道:“我在此也提醒一下贵局,魏天成是一名特殊的犯罪嫌疑人,希望你们在侦查的时候能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这样,我在辩护的时候就不需要在这方面再多作工作,这样方便你们,也是方便我们。”
  “这个,我们会的,一定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侦查。”办案组负责人忙答应道。
  “魏天成现在涉嫌诈骗的具体金额能否告知于我呢?”孟浪问。
  办案组负责人沉吟一下说道:“这个还不好方便告诉您,但魏天成本人应当知道,您可可以问他。”
  孟浪道:“那这话就当我是没说,魏天成是一名律师,他向当事人收钱,极有可能是律师费,你们现在排除掉合理的律师费了吗?”
  办案组负责人说:“除了前期的三十万元律师费,其余所收的钱都是他诈骗所得,因为他向当事人虚构了事实,隐瞒了真相,构成诈骗。”
  孟浪道:“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未必就是诈骗啊。”
  办案组负责人说:“那什么情况才是诈骗?他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了啊。”
  孟浪道:“除了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外,他必须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如果他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故意,就不能构成诈骗罪。”
  办案组负责人道:“他这肯定是非法占有了他人钱财,八百多万呢。”
  孟浪道:“魏天成即使是隐瞒真相,虚构事实了,但是这里面有一个他为当事人去辩护,去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情况,律师在当事人面前吹吹牛的情况是普遍存在的,因为他要拉来案子,要生存,这种情况不能算是诈骗吧?只要他最终为当事人提供了法律服务,那就是一种合法的行为,你们说对不对?因此,如果只是简单地认定他是隐瞒真相,和虚构事实,我们认为这起案件不构罪,应当对魏天成变更强制措施才是。”
  这话把办案人员给说愣了,看着他说道:“孟律师,他欺骗当事人说帮他们办理取保候审,说要找谁谁的关系,然后问当事人要钱,这还不是诈骗吗?”
  孟浪听了说:“第一,帮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是律师的刑事业务之一,第二,当事人说魏天成跟他们讲,他要找谁谁的关系,魏天成承认不承认?有没有证据证明这一点?如果他找了谁谁的关系是不是就不构成诈骗?如果他没有找,是不是就是一种隐瞒真相,虚构事实?而且还有另一种情况,他一开始是想找的,但是后来没有找呢?或者客观条件限制他没法找?这些情况是否调查清楚了呢?”


第五百一十六章 自由是不是无价
  办案组的人员都听傻眼了,没想到孟浪能分析出这么多的东西,之前根本没有考虑到这些情况,现在一听孟浪说,他们才紧张这个案件是不是太小视了,办律师的案子,不能有丝毫马虎。
  孟浪看到他们讲不上来,就知他们办理这起案件作风有些粗糙,完全没有从律师的观点去看一看,如何把案子办成铁案。
  当然了,办案人员如此疏忽,是有利于律师辩护的,然而他此时讲出来,或许可以让办案人员知难而退,撤销这个案件。虽然他也知道魏天成在这个事情上做的确实不地道,但是到底构不构成刑事犯罪,还需要进一步斟酌。
  办案组负责人脸上都冒了汗,过了半天才说:“孟律师,你所提到的这些情况,我们会在将来一一向你作出答复,但现在我们就到此为止吧?”
  孟浪站起来说:“我不是想干扰你们办案,只是想与你们沟通一下,尽力维护法治,保障案件的质量,感谢你们能听取我的意见,谢谢。”
  孟浪离开了,张萍在路上对他笑说:“孟浪,你刚才把他们给镇住了,你说,如果魏天成真的这样忽悠当事人,他到底构不构成诈骗?比如说他说找谁的关系,结果根本没找,还收了当事人那么多的钱,最后当事人确实是被放出来了,当事人误以为是他的功劳,结果最后才知道与他压根没有任何关系,这是不是就是一种欺骗,构成诈骗呢?”
  孟浪看了她了一眼道:“你知道不知道行政权力当中有一种合法伤害权?”
  “什么叫合法伤害权?”张萍问。
  孟浪道:“合法伤害权就是,他这么做是完全合法的,但是对你来说就是一种伤害,因为他只针对你,不针对别人,你说你有什么办法?”
  张萍恍然大悟道:“那这跟这起案子有什么关系?”
  孟浪道:“我拿它作了一个比喻,律师与当事人的关系很复杂,有的人说,律师最大的敌人是当事人,当事人,当事人,当事的时候才是人,不当事的人就不是人,你看是不是很复杂?而律师面对当事人的时候,他有一种知识优势,或者叫作信息差,他知道这起案子将来会怎么走,但是当事人不知道,而律师可能会借此利用当事人的无知而获取额外收入,其实这种情况不但在律师这个行业存在,就是在其他有知识优势的专业行业也存在,比如医生,比如金融界的人士,他们都有这种知识优势,对你进行降维打击,你吃了哑巴亏都不知道。而话说回来,律师对当事人也是一种降维打击,他明知道这个案子最后可能会取保候审,但是他不告诉你,而是想借此再收一笔钱,然而律师费之前已经收过了,怎么办?他就有可能告诉你,这个案子需要打点,需要找关系,需要花钱,只要你再交了钱,人就可以放出来了,他就是找了这么一个由头,让你乖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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