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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9章

当律师从养只獬豸开始-第2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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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浪坐在辩护人的位子上,停了停说道:“有。”
  法官就点头同意。
  孟浪问:“上诉人林德,你是什么时候知道吴小梅与被害人郭阳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
  林德道:“大概是案发前三个月,我无意中看到了吴小梅的手机,发现有一个人往她的微信上转了不少钱,我就问她是怎么回事,她不讲,不承认。但我就此怀疑她了,便偷偷地记下了她的手机上网密码,然后趁她睡着的时候打到了她的手机,登录了她的微信,这才知道,她与郭阳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而且还在她怀孕后两个月与郭阳发生了性关系。”
  孟浪点点头,又问:“发现他们有这种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后,你是怎么处理的?”
  林德道:“我先是跟她大吵了一架,然后我就出去打工了,等到她快要生孩子的时候,我就回来了,只要她不与郭阳再进行联系,我就不理会这事了,但等到她生完孩子后,我发现她还在与郭阳联系,我就生气摔了她的手机,她就离家出走了,但没过几天又回来了,并且买了一部新手机,换了一个新手机号码,跟我说不再与郭阳联系了。但没想到,郭阳没过几天又与她进行联系,并加了她的微信,碰巧让我发现了,我就质问她怎么回事,郭阳怎么知道她的新手机号,她不承认是自己告诉他的,郭阳还打电话过来,说是他看到了她新买的手机号码,我就知道她买手机时,郭阳跟她在一起,我就很生气,便通过微信与郭阳聊了起来,郭阳以为我是吴小梅,就说要约吴小梅出来再发生最后一次性关系,我假装同意了,然后想借机去跟他理论理论,谁知,一见面,我就控制不住,用刀子捅了他。”
  说到这儿的时候,林德的声音变的低沉了起来,他确实感到很后悔,如果有后悔药的话,他绝对不会做出这样的傻事来。
  孟浪听了,说:“你在去找被害人之前,有没有跟吴小梅商量?”
  林德道:“商量了,我想让她跟我一起去,一起找郭阳商量此事,让他不要再纠缠吴小梅,但吴小梅坚持不去,我只好一个人去。”
  孟浪道:“你在去之前为什么要带水果刀和手电筒呢?”
  林德道:“我在去之前并没有想杀害郭阳的意思,因为我觉得这事可以大家坐下好好商量一下,但黑天半夜,我怕我去了之后,如果郭阳要对我不利,我没法防身,就想着带一把刀,如果打起来,我也不至于吃亏,而带水电筒是因为当时天很黑,吴小梅父亲门口没有路灯,就把水电筒给带着了。”
  孟浪点点头,道:“你在去现场之前有没有给吴小梅的父亲打电话?”
  林德道:“打了,我告诉他,他女儿生活作风不好,想让他管管吴小梅,但是他不理会这事,就把电话挂了。”
  “你在去现场之前有没有给你前妻打电话?”孟浪又问。
  林德道:“也打了,我叫吴小梅跟着我去找郭阳,她不去,打电话给她爸,她爸也不管,我担心去了现场真发生什么意外,就跟我前妻打了电话,想让她知道一下,如果我出了什么事,就让她去找吴小梅。”
  “为什么要让她去找吴小梅?”孟浪问。


第四百七十七章 好害怕
  “因为我要是出了什么意外,别人也不知道这事,而吴小梅知道是怎么回事,所以就告诉她,让她去找吴小梅。”林德回答。
  孟浪点头道:“你到现场后看见被害人了吗?”
  林德道:“看到了。他刚下出租车,我拿着手电筒走了过去,想跟他谈谈,但没想到他一转身跑了,我就去追他,我当时头脑也是一懵,追上去就向他捅去,他要是不跑的话,或许我会跟他好好谈谈,结果他一跑,我气就不打一处来,直到他跑上出租车,我又捅了他几刀,突然之间我反应过来了,就忙收住手,回到自己车里,想了想就去吴小梅父亲家里,我跟他说了自己的事,他不管,我只好走出来,想看看郭阳到底伤的怎么样了,然后我又给我前妻打了电话,我前妻就让我去自首,后来我发现郭阳情况不好,就报警投了案。”
  问完林德之后,孟浪就对法官说:“从上诉人所叙述的情况以及卷宗的材料来看,上诉人并不是预谋杀人,而是一时冲动激情杀人,上诉人是在被害人再次加吴小梅微信,继续保持与吴小梅联系的刺激下,产生了要与被害人见面,谈一谈的想法。随后他冒充吴小梅与郭阳聊天,只是想了解他们两人之间的情况,然而就在上诉人已经察觉的情况下,被害人仍然提出要与吴小梅发生性关系,这无疑进一步刺激了上诉人。
  在与被害人约好见面后,上诉人还是想与被害人和平谈判,让吴小梅一同前去,而且反复两次,但吴小梅坚持不去,上诉人这才准备了刀具和手电筒,而且从当时的情况来看,上诉人并非确定要到现场杀害被害人,因为他还给吴小梅父亲打了电话,希望他能从中干预,而在吴父拒绝干预之后,上诉人才陷入绝望,跟他前妻通了电话。因此,虽然说上诉人事先拿了刀具和手电筒,但他仍然属于激情杀人,他离现场才十来分钟的路程,并且在路上还打了电话。而这时被害人仍然在给吴小梅发信息,并且还打了电话,在被害人的不断刺激下,上诉人到达了现场。此时,相当于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被害人见势不妙转身就逃,正像上诉人所说的,如果被害人不逃,他或许不会动刀子了,而被害人一逃,进一步刺激了他,从而造成了血案发生,而等到上诉人冷静下来之后,才意识到已经铸成大错,并且选择了自首,因此上诉人并非是预谋杀人,而是激情杀人,其社会危险性和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可以从轻处罚,一审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量刑较重,请二审法院予以改判。”
  孟浪发表完意见,又提交了林德的家属代缴赔偿款的证据,虽然被害人家属不要,但是林德家属将钱交到了法院,也是一种认罪悔罪的表现。
  出庭检察员的意见则是维持原判,法官在开过庭以后没有当场宣判,林德被还押回看守所。
  过了一阵子,省高院下了判决,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林德无期徒刑。
  这对于林德来说,算是一个最好的结果了,虽然死缓也是死不了,但是刑期肯定要增加,而判了无期,大概十来年就可以出来了。
  办完林德这个案子,孟浪莫名觉得身心有些疲惫,他想出去放松放松。这时,陈雪莹给他打来了电话,问他什么时候去港岛。
  接了她的电话,孟浪本来想去港岛的,但是想了想,却拒绝了,因为他反复思考,觉得陈雪莹并不适合当他的老婆,陈雪莹是一个富家女,男人一定不能找富家女,除非自愿当舔狗,否则一定会身心疲惫的。
  他就找一个借口说没时间去,把陈雪莹给拒绝了。陈雪莹知道后,心里头很失望,两人便挂了电话。
  跟陈雪莹通完电话后,他就把牛昭叫过来,问她想不想出去散散心?牛昭问他是什么意思?
  孟浪就说想带她出去一起散散心,问她愿意不愿意去?牛昭听了,看了他两眼,问他是不是有什么事情?
  孟浪就告诉她,没什么事情,就是出去散散心。
  牛昭咬了咬嘴唇,说:“就我们两人吗?”
  孟浪说:“是。”
  “去哪儿?”牛昭问。
  孟浪道:“你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牛昭反问:“这么好?”
  孟浪道:“我一直这么好,你才发现吗?”
  牛昭撇嘴道:“谁说的,我怎么没发现?”
  孟浪站起来道:“那是你傻。”
  “你才傻呢。”牛昭见他看向自己,开始感到面皮发热。
  孟浪道:“别傻了,我带你去海城散心好不好?”
  “去找慕蓿蓉吗?”牛昭又问。
  孟浪道:“你想哪儿去了?我这次去海城,谁也不告诉,就我们两人知道。”
  牛昭听了,心里头开始扑通扑通地乱跳,孟浪说的话让她产生联想了。
  “就我们两人去海城散心,我们怎么散啊?”想了想,她问。
  孟浪道:“你想怎么散我们就怎么散,一切听你的。”
  牛昭道:“你这么说我心里头没底了,你到底要干什么?”
  孟浪笑道:“你想那么多干什么,我们去了你不就知道了吗?”
  牛昭无话了。
  过了两天,他们两人真的飞往了海城,孟浪带她入住了他海城的豪宅,而不是去住酒店。
  牛昭心里头又激动,又矛盾,激动的是孟浪跟她的关系越来越近了,但矛盾的是,万一孟浪只是和她逢场作戏怎么办?
  好在孟浪对她相敬如宾,晚上住在一起,孟浪并没有对她产生非分之想,这让她有点奇怪了,难道说孟浪是柳下惠?
  白天出去看景点,晚上就回豪宅里住,这样过了两天,她有些沉不住气了,半夜时分对孟浪喊道:“孟浪,我一个人住一个大房间,心里面害怕。”
  孟浪回道:“有啥好怕了,这里头安全的很。”
  “我真的害怕。”牛昭说。
  孟浪又回道:“你可以开着灯睡。”
  “开灯我也害怕。”牛昭娇声道。
  孟浪道:“那好吧,我过来帮你把害怕给驱除走。”


第四百七十八章 恶魔
  从海城回来后,牛昭变的自信多了,而且头型也有了变化,以前是长发飘飘,现在她剪短了一些,变的精干而又有女人味。
  看向孟浪的目光神采奕奕,犹如让雨水浇灌过一样。
  孟浪把好多事情都交给了她,而在此之前,牛昭并不能名正言顺地帮他打理律所。
  两人终于成为恋人的关系了。
  然而恋人之间的关系却是最危险的。
  接下来的案子让孟浪与牛昭二人都感到毛骨悚然。
  被害人家属找到了他们,请他们担任这起故意杀人案的代理人。
  被告人与被害人都是当地中学的两名高中生,被害人还未满十八周岁。
  在接到这个案子不久,案子就开庭了。
  法院的门口永远是那么的热闹,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院的案子就多了起来,法官不堪重负。
  来到法院,孟浪扫视了一眼人群,就带着牛昭一起走进了法院。
  案子定于早上九点开始,他们来的时候刚好到了八点五十分,走进法庭不久,公诉人以及辩护人就到了。
  有旁听人员也已经来到了现场。
  到了九点钟的时候,法警把被告人带到了法庭上,法官走进法庭,庭审正式开始。
  孟浪看了几眼被告人,被告人的情绪不佳,显的文文静静,这符合大多数被告人的形象,别看好多被告人在案发的时候极为疯狂,但到了法庭上,都变的让你看不出他有任何的乖张之处,除了个别穷凶极恶之徒外。
  大多数被告人都知道在法庭上表现的好一点,才能取得法官和公诉人的好感,以便获取轻判,这是他们的本能表现。
  而作为被害人律师,绝对不能让他们平静的外表给欺骗了,要知道他们曾经杀过人,曾经是十恶不赦的恶魔。
  尤其是被害人家属定然对他们恨之入骨。
  法官开始核对被告人身份:“被告人,你的名字叫什么?”
  “我叫袁伟。”
  “今年多大?”
  “21。”
  “你有没有职业?”
  “没有职业,我现在是一名高中生。”
  “你家住哪里?”
  “我家住光明小区五栋一单元。”
  “你以前有没有受过刑事处罚?”
  “没有。”
  “你什么时候被逮拘留逮捕的?”
  “我五月八日被拘留,五月十五日被逮捕的。”
  “你涉嫌什么罪?”
  “故意杀人罪。”
  “检察院的起诉书你收到了没有?”
  “收到了。”
  “给被告人摘掉手铐。”
  法警将袁伟手上的手铐给摘了下来,然后让他坐进一个专设的座椅内,然后把他给固定在椅子上。
  “下面,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法官命令道。
  公诉人开始宣读起诉书,袁伟就坐在那里认真的听着,同时他手里头也拿着一份起诉书,这是在开庭之前,法院交给他的起诉书。
  公诉人把起诉书宣读完毕后,法官便问袁伟:“被告人袁伟,你对起诉书指控的内容有什么异议没有?”
  “没有。”
  袁伟说没有。
  法官就没再问他,便对公诉人说:“请公诉人针对起诉书指控的内容向被告人发问。”
  公诉人听了,便开始问了起来。
  “被告人袁伟,公诉人现在对你进行问话,希望能如实回答公诉人的问话,你听到没有?”
  “知道了。”袁伟说。
  “你与被害人是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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