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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当律师从养只獬豸开始-第2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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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今年多大了,你知道吗?”
  “知道,跟我孙子一般大的,十八了。”
  “他的生日是哪一天?”
  “九月十一日,我记得清清楚楚的,那天秦守她妈喊肚子疼,正好她家里头没人,她丈夫不在家,她婆婆叫着我一起去医院接生的,我应当没记错。”
  “你说他是九月十一日生的,你有没有什么证据呢?”
  “他比我孙子大十天,我孙子是九月二十一日生,所以我记得。”
  “你确定你孙子比他大十天吗?”
  “我记得就是这样的。”
  “审判长,我问完了。”
  钱永会问完了,出庭检察员便问:“你除了根据你的记忆,确定被告人比你孙子大十天外,还有其他证据证明你的说法吗?”
  老太太摇了摇头,表示没有。
  出庭检察员就问了这一句话就结束了。
  轮到孟浪问了。
  “老太太,你今年多大了?”
  “我七十了。”
  “你身体健康不健康?”
  “我就是血压有点高。”
  “你跟被告人一家的关系怎么样?”
  “关系还行,平时常来往。”
  “被告人跟你关系怎么样?”
  “他是我看着长大了,他见到我,会叫我一声奶奶。”
  “你知道他犯什么罪吗?”
  老太太摇摇头。
  “你连他犯什么罪你都不知道?”
  老太太看了看他,眼神有些慌张,她其实是知道,但是她不好说出口,怕说出来尴尬,毕竟为一个罪大恶极的人作证,她心里头有障碍,如果不是秦守父母多次找她,她才不会出来作证。
  “说是杀人。”老太太改口道。
  “除了杀人,他还犯有什么罪?”
  这次,老太太坚决地摇了摇头。
  “你可知道他杀的是什么人吗?”
  “说是谈恋爱,弄恼了,杀人了。”
  ”你听谁就这么说的?“
  “小守他妈这样跟我讲的。”
  “她妈跟你讲的,你相信她的话吗?”
  老太太听了之后,又不好讲了。
  这时,钱永会说道:“被害人代理人老是问一些无关的问题,证人有权拒绝回答。”
  孟浪道:“我问的问题都与证人作证的资格有关,证人必须回答我的问题。”
  法官道:“请被害人代理人继续。”
  “反正我就是听说是这样的,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不知道。”老太太想了想说道。
  孟浪道:“被告人的妈妈还跟你讲了什么?”
  “没讲什么了。”
  “你是不是应她的要求才过来作证的?”
  老太太点头说是的。
  “你知道作假证的后果吗?”
  “我没有说假话。”
  “有没有说假话,现在你我都不能确定,最终要看证据,知道吗?”
  老太太只好说知道。
  “你同情被告吗?”
  老太太看了秦守一眼,说道:“这孩子吧,从小是比较乖的,谁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呢?”
  “你直接回答我,你是否同情被告人?”
  “抗议,被害人代理人老是问与本案无关的问题,并诱导证人作证,请审判长制止。”孟浪又问到关键问题上了,钱永会又急声反对道。
  “被害人的代理人问的问题与案件有关,证人需要作答。”法官又支持了孟浪。
  钱永会听了,只好作罢。
  “我也不是同情他,就是想着他生日的确是九月十一日。”老太太还是比较聪明的,知道不能说同情。
  “你确定他的生日是九月十一日?”
  “我确定。”
  “你看过他的出生证明吗?”
  “没有。”
  “你没有看过他的出生证明,你怎么能确定他就是九月十一日生的?”
  “我记得他比我孙子大十天。”
  “那你是推断出被告人的生日是九月十一日的吗?”
  “我记得他的生日就是九月十一日。”
  “你会去记一个与你不相干人的生日吗?”
  “我们是邻居。”
  “你会记住所有邻居人的生日吗?”
  老太太被问住了。
  “那我就是推断出来的,他比我孙子大十天。”
  “很好,你承认你是推断出来的,这说明你根本记不住被告人的生日是九月十一日对不对?”
  “是的。”老太太不得不承认。
  “那谁告诉你被告人的生日是九月十一日的?”
  “小守她妈来找我,我没办法就答应了,她跟我讲小守是九月十一日生的,我想着他比我孙子大十天,所以就是这样。”
  “抗议,被害人代理人诱导证人作证。”钱永会一看老太太这样回答,再次坐不住了。
  “抗议无效,被害人代理人请继续。”法官说。
  钱永会只有干瞪眼的份了。
  “也就是说,你在知道被告人的生日是九月十一日之后,才想起他比你孙子大十天对不对?”
  “是这样的。”老太太回答说。
  “那你现在怎么能说确定被告人的生日就是九月十一日呢?如果你在不知道被告人的生日是九月十一日的情况下,怎么能想起你孙子比他小十天呢?”
  “我也记得原来他是比我孙子大十天。”
  “你只是记得大十天,那我请问你,你还能记得十八年前的某天某日发生什么事吗?人的记忆是有偏差的,被告人出生时你虽然去过医院,但是你不可能专门去记着被告人具体出生在哪一天,别说是你,就是被告人的爷爷奶奶恐怕也不记得,你可能有大体的意象,你孙子没有比被告人大,但是具体大多少,你不可能去专门记这事,而你只所以会觉得是大十天,那是因为你知道被告人的具体生日了,才回忆起,你孙子比被告人小十天,如果被告人的生日是九月一日,你很可能会回忆起,你孙子比他小二十天,这就叫唤起记忆,唤起记忆是很容易出错的,比如很久以前发生的一件事,你早忘记了,别人一向你提起,你可能会恍然大悟,回忆起来了,而当别人说一件并没有发生的事,他又向你提起来,你也可能会想一想,还真有这回事,这就是错误的了,所以说,你的记忆是不准确的,明白不明白?”


第四百四十四章 不要作假证
  “我不想作证来着,小守妈非要让我作证,我记得是十天,但是二十天也说不定,算了,我不作证了。”老太太慌了,忙对法庭说。
  一看老太太居然这么快就投降了,钱永会给气的不轻,但却毫无办法,出庭检察员见了,心里一时高兴起来,没想到被害人的代理人直接将证人给驳回去了。
  法官见了,便对老太太说道:“法庭作证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如果你不能确定你所作证的事情,就不要到法庭作证,现在法庭再向你确认一次,你是否继续作证?”
  “不作了,不作了,我本来也不想作,都是小守她妈非我要作。”老太太又念叨半天。
  法官见了,就让法警将证人带下去。
  钱永会眼巴巴地看着这次作证让孟浪给搅黄了。
  接着另一个证人被叫上法庭上来。
  还是钱永会先问。
  “你认识被告人吗?”
  “认识,我们家跟他们家是邻居。”
  “你知道他的生日是哪天吗?”
  “九月十一日,跟我儿子同一天生日。”
  “你确定你儿子跟他是同一天生日吗?”
  “我记得,我们还一起过过生日呢。”
  “你的记忆没有错吧?”
  “怎么会错?我记得清清楚楚的。”
  “你们是在同一个医院生的吗?”
  “同一个医院生的,我的是女儿,他的是儿子。”
  听到证人这么回答,钱永会心里头非常满意,便告诉法官,他问完了。
  轮到出庭检察员问话,出庭检察员还是简单问了一句:“你有相关的证据证明你儿子与被告人同一天生日吗?”
  “没有,但我们的确是同一天生的。”
  出庭检察员问完,又轮到孟浪发问了。
  “你跟被告人是什么关系?”
  “我们是邻居。”
  “你们从什么时候开始作邻居的。”
  “从孩子出生时就是邻居了。”
  “你孩子是哪一天出生的?”
  “九月十一日。”
  “被告人是哪一天出生的?”
  “也是九月十一日。”
  “你确定吗?”
  “我确定。”
  “平时你女儿叫被告人什么?”
  “叫她妹妹。”
  “为什么叫她妹妹?”
  “因为他比我女儿大一点。”
  “大一点是大多少?”
  “大约大几个时辰。”
  “你确定吗?”
  “我确定。”
  “你有什么证据吗?”
  “我有出生证明,证明我女儿的生日时辰。”
  “你见过被告人的出生证明吗?”
  “没有。”
  “你没有见过他的出生证明,你怎么能确定他跟你女儿是同一天生的呢?”
  “但他的确是跟我女儿同一天生的啊。”
  “我现在告诉你,他的出生证明载的日期是八月一日,而不是九月一日,这怎么说?”
  这位女证人听了,大着眼睛说:“那怎么可能,我明明记得他跟我女儿是同一天生日的。”
  “你明明记得是同一天生的,但是他现在的出生证明却不是跟你女儿同一天,你怎么解释这个事情?”
  话刚问到这儿,钱永会又抗议道:“这种事情不应当让证人进行解释。”
  法官听了,只是看了他一眼,就对孟浪说:“被害人的代理人请继续。”
  钱永会再次憋气。
  证人看了看孟浪,说道:“那我不知道怎么回事,我记得他跟我女儿是同一天生日的。”
  “你刚才讲,你们还一起过过生日,那什么时候的事了?”
  “大约是十年前了,我们一起过过生日。”
  “十年前发生的事情,你还能记得清楚吗?”
  “我们在一起过生日,还是能记的清的。”
  “你能记得你们在一起过生日是因为你们两家的孩子是同一天吗?”
  “我记得是这样的。”
  “你记得是这样的,但如果事实上不是这样的呢?你们两家在一起过生日,未必就是因为同一天生日啊,对不对?”
  “我记得就是这样的情况,同一天生日。”证人坚持说。
  “你知道记忆会出现偏差吗?而且是十年前的事,你记得你们在一起过生日,也有可能是因为你们有一家过生日,邀请另一家过来吃饭,这也不是很正常的吗?”
  “抗议,被害人的代理人又诱导我的证人说话。”钱永会又站出来反对了。
  “证人作证要经的起检验,辩护人,你要认真听取被害人代理人的问话。”法官不太高兴了。钱永会见状,真的是想拂袖而去,法官完全站在被害人一边了。
  证人听了孟浪的话,一时不知说什么好了,经孟浪这么一说,她还真想不起来,当时到底是因为同一天生日聚餐的,还是因为一家孩子过生日,邀请另一家一起聚餐的。
  “我印象中我们是同一天生日,至于是不是一起过生日的,我有些记忆不清了。”证人只好这样回答了。
  “你记不清了,但你还是记得两人是同一天生日吗?”
  “是的。”
  “你怎么确定自己记得两人是同一天生日呢?”
  “我记得我和他妈妈在同一天生的。”
  “你刚才不是说是在同一家医院生的吗,现在怎么说是同一天生的了?”
  “我们是在同一家医院,同一天生的。”
  “但被告人的出生证明明确载明,是八月一日生的,而不是九月十一日,你怎么解释?医院难道会把他的出生日期提前到一个多月吗?”
  “不会吧?怎么可能呢?”证人感到很讶异。
  “出生证明是不会错的,你的记忆会不会错呢?”
  “我……我记忆中确实是同一天生的。”
  “十八年前的事情,你还能记得清清楚楚?”
  证人开始摸起了脑袋,有点犯难题了。
  “是不是他小时候住过院,正好我们遇见了,然后我就感觉是同一天生的?”没用孟浪多说,证人开始自己怀疑起自己了。
  “我没有住过院。”秦守听了,急忙在旁边大叫道。
  法官马上制止他道:“被告人不要乱讲话,轮到你要讲的时候,你再讲。”把秦守给说了一通。
  “你现在说的是自己感觉,感觉是靠不住的,记忆也是有偏差的,只有证据才不会出现差错,出生证明明确载明被告人的生日是八月一日,你说是九月十一日,这就不对了啊,如果你坚持这样作证,那就是作假证了。”孟浪语重心长地对证人说。


第四百四十五章 避重就轻
  证人自己让自己给搞糊涂了,人的记忆真的是有偏差的,因此证人证言是最不稳定的证据,特别是那种发生在好多年前的证言,谁还能记得那么清楚?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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