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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9章

当律师从养只獬豸开始-第2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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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想杀她。”
  “你没想杀她,那你为什么要掐被害人的脖子?”
  “我当时一时兴奋,只是为了追求性快感,才那样做的。”
  “原来你杀人是为了追求性快感,你个死变态,你个人渣,法庭不判处你死刑,我这律师就不当了……”孟浪手指着秦守大骂道。
  “抗议,被害人的代理人当庭侮辱我的当事人,请审判长制止被害人代理人发言!”钱永会又举手抗议了。
  法官听了,闭了一下眼睛,然后说道:“被害人的代理人,你的用词可以再委婉一些,比如死变态,人渣这样的词语,可以用其他词语代替,用法律术语。”
  孟浪听了法官的话,笑了,道:“听从审判长的指示,我在接下来的发问中,尽量采用法言法语,这种情绪化的语言,我会节制使用的。”
  法官听了,点了点头。
  钱永会一见法官居这样,就睁大眼睛说:“审判长,他这是什么意思?侮辱完我的当事人就跟没事似的完了?不能再允许他发言!”
  孟浪当即怼了他一句:“在法庭上,是法官说了算,还是你说了算?你身为律师,要不要听从法官的指示?”
  钱永会让他给怼了一句,哑口无言了。
  孟浪继续:“你是在发生性关系之前掐被害人的脖子的,还是在之后掐的?”
  “发生关系时掐的。”秦守此时心里很不爽,面对郑义红的时候,他可以满嘴说谎话,但是面对孟浪的询问,他一点也不适应了,有些乱了方寸。
  “你为什么要掐被害人的脖子?”
  “我刚才不是说了吗?是为了追求性快感。”
  “你个人渣,畜生!死变态!”孟浪又骂起来了。
  “抗议!抗议!”钱永会又抗议了。
  孟浪直接对钱永会说道:“你抗议个屁,他这样做是不是变态,是不是人渣?你不同意我这样说,难道你也是死变态,是人渣?”
  钱永会没想到孟浪会直接骂他,气的浑身发抖,在辩护席上坐不住了,手指着孟浪道:“我要控告,控告他诽谤我!”
  “我诽谤你个毛线!你要是想为被告人辩护,就坐在这里老实听着,别插话,等我问完,你再讲,否则,我对你也不客气!”孟浪义愤填膺地说。
  看着孟浪凶猛的样子,钱永会终于意识到自己老了,不能跟小年轻一般见识,否则被气死,也是有可能的,罢了,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被拍死在沙滩上,他现在差点要给拍死在沙滩上了。
  “好好好,你问,你问,我一句话也不说了,但我要提醒你一句,如果你再侮辱我,等开完庭,我一定会将你告上法庭!”钱永会说了一句狠话,好给自己留点颜面。


第四百三十五章 善恶报应
  孟浪没再去理会钱永会,想在事后起诉他诽谤,他一定会奉陪到底。
  看了看秦守,孟浪又问他:“你掐被害人脖子的时候,被害人是什么反应?”
  “她没有反应。”
  “没有反应?来来来,我来掐你脖子试一试,看有没有反应!”孟浪招着手,对秦守说。
  秦守有些崩溃了,心想这是什么律师,居然要在法庭上掐他的脖子。
  “我当时没注意到她有什么反应?”
  “你眼睛瞎了吗?她有什么反应你注意不到?你个死变态,杀完人还不敢承认是吧?”
  “你侮辱我!”秦守开始说这话了。
  “本律师就是要侮辱你,不侮辱你,对不起死去的被害人,我问你,你强迫被害人的时候,她没有反应吗?”
  “没有!”秦守怒道。
  “没有?真没有还是假没有?”
  “就是没有!”秦守愤怒了。
  “你敢说没有反应?”
  “我说没有就是没有!”
  “你掐被害人脖子,她没有反应,你强迫她的时候,她也没有反应,你觉得你这样讲,对你有好处吗?”
  “我就这样讲,我说的都是事实,我不想跟你说话了。”
  秦守的态度大变,不愿意跟孟浪说话了,孟浪一见此人无可救药,如果让他长大了,不知会再祸害到多少人。
  想到这里,他原本想动用朦胧之眼,让他说实话的,可是转念一想,且不说动用朦胧之眼,还需要花费大量经验点,就是为了让秦守受到惩罚,愿意花这些经验点,最后也只是判他一个无期徒刑,正像秦守的律师钱永会说的,案发时未满十八周岁,是不能适用死刑的。
  如此恶劣的行径,而且事后拒不认罪,如果只是判个无期徒刑,那太便宜他了,也就是十来年,他就能从监狱里头出来了,才三十来岁,出来后,他再祸害其他女人,岂不是又是造孽?
  孟浪如此一想,便没了动朦胧之眼的想法,刚才激怒他,想让他说实话,虽然也取得了一些效果,但是毕竟无法让他完全讲出事实,不如直接动用善恶报应图,让他遭到现世的报应。
  孟浪便不再要求向秦守发问,而是坐在那里,暗中用起了善恶报应图,众人自然是浑然不觉。
  钱永会开始向秦守发问:“被告人秦守,我是你的辩护律师,下面有几个问题需要问你,请你能够如实回答。”
  秦守马上点头说道:“我会如实回答的。”
  钱永会看了他一眼问:“你刚才在回答被害人代理人问题的时候,可能没有注意到他的话里有一个语言陷阱,他问你,你在强迫被害人的时候,被害人是什么反应,你回答没有,但是这个问题他暗含着一个事实的前提,即你强迫了被害人,我现在问你,你有没有强迫被害人?”
  ”我没有!”秦守马上说,同时转过头瞪了孟浪一眼,那意思是说,他差点上当了,幸亏他的辩护律师慧眼识破了他的奸计,才没有得逞。
  孟浪见了,笑了笑,没理会他,管他呢,善恶报应图已经启动,他再如何耍无赖已经没用了。
  钱永会见秦守这样讲了,脸上也变的有些得意,刚才孟浪想蒙混过关,让人误以为秦守强迫了孙小宁,他现在再问一遍,就破了孟浪的诡计了。
  “你没有强迫被害人,被害人是与你自愿发生性关系的吗?”
  “是的,是她自愿与我发生关系的。”
  “为什么选在教室?”
  “因为当时很晚了,而且校门已经关闭了,我们正处于热恋阶段,情不自禁就发生了性关系,就是这个样子。”
  “你刚才说是失手杀了被害人,是这样的吗?”
  “是这样的,我没想杀她。”
  “你什么时候发现她死亡的?”
  “她当时没有死亡,我失手掐了她以后,发现她身体不动了,但肚子还有呼吸,我当时一时吓傻了,就跑了,后来我就自首了。”
  “你的意思是说,在你离开被害人时,被害人还没有死亡是吗?”
  “是的,她当时没死,后来我才知道她死了。”
  “报告审判长,我的问话完了。”钱永会问到这儿,停止了发问。
  他刚发问完,郑义红举手道:“公诉人有问题需要补充发问。”
  法官当即同意。
  郑义红便问:“你刚才说与被害人处于热恋阶段,是吗?”
  “是的。”
  “你是受被害人的吗?”
  “如果你爱被害人的话,会在发生关系时掐着她的脖子吗?”
  “我当时一时冲动,没想那么多。”
  “你没想那么多?你知道不知道掐别人的脖子会导致死亡?”
  “我没用那么大的力。”
  “你没用力,如何会导致被害人死亡?”
  “我当时是无意识的。”
  “你的手只要松一松,被害人就不会死,你是怎么做到无意识杀死一个人的?”
  “我当时激动了。”
  “你是双手掐的,还是一个手掐的?”
  “单手掐的。”
  “你是垂直掐的,还是采用其他姿势掐的?”
  “其他姿势掐的。”
  “什么姿势?”
  “就是伸手过去掐的。”秦守比划了一下。
  “你这样掐,如果没用力,能把被害人掐死吗?”秦守没有垂直用力,除非他有很大的力道,否则很难轻易把一个人给掐死。
  “我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把她给掐死的。”
  “你掐完被害人为什么跑了?”
  “我当时害怕了。”
  “为什么害怕?”
  “因为我发现她不动了。”
  “她为什么会不动?”
  “因为我掐着她了。”
  “她不动了,你就跑吗?”
  “我害怕。”
  “你有没有对她施救?”
  “我想施救来着,但我不会施救。”
  “会打电话吗?”
  “会。”
  “那为什么没有打120报警?”
  “我忘了。”
  “你忘了?你刚才口口声声称爱被害人,现在被害人有生命危险,你敢说你忘记打120报警了,你就是这样爱被害人的吗?如果你的父母被人掐晕在地上,你也是害怕,转身就跑吗?”
  郑义红也气愤至极,不顾公诉人的身份,拿他父母来作比喻了。
  秦守低头保持沉默。


第四百三十六章 不按套路出牌
  郑义红问的秦守哑口无言,但是秦守还是死不承认,他是故意杀害孙小宁的,郑义红便再次结束讯问,不再多问了。
  接下来进入举证质证阶段。
  郑义红先提交了物证,孙小宁的血衣,证明孙小宁在现场受到了外伤,而这些外伤的形成与秦守的暴力行为有关。
  钱永会看了,便质证道:“这件血衣并不能证明外伤是被告人造成的,现场没有打斗的痕迹,孙小宁身上如何有外伤呢?那只是在发生关系时造成的误伤,毕竟教室不是卧室,地面很硬,容易造成外伤。”
  孟浪听了他的话,便开口反驳道:“被告人把一起约会弄成了命案现场,还说成是误伤,做这事的人是人渣畜生,这么说的人也是人渣畜生!”
  钱永会一听这话,怒了,便对法官道:“被害人的代理人再次侮辱我的人格,我请求法庭对被害人的代理人进行训诫,逐出法庭。”
  法官仔细听了他的话,然后转过头来对孟浪道:“被害人的代理人,请注意你的言词,下不为例。”
  “好的审判长。”孟浪道了一句,“我收回我的话,被告人的律师不是人渣,不是畜生,好了吧?”
  钱永会听了这话,瞪眼看着他,给气的要命。
  郑义红继续举证,下一组证据是尸体检验报告,证明孙小宁的死亡原因,是窒息死亡。
  钱永会便质证道:“辩护人对被害人的死亡原因不持异议,但是对导致被害人窒息死亡的手段存有异议,现在的证据只能证明,被害人是过失,或者是间接故意才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在被告人在离开现场时,被害人并没有死亡,被告人此时只是一种对死亡结果采取放任的心理态度,构成间接故意,而不是直接故意。”
  钱永会把秦守的行为辩成了间接故意,因为他知道想把这起案子弄成过失杀人,那是不可能的,公诉机关起诉秦守的罪名是故意杀人罪,无论秦守如何狡辩,都不可能把黑的说成白的,认定他的行为是过失杀人。
  而辩护成间接故意杀人,虽然还是故意杀人,但是相比起直接故意,罪行就相对轻一些了。
  但他这样一讲,郑义红便反驳道:“被告人辩解离开现场时,被害人还活着,这不过是他的一面之词,实际上,根据尸体检验报告,被害人窒息死亡时间较短,被告人离开时,不可能还活着。”
  钱永会听了,却是坚持说道:“尸体检验报告并没有说明被害人的死亡时间,其窒息死亡时间较快的表述十分模糊,并不能推翻被告人的辩解。”
  这时,孟浪也质证道:“被告人在事后打电话报警,说他杀人了,如果他在离开时发现被害人还没有死亡,他如何在报警时说杀了人?这显然是自相矛盾的,因此,被告人的话不过又是一句胡说八道的狡辩。”
  三方辩论一通,接下来郑义红便举证证人证言,证明发现尸体的情况,在这一点上,钱永会也没有什么可辩解的。
  但是举证到证人证明秦守与孙小宁之间并不是恋爱关系时,钱永会便马上质证道:“证人的证言不具有真实性,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是不是只有恋爱关系,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别人是无法知道的。”
  郑义红听了,说道:“这几个证人都是与孙小宁十分要好的同学,朋友,孙小宁喜欢不喜欢被告人,孙小宁会告诉她们的,这足以证明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不是恋爱关系,而且从事后的情况来看,他们也不可能是恋爱朋友关系,被告人说是与被害人约会,正常情况下,被害人不可能跟被告人到教室里约会,教室是学习的地方,即使是晚上,也难免会遇到人,他们不可能到教室约会,并发生性关系!”
  钱永会看了郑义红一眼,却是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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