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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当律师从养只獬豸开始-第1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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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昭道:“是不是把刘虎也叫上?”
  “刘虎还有事,我们俩人去吧。人去多了也没用。”
  孟浪就带着牛昭去了交警队,到了之后,找到了裘宣相,裘宣相一脸苦相,虽然他是律师,可是此时也没有什么招数了。
  “老狼,我这事情能不能不起诉啊?要是起诉判了刑,我这辈子就算完了。”裘宣相哭丧着脸对他说。
  孟浪一路上都在思考着这个事情,裘宣相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刚刚达到八十,按说刚够触及刑律界线,如果认罪态度好一点,说不定能搞个不起诉,然而这事不具有确定性,万一检察院非要起诉,法院估计也不会判他无罪。
  要想让这个事情有一个好的结果,必须要找出更好的理由证明,他这个案子不构成危险驾驶罪。
  裘宣相在交警队做完笔录之后,孟浪原以为就会让裘宣相回去,结果交警先给裘宣相出具了一份行政处罚书,要对裘宣相进行治安拘留。
  这都是交警队的套路,治安拘留完后,说不定就转为刑事拘留,显然这件事要严重起来。
  如此看来,交警队现在处罚非常严厉,一了解,听说此时正在进行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裘宣相撞到枪口上了。
  “这下完了。”牛昭回来的时候,也是一脸丧气地对他说。
  孟浪沉着脸想了想道:“我总觉得这是小题大作了,老球不至于落到这步田地。”


第二百五十章 危险驾驶
  “喝酒后多长时间上路开车,才不算是醉驾?”孟浪召集所里的律师坐到一起,分析裘宣相的事情。
  刘虎和邵海波两个都知道了这事,一个个坐在那里都沉思着,危险驾驶罪的设立可是改变了不少人的命运。
  对于普通的老百姓来说,这个罪名是无所谓的,因为它的刑期很短,顶多是判个拘役,但是对于有公职身份的人,或者律师这样职业的人就影响大了。
  柴浪律师也参加了会议,孟浪就请他先说,柴浪眉头轻皱说了一句:“这个小裘律师,怎么这么不注意,晚上喝酒了,早晨就不要开车了嘛,没一点警惕意识。”
  这话说的一点没错,经常开车的人都知道,晚上喝酒,早上也很容易被查出酒驾的,裘宣相买车也有小半年了,想不到还会犯这种错误。
  然而说这话有什么用呢,事情已经出了,现在关键是能找到什么解决办法之道。
  柴浪说完这话,又接着说道:“危险驾驶罪现在有一个争议,它到底是故意犯罪呢,还是过失犯罪?如果是过失犯罪,不会影响到小裘律师的律师证,我觉得到时候可以向司法局申请一下,在有争议的前提下,能不能不吊销小裘律师的律师证。”
  柴浪律师有社会经验,因而他直接说起了这个问题,讨论半天,其实重点还是在于裘宣相的律师证会不会被吊销的问题。
  孟浪听了,说道:“危险驾驶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确实有争议,但是万一司法局不采纳我们的意见,那就麻烦了,我想还是最好不让法院定裘律师的罪,或者直接在检察院不起诉就好了。”
  “那我们就想办法和检察院沟通一下,看能不能让他们不起诉。”柴浪说。
  孟浪道:“但我们现在就要找理由,好让检察院不起诉,除了认罪态度好之外,还有什么理由呢?”
  孟浪的目光又向其它律师看去,柴浪律师的水平是很高了,但是他讲的也不是很中肯,他想看一看其他律师有什么好的意见。
  邵海波见他看向自己,便皱眉说了一句:“裘律师的酒精含量刚刚达到八十,又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我觉得这样就可以不起诉他了吧?情节已经比较轻了。”
  孟浪听了,点了点头,道:“裘律师的事情,情节的确比较轻,但是只要达到了追诉条件,就很有可能被追诉,如果我们能证明,他根本构不成犯罪,才能让检察院动摇起诉决心,从而不起诉。”
  “动摇检察院起诉的决心?”众人心里一凛,心想如何才能达到这种效果?
  看到大家都想不出好办法,孟浪又提出了刚才的疑问:“我还是那个问题,一个人喝酒后多长时间上路,才不算是酒驾呢?”
  他再次问起这事,众人议论起来,刘虎道:“这个不好说,一般情况下是二十四小时吧。”
  孟浪反问:“这个事情有没有科学依据?”
  刘虎摇了摇头道:“不知道,凭经验吧。”
  孟浪道:“如果是凭经验,那事情就没谱了,比如有的人喝一杯酒就醉了,但是有的人喝两杯三杯还不醉,如果测酒精含量,肯定是喝两杯三杯的多,但是凭经验,喝两杯三杯的肯定会觉得我没醉,就会以为自己不到醉酒的程度,而刑事案子讲究的是精确性,凭经验不好定人的罪吧?”
  柴浪此时插了一句嘴:“经验常识也是可以定别人的罪的。”
  孟浪道:“那要看什么样的经验常识,如果经验常识涉及个人的犯罪构成,那就需要谨慎。比如裘律师这个案子,凭经验常识,如果他认为自己经过七八个小时的时间,他体内的酒精含量应当消化掉了,然后他开车上了路,那他有没有犯罪的故意呢?他是不是明知自己喝过酒,仍然坚持开车上路,因而触犯了刑律呢?”
  孟浪把这话一说,柴浪等人便一时怔住,陷入沉思了,孟浪说的对,无论是什么犯罪必须要有罪过,故意或者是过失,危险驾驶罪必须要明知自己醉了酒,仍然开车上路,这才能构成危险驾驶罪,而不能是他事先不知道自己喝了酒,却开车上了路,仍然认定他构成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跟交通肇事罪还是不一样的。
  柴浪等人想了半天,都点了点头,牛昭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孟浪说的这个事情,我们以前还没有考虑过,喝完酒马上去开车,肯定是不可以的,其本人一定知道他这是酒后驾驶,但是如果过了几个小时之后,当事人觉得自己头脑清醒了,不影响开车了,在这种情况下,他到底还没有危险驾驶的故意呢?我跟孟浪的意见一样,觉得值得探究,如果以此为理由向检察院提出,不起诉裘宣相,不知可不可以?”
  柴浪听了,也道:“孟主任说的有理,以前我们都没有想到,控方应当证明,开车之人喝完酒后,多长时间不可以开车,比如说是十个小时还是八个小时?还是二十四小时?刑法最重要的一点是他要具有确定性,不能让别人无所适从,正常情况下,经过一夜的休息,一般人会认为自己已经酒醒了,可以开车了,所以没有意识到自己还处于醉酒状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要不要对他进行追究,的确值得斟酌,孟主任提出的这个问题很好,可以作一篇很好的论文了。”
  孟浪听了,笑道:“柴主任夸奖了,不过我觉得的确值得研究,回头我研究生毕业论文,就专门写一写这个事情,你们看好不好?”
  “不错,不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题目,不过,当务之急,还是想办法把裘律师给救出来才是。”柴浪笑着说道。
  孟浪立刻点了点头,道:“我们马上写一份律师意见书交到交警队,等到移送检察院的时候,再跟检察院交涉一下。”
  研究半天,就定了主意,孟浪亲自撰写了一份律师意见书,然后和牛昭一起去了交警队。


第二百五十一章 打擦边球
  孟浪和牛昭一起去了交警队,找了交警大队长,跟大队长一说,大队长眯眼看了他们两眼,道:“你们律师犯了法,就不需要追究了吗?”
  孟浪道:“不是我们律师犯了法不需要追究,而是我们觉得这个案子构不成刑事案件,希望交警队能先将裘律师给放了,不然,一直关着他,将来可能涉及国家赔偿的。”
  交警队长听了有所不怿,不大理会他。
  孟浪把律师意见书递了上去,说道:“这是我们的意见,你们看完再作决定吧,我们陶国是讲究法治的国家,如果不按照法律来,你们是要承担责任的。”
  交警队长扫了他几眼,心里更加不怿,孟浪见状,觉得跟他沟通不下去,便转身走了,回去之后,他想了想,便给警察局长寄了一份律师意见书,交警队归警察局长管,如果交警队长不听他们的意见,说不定警察局长会听。
  在寄出律师意见书的第三天,裘宣相出来了。
  果然是警察局长在接到律师意见书之后,觉得再羁押裘宣相就不太合适了,便打电话让交警队长先把人给放了,至于追究不追究裘宣相的刑事责任,让他们移交给检察院再说。
  裘宣相被放出来后,心里头虽然长出了一口气,可是下一步怎么处理,他还没有底。跟孟浪见面后,两人再次商议起这个事情,孟浪把他的意见一说,他马上说道:“老狼,你说的太对了,我当时就是没有意识到自己处于醉酒状态。”
  孟浪问他:“你当时真没有意识到自己仍然是醉酒?”
  裘宣相看了他一眼道:“我真没有,我想过了一晚上还不行吗?谁知道酒精含量还这么高。”
  孟浪道:“你这个情况也是在打擦边球,但是我们律师不就是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利益吗?所以打擦边球是我们律师的职业,通过我们律师的不断打擦边球,才能不断地完善法律,对不对?”
  裘宣相忙点着头道:“老狼,你说的太对了,如果法律没漏洞,我们律师就没什么作用了,我们律师就是找法律漏洞的嘛。”
  孟浪听了之后禁不住笑了笑,心想孺子可教也。
  裘宣相这个事情很快就到了检察院,到了检察院就好多了,因为相对于交警队,检察院是专业的法律人,跟他们沟通容易一些。
  孟浪就和裘宣相一起去找检察院的公诉人,和他们探讨这个事情,告诉他们,在经过一夜的休息之后,酒精含量仍然高,在这种情况下,不宜认定为为犯罪的故意,不宜作犯罪处理,建议作不起诉决定,或者要求交警队撤回案件。
  审查裘宣相案子的也是一位女公诉人,女公诉人听了他的话后,说道:“喝完酒之后,是不能开车的,虽然过了一夜,但是自己有没有处于醉酒状态,个人是知道的吧?”
  裘宣相听了之后忙道:“检察官,我当时真没有意识到自己醉酒了,你想想,经过一夜休息,肯定是恢复过来了,谁知道酒精含量会超标呢?对不对,我没有犯罪故意啊。”
  女公诉人看了他一眼道:“你虽然过了一夜,但你有没有醒酒,你自己不知道吗?你肯定是存着侥幸心理,觉得警察查不到你,对不对?”
  裘宣相听了,倒吸一口凉气,急忙辩解道:“我真的没有意识到自己是醉酒,我也没有侥幸心理,我当时确实是感到没什么了嘛。”
  “你怎么证明你当时不醉酒?”女公诉人反问。
  裘宣相道:“我这怎么证明啊,我是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责任吧?”
  女公诉人道:“是,你是不承担证明责任,但是现在交警队已经证明你醉酒了,酒精含量八十一呢。”
  听了他们俩的对话,孟浪插嘴道:“检察官,交警队虽然证明了他是醉酒,但这只是客观的一个证据,而主观上的故意怎么证明呢?如果说他刚喝完酒就去开车,那他肯定有故意,因为刚喝完酒,是谁都知道自己正处于醉意状态对不对?但是经过一夜之后,虽然身上的酒气仍然没有散去,但是他到底有没有醉酒,不好确定了吧?除非他在开车之前去检测一下,但是谁又能做到这样呢?因此在经过一夜之后,要认定被告人仍然有犯罪故意,就应当证明他当时确实知道自己处于醉酒状态,您说是不是?”
  他这样一讲,女公诉人又看向了他:“谁说必须要证明他明知自己处于醉酒状态?他有没有醉酒,难道自己不知道?你们这是歪理。”
  孟浪笑道:“检察官,如果我这是歪理,那什么是正理?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您肯定知道吧?如果一个人没有犯罪故意,是不能认定一个人犯罪吧?主观故意是必要条件吧?我知道,您可能会认为这是狡辩,但是证明一个人有罪,不能有任何的含糊之处,否则,刑法的严肃性和严谨性就被我们破坏了。现在交警不论这个人有没有犯罪故意,就认定他是醉酒驾驶,这严重违反了犯罪四要件的要求,他们作为执法机关,倒无所谓,但是检察院作为司法机关,应当起到守门人的作用,不然法治就被破坏了。”
  他这般一说,女公诉人就眼睁睁地看着他,觉得这太不可思议了,想不到孟浪居然想出了这样的理由,这样的理由有没有道理?
  “如果照你这么说,那好多人都会找出借口,说自己没有犯罪故意了,那法律真的就会失去严肃性了。”女公诉人想了想道。
  孟浪道:“如果您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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