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过会来看我-第1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今天晚上也是一样,但又不完全一样。
因为当阿福进去没多久,他就注意到几根高高竖起的木桩。
他原以为是几个人像踩高跷一样站在上面,走近了才发现不是。
那是几件红鹫的制服,它们被木条撑起,做成稻草人的模样,唯一不同的是领口上的脑袋不是用稻草堆砌,而真真正正,就是几个死去的红鹫成员的头。
不知道那些人是什么时候被干掉的,皮肤已凹陷发黑。他们的面容极度狰狞,几个人头的脸上还写着字,这些字连起来变成一句话。
——我的头值一百万。
而纵然身体是不存在的,但阿福也能猜到,那些残破的肢体估计又装在某个纸箱里,早已静静地躺在一些显眼的地方,以最挑衅的姿态等待活着的红鹫发现它们。
于是红鹫们便会露出怒不可遏却又无能为力的模样,那便是金豺与黑帮最大的胜利。
那一刻阿福感到一阵恶寒,脑子随之一阵眩晕。
他一点也不喜欢红鹫,他承认。
可他更恶心当下的一切。
他没有在意过毒品这回事,因为这不关他事。他不吸就好了,不靠近就完事了。他也从来都笃信挡我财路要我命的说法,所以他理解黑帮与金豺的报复,也理解他们和红鹫的深仇大恨。
但他当下所见的一切,却已不能再用“理解”来说服自己。
他看着那些被毒品弄坏脑袋的人在摇摆,看着他们脸上的笑容和兜里装着的钞票,看着骆驼倒在绵软的沙发里迷迷糊糊抬不起眼皮,看着这荒谬的,疯狂的,病态的,腐烂的欢欣鼓舞,突然感到一股莫可名状的恨意。
贫民确实是最苦逼的一群,他们为了生存不得不苟活在黑帮的威逼利诱之下,为了一家老小的太平不得不卖糖出货,为黑帮打着掩护,为金豺送烟递酒。
那种渴望多活一天的愿望迫使他们服从,乖顺,三缄其口,沉默不言。
于是他们成为了帮凶。
阿福盯着那几个干瘪的人头,直到胃里翻江倒海。
如果这里真是乐园,那也一定是魔鬼的乐园。
第35章
那天晚上阿福走出厂房,走出小巷,走出贫民窟,再拼命地往前走。
他没有目的,但好像逃离便是唯一的目的。
百会已经进入初秋,夜晚的风带着丝丝凉意,可它吹不散这里太过浓郁的芬芳,那芬芳是毒,随风飘荡,所过之处则寸草不生。
街道的孩子在阿福身边跑过,时不时被家长叫着停下,拿上一包糖往更远的地方去。
电视机继续轮番播放着议员的演讲,他们慷慨激昂地向所有人表明自己的野心,额头是亢奋而凸起的青筋,挂着笑容的皮肤下是因激动而暴起的根根血管。
阿福将他们远远地甩在身后,欢快的音乐也随之消散。
他必须要喘口气,所以他走到没有路可走,才慢慢地停下脚步。
那是贫民窟的最高处,是一个小小的坡顶。
在这坡之下可看见万家灯火,炊烟袅袅,人声鼎沸。
他想起自己在陶道时也会和弟弟一同登上高处,然后他们也像现在这样席地而坐,吹着夜风,看着星星或居民的灯火。于是弟弟便会指着学堂的方向,远方则传来整点敲击的钟声。
阿福双手撑在地上,泥土湿润松软。这样的土地何其肥沃,能养出一片一片宽广无垠的罂粟田。
他曾在长辈的嘴里听过那些加工厂,那些营帐如黑鸦的军帐一般盘踞在城市的边缘外,茂密的丛林中。一个一个帐篷搭起,一个一个锅炉点燃。
工人赤膊着在里面热火朝天地忙碌,汗水便随着如和面般的白浆搅成一团。
他们夜以继日地奋战着,采摘,过滤,蒸馏,提纯,再分拆成不同的小包,整齐划一的砖头或面粉便从流水线上滑下。
从黑色变成白色,从粗糙低廉变得精致昂贵。
紧接着便有卡车从森林中出来,仿佛奔跑在丛林里的野兽。
它们咆哮着从坑坑洼洼的土路绕出,绕上二级路再绕上泊油路,往城市的中心走,或往更远离城市的地方走。
络绎不绝,一派繁荣。
百会真是天时地利人和,它地处五国交界,即便封掉了港口码头,也有无数条路能将宝藏送往世界各地。这些路便是血脉,源源不断地将病毒扩散开来。
掐住了一条,便走第二条,掐住了两条,便会开辟出第三条,第四条。
条条大路通罗马,这道理被百会人运用得淋漓尽致。只要避开政府黑鸦军队看管的道路,那些由金豺把守的关卡自然畅通无阻。
阿福很好奇,是不是现在于那些关卡出入的也是金豺的警车。一袋一袋精神毒药满满当当地塞在他们的后车厢里,开出去便是播种,开回来便满载着黄金的果实。
阿福抬头看天空,今夜的天空有一丝暗红的色彩。它藏在云雾之外,仿佛红鹫的脑袋和赤裸的皮肤。
他回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到红鹫打人的场面,他们推倒了自己的早餐车,一枪托便将人打得满脸鲜血。黑色的翅膀遮天蔽日,扑闪着毛羽,仿佛一记狭长的闪电。
阿福静静地坐在边缘,不知道过了多久。
他忽然很想知道敕棍认不认识会场里那几个红鹫的头颅,如果认识,那他真的如毒贩期待的那样怒不可遏,还是如自己见到的那般波澜不惊。
第36章
骆驼是在两天后被丢在街口的,情况还好,弄掉了两颗牙而已。身上的伤痕少不了,但致命的没有。有人敲了阿福的门,但阿福去开门时人已经走了。他发现了地上的骆驼,扶进来后,骆驼便睡了一天一夜。
邻里间消息传播得很快,帮派的人来了几回,但骆驼装不清醒,吚吚呜呜说着梦话。
他们没辙,想给他打一针醒醒脑,又怕打了直接暴毙,还没问清红鹫从他那逃出什么信息,就彻底被封了口。
于是只能交代阿福——骆驼一醒就让人通知他们。
阿福应着,但他们不信,又留下两个人看守。
那俩看守让阿福敢怒不敢言,他们搞得客厅的烟雾比骆驼在的时候还大。
不得已,阿福只好守在骆驼的房间,把门关死了,又打开窗,尽可能让烟雾小一点。
骆驼吃不进东西,或者说假装吃不进,阿福试着给他熬了点粥,灌了两口又全吐了出来,吐得脏兮兮的被子湿漉漉,让阿福不知道怎么办好。
但无论怎样,人还是得照顾的。
阿福算是把前几天的休息都透支了,彻夜醒着监测骆驼的情况。但快天亮的时候他还是撑不住睡着了,趴在床的边缘,迷迷糊糊做了个梦。
迷糊间感觉有人在叫他,本以为还是在梦中,手臂却被抓了一下。
阿福猛然惊醒,骆驼便赶紧捂住他的嘴,指了指门外。
骆驼果然是装睡,他伸出一只手,朝阿福晃晃,低声道——“给我从厨房拿点,注射器在缸里有。”
阿福当然知道骆驼要什么,他本能地皱起眉头,骂道——“你他妈还要呢!你不怕一针就完蛋了?”
阿福有点气愤,声调有点高,骆驼赶紧再次捂住他的嘴。他的额头有细微的汗珠,手也微微颤抖,看得出是瘾犯了,眼球布满血丝。
“不会死,快去!”骆驼推了一下阿福,催促着。
阿福还是不愿意,骆驼要真不死当然好,若是身体没扛住完蛋了,那等会外头两个人问起怎么回事,阿福根本没法交代。
骆驼见着阿福不动,也急了,一下子抓住阿福的胳膊,变了语调——“C你妈的,别他妈以为老子这罪白受的。我他妈在警局里挨打,你他妈是不是给红鹫放了?”
阿福立马想申辩,岂料骆驼竖起一根手指,警告阿福——“我说过什么你别忘了,我说我要是发现猫腻,当即就毙了你!你乖乖去给我拿,不然我要是自己起来了,出去就和外头两个人老实交代!”
阿福一把甩开骆驼的手,也忍不住了,“你这逼人鸟回事!你他妈有力气自己出去就自己走、自己拿!爱说什么说什么,我看他们信我还是信你!”
骆驼还想威胁,但看着阿福已经站起来了,脸上的表情也十足认真,也勉强闭了嘴。
他心里是有杆秤的,嘴上话说得狠,但归根结底阿福说的才有道理。现在被怀疑的可不是阿福,而是刚刚从警局放出来,还一个字没吐完整的骆驼。
骆驼服气了,他放软语调,祈求道——“那你给我点面,我提提神总行。帮帮忙,我牙给他们拔了两颗,疼得不行啊!”
阿福还想再骂两句,但见着骆驼一副好死不死的样子,实在懒得多费口舌,最后还是开了门蹑手蹑脚出去,用派发的小卡片给他从茶几上刮了一些生命活力进来。
外头两个年轻人鼾声震天,一点也没察觉。
骆驼也突然来了力气,垂死病中惊坐起,从床上一骨碌爬起来。
半分钟后,他又舒舒服服地躺回床上。
阿福对这样的景象不仅见怪不怪,也已经精疲力竭,现在他连骆驼的脸都不想看到,只希望一个人清静清静。
但他刚打算起身,骆驼却叫住了他。
他恢复了原先拉长的声调和怪异的语气,证明他的脑子开始运转了。
他叫了一声阿福,而后抬起头看着对方。那眼神带着不怀好意的笑意,还有一种让阿福警惕的东西。
阿福毫不回避地瞪着他。
几秒之后,骆驼笑了,这笑容让阿福毛骨悚然,同时让他毛骨悚然的还有骆驼的问话。
骆驼问——“说吧,你和红秃鹫合作多久了?”
阿福觉着自己和骆驼的友谊差不多耗尽了,不是今天就是明天。不用多久,他们就会彻底决裂。
第37章
既然骆驼愿意说到这话题,阿福也干脆挑明。他一把揪住骆驼的衣领,也不管那领子是不是沾满汗臭和呕出的粥,咬牙切齿地道——“我从来没有和他们合作过,但你现在的态度让我后悔没这么做!”
说完阿福狠狠地把骆驼摔回床中间,用力地开门再用力地把门关上,力量大得直接吵醒了外面的两个年轻人。
阿福说的都是真心话,如果拒绝与敕棍合作是因为把骆驼当朋友,那骆驼的怀疑完全对不起他们的这份友谊。
不过话说回来,阿福也没觉得自己和骆驼有多深的情谊。
他感激骆驼愿意收留他,但这样的收留却让十足难熬。他的心情一天比一天烦乱,再这样下去要不了多久,他就会彻底踩在泥潭里。
阿福意识到自己必须搬走了,一天都不能等,一刻都不想留。
无论是不是要和骆驼划清界限——即便是,那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他拼命地洗刷着菜叶,恨不得把那些叶子揉烂。而当他总算把可怜巴巴的一点点叶片装回篮子,即将打道回府时,他被一个男人狠狠地撞了一下。
他不耐烦地扭头看去,却见着同时有几个人都在看着他。那些人与他对视一秒后,又低下头继续忙着手里的活计。
阿福很想抱怨两句,但最后还是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忍忍算了。
然而回到房间之后,却不由他忍了。骆驼到底还是对那些人说了什么,他洗菜不过花费十几分钟的时间,走回来时屋子又被挤得满满当当。
骆驼的声音从里面传出,可不等阿福听清楚,他手中的篮子就被打翻了,紧接着不知道是谁一棍子扫在他的膝盖上,逼着他双膝一软,直接趴下。
而后一伙人便堵住了他的嘴巴,罩住了他的脑袋。
那一天晚上阿福觉得自己最错误的事情就是认识了骆驼。
不为别的,就为这莫名其妙的一顿毒打。他想不明白,即便他挨了打又能怎么样,他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他挨打也不证明骆驼就能被放过。
然而他还是想得太简单了。当他们蒙住自己的脑袋拳打脚踢发泄完毕之后,阿福终于恢复了视线。
他的头罩被人摘掉了,而坐在自己面前的则是其中一个帮派的头子。那人抽着一根雪茄,穿着人字拖和马褂,头发蜷曲油腻,皮肤惨白发青,眼袋重得跟十年没睡觉一样。
那个人叫卷毛,像一只长得过于雄壮的贵宾犬。
阿福见过他很多次,他是当地一个毒枭的兄弟。
毒枭和毒贩不同,毒贩是最底层派糖挪砖的小喽啰,毒枭则是幕后的大老板。通俗点说,就是毒贩出货一般按克或千克算,一人能出个十几或几十千克就了不起了,再往上加,一个人也不怎么拿得动。
毒枭的讨论标准一般以“趟”算,一趟五百千克以上,有时候一跑就是好几吨甚至更多。
小喽啰是不可能见到毒枭的,甚至大部分喽啰都不知道谁是毒枭。
毒枭就是那一层看不见的人,他们可能是某个商会的老总,可能是某栋别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