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田仁医傻包子-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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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大约大半天的时间,李半夏终于翻过了雪芒山,到了山下的小镇。
到了镇上,气温又回暖了不少,这个小镇,就像是沙漠里的绿洲,给途中的旅人带来了希望和温暖。
疲惫了数天,李半夏实在没有精神再继续走下去,身上的干粮和水也都快用完了,她也需要停下来,添置一些东西。况且,笑愁之前受了伤,伤没好透,又急着赶路,这一路,它想来撑得很辛苦。
看这儿环境不错,很适合他们一人一马休养生息,李半夏当即决定在这里留上一天。
一觉从头天晚上睡到第二天中午,几天的睡眠不足一下子就给补充回来了,一觉醒来,李半夏也觉得精神舒爽,疲累尽消。
笑愁被带到了客栈后院的马槽,马槽的环境不错,至少还挺暖和。李半夏让店家帮忙准备了马料,又陪笑愁说了会儿话,才回到房中睡下。
若说这笑愁,以前她认为笑愁像个姑娘家,而且是个重色轻友的姑娘家,瞧它对莫邵兰那么热乎就能看出来了。
经过这些时日的相处,她又觉得笑愁真的像个小孩子。为什么这么说呢?这当然是有根据的。
譬如,笑愁走累了的时候,就会两只前蹄弯曲,蹲到地上,不管李半夏怎么拉它它就是不走。但这时候,如果李半夏很轻柔地给它顺顺马毛,说声笑愁乖,拍拍它的马屁,笑愁就会得意洋洋的站起来,甩着尾巴,继续赶路。
在过镇的时候,笑愁一闻到好吃的食物,四只蹄子就迈不动了。它想吃什么,就停在某个摊子旁。李半夏若是不配合,不买给它吃,那抱歉,它就不走了!
有的时候,李半夏身上没有零钱,就想着和它打个商量。笑愁看起来很好说话,但要真是耍起脾气来,顺马毛,拍马屁这些招都没啥用,还得来一记狠招。
笑愁最怕的就是别人挠它痒痒,偏偏李半夏是个大夫,不但对人身上的穴道有研究。经过一段时日的相处,把马身上的穴道也了解了一个大概。笑愁一和她耍赖皮,而且怎么哄都不听的时候,李半夏就挠它的痒穴,笑愁总是四蹄乱颤着要躲开,又不能踢李半夏,最后只好举蹄投降了——
又譬如说,他们每到一处休息,笑愁就跟怕生似的,总是要留她陪它待上一会儿,最好陪它说会儿话,等它睡意袭来,她才能回去。
李半夏是这么理解的,笑愁可就不这么认为了。它的看法,与李半夏的完全相反。
在它看来,它这个新主子特别的胆小,每到一个地方,总是要和它挤在一块儿,借由它来给她自己壮胆。还常常一说就忘了时辰,要不是它喷响鼻赶她,她可能还不走,就赖在这里枕着它的马肚子睡呢!
幸好她还是回去了,否则它可就惨了,觉都睡不安生。
也不管是李半夏黏着笑愁也好,还是笑愁黏着李半夏也好,反正这一人一马,相处得倒十分的默契融洽。
笑愁的那句话没有说错,李半夏借由笑愁壮胆,这个说法虽然有些欠妥,却还是有些个道理的。
这雪山茫茫的,一眼看不到头,若是只有李半夏一人,光看着那座大山恐怕就觉得这一路很难走。即使没什么危险,这旅途肯定也充满了寂寞和孤独。但是有了笑愁就不一样了,虽然它不能开口,却很能明白李半夏说的话。有的时候,还能做一些简单的回应呢。
李半夏睡了饱饱的一觉,笑愁可是睡了五六觉都醒了。这会儿正趴在马槽外的栅栏上,等着李半夏过来带它出去溜达溜达呢。
三等四等的,等得它快要睡着了,李半夏还是没有出现。
笑愁在心里腹诽,表示这种状况它早已经预料到了,也已经见怪不怪了。它这位新主子睡起觉来可比它有一次在路边农户家看见的那只大猪还要能睡,那只大猪睡觉,那可是天昏地暗都不知道醒来的。
他带着新主子得得得地打它旁边经过的时候,它那眼睛动都没动,就上面黑溜溜的几根小毛动了动,它还怀疑是它自己的脚步太过有力,身形过于矫捷所致——
在笑愁为了忍睡,辛苦地瞪大着眼睛的时候,李半夏终于边打着呵欠边朝它的方向过来了。
“笑愁,你已经醒啦!”小说下载
拜托,它早就醒了好吗?以为每个人,额,不,每匹马都像她那么能睡?
笑愁在马槽里转了一圈,最后拿屁股对着李半夏。
李半夏霎时就囧了。凭她对笑愁的了解,她知道当笑愁以屁股对着她的时候,只有一个意思。
说明她家的笑愁,鄙视她了,哎!——
…………
236 这姑娘真胆大
236 这姑娘真胆大
下午时分,李半夏带着笑愁在这小镇上转了一圈,添置了自己需要的一应物事,又买了一些路上可能需要的东西,才牵着笑愁回到了客栈。
第二天一早,休息够了的李半夏,骑着笑愁上路了。
这接下来的路,都不太好走,边关正在打仗,这通往边关的几个重镇也不平静。
一路赶路,趁着天气还不错的时候加紧赶路,眼看边城在即,李半夏赶路也赶得很起劲。
这一路走来,真的很不容易。
这半个月以来,虽然一路上也遇到了不少的事情,但总的来说也还算顺利,这些日子,可以说一天都没有耽搁。
如果之前的那些日子,也如这半个月一般顺利,这个时候她恐怕已经赶到边城了。
“姑娘——姑娘——”
李半夏回过头,正是刚才自己问路的那位老大爷。
那位老大爷挑着一担柴,从他身边经过。李半夏对这一块不熟悉,见有位大爷,忙向他问了问这里的情况。
只是,这位大爷又追上来喊他干什么?
“大爷,你这是……?”
“姑娘,刚才老汉忘了跟你说了,这前面那条路可不平静,昨晚上还发生了几桩命案,几个人死在路边,也不晓得是谁干的。姑娘,不是老汉我多嘴,你一个姑娘家,走这条路也太不安全了,你要是没有要紧事,就甭过去了~~”
李半夏怔了怔,命案?前面的路上发生了命案?!
“哎呀姑娘,那些个人死得可惨了,血流了满地,身上的口子裂开一道一道的。太可怕了~~哎哟喂~~姑娘,老汉我不说了,再说下去我可得连隔夜饭都吐出来了。姑娘,你就听我一句,千万别打那条路上过~~”
李半夏是个姑娘家,胆子也没有多大,一听这里有杀人命案,而且还是好几宗,心里也有些发怵。
“那请问大爷,从这里去隔壁的青咸镇。除了这条路,还没有别的路能到那边?”若是有别的路,李半夏不介意换一条。
她不是个喜欢逞一时之勇的人。也没这种多余的勇气可逞。然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某些地方还是能避则避,总比明知那个地方不太平还去找晦气的强。
那老大爷想了想,又问:“姑娘你是要到那边的青咸镇?”
“是啊。大爷。”
“老汉我也经常到那边去卖柴,那边的青咸镇可是一个大镇,给的价格也要高,比这边卖的要多好几文钱呢~~”
“呵呵!那大爷,你每次去卖柴走的可都是这条路?”
“啊。”
“那这边发生了命案,你岂不是不敢走这条路到那边去卖柴了?”李半夏看这位大爷半天没说上正题。也只好自己把话题往这上面引了。
“可不是嘛,这条路是最近的,其他的路。得弯个三四天呢。老汉我就卖一点柴禾,要是担个三四天,还不如就在这边卖,有时间多砍几担柴禾呢。”
李半夏点头称是,一边在寻思着这位大爷刚刚说的话。
除了这条路。其他的路都得弯个三四天,本来小半天的路程。便成了三四天,李半夏是如何都不肯绕的。
若是走上个大半天一天啥的,李半夏还可以考虑考虑。三四天,那可就在李半夏能够接受的范围外了。
“哎!”李半夏叹了口气,看来她还是得走这条发生命案的路。虽然她也不想走,但是她更不想为了绕路而耽搁那么多的时间。两厢一取舍,也只有硬着头皮,走了!
“大爷,谢谢你的好意了,不过我到那边去有急事,实在没法不走这条路。时候不早了,我也该上路了。大爷,我就先告辞了,你老也早些回家吧~~”
“姑娘你真的要过?”那老汉吓得不轻,自打昨晚那事发生后,就算是村里最胆大的大小伙子都不敢走这条路。这个姑娘,真的要打这儿过去?
李半夏笑笑,没有再说什么,拉着笑愁毅然决然地上路了。
既然都已下定决心走这条路了,那么害怕已是无用。想得过多,只是越发不敢走下去。
“姑娘——姑娘——”那位老大爷还在后面追着大叫,想把她喊回来。李半夏头也不回地挥挥手,算是谢过他的好意了。
“真是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还没听过,一个姑娘家,胆子这么大,敢往死人堆里跑~~”老大爷走了老远还在嘀咕,看她下定心思了,也劝不回来,只得由着她了。
李半夏拉着笑愁,翻过一座小山冈,就下了一块平地。
刚一下平地,李半夏就闻出了一丝异样。
山风吹过,隐隐有着血腥气。
早上,县衙门的捕快已经将那几具尸体带回县衙去了,那件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衙门还要追查。不过这桩杀人命案官府会不会调查,还是一个未知数。
尸体被带走了,地上的血迹也清理干净了,被杀之人都穿着夜行衣,被怀疑是江湖仇杀。看他们对命案现场的处理方法,也就知道官府是不想过问这件事了。
这里是野外,变数太多,命案现场也不是想封就封得住的。再加上,这里几乎是前往青咸镇及几个边关重镇的要道,每天都有无数的人打这儿通过,官府还不想为了一桩江湖仇杀,而花费这分力气。
所以,李半夏一路行来,倒也没看过身穿公服之人。
前面地上隐隐可见打斗的痕迹,还有几丝未清理干净的血迹,想来这里就是他们的被害现场。
从现场打斗痕迹来看,不用想也知道这次战斗有多么的激烈了。
一股冷风嗖嗖嗖地从李半夏的背脊窜上,吓得她出了一身的冷汗,不敢再耽搁,拉着笑愁快速地穿过。
也许是太过紧张,又或许是山道本就狭窄,哪儿都可以是路,哪儿又都不像路。李半夏慌不择路,忽然“啊——”地一声就朝地上倒去。
她分明感觉到有个东西绊了自己一跤,一回头,惊见一人倒在血泊中,没有了知觉——
237 怎一个强悍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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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冈的背坡,一个小沟里,躺着一个昏迷不醒的人。
这个地方极是隐蔽,若不是李半夏慌不择路被他绊倒了一跤,她也不可能会注意到躺在小沟里的他。
李半夏第一直觉是这个人死了,爬起来就想离开这是非之地。她虽然不信鬼神之说,但不论是谁,总不愿和一个死人单独呆在一块的。
慌乱地从地上爬起来,就要离开,走了几步,想想还是觉得这样走不行。如若那人不是死了,而是受伤了,她就这么走了,岂不是断了他的生机?
李半夏无奈地折返,要让她看都不看一眼,就这么逃了,心里还真不是个滋味。确定了他人已死,再走也不迟。
李半夏犹豫地又往回走了几步,还不等她蹲下身来看,一只手就爬上了她的腿,扯住了她的裙角。
“啊——”李半夏被吓得不轻,刚想要大叫,就听到地上传来一串低低地呻吟声。
“唔唔……唔唔……”
显然,她还真猜着了,地上的人还没有死。
李半夏再不耽搁,忙蹲下身,去帮那人检查伤势。
直到这时,李半夏才看清面前男人的样子。他大约二三十岁,脸上血迹斑斑。看不清他的相貌。但从其轮廓来看,也知他一定是一个坚毅的人。
他的身上有六处刀伤,这些刀伤都很深,但幸好都没有伤在要害。想来这人武功很高,每一次都堪堪躲过对手的致命攻击,以致身受这么多处刀伤还能活下来。
他的身上血已经止住了,应该是他在昏迷之前点住了自己的穴道,为自己止血。这六处刀伤,最严重的还是腹部的这一刀,伤口深且狭长。若不是闪避得及,那一刀很有可能趁势刺出,洞穿了他的腹部。
看到这满身的伤口。李半夏不禁有些触目惊心。这还是她第一次,看见一个人身上受了这么重的伤。最难得的是,躺在地上的这个人,伤得这么重,却紧咬着唇。哼都不哼一声。
想来方才那一串的呻吟,是为了想要引起她的注意,让她知道他还活着。察觉到她留了下来,便什么声音都没有了。
“喂~~喂~~”李半夏拍拍那人的脸,他刚才还有些意识,这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