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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北京棋缘-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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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男人和男人之间的战斗,唤醒了他的心吗?许啸锋望着骆岩远去的背影,欣慰地笑了,或许,离他原谅冯大虎的日子,也不太遥远了吧。

第二十四章 意外(上)

◆别让我爱你爱得太深,在漆黑的夜里,我常常迫使自己用遗忘来结束我们的过往。我想轻松的、笑着携你的手,却又害怕那些梦想都成为你的负担。啸锋,登上纽约班机的那一天,我后悔莫及,我以为我们各自的一半真正出现的时候,就会把曾经潇洒地抛掉,然而向前走真的好难。◆

半遮的花伞下,一双人影,在八月的阳光下拉得很长、很长。

北京和南方潮湿的天气不太一样,即使八月常常是炎夏三伏的末伏,阳光产生的紫外线很强,但在有树木或建本书由炫书网提供下载筑掩映的地方,还是能在炎热中感觉到几丝凉爽。

有不少的人,大概又乘着汽车到天津去赶海了,许啸锋携着珩儿的手,一面踱步在石板路上,一面想象着天津塘沽海滩热闹的情景。今年是他最忙碌的一年,尤其是从杭州回来之后,已经两个月了,恐怕就是因为开了那个“可恶”的记者招待会,他如今难得抽出一天的空来陪珩儿散步。不过,他还真在围甲联赛上创造了四连胜,其中战胜的对手也再次包括了骆岩,珩儿自然也颇感欣慰。

而令许啸锋感到有点意外的是,他本来想带珩儿去天坛公园走上一圈,珩儿却偏要说等下次,这次就逛逛老北京的胡同。许啸锋心想,三潭棋社的装修不就有老北京的风味吗?干什么还要去胡同里转悠?后来转念一想,珩儿对自己说过,她父亲是北京人,或许是她的乡愁又作怪了吧,虽然已经身在北京,却还要追溯到更久以前的北京。

但话说回来,老北京胡同的确是反映北京民俗风情的一大特色,绝对值得一逛。北京人非常讲究走路,大街小巷也几乎都是纵横交错、横平竖直,走路不可能取巧,到了拐弯处都是硬生生的折过去,没有圆滑的弯儿。走北京的大街,市容倒是整洁,看着也挺气派,但一塞起车来,可就变成了乱哄哄的一片。因此,有不少人不爱走大街,偏爱穿胡同,尽管胡同之间的道路是石板路或土路,但至少你可以避开你不想看到的东西。

“啸锋,原来北京有这么多的胡同啊。”

珩儿跟着许啸锋在胡同里转来转去,好像满有兴趣。

许啸锋回头冲她一笑:“我虽然不是北京人,但自从八岁跟着老师到北京之后,韵秋姐就经常带我钻胡同。听说在明朝的时候,北京的内城加外城的胡同一共就有上千条,到新中国成立的时候就上了两千,现在应该是四千多条了吧。”

“这么厉害?”

“可不是?我刚来北京的时候,跟着韵秋姐穿胡同,要是她不在,我准迷路。”

“为什么?我倒不觉得容易迷路。”

珩儿不解地望着他的脸。

许啸锋立刻接上她的话:“那是因为你爸爸是北京人,虽然你生长在台湾,但你骨子里始终带着北京味儿。在我的家乡重庆,如果你去问路,人家指路的都会跟你说前后左右。可在北京就不同了,这里的人方向感简直是超强无比,大家都说东南西北。后来韵秋姐告诉我,元朝的时候,那些皇帝建设城市时留下了一些东西,就是胡同和四合院,让整个北京城变成了军营一样的‘豆腐块’,不论是大街还是胡同,朝向都是正东、正西、正南、正北。蒙古人就给咱们留下了这些玩意儿,好处是不少,可对我们外地人来说,要适应起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记得自己真正学会分东南西北,好像也学了一个月,最后总算不会再迷路了。”

听许啸锋说起从前的事,珩儿一直都觉得是一种享受,其实并不需要到什么风景名胜去游玩,就这样跟他一起散步,她已经感到很幸福。挽着他的手臂,她轻盈的迈着步子,仿佛脚跟也沾不上一点尘埃。她感受着老北京那特殊的风情,心想着,父亲当年应该也住在某一个宽敞的四合院里,每天要穿上几条或十几条的胡同,但鞋跟上一定不会带土。因为他是一个非常爱整洁的人,走路也带着不属于这个时代的气息,那是一种古典的儒雅之风,俊逸而潇洒。如今自己所踏足的路,其中是不是就有父亲曾经走过的那几条呢?

就在这时,许啸锋的电话忽然响了,是冯大虎打来的,似乎是要他准备下一轮的比赛。珩儿抬头望着他,只见他傻笑着,表情极度无奈。

“是不是明天就要开始准备比赛了?”

“嗯,不过不是围甲,是下个月的三菱杯总决赛,老师说要给我做魔鬼式的冲刺训练。”

许啸锋遗憾地摊着双手,自和珩儿正式交往以来,他尽管可以抽出一点时间陪她,但对于一个职业棋手来说,比赛依然是最重要的事。对珩儿,他常常是满肚子的愧疚感,尽管每次都能让珩儿谅解,自己却依旧觉得对她有点不公平。

“如果是准备比赛,你就去训练吧,我也是棋手,尽管不是职业的,却一样很清楚你们的事。呐,我们现在就回去,到那个十字路口再分头走。”

珩儿没等他说话,便拉起他的手往回走,许啸锋想要开口,偏偏珩儿看见他有开口的“前兆”就摇头,他只好无精打采地跟着她走上了归途。天啊,人家谈恋爱都是甜甜蜜蜜、暖洋洋的,为什么他和珩儿就这个样子呢?好容易在散步中制造出了那么一点点气氛,接下来本来应该做点儿什么,可巧这讨厌的电话总是无情地充当着他们之间的第三者。

“咦,这不是啸锋哥吗?”

刚走到胡同口,一个爽朗的男声让有气无力的许啸锋猛然朝某地方集中了注意力。只见胡同口靠北的方向站着一个青年,他穿一身淡蓝色的T恤和短裤,中等身材,自然卷曲的头发,浓眉大眼,灿烂的微笑在脸的两边形成了两个小酒窝。这人乍一看起来,挺像一外国人,但走近前细看,珩儿倒突然想起了冯大虎和骆岩。

第二十四章 意外(中)

“你是逸舟?”

许啸锋终于认出了眼前的人,竟兴奋得扑上前去拥抱住了那个青年,原来这个青年不是别人,正是冯大虎的第二个儿子——被不少人称为“神童”、二十一岁就成为留美医学硕士的冯逸舟。

“嘿,我说你这小子,一个月前不是说就回国吗?怎么到现在才回来?”

许啸锋拍着冯逸舟的肩膀,故意带点生气的口吻说。

冯逸舟像个孩子似的,朝着他做出一个极度委屈的鬼脸,“好哥哥,原谅小弟我吧。我本来那时候真的要回来,可是恰好遇上美国那边闹流行性传染病,我们这些留学的小医生都要去帮忙,所以就只能延期了。要是爸爸和妈妈怪我的话,你可得替我多说几句好话啊,你也知道传染病有多吓人,要是不注意的话,连我可能也要成为病友中的一员,搞不好你就再也见不到我了呢。”

“呸!说什么鬼话?大吉大利!行了,看在你是个尽职尽责的好医生的份上,老师跟桂阿姨那边由我替你摆平。”

许啸锋拍拍胸脯大笑两声,又想起忘了件事,连忙指着珩儿给对方介绍。

“对了,逸舟,她是……”

“是叶珩儿小姐对吧?”

冯逸舟打断了他的话,上前便去向珩儿问好。

“叶小姐,我在报纸上看到过你和啸锋哥的消息了,他能交到你这样好的女朋友真是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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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逸舟大胆的一席话,说得珩儿竟有些不好意思。许啸锋却在一旁摸着脑袋,一边咕哝着:“那报纸还真够无聊,什么事都拿来做新闻,什么体育报道?根本就是八卦杂志,不就是拍个拖么?居然都发到海外去了。”尽管冯逸舟回来,让他感觉很开心,但这毕竟是他和珩儿的约会时间。多了个“电灯泡”,珩儿一定更要叫他回去训练,他还得强作镇定,这种难受的滋味大概也只有当事人才能明白。

到了十字路口,许啸锋和珩儿终于依依不舍地朝着各自的要去的方向行走。冯逸舟在一旁看着,偷偷捂着嘴笑,许啸锋发现了这小子的神情,用力拍了一下他的头,他这样子哪里像个留美医学硕士?分明是个“八卦专家”。的确,冯逸舟跟骆岩一样,都有像冯大虎的一面,只是这兄弟俩像父亲的地方不在一处,所以他喜欢这些并不稀奇。

“啸锋哥,你应该和语曼还有来往吧?”

冯逸舟莫名其妙的一句话,让埋着头走路的许啸锋几乎立马跳了起来。

“喂,你没看到我的女朋友吗?难道珩儿是布娃娃?居然问我这种话,不会是以为我脚踏两条船吧?”

“你别激动,我不是那意思,其实我今天回到北京的时候,先去了和爱医院跟那边的领导交涉,明天就正式开始在那边上班。可巧,我刚办完入职手续,准备去上洗手间的时候,就看到一个女人从妇产科出来,很快我就认出那个人是语曼。我正想追上去和她打声招呼,主任却突然把我叫进办公室了。”

冯逸舟一面安抚着许啸锋的情绪,一面解释说。

许啸锋听到这里,才觉得真有些古怪,“逸舟,你说你在医院看到语曼从妇产科那里出来?难道她生病了?”

“我看不是生病那么简单。”

冯逸舟想了想说。

“语曼出去的时候,脚步迈得飞快,差不多是跑着出医院大门的。据我从医的经验来看,她的情绪应该很不稳定,加上她又看过妇产科,恐怕是……”

冯逸舟言词闪烁,似乎有什么隐情,而听在许啸锋耳里,却令他心头一震。头上明明顶着个大太阳,但他仿佛连天气的炎热也感觉不到,一股凉意从脚趾冲上了脑门儿。天啊,可别让他给猜中,这个程语曼……

程语曼低着头,在街道上缓慢地行走,迎着黄昏的斜阳,她就这样走着。街上没有碰到熟人,或许她也不愿意被人碰到,原本她就是一个女强人,除了许啸锋之外,别人从来没看到过她脆弱的一面。而现在,一向步履如飞的她,此刻的这种步伐,似乎慢得有点离谱。

早在一个星期前,她就有了一种奇怪感觉,发现自己最近在公司的状态不大好,有时候会出现微微的眩晕感。最近两三天,这种感觉更强烈了,吃东西的时候常常感到油腻而想吐,于是本来爱吃西餐的她开始吃起了中餐。她突然对这种现象产生了惊愕和惶恐,自己不会是怀孕了吧?她努力地说服自己,不会的,因为在美国的时候,她交过好几个男朋友,也有过多次同居的经历,都没有中过这种“大奖”。在纽约那边,她也去看过医生,医生告诉她,她的生理期一向都很紊乱,受孕的机率小得可怜。因此,她才会很放心地和男人交往,并且可以说是经验十足。但这次她却完全判断错误,检查的结果表明她真的已经怀有两个月的身孕,就算不信也已经成为了事实。

为什么偏偏会在这时候倒了这等霉呢?面对这件事,她觉得比许啸锋跟她说自己爱珩儿还要痛苦,她根本不知道如何决定腹中孩子的命运。她很清楚这孩子的父亲是谁,因为自从回北京以后,跟她发生过关系的就只有一个人。但令她感到艰难的是,她心中所爱的人依旧是许啸锋,即使许啸锋和珩儿的恋情已经上了报纸,她仍然没有对他死心。若是要她为了孩子放弃她最爱的人,那可能比让她死还痛苦,为什么上天总喜欢跟人开玩笑?

“语曼?”

一个熟悉的声音忽然打断了她的思潮,她不由一怔,不该出现的人为何偏就出现了?前面不远处站着的人,正是许啸锋。

“啸锋,你怎么会在这里?”

程语曼惊讶地抬起头。

“我刚在道场训练完,准备出来吃完晚饭再去三潭棋社找珩儿。语曼,你也是刚忙完公司的事吧?既然咱们都遇到了,那就一起去‘老北京’吃碗面吧,我请客。”

第二十四章 意外(下)

许啸锋说着拍了拍她的肩膀,让她跟他一同去餐馆。只是走在路上,他明显感觉到程语曼有些奇怪,从前都是她缠人,像蛇一样的缠着他,今天别说是缠,连一句话都没说。他悄悄瞅了她一眼,见她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原本心想大概是刚才自己说要去找珩儿,她又在那里吃飞醋,不过吃飞醋也不用这么沉默吧?猛然想起冯逸舟两天前跟他说过医院的事,他决定试探着问一问她。

“唔,对了,语曼,你……你今天的心情好像不大好,有什么事可以说出来吗?我……我们总算老朋友一场,我希望能帮到你。”

“啸锋,你真的不介意我从前……用那种方式让叶珩儿离开你?”

程语曼这才抬起头,声音有些颤抖。

许啸锋固然有些害怕她又在演戏,但看到她脸色苍白,嘴唇也不如从前那样有血色,觉得这次她应该不是装出来的。于是,他回答道:“不……不介意,虽然那件事你的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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