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继阁小说网 > 穿越电子书 > 开局一把刀[种田] 完结+番外 >

第72章

开局一把刀[种田] 完结+番外-第72章

小说: 开局一把刀[种田] 完结+番外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迪吸取了这次经验,下次再做类似的菜,都会考虑将土豆粉铺到盘底。
  她边吃边思索,时间就渐渐过去,等两人终于吃完这份姜蓉大虾,太阳已经很晒了。
  在长久的寒冷后,难得有一次天空放晴,太阳完整地露出来,将阳光洒满荒岛。
  同时温迪也通过它的高度意识到,现在大概在十点。
  美食,也等同于磨时间的时啊。
  不过看着黑毛满足的笑容,温迪也不禁笑了,能够让食客满意,花费再多时间也是值得。
  同时温迪的扒皮心态再次复苏,“吃得不错吧?”
  黑毛拼命点头。
  “那就干活!”温迪手上就差一根小皮鞭了。
  然后温迪带着工具到了密道出口,黑毛随后来,然后来来回回地跑,把昨天做好的木桩和屋顶木块全部搬了过来。在他跑来跑去的时候温迪也没有闲着,在原地踩点丈量后,挥动铲子把预备埋支撑柱的几个地方挖好坑,先将木桩埋进去,再盖上土。把木桩竖起来,填土,使它保持直直的状态,这个不容易,但对有经验的人来说不难。
  温迪已经给院子埋过一次木桩,她算有经验。
  等黑毛能够腾出空,她和黑毛一起埋桩,将木桩全部埋入事先挖好的坑里,竖起来再掩上土,用锤子把土砸平。等到把所有木桩全部埋好,时间也到了中午。今天的早餐吃得很饱,因此温迪直接跳过午餐,告诉黑毛继续干活。黑毛也没意见,他今早吃的大虾挺多了,而且,吃的土豆粉更多,要他现在吃午餐他也真的吃不进。
  埋好木桩后,温迪开始加固。
  加固使用的材料是硬木头劈成的木板,她让黑毛回去搬一些石头来,这个简单,他挖掘密道的时候就运出了很多石头,都挪到了附近,不远,跑到那把石头搬过来比跑回山洞还近。她首先用木板从两头将木桩抵住,然后将石头压在木板上,在压实土地的同时也将木桩底部加固,使这些木桩能更稳定。
  至于每一根木桩之间的黏合,也很简单,等冬天到了就往上浇水,风一吹马上结冰,坚不可摧,比502强力胶还管用。随后温迪开始将屋顶木块一块块往上垒,这个工作只能由她完成,因为她和黑毛的高度都不够,所以她骑在黑毛肩膀上,每个木块都由她垒到木桩和支撑柱之间,她之所以做成木块而非完整的屋顶就是因为这个,再大一点,木块的重量她就举不起了。
  每次放好木块,每两个木块之间都用简单的榫卯结构固定,再卡不稳,温迪就上钉子。
  这是标准的豆腐渣工程,但要撑过一个冬天不会有问题。
  至于一年后,不,九个月后,它要塌方还是原地炸掉都与她无关了。她就这么不负责。
  装好屋顶,温迪从黑毛身上跳下来,绕到外面去检查自己亲手建造的“房子”。
  正如计划图里画的,它还真像个车库,她要是有辆车,现场就能开进去,这间“车库”的面积要停八辆家用轿车是绝对没问题的。不过她也不能做到这一步就不管了,还有些后续工作,比如将对着外面的那一面钉上树藤,挡风挡雪;还有靠山壁这一面顶上加装几块木板,做成斜面,防止雪飘进来,掩埋了密道出口。
  跟建造木桩墙和建造屋顶比起来,这都是小事,温迪赶工,在太阳落山前完成。
  至此,这座室外“车库”不对——室外厕所,宣告竣工。
  “真是够豆腐的,一天就建好了。”温迪挥了一把汗,“亏我敢用。”
  黑毛倒是笑容满面:“我绝对你挺厉害的,一天时间就能建好一间这么大的房子。”
  “它不是房子,是车库。”
  “啊?”
  “不对,它不是车库,也不是房子,是室外厕所。”温迪抹了抹脸,她怀疑自己脑子冻木了。
  说真的,太阳一落山,温度立马狂降,她搓了搓手,又冻没了知觉。
  还是赶紧回家烤火吧……
  温迪忙不迭顺着密道跑进去。
  她边跑边琢磨,这条密道倒是做得好,到了冬天,如果山洞洞口被大雪封住,她倒是能走这条密道跑出去玩。虽然得经过一个巨大的厕所,不过,嗯,冬天那么冷,又有土封住,估计也闻不到什么异味。于是温迪的忧愁,刚一冒出来,就又亲自打消了。


第104章 第104日
  又是无事一身轻的一天。
  温迪躺在床上,寒冷与倦怠感袭来,双手紧紧抓着睡袋,不想起身。
  倒是黑毛居然先她一步下床了,正在折睡袋。
  他走到温迪床前,诧异地问:“你还没起床?”
  这话可辣耳朵。
  温迪反问:“你起床干嘛?今天没事要做。”
  “哦,我忘了。”黑毛挠了挠头说,“那我回去接着睡。”
  说完走回自己床边,又把对折的睡袋重新展开。
  温迪受不了这个声音,赶紧叫他:“哎你起床了就别再睡了,我也起了。”
  她可不想显得好像是自己带坏风气,搞得大家都变懒。虽然这里只有她和黑毛两个人,可温迪还是很重视自己的面子。她迅速从睡袋里爬出来,冷风刮在脸上,冻得刺骨,她眨了眨眼睛,纯当没知觉,穿上外衣踩进鞋子,她走进浴室拿出洗脸盆,把火灶上烧了一晚上的热水倒出一半,再兑上冷的,调和后把一块布浸进去揉搓几下,拿出来开始搓自己的脸。
  这就算洗脸了。
  她醒了。
  不过还是冷。
  温迪觉得,她应该做点暖身子的食物,比如羊肉就该利用起来。这玩意剩下不少,由于扔进了冰库里,她总觉得它可以放很久,反而忽略了。再往前推,之所以吃得少,主要是因为她想用羊肉炖白萝卜——但是她没有白萝卜,于是羊肉在她手中也仿佛没有用武之地了。
  上回惨被同类踩死的羊,给她贡献了许多羊肉,还有一些羊杂。
  不过羊杂被踩得挺碎,温迪洗干净后又觉得没食欲,往盐堆里一扔就没管了。现在想起它们,温迪从脑子里挖出一道菜谱叫羊杂汤,于是这些边角料就又有了用处。温迪把那些被踩扁的羊心羊肺从盐堆里扒拉出来,用水冲干净,闻了闻,没有腐臭味,可用。
  “吃这个啊?”这回黑毛真的毫不掩饰自己的嫌弃了,他见温迪听得没反应,又重复一遍。
  “对,吃这个。”温迪看他一眼,“你要是不愿意,等下我煮好了你别吃。”
  她可难得对黑毛说这种赌气的话。
  黑毛顿时怂了:“我没见过嘛……我吃。”认怂这方面,他是专业的。
  反正荒岛上只有两个人,温迪要面子,他可不要。
  “你还真机智。”温迪瞟了他一眼,“算你这回聪明。”
  “聪明吗?”黑毛说完就又挨了温迪一个白眼,赶紧改口,“聪明聪明。”
  虽然,不管他怎样看,这些羊心羊肺都难看得要死,看起来一点都不好吃。
  温迪懒得理他,对于没吃过羊杂汤的人,先看材料肯定嫌弃,腥,膻,加上这些食材还被踩扁过,是温迪好不容易抢救回来的,在旁人的视角就是一堆烂肉,难怪黑毛不信她能把这些食材救回来。可是,再高明的厨师都不可能将食材“救回来”,只能将食材的本味“表现出来”。
  这些羊杂长得难看,但并非烂肉,它们的味道保存得非常好。
  温迪叫黑毛帮忙,把木桶里的清水倒进铁箱,将铁箱灌满,然后将它架在燃烧的火坑上,开始烧。然后黑毛就被她派出去打水,她则留在院子里煮这一锅羊杂汤。首先,她取了一些生粉——即土豆淀粉,加一块岩盐,把岩盐丢进石臼里捣碎后,用这种粗糙的盐粒加上生粉,把羊杂拿过来,滚着这些生粉和粗盐不断抓揉,揉搓干净后再用清水反复冲洗。
  这回才算是洗干净了。
  然后另取一个火灶,架上石碗煮,它装的水少,沸腾得快。在烧水的过程中,温迪迅速切好姜片,在水烧开后丢进去,再丢进花椒粒,一小勺盐,最后把羊杂扔进去煮,煮至断生后捞出,放在案板上切片。
  随后,再取两块姜,去皮洗净,切成极薄的片,在铁箱里的水烧开后放入,再倒一小勺白酒,加入已切片的羊杂,开盖炖煮。羊杂汤的好处是不用熄火,可以随时取用汤,不必担心肉会煮过头。羊杂的要点是给汤提供鲜味,按照温迪的喜好,她本来就不喜欢吃羊心和羊肺,口感她不适应,但它们煮起汤来,味道却极好,无比鲜美。
  在水再次烧开后,温迪就开始向汤里加白胡椒粉,用木勺撇去汤面的浮沫。
  接着她取一份羊肉,放进刚才煮过羊杂的香料水里烫一下,煮掉血沫后就从石碗里捞出来,切片后加入羊杂汤里。这时可以放些香菜,温迪没有,但她马上选择将地瓜秧和雪菜洗净,斩去根部,将杆和叶分开,杆切断,叶子切碎,先放入菜杆,煮一阵再放入菜叶,最后放入豆芽,加一点盐,再榨一个梅子的汁入锅,提供一点点酸味。
  羊杂汤本身的腥膻味其实不重,也许这跟羊的品种有关,温迪接近它们时就感觉到它们身上没有多少异味,因此连羊杂和羊肉的腥膻味也很小,这使得汤的鲜甜味更加明显,温迪不需要加入太多有本味的菜将它的本味压制,她只用了两块姜,要是羊肉太腥,她需要处理羊肉和羊杂的步骤会更多,姜也得放五块以上。
  等到那时候,与其说她在喝羊杂汤,不如说她在喝姜汤了。
  现在这个味道是最好的,谁来都不会质疑它的美味了,羊杂汤的香味站在十步外都能闻到,受它吸引,会迫不及待地想要过来装一碗。
  温迪得意地朝着右边望去,一个典型就站在那,傻呆呆地抱着一个木桶,垂涎欲滴。
  “行了,把水桶放到储藏室去吧,我没说不让你吃。”温迪说。
  “哦!”黑毛连忙跑进储藏室,然后用更快的速度跑出来。
  “吃这个?”他接过碗,自己装,“这个就是羊杂汤?”
  “原来你知道它叫什么名字嘛。”温迪已经装好一碗,坐到餐桌前,用勺子先舀了一勺汤,放在嘴边吹冷后迅速将勺子放进口中。“唔!”羊杂汤鲜得让她差点吞了这个勺子。鲜味往往和腥膻味并存,温迪不由得想到,这或许就是大自然的保护吧,如果要获得这鲜味没有腥膻味的阻隔,这种绝顶美味恐怕在一千年前就被吃绝了!
  她喝完了这碗汤,开始吃羊肉。
  羊肉泡在汤里,吸饱了本味的汤汁,又因为煮了很久,几乎到了入口即化的地步,每次融化都将汤汁一并送到舌尖,留下淡淡的鲜甜味,让人欲罢不能。余下的三种菜也都一样,它们本身并没有什么味道,全靠调料提味,伴着汤和羊肉吃下去,非常对人胃口。尤其是地瓜秧和雪菜的菜叶,它们也同样能吸汤汁,咀嚼时会像吃肉一样有挤压感,每次挤压都伴随着汤汁的飞溅,如同新年时在夜空绽放的礼花,就像夜晚与烟花,菜叶和汤汁是同样美妙的搭配。
  她喝了四碗汤,仍然觉得肚子空空。
  这是当然的,她只切了一份羊肉,又不碰羊杂,汤再美味也只是喝了四碗水。
  于是温迪在石碗里又煮了面,煮熟再夹进汤里卷一卷,和黑毛分了,正好一人能再吃两碗。
  “这个可比人肉好吃多了。”温迪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啊?”黑毛被她的话吓了一跳。
  “我是说,要是能让野猪吃一份羊杂汤,也许它能放弃吃我们。”温迪开玩笑说。
  不过黑毛不会开玩笑,他一本正经地回答:“它会选择吃完羊杂汤再把我们吃了。”
  温迪讪笑:“你说得对。”
  她也不是平白想起野猪,她是想,她要再去一趟野猪林。
  吃粉的时候她就顺口给黑毛说了一嘴。
  黑毛听完,点点头:“行,不过休息一下再去吧,我怕我跑不动。”
  温迪不由得笑了:“你现在已经接受去野猪林很正常的事实了吧?”
  “是不得不接受。”黑毛纠正。
  “Ok,你愿意这样想也行,只要你愿意去就行。”温迪想得开。
  休息片刻后,温迪和黑毛就出发了,带着筐子和小锄头。
  到了野猪林,这回两人已经非常熟悉了,直接进入搜索阶段。温迪跳过自己已经在别处发现的所有植物,专门挑着没有见过的新植物找,越找,走得越深入。这片野猪林中确实有不少荒岛别处没有的东西,温迪找了一阵,果然又发现一样新食材。
  萝卜秧。
  萝卜秧就是萝卜菜,是萝卜苗,也可以叫萝卜缨子,都是同一种食物。它本身可以吃,配合芋头可以做一道非常下饭的菜。不过温迪没有芋头,也没有米饭,所以对那道菜不是很热情。可是这并不影响她露出惊喜的表情,因为,有萝卜秧就意味着有萝卜——白萝卜。白萝卜是非常好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