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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拜拜[穿书]-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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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寄的西装外套丢在车里,他只穿着衬衣跟马甲上了楼,血很快就从他的衬衣布料里渗出来,他没在意,只是用一种微妙且危险的眼神盯着青年唇边那抹红。
  青年的脸太白,唇太艳,强烈的色彩对比令人产生一种晕眩感。
  沈寄嗅到了血腥味,血管里的血液流动的速度开始加快,喉头灼烧,他缓慢低下头,距离疼得直抖,瞳孔都有点涣散了却还是死咬着他不放的小狗越来越近。
  血腥味里掺杂着药味。
  很浓郁。
  就在沈寄快要碰上那味道来源的时候,咬在他胳膊上的唇齿一松。
  沈寄维持着向昏过去的人弯腰靠近的姿势,少有的思绪空白。
  刚才他想做什么?他深思片刻,意识到自己找不到答案,也无迹可寻。
  那就不找了,不重要。


第22章 
  助理在楼下踱步; 每个跟过董事长的人都由他经手,从带人体检到给分手费,每件事他都办得妥帖且游刃有余; 这是他头一回这么不淡定。
  只因为这件事牵扯到了小少爷。
  董事长上楼有一会了,迟迟没有下来; 助理无法想象上面是什么情况,没有董事长的指令,他不敢贸然上去。
  助理低估了王初秋这个人,作为一个没有背景的乡下人; 资历相貌学识全都很普通; 却托了运势的福被沈家看中,住进湖东的沁心园,两年后被赶出去。
  助理以为王初秋就这样了,一辈子的辉煌时刻就是沁心园的两年时光,谁知他竟然留在南城这座寸土黄金的城市,改了名字进三中; 和小少爷成为室友; 还让沈少爷欠上他的人情。
  更离谱的是,董事长今晚的举动。
  准确来说; 当董事长让他调查王初秋住在哪的那一刻; 就已经可以冠上“离谱”这个词了。
  助理比谁都清楚董事长的口味; 这些年就没变过,十分的固定,王初秋上上下下没有一处符合。
  不过;
  助理眯眼,改名换姓后的王初秋身上有违和感,不是皮相; 是那股子不知从那冒出来的顽强野性。
  这一点其实助理在‘缔夜’那晚就察觉到了一丝,只是当时没当回事。
  现在想来,‘缔夜’那晚,王初秋就不对劲了。
  这要是为了能引起董事长的注意而精心筹备的一场戏,那他是真的演进去了,也达到了目的。
  董事长就喜欢生命轨迹鲜明又强烈的小孩子。
  助理蹲在台阶上吹夜风,上周他去三中接小少爷,撞见了王初秋,那时候他是真没料到会有今晚这桩事。
  虽然董事长是一时新鲜,但这点新鲜就够让很多人羡慕了,求都求不来的福气。
  电梯门打开的声响在寂静的楼道里显得尤为清晰,助理迅速过去,他看了眼被董事长捞在怀里的青年,看几次都觉得是劣质品,出现在董事长身边太格格不入。
  助理恭声道:“董事长,我来吧。”
  沈寄唇边的烟快燃尽了,积了长长一截烟灰,他一启唇,烟灰就扑簌簌地落下来,有一部分落在了他臂弯里的人脸上。
  “丑吗?”沈寄的语气里听不出情绪。
  助理没有回答。
  丑不丑的,您老自己不知道?
  一具清瘦的身体被推过来,助理连忙接住。他摸不清董事长的新鲜劲什么时候过去,在这之前都要谨慎。
  这王初秋,现在是茭白了,他断了三根肋骨,这阵子都没法伺候董事长,那带走干嘛,养着吗?
  “董事长,人放哪?”助理斟酌着询问。他的脑中出现了几个地方,有空着的,有住了人的,不知道董事长要怎么安排。
  沈寄掐掉烟头:“就尚名苑吧。”
  助理心头一惊,尚名苑算是董事长用来安置身边人的那些地方里最好的了,不是地段多金贵,而是离沈氏近,董事长下班没酒局都会直接过去休息。
  现在尚名苑有人住,还是董事长挺满意的一位,近期一直都是他陪董事长。助理以为他能被独宠到年底,没想到会杀出来个程咬金。
  。
  尚名苑
  姜焉还没睡,他坐在客厅抽烟写曲子,偶尔跑到钢琴旁按几下,地上散落着乱七八糟的废稿。
  门锁响的时候姜焉的思路被打断了,但他仅仅只是把笔丢出去发泄不满。
  因为这房子只录会录两个指纹,一个是现任住户,一个是做家务的阿姨,另一个是金主。
  这个时间点,阿姨早下班了。
  姜·现任住户·焉把翘在沙发上的腿放下来,朝着门口跑去:“沈先生,您来了啊。”
  沈寄拍拍他的屁股:“在干什么?”
  “写稿。”姜焉给金主拿鞋。他身上的红色吊带裙只到他大腿部位,线条十分火辣。
  一弯腰,前后都露。
  靠着门的助理立刻偏头看旁边,烈焰的香水味往他呼吸里扑,他在心里摇头,有这么一朵带刺儿又不扎手的香艳欲滴红玫瑰在,董事长却对一根干巴巴的芦苇有了兴趣。
  “这谁啊?”姜焉染着红色指甲油的手指戳戳被助理扶着的人,“有点儿眼熟。”
  他记起来是谁了,却没问这问那,只是拉起金主的手放在自己腰上。
  在金主面前不能毫无棱角,那会很快就被丢弃,但要修一修,不可太尖。
  这个动作刚刚好,不至于会让金主觉得养的宠物认不清自己的身份,恃宠而骄。
  沈寄周身的气息果然没那么冷了,他揉了揉掌中的柔韧腰肢,这孩子到底是跟过阿潦,且跟了最长时间,规矩不用他再教。
  哪像……
  沈寄睨了眼亲自去带回来的小东西,这一对比,小姜省心多了。
  该乖顺体贴的时候乖顺体贴,该张扬的时候张杨,是个用起来相当顺手的床伴。
  沈寄脱了外套给姜焉,他径自揉着额头进客厅。
  助理落后几步把人往里扶,都不知道放哪儿。
  。
  姜焉倒了杯水给金主,捡起地上的废稿丢进垃圾篓里,随意地指了指还被助理扶着的人:“他这是怎么了,气色好差。”
  助理见董事长没有要搭理的迹象,他便公式化地回道:“后背的肋骨断了三根。”
  姜焉惊讶捂嘴:“天啊,怎么弄的?”
  “作的。”沙发上的沈寄这次竟然冷冷淡淡地开了口。
  助理的眼皮抽抽,董事长这口吻,这用词……是不是他想多了,不然怎么有种天下要大乱的前奏。
  沈寄喝了两口水,冲淡了两根烟留在喉咙里的涩味,他往后仰头靠在沙发背上。
  姜焉过去给他按捏头部。
  助理扶茭白扶得很别扭,手臂都抽筋了,原因在他不方便跟对方接触过多部位,只能用一只手扶,其他地方都不挨着。
  他指望姜焉能跟董事长打听茭白,好让董事长“想起”还有这么一号人,能让他把对方放下来。
  结果倒好,姜焉压根就没有那个意思,助理心想,这位不愧是能在戚董那待了几个月,还能让董事长从夏末惦记到深秋的人,将分寸拿捏得很到位。
  怕是年前都不会失宠了。
  助理想到这,视线从茭白病态的脸上掠过,也说不准。
  “董事长,他的情况好像不是很好,是不是要让他平卧?”助理在这时提了一句,空着的那只手隔着点距离指指茭白。
  沈寄的眼眸没睁开,他用打发小猫小狗的语气道:“随便在北边整理出个房间。”
  “北边不好吧,”姜焉拿出了最真诚的态度,“他最好是在南边住,采光特别明亮,躺在床上就能晒到大半天的太阳,这对他的身体有好处。”
  沈寄道:“他有皮炎。”
  说话的人没有意识到,自己能记住这个小细节有丝毫不妥。
  客厅里瞬间被一股诡异的氛围侵占。
  助理心跳都停了。
  姜焉就像是吃到了什么好吃的瓜,难以置信地瞥瞥瓜农,再回忆回忆瓜的味道,还是觉得不可思议。
  几个瞬息后,姜焉从沙发背后面绕到前面,坐在了金主腿上,搂着他笑得像个狐狸精:“有皮炎是不能住日光强的南边,还是沈先生想得周到。”
  沈寄按住姜焉乱晃的腿,突兀地问助理:“电话打了?”
  助理心领神会:“我这就打。”
  大晚上的,医生来得很快,他还不是一个人来的,是带了个团队和相关设备,别问,问就是生活不易。
  一通检查完,确定病人无大碍,过几天得去医院拍片复查。医生说了几点注意事项,切记不要让病人受凉,他没点名对谁说的,反正在场的就都听听。
  。
  茭白是在后半夜醒来的,眼前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深黑,空气里有不知名的花香。他摸身上,捏捏指间的布料,睡衣换过了。身体也被擦过,很干爽。
  好在,自己家里的花没有被偷。
  茭白的肚子在叫,他晚饭那会儿光顾着看沈而铵吃了,这会儿饿得反胃。
  算了,吞点口水撑一撑吧。
  三五分钟后,茭白气都虚了,撑不住了,他要吃东西,要吃很多东西,猪蹄啊大虾啊什么的……就不说了,只要是人能吃的就行。
  茭白试着起床,一次没成功,两次没成功,他开始想念白天的护工大叔和晚上的沈而铵了。人一生病,就急需同伴的温暖。
  骨头起伏的频率和呼吸同步,那种疼痛的滋味无法形容,茭白在床上转换各种姿势折腾了好几分钟,一点一点地撑起身子。他擦掉满脸的冷汗呼口气:“三个月后老子又是一条好汉。”
  茭白缓了缓,慢慢摸索到床头的灯打开,突如其来的光亮让他不适地闭了下眼,再睁开时就看清了房里的家具摆设。
  原谅茭白贫瘠的形容词,他只想到了气派,豪华。
  而且还超大。
  茭白看见了桌上的一堆药,有抗生素喷雾什么的,他走近翻了翻,沈而铵给他拿的那一批上面有服药剂量说明,这些都没有贴,是新开的。
  “老东西。”茭白皮笑肉不笑地呵了声,他忍着后背右边牵拉的痛感慢吞吞出去,一开门脸就绿了。
  这儿的隔音没“缔夜”强,斜对面房间的声音直往茭白耳朵里扑,动静超级大,简直堪比哪吒闹海,海浪滔天。
  茭白听了听,听出来了声音主人的身份,姜小辣椒。
  姜焉是真的敬业,拿一分钱出十分力,这么晚了,他还坚持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面,不懈怠。
  而且他的声音很特别,即便他夸张的大喊大叫,也不会让人觉得难听劣质,音质就很高档。
  茭白对那样张扬的喊声没有反应,他喜欢压抑而隐忍的闷哼,齐子挚健身时的汗湿背脊在他脑中闪过,他抿抿唇,罪过罪过。
  都是《断翅》作者的错,非要把齐子挚画得那么性感。
  全漫就齐子挚以身材出名。其他人都没怎么露过,哪怕是最风流的沈老狗,顶多也就敞个衬衣,松个西裤腰带。
  斜对面的响动还在继续,茭白摸墙慢行,漫画里没提姜焉是从事什么职业的,只说是个钟情红色跟连衣裙的女装癖,他的人气在一众受里算高的了。
  出场要么是运动状态,要么是一身红裙美艳不可方物,是个很有记忆点的人物。
  茭白走到客厅时,脑子里什么都不想了,只剩下三个字。
  ——大平层。
  “大平层……卧槽……大平层……”茭白是借着月光看的,他眼都直了,这也太开阔了吧。
  对茭白来说,沁心园那四层带大花园的独栋别墅,比不上这个享受。
  说的好像他可以任意挑选一样。
  如果真可以,那他也不挑,成年人了,做什么选择???不要,不做!
  茭白流下了对金钱膜拜的泪水,他手里的一千多万估计也就能买个阳台吧。
  等他站在阳台俯瞰这座沉睡中的城市的时候,被眼前的美景惊艳得忘了呼吸,淦,他收回刚才的想法,那笔数目恐怕连这房子的阳台都买不起。
  这还只是沈老狗的众多房产之一,都不是他的住处,仅用来养小鸟雀。
  快四十了,手握南城商界命脉,身高肩宽大长腿,没残没按大金牙没谢顶发福,分手费一栋房子起步,这他妈的,怪不得一堆的帅哥靓女们前仆后继。
  茭白酸了一会找到灯打开,他四处张望,瞧见了几包零食跟碳酸饮料,还有一件红色吊带裙。
  裙子上还有斑斑点点的污迹。
  茭白够到一包小馒头拆开,捞几个丢进嘴里,他没嘎嘣嘎嘣地咬碎,只是让它们慢慢融化。他喜欢这么吃。
  那三肋骨断了有一周了,本来已经好了不少,今晚被沈老狗那么一搞,现在又疼得要死。
  这笔账还是要讨回来,急不了。
  茭白的眼里有几根血丝,皮炎其实只是对日常生活带来不便,最麻烦的是尾椎的旧伤。
  还有,背部的肋骨也要长好,沈老狗要是还像今晚这么搞他,时不时来一下,那他就完了,后遗症妥妥的。
  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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