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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用前夫的钱捧红他情敌[穿书]-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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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坑,会一只写,这个月想参加勤奋榜,所以周一到周五大概每天更新会少一些,也会尽量更,周六和周日都是万字更新。


第四十一章 
  林冉当真没走。
  徐斯年把书收起来放回到书架上; 阿礼迈着小短腿去把自己的书包放回房间里,林冉一个人去了餐桌前。
  徐斯年做饭又快又稳,之前她就闻到了饭香; 但也就一会儿,到后面味道弥散在房间的每一个角落里时,她也已经闻习惯了; 自然没什么味道。
  但如今刚坐过来,便再次闻到了浓郁的香味。
  林冉猜测他炖了汤。
  于是顺着味道去了厨房,果不其然; 燃气灶上还在咕嘟咕嘟地炖着,香味弥散出来; 林冉吸了两下鼻子; 又扭头看到和徐斯年的菜摆在一起的外卖; 顿时觉得自己之前实在想不开。
  明明有大好的蹭饭时机,怎么就不好意思了呢?
  她走过去; 用手挥散着雾似的香味,把那些白雾都朝着自己这边挥过来; 猛吸了一口,实在忍不住去看徐斯年炖的什么汤,于是伸出两根手指; 就和做贼似的,但手指刚碰到盖子,还没来得及摁上去; 就听外边喝道:“做什么?!”
  林冉心一慌,手指啪嗒就摁了上去。
  烫的她瞬间甩开手。
  她回头看向门口,徐斯年已经气势汹汹的走了过来。
  “咋……咋了?”林冉说话都磕绊了起来,“我……我没做啥啊。”
  “手。”徐斯年低头看她; 正好望进了她的眼里。
  林冉手已经下意识缩在了背后,徐斯年又强调了一句,“手。”
  “我没事。”林冉说,“真没事。”
  这语气就像刚才在外边说她真的在看书一样真挚。
  徐斯年的目光幽幽看着她,“手给我。”
  “我没事!”林冉有点慌了,手指处传来灼烧的痛感,但感觉尚在忍受范围之内,也没破皮,但她并不想给徐斯年看,出于一个女性的直觉,她总觉得给徐斯年看了之后没什么好事。
  万一被训斥,或是被嘲讽,都挺丢人的。
  “我看一眼。”徐斯年很平静地说。
  他面无表情的脸上看不出什么情绪,和往常一样。
  之前刚进厨房表现出来的那点儿激动情绪,已经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平复完毕。
  “不用。”林冉的语气说不上好,“不还要吃饭嘛?先去吃饭,我都饿了。”
  说着就往外走,却被徐斯年的胳膊挡住,差点撞上去。
  “看一眼就吃饭。”徐斯年说。
  两人就这个问题在厨房里开始长达两分钟的对峙。
  燃气灶上的汤还在不停沸腾着,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阿礼在餐桌边轻轻哼了句儿歌,隔得有些距离,他们也没听清。相反地,他们能够很清楚地听到彼此的呼吸声。
  都挺生气的。
  最终林冉败下阵来。
  她重重呼了口气,在背后狠掐了自己手指一下,两秒后把手指拿出来,手掌摊开了让他看,“我说没事就是没事,你这个人怎么一点儿都不相信我?”
  见徐斯年没反应,林冉还不信邪地补充了一句,“就算有事又怎么样,你又不是医生,看了就能好吗?”
  语气甚至带着几分挑衅。
  但徐斯年没理会她的挑衅。
  他只是很平静地说“手指红了。”
  隔着距离,他的手指伸出去,又尴尬地缩回去,没碰她的肌肤,而是瞟了一眼,“无名指上有一点儿黄色的皮。”
  林冉哼唧了声,“黄种人不是黄色的皮,难道要白皮吗?”
  徐斯年淡淡瞟她一眼,“你打麻将吗?”
  林冉:“???”
  她一脸懵地看着徐斯年,诧异话题怎么就从伤口转到了打麻将这儿,而且她还鬼使神差地回了句,“不啊。”
  徐斯年风轻云淡的哦了一声,不疾不徐道:“我看你挺会抬杠的。”
  “以为你是打麻将一把好手呢。”
  林冉:“……”
  靠!
  徐斯年先把燃气灶关掉,留下一肚子气的林冉站在原地。
  她就看着徐斯年在厨房里忙碌。
  这人平常不说话,一说话怎么就自带一股把人气死的劲儿。
  关键是怼得人说不出话来。
  徐斯年走到门口,看了眼仍旧站在原地的林冉,“你不走?”
  林冉心里带着气,语气自然不好,“手伤了,走不动。”
  “刚不是没事?”徐斯年挑了下眉。
  林冉:“现在有了,迟来的疼。”
  徐斯年:“哦。”
  然后他一言不发出去了。
  也没纠结为什么手伤了脚走不动这事儿,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林冉故意抬杠。
  厨房里就剩下了林冉一个人。
  连咕嘟咕嘟的炖汤声都没了,林冉透过厨房的磨砂玻璃看了眼外边,徐斯年先走到餐桌边,然后又往客厅走。
  林冉:……
  心里有一万句妈卖批不知当讲不当讲。
  手指上的痛感迟到了几分钟传来。
  林冉的手指果然从泛着红变成了黄皮,就是被灼伤之后的那种不正常的黄,但现在……没人管她。
  有点儿凄凉。
  她低下头看了眼,用另外的手指搓了搓无名指,痛感不减反增,疼得她倒吸一口凉气。
  “没人性。”林冉低声碎碎念,“那么强硬要看,还以为你会做点儿什么,结果什么都不做就走了。”
  “关键不是看到有伤了么。”林冉兀自安慰自己,“算了算了,他本来也不是什么怜香惜玉的人,你指望他,不如指望自己。”
  这话林冉倒是没说错,原书中的徐斯年人设是不错,但在对待女生这块,除了对姜小鱼还不错以外,原作者并没有给他安排一点儿感情线,当了偶像以后更是对女生避如蛇蝎,毕竟会一直卖单身人设,这也就造成了他钢铁直的性格。
  长了张让人不放心的脸,却有个让人放心的嘴。
  林冉也不知道是喜是忧。
  她跺了跺有些发麻的脚,捏了下自己的脸,手的温度才略微舒服些。抬脚往外面走,结果没走两步,正好撞见了回到厨房的徐斯年。
  她抬头看他,然后打算绕道走,越过他出去,但徐斯年却挡住了她的去路,摊开掌心,是一管药膏。
  “我给你抹还是自己抹?”徐斯年问。
  林冉:“???”
  徐斯年:“治烫伤的。”
  又是长达两分钟的对峙,林冉拿过了那管药膏,然后发现自己没办法拧,又求救似的看向徐斯年。
  徐斯年拧开,顺势也就帮她抹了。
  他挤了一点儿在林冉手指上,药膏是白色的,像挤牙膏一样挤上去黄豆大小的膏体,手指顺势捏住林冉手指,另一个手给她慢慢摊开。
  膏体清凉,林冉倒真没那么疼了。
  好不容易弄完,终于可以吃饭。
  林冉这才不再乱动,坐在餐桌前和阿礼大眼瞪小眼,阿礼还给她吹了吹伤口,徐斯年去厨房里乘汤,戴了一只很厚的大手套,端出来的时候特意在林冉面前晃了眼,科普似地说:“以后不要徒手碰那些东西。”
  林冉:“哦。”
  语气非常不真诚。
  徐斯年也没再说话。
  倒是刚开始吃饭,阿礼就举手,“哥哥,我要勺子。”
  徐斯年刚落座,不得不站起来去厨房取,走到门口看了眼别扭地拿着筷子的林冉,“你要么?”
  林冉:“……不要。”
  说着忍痛抓好了筷子。
  徐斯年出来的时候拿了两把勺子。
  一把放到阿礼碗里,一把放到林冉碗里。
  林冉抬起头,依旧没放弃对筷子的挣扎,“我说不要了。”
  徐斯年没说话,把她手里的筷子抽出来放到一边,然后用公勺和公筷给她夹了菜、舀了汤,可谓是照顾的无微不至。
  但林冉暗戳戳的想:哼,这样你以为就能低消怼我的事情吗?!
  她可是很记仇的!
  此仇不报,非女子!
  她没动餐具,就盯着徐斯年,又重复了一遍, “我没要勺子。”
  徐斯年也停下手中动作,就那样看着她,嘴角不经意往上翘了点儿,像是哄一只炸毛的猫似的,顺着她的话说:“对,你没要。”
  “那你给我干嘛?”林冉气势汹汹地说。
  徐斯年抿了下唇,语调带着笑,“你没要,是我想给。”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想只写两千字的,结果超了点儿~
  大家晚安呀~


第四十二章 (修)
  吃过饭后; 徐斯年收拾残局。
  似乎已经养成了习惯,阿礼年纪小不需要动手,而徐斯年说他们家从来也没有让客人做事的习惯。
  于是每次吃完饭; 在做事的只有徐斯年。
  林冉往往都会被徐斯年以陪阿礼做作业的理由打发到客厅,其实是在陪阿礼看动画片。
  但今天阿礼已经去看动画片了,林冉却仍旧坐在那儿。
  徐斯年收拾起来有条不紊; 而且做的很快。
  林冉百无聊赖,干脆站起来帮他。
  如果是以前,徐斯年会立马让她去歇着。
  但今天; 徐斯年只是看了她一眼,而后低声叮嘱; “小心你的手。”
  林冉帮忙把盘子端到厨房; 放在料理台上; 徐斯年自然接过来洗。
  他身形颀长,站在那儿洗碗需要弯着腰; 在林冉这儿看到就是完美的侧颜杀。
  林冉在厨房里待了会儿便出来了。
  厨房里依旧在当啷响,锅碗瓢盆碰撞在一起的声音显得格外悦耳; 隔了会儿她拿出手机在微博上私信了徐斯年的经纪人钱海潮,就把做同款站的事情简单的说了一遍,尔后询问对方意见; 但和往常一样石沉大海。
  她就去私信了徐斯年。
  徐斯年的手机就在餐桌上,屏幕没亮,更没发出任何提示声。
  林冉就知道这条消息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被回复。
  等到徐斯年从厨房出来的时候; 林冉也没提醒他去看微博。
  徐斯年自己是想走这条路的,所以往常后援会有事要找经纪人找不到,需要跟人对接的时候,徐斯年本人也会回过来。
  所以回不回; 只是时间问题。如果这个时候提醒,未免太过司马昭之心,到时候徐斯年再扒了她的马甲,那可就不好了。
  …
  林冉提出要回家,徐斯年便跟着出来送她。
  两家距离不过五米,林冉觉得他总有些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劲。
  楼梯里寂静无人,依稀能听见电梯运行的声音。
  徐斯年把那管白色药膏递给她,“回去之后要按时涂。”
  林冉接过来放在兜里,“嗯。”
  相对无言。
  气氛有些尴尬。
  几秒后,林冉说:“谢谢你和阿礼的礼物。”
  “嗯。”徐斯年瞟了眼她的鞋子,“你喜欢就好。”
  “不过……”林冉皱着眉,“我能问一下,你为什么要送鞋吗?”
  送鞋这事儿,在林冉心里还挺哽的。
  她不想妄自猜测徐斯年的意思,所以不如直接问。
  徐斯年抿了下唇,他问:“你不喜欢么?”
  这双鞋子是他攒了一个多月的钱买下来的。
  价格五千九。
  自从家里出事以后,他第一次买这么贵的东西,无论是给别人还是给自己。
  原因无他,单纯在看到的第一眼觉得这个适合林冉,而且,正好碰上林冉快过生日,也算是一件拿得出手的礼物。
  一想到林冉可能并不喜欢这双鞋子,徐斯年的内心很复杂。
  这鞋的价格对她来说应当是很普通的,但对现在的自己来说需要付出很多东西。
  但他早已习惯不露声色的把自己的真实情绪隐藏好,于是还不等林冉回答,他便道:“前段时间下雪,觉得这双鞋子挺漂亮的,所以就买了。”
  其实是因为看她穿高跟鞋太不舒服,有一次甚至崴了脚。
  徐斯年进过她家一次,她的鞋柜上摆着的都是高跟鞋,一双运动鞋都没有。
  但偏偏,他也看到过她穿高跟鞋磨出来的伤口,不止是是因为新鞋磨脚还是高跟鞋一向如此。
  所以他买了双运动鞋。
  林冉下意识说:“那你应该送我雪地靴啊。”
  为什么是运动鞋?
  让她跑的快点儿?离得更远一些?
  徐斯年愣了下,声音有些闷,“下次吧。”
  “嗯?”
  “等下次下雪的时候,我可以送你一双雪地靴。”
  “为什么要下次?”
  徐斯年思考了两秒,坦然地说出他目前的困境,“因为我现在没有钱了。”
  林冉的心好像被什么给扎了一下。
  她仰起头望向徐斯年,他却没什么反应,只是带了些平常少见的局促,“不好意思啊。”
  林冉眼睛顿时就红了,她鼻音略有些重,说话声音都哑了,“你为什么要跟我说不好意思啊。”
  “你又没有对不起我什么。给我送生日礼物,不论好坏,我都应该喜欢的,不是吗?你用心挑选了礼物,我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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