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继阁小说网 > 穿越电子书 >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

第33章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第33章

小说: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云舒歌把婚帖放回书案上,满心欢喜地做了一个长揖,粲然笑道:“父王万福,那祝儿便先退下了。”
  自打从洗云裳回来后,云舒歌便一个人在博学鸿词馆的丙寅轩内独守空房,了无生趣地熬完了最后的三个月。
  此后,他就搬回了王宫,除了偶尔带着云子都偷摸出去听了几回小曲,就再也没有离开过太成宫。
  云舒歌向来不喜约束,即便不是去参加慕曳白的大婚,光是能够跟着使团出使国外,对他来说就已经是求之不得的大喜事。
  所以当云舒歌的脚还没有跨出长留殿的大门,他那满肚子无处发泄的怒火和委屈就已经被抛到了山外青山楼外楼。
  云子都对此次南瞻国之行自然也是充满了期待,除了想乘着这次机会和他的王兄一起游山玩水,还有另外一个让他迫不及待的原由,那就是一睹慕曳白的绝代风华。
  自从云舒歌从博学鸿词馆回来后,云子都几乎每天都会从他的王兄那里听到慕曳白的大名,早就对南瞻国的那位大殿下充满了钦羡和好奇。
  然而令他失望的是,即便他和他的王兄再三央求,却始终没能得到他们父王的许可。
  直到出发的那一天,云子都也只能悻悻地站在皇城之上,满目凄怆地目送着他的王兄带领着浩浩荡荡的使团队伍渐行渐远……
  既然是去送贺礼的,自然不能失了大国风度,免不了满车的金银宝器、奇珍异品。
  辎重压身,车马本就走得不快,还有那么一大堆人跟着,这几日来,云舒歌也不能随心所欲地游山玩水。
  起初,他刚从昊京出发的时候,还是春风得意马蹄疾,到了如今花还没看上几朵,烦闷倒是先增添了几分。
  云舒歌骑在马上不紧不慢地走着,正百无聊赖间,忽然灵光一闪,将几个使臣都叫到了身边,一本正经地说道:“本殿下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决定一个人先行出发,等你们也到了黎都,我自会去官舍与你们会合。”
  仙童作为云舒歌的贴身侍从,自小就跟着云舒歌一块长大,此次陪着云舒歌一起出使黎都,一路上无时无刻不在提着心,吊着胆,生怕自家的这位大殿下什么时候一个机灵,一声不吭地先跑了。
  果然,该来的还是来了。
  仙童就像是被泼了一脑袋的苦瓜汁,满脸苦涩道:“殿下,咱们马上就要出国境了,这国外可不比国内,殿下若是孤身离去,万一被陛下知道了,仙童的小命可就要没了。”
  几个使臣也纷纷附和道:“万万不可啊殿下!殿下乃是千斤之躯,怎能如此冒险呢?”
  “黎都距此尚有千里之遥,没有下官们随侍左右,如何让人放心呢?”
  “请殿下以国本为重,万望三思而行!”
  云舒歌早就知道这些人肯定不会轻易松口,于是退让一步道:“那行,本殿下就准许仙童跟着了。”
  仙童自然是想要陪在云舒歌的身边,不过他的本意是不想让云舒歌离开使团,而不是跟着他一起离开,可是也自知难以如愿,只好再三恳求道:“殿下,以防万一,咱们还是多带上几个侍卫吧!就十个,八个也成。” 
  云舒歌一口否决:“不行,要么就你一个,要么一个人也别跟着了。”
  其实,云鸿让云舒歌去黎都参加慕曳白的婚庆大典,一方面是出于云舒歌和慕曳白之间的同窗情谊,另一方面也是想让云舒歌借着这次出使南瞻国的名义出来游山玩水。他太了解自己的这个儿子,也太疼爱自己的这个儿子,他也疑惑过自己是不是太过放纵云舒歌挥洒天性,万一云舒歌洒脱自在惯了,又该如何从自己的手里接过偌大的一个中扈王国?
  仙童无奈,只好妥协。
  众使臣亦无奈,只好妥协。
  云舒歌见众人愁眉苦脸,便耐着性子装模作样地多交待了几句,其实他也没什么好交待的,本来使团里的大小事项就不需要他过问,能说的无外乎“你们路上小心点”,“路可以少走,饭一定要多吃”,“等到了黎都,我自会去找你们”之类的话,
  虽都是些无关紧要的叮嘱,却多少也能给这些使臣们带去一些宽慰,毕竟他们的大殿下至少还是知道回去找他们的。
  云舒歌带着仙童策马扬鞭,绝尘而去。
  身边没了一大堆人围着,云舒歌感觉整个人都轻松舒畅了许多。
  一路上马不停蹄,待到日升中天,两人便已经来到了南瞻国的地界。
  仙童早就饥肠辘辘,央求道:“殿下,我好饿啊!我们先找一家酒楼吃点东西吧。”
  云舒歌摸了摸肚子,欣然同意:“听你这么一说,我也有些饿了,你去问问这里最好的酒家在什么地方。”
  仙童乐呵呵地从马上一跃而下,见附近一个小摊贩前坐着几个人正在闲聊,一路小跑了过去。
  云舒歌坐在马上,只见那几个人在空气中指指画画了好半天,仙童这才终于又跑了回来,道:“殿下,沿着这条街一直往前走,有一家悦来集酒楼,应该就是这里顶好的酒楼。”
  “好,那咱们就去那家悦来集!”
  说着,云舒歌也从马上跳了下来,和仙童各自牵着马朝着热闹繁华的街道走去。
  悦来集的一个店小二正坐在门前的一个石墩上嗑瓜子,见街上有两个牵着高头大马的锦衣少年正朝着自家酒楼走来,赶紧招来同伴过去牵马,自己则笑呵呵地招呼道:“公子是从外地来的吧,快快请进,咱们悦来集的酒菜就是放在整个南瞻国,那也是排的上号,数得上名的,您二位可是来对地方了。这边坐,这边坐……”
  小二一边说着一边拿下担在肩上的长巾,往桌椅上狠狠擦了几下,那桌面本就漆亮,再被他这么一擦,简直就要照出人影来。  
  他们先前过来的时候,云舒歌就已经叮嘱过仙童,让他不要在人前表现的太过殷勤,只管把自己照顾好就行。
  仙童哪敢不听,只能缩起手脚,任由云舒歌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云舒歌环顾了一周,方才坐了下来,道:“小哥,把你们店里的招牌菜上几个来,要很有特色的那种!”
  云舒歌在宫里每日锦衣玉食,山珍海味早就吃腻了,每次外出吃饭,总是无一例外地先要强调地方特色。 
  这个小镇地处两国边陲,往来客商络绎不绝,人物复杂,店小二早就练就了一身识人相面的绝好功夫,不仅眼尖,而且心亮,一看云舒歌就是那种吃腻了山珍海味的富家公子,神秘兮兮地道:“公子,我们这店里还真有几样别处吃不到的好菜,不知公子是否愿意尝试一下?”
  一听是别处吃不到的菜,云舒歌眼眸一亮,来了兴趣,也不管好吃不好吃,只管道:“你尽管把菜端上来,无论本公子吃不吃,这位小公子都会付钱的。”
  云舒歌拍了拍坐在一旁的仙童,顺势帮他抚平了肩上的褶子。
  仙童似乎早已习惯了这样的场面,抬头看着正望向自己的店小二,脸上毫无波澜地点了点头。
  好菜自然是要费一番功夫的,就在云舒歌百无聊赖地等着上菜时,旁边一桌围着的三个客商模样,正坐在那里聊的天花乱坠,眉飞色舞。
  云舒歌就喜欢听这些酒楼馆肆里的八卦新闻,如今这么好的机会怎么可能放过,只恨那一桌离自己有些远,偏偏那些人说话的声音还有些小,自己又不好偷听地那么明显,只能若无其事地将身子往桌子边上挪,恨不能把自己的耳朵摘下放到隔壁的桌子上。
  其中一人说道:“我前些日子在黎都采办织锦,正好遇见了去往东胜国的迎亲队伍,那真叫一个壮观啊!一路上全是香车宝马,婢女侍从,装着珠玉宝器的箱子数都数不过来,偌长的一条朱雀街,从街南到街北,浩浩荡荡,全都是迎亲的队伍……”
  “那你可有见到大殿下?”
  “那到没有,殿下当时坐在马车里,而且周围侍卫如云,哪是我们这些小老百姓随便就能见到的!”
  “说的也是……不过按照常例,王室大婚,尤其是嫡长子,那都是要提前半年布告天下的。这一次为何这般急促呀?”
  “我听说,好像是因为大殿下看上了一个女子,一心想要纳为妾室,但是陛下不同意。”
  “为什么?”
  “你们想啊,大殿下还未大婚就先纳妾,万一再生个儿子,东胜国能愿意嘛?谁不想让自己家的血脉成为皇长子!而且对方可是东胜国国王最最疼爱的公主姬瑶,总得有个先来后到,你们说是不是。”
  “哦……所以陛下这才着急把大婚提前,这样大殿下以后就能光明正大的纳妾啦……”
  “嘘……小声点,别让别人听见,妄议王室可是要杀头的!”
  云舒歌坐在一旁静静地听着,表面上虽不动声色,心里早已波涛翻涌。
  以前在博学鸿词馆的时候,他曾经好几次要带着慕曳白一起去酒楼听戏,可无一例外都被慕曳白一口回绝了。所以在云舒歌的心里,慕曳白就是一个一本正经、不近声色的皎然君子,怎么可能只是为了方便纳妾就把自己的婚事提前?
  不过,如果真是这样,那他云舒歌也算是马失前蹄,彻底看走了眼。
  想到这里,云舒歌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
  正当云舒歌聚精会神地继续听着隔壁饭桌上的窃窃私语时,店小二端着一盘酒菜一路吆喝着走了过来,一边把菜端到桌子上,一边介绍着菜名,“这叫百节高升,这叫地狱烈火,这叫猛龙过江,这叫雪花浪蝶,这叫……”
  云舒歌听着这些稀奇古怪的名字,饶有兴致地看着面前的一桌子菜,拿起筷子就要去吃,却被仙童一把拦住。
  只见仙童使了个眼色,嘟囔道:“公子,您不觉得有些菜无论是看起来还是听起来都怪怪的吗?咱们不妨先听一下这些菜的来头再动筷子,小心为上。”
  云舒歌本想一边吃一边猜的,但毕竟身在国外,多留点心也是好事,于是悻悻然地收回了筷子,道:“后面的那几个倒也稀疏平常,这个地狱烈火、百节高升可有什么说法吗?”
  店小二清清了嗓子,颇为得意地说道:“公子,您可真有见识,问的第一个菜名就是咱们家的镇店之宝。这个地狱烈火可是大有来头,虽然它看上去只是一盘普通的烤鱼肉,但是,”店小二说到这里特意提高了嗓门,“这鱼乃是香河水里才有的青鳗鱼,而这烤鱼的石头更是只有火神山上才有的黑焦岩,把这鱼肉挑刺去骨之后再放在黑焦岩上,浇上香酥油,再用文火慢慢烘烤,那可真是外酥里嫩,千里飘香啊!”
  云舒歌道:“如此说来,还是借了火神山地狱之火的名气了,了不得,了不得。那这个百节高升呢?”
  店小二道:“二位公子可听说过竹虫?”
  云舒歌点了点头,仙童却摇了摇头。
  店小二继续解释道:“就是生在竹子里的白白肥肥的像蚕一样的虫子,这百节高升就是用油炸过的竹虫加香笋翻炒而成。不过这里咱们可不能轻易掠过,因为用来炸虫子的油啊,乃是用极其珍贵的金葵籽提炼出来的金葵油,而这香笋乃是鼎鼎大名的南田玉笋,酥脆鲜美,齿颊留香,来咱们店里吃过这道菜的客人没有不赞不绝口的!”
  听到这里,仙童只觉得口中流涎,禁不住赞叹道:“还真是大有来头!我今日方知原来虫子也可以做成这般美味。那这一个又有什么说法呢?”
  仙童指着面前的雪花浪蝶,那一盘菜肴竟摆置的如画一般,也不知到底是用来吃的还是用来看的。
  店小二道:“哟,这位小公子也是好眼光。这盘雪花浪蝶虽然是两个月前才推出的新品,却是最受客人们欢迎的一道名菜。光是听这名字,就充满了诗情画意,再看这样式,那绝对是实至名归啊。”
  云舒歌却不以为意,道:“这摆盘虽然精致,却并不少见,随便一个上了道的厨子应该都能摆出这样的花蝶吧。不过,这梅花配蝴蝶倒是稀奇,可若是没有个让人信服的说法,那未免就有些哗众取宠之嫌了。”
  店小二竖着大拇指道:“公子一看就是见过大世面的。不瞒公子,这盘菜奇就奇在这个名字背后的故事。”
  仙童见吃个饭竟然还有故事听,连忙问道:“什么故事?”
  店小二道:“这个故事稍微有点长,二位要不要边吃边听。”
  云舒歌却道:“好故事自然要用心听,小二哥且细细说着,我们细细听着。”
  听云舒歌这么一说,店小二更加卯足了劲,清了清嗓子,继续道:“两个月前,有一个富商在东胜国的一个道观里发现了一幅奇画,画上竟是一枝怒放的腊梅和一只翩翩舞动的蛱蝶。因为那富商给道观捐了不少钱财,所以道观就把那幅画送给了富商。而这幅画的点睛之笔既不是腊梅也不是蛱蝶,而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